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圈的撞车,纯属巧合,不免碰瓷
发起人:猴面包树  回复数:0   浏览数:1782   最后更新:2017/06/12 17:29:29 by 猴面包树
[楼主] 猴面包树 2017-06-12 17:29:29

来源:Hi艺术 文:王晓松


毕业季好看的不是凤凰花,而是千奇百怪的论文“撞车”,每个学校都有些此类故事——但结果雷同,手段老套,至为无趣。


学位论文虽说是要求创新,实际工作中考察的主要还是能否掌握相应的基础知识、是否遵循了写作规范,不离题万里基本都能过关——少有世纪性难题等着一个急于找工作的硕博士来填补。


知网上的资料能少用就少用,不知道都过了几道手,而且大家都在用,重复率太高。在毕业后第二年的论文抽查被毙掉的也有,艺术实践类的多一些,但最终被撤销学位的并不多。做外国研究的自有先机可占,译文很难查重,除非死心眼儿只在一只羊身上薅羊毛。


人情不论,问题论文在制度上是比较容易发现的,有机器查重、有整套评判标准,更重要的是还有具体处理措施,然而艺术和设计这类“创意工作”的侵权问题却往往冤有头债无主。


出席第一届深圳设计周开幕式的人都还没散,就有人说那套视觉系统与2015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的视觉形象高度重合,后者随即声明两家没关系,而设计周设计方的辩白只是辩了并未见白。设计行当这种事挺多,乙方或路人即使“闹腾”,也是在小范围内热闹两天,偃旗息鼓了事。


所以,杰夫·昆斯(Jeff Koons)挺“倒霉”的,碰瓷儿不成,还被抓了个“现行”——剽窃摄影师让·弗朗索瓦·伯雷(Jean- Francois Bauret)的摄影作品的罪名成立,连带展出方蓬皮杜艺术中心都跟着受牵连。类似情况在艺术史上不胜枚举,对簿公堂的却屈指可数,碰到文徵明这样豁达的“苦主”反会成就一段艺坛佳话。有些则被艺术“内化”洗白了,构成艺术变动的一条暗线。最低级的重合就是重复,一个“成功”的国画图式能画八百张,油画也有此趋势,曾独此一件的作品突然就冒出个复制件,还是作者本人的。


艺术展及周边活动的圈子化或同质化,也有低成本复制的嫌疑。参考论文写作,“纯属巧合”的艺术活动不比作品创作少,大概可以从措辞(文字)、题材内容、结构方式(路径)及观点几方面来核查。学位论文的文献综述不可或缺,避免重复别人、浪费自己,做艺术活动时提前谷歌或百度一下也能避免一些低级尴尬。


这样的尴尬我遇到过。2008年,我和赵孝萱女士协助冯博一先生做深圳华·美术馆的开馆展,开始时题目定的是“变脸”。在与艺术家进行前期沟通时,曹晖刚有个同名展览的消息发布(具体细节记不清了),我们赶快调整方向改名为“移花接木”,差点儿就撞上了。就像电视剧的情节一样,几年后,上海举办了一场同名艺术展,对展览主题、路径的解释都与深圳展“纯属巧合”——真是错开了前车,却被后车追尾了。上个月老友裴转来一则在乌镇举办展览的新闻,从展览题目到推广策略、公关文风以及微信配图都像极了“乌托邦·异托邦——乌镇国际当代艺术邀请展”。经确认,和之前的策展团队、主办方无丝毫关系。时间容易模糊很多记忆,但后一个时间相差不到一年、在同一个镇上,若说是巧合,那“巧合”一词都难容于汉语词典了!


有一种观点认为,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阻碍了人类进步,“后发优势”重在可以越过研发阶段,通过模仿、借鉴低成本获得先进成果。也有人经济学家(如杨小凯)忧心“后发劣势”,醉心于表面的、技术的模仿并不能带来核心的制度上的真正进步,会埋下长期隐患。


艺术和设计与一般性社会生产不同,不同在于它们更在乎“制度创新”。眼下资讯量太大、传播太快,研发成本太高,创造越来越难,有时候还难免灵光一现跳出一个别人的创意。“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偷”,梦里想起的佳句就可能是来自《千家诗》。“桃李春风一杯酒”,都是俗人,有理解之同情。


可是,庸常,并不能作为恶意碰瓷的理由吧!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