纽约时报:艾未未新雕塑模型悄悄运抵威尼斯
发起人:小白小白  回复数:0   浏览数:2061   最后更新:2013/05/28 12:52:07 by 小白小白
[楼主] 点蚊香 2013-05-28 12:52:07

来源:墙报


央美美术馆馆长王璜生近日突发微博发飙:太令人震惊了!居然发现2000年我赠送给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20周年社庆的贺画被拿出来拍卖了!而且还有关良,杨之光等赠送出版社的20多件精彩作品,都拍卖了!实在太没有文化操守和基本道德底线了!广东岭南的文化底线在哪里?有美术馆可以开画廊挂卖馆长的画100万一张!文化和道德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无操节,无底线


大多数网友表示表示不解、愤慨和担忧。
宝庆V:“不值得啊…… 现在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出来,但是从未想到过后果,这是一个草率和错误的决策。”
祖国召唤我:“节操掉了一地。”
金玮在北湖渠:以后赠东西都签合同吧,约定不准转卖。
曾狄: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近二士年来,编写了小学至高中美术教科书无数册,此等行为, 何以教育我们的下一代?

曹氏现代美术馆网:受赠单位将艺术家们用心血创作的作品不经同意而拍卖,行为是低劣的,不过,法律上应该不存在问题。但从这个事情上,让更多的艺术家认清了这个单位的面目,相信以后没有艺术家愿意赠送作品给他们了。


送出去的画,泼出去的水

这样有争议的话题当然也有网友表示这很正常,既然是送给别人的画,受赠者当然有权决定作品的拍卖与否。而且也有网友觉得,王璜生把这一单一事件上升为岭南文化问题,是否有点过了?
脉望林霄: 送出的東西,就像潑出去的水。
梁怡ly:王老师,这就延伸到岭南文化~有点过了吧~

艺缘工作室:送出的作品对方就应该拥有了支配权吧!这对于出售方是他最大的损失,提到文化操守和道德底线没这么严重吧!好的艺术作品就应该留守在懂得欣赏的人手中,心中。个人觉得不是件什么坏事。


对方有权处理,但作为国企,收入去向是问题


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表示,既然是赠送的,对方当然可以有权处理,关键是对方是国企,是他们卖的吗?为什么要卖?是送给个人的还是出版社的?涉及国有资产更复杂。


王璜生最新回应:要有原则和底线


事后不久,针对网友"亚洲艺术杂志"的留言"王馆在岭南美术出版社的「画廊」杂志做了好几期封面了吧,看来出版社也穷疯了",王璜生微博作出回应:不要以当下做杂志惯用的换钱方式来理解一些人和事!无论杂志还是艺术家策展人,都应该有原则和底线的!


不知这样的“夜半新闻”突然出现,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会如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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