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下一叔
上回,叔给大家聊了「画廊与艺术家的恩爱小守则」。不过大家都明白,感情生活这么复杂,哪儿有一帆风顺的呢:今天还卿卿我我的互称真爱,明天就有可能分道扬镳。
咱们国内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不过因为顾及到心碎的一方,大家一般都不爱谈。比如说最近鄢醒在朋友圈宣布和麦勒分手,比如说王音除唐人之外开始和维他命空间合作。
有备无患,贴心的二叔为你们熬了今天这篇:
「分手期小指南」
学好姿势,也愿所有的前任都安好,少撕逼,不撕逼。
首先,还是要防范未然
有预防分手纠纷的办法吗?
艺术界也有婚前协议书 (prenup),也就是画廊跟艺术家签署的合作/代理合同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理论上说,这样的合同作用有三:有效分工;带来安全感;解决分手时财物权益分割。
但实际上,叔这么多年,大约只听说过两三个艺术家找画廊签代理合同。这个事情吧,像签婚前协议一样,不是一桩美事儿,伤感情,又让人觉得不吉利。在咱们这个浪漫又好面子的艺术界确实少见。
其次,找找分手原因吧
上回叔提过,结束关系不一定等于一个破碎的结局。叔总结了一下,艺术家与画廊间「无法协调的差异」(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可以归为以下三类:
1
个人因素
以 Julian Schnabel 上半年跟高古轩分手跳槽佩斯为例。双方也算是共度 14 个春秋的老夫老妻了,艺术家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我想跟代理我作品的人有更深入的人性化交流,这最后还是要建于友谊之上。每次我拿起电话时,都希望另外一头有听众。而 Arne 永远都在电话那头。」
据《纽约时报》透露,佩斯画廊的创始人 Arne Glimcher 这 14 年来一直持续地对 Julian Schnabel 投资和收藏。召之即来呼之即去,又撒钱又花时间,这种长情的追求,无论是女神还是艺术家都挡不住的。
Arne Glimcher & Julian Schnabel,花镜都要互补色
2
市场原因
除个人因素以外,还有这样一个现实因素,导致艺术家与画廊分手:
一家画廊的人脉是有限的,当关系内的藏家跟策展人资源用尽的时候,艺术家的市场如何进一步扩张?
例如,Sterling Ruby 去年就离开了他专属的豪瑟画廊,与 3 家格调和地理优势不同的画廊合作:全球连锁高古轩,比利时的 Xavier Hufkens ,德国的 Sprüth Magers。
这种新型「开放式关系」似乎在年轻艺术家间更受欢迎。比如拍卖红人 & 小鲜肉 Hugh Scott-Douglas 毕业才五年就在世界各个角落组成了五个家庭。
这方面中国艺术家在这方面也不逊色,YIS List 的前四名艺术家都是两个以上画廊代理:徐震仅在国内就有三家代理画廊,长征空间、香格纳和没顶画廊;刘韡全球有白立方、立木画廊、长征空间,呈现三分天下的状态。
但是这种情况造成的结果,就是艺博会上的展位越来越相似,藏家要买个作品必须得货比三家。
刘韡11月初在立木画廊纽约的两个空间开幕的个展
图片来源:Artnews
不过,这种出于市场的考虑也是双向的。
Mike Kelley 在从合作了 20 年的 Metro Pictures 画廊跳槽到高古轩的时候说「别的艺术家越做越大,我当然也有攀比心……但我知道高古轩其实不在乎我的工作,他也不在乎任何人的工作。他是一个商人,你能给他赚一天的钱,就有一天的合作。」说的这心也是拔凉拔凉的。前面 Julian Schnabel 和高古轩分手,是不是也觉得真爱还是比真土豪更珍贵。
3
逼格改变
在 09 年出版的《如何创建并运营一家商业画廊》一书中,画廊主 Edward Winkleman 曾经提到他的一段故事,因为画廊的重新定位,他不得不结束与六位艺术家合作关系。那时他又刚好搬迁画廊,合伙人又撤出资金。即使是他对这六个艺术家的仰慕从未改变,他仍然觉得自己从精神还是精力上都无法再继续合作。这件事情上,画廊的新计划主宰了合作的关系。
另一个角度讲,艺术家经过成长(我们也亲切地称之为:中年危机),离开画廊的个案就更常见了。
比如去年很轰动的 Eric Fischl 跟 Mary Boone 画廊离婚案,送走的是一段 30 年的感情。刚离婚的时候,Mary Boone 还跟媒体表示说分手是因为艺术家想要跟市场保持一段距离,要解除合作专心作画。但刚过一个月,艺术家就公开了跟 Skarstedt 画廊的新合作,也是有点打前任的脸。艺术家表示:「我和 Mary Boone 都是在八十年代混的风生水起,我们一起尽力走到了最远,但有一些事情她并不能帮我做到,而我想要尝试给作品一个新的语境」。
确实, Skarstedt 那的肖像油画家唯有 Eric Fischl 一人,而 Mary Boone 那从 Francesco Clemente , Hilary Harkness 到刘小东,估计也顾不过来了。
昔日合作期 1998 年 Eric Fischel 给 Mary Boone 的画像
逼格的极端,是把恩爱多年的老公一脚踹掉。
有这么一位看破红尘,不要画廊代理的女艺术家 Cecily Brown,辞了与高古轩 15 年合作,今年六月在英国 Thomas Dane 画廊办个展却又坚持不设立代言关系,她说「跟画廊合作好比婚姻,我完全找不到任何急着进入下一段婚姻的理由」。这种状态,让叔想起了咱天后王菲。Cecily Brown 现在一画难求,和王菲演唱会《幻乐一场》的前排票卖 20 万,有什么区别!
都是女强人啊……
最后,挥手告别的实际议程是?
1
公关问题
分手了怎么跟亲朋好友解释?
为了避免上述 Eric Fischl 跟 Mary Boone 面对采访回复不一的尴尬,画廊跟艺术家应该在对外公开解体前统一好口径。
* 分手原因是什么?
* 如何跟藏家沟通,安抚藏家,避免大量作品在这敏感时间段被送拍?
* 双方名字尽快撤下对方网站,或等艺术家有了下一段合作再改?
2
库存跟账务处理
分手了财产如何划分?
一般来说,艺术家跟画廊合作时间越长,往往帐就越复杂。
* 分手期,艺术家能给画廊多少时间来处理未结束的交易?
* 库房里的作品如何处理?哪些销毁、退还、由画廊收购、或是转手下家?
* 由谁来掏处理库存的运费和保险?
* 画廊如果已经为作品垫付,那制造成本如何补偿?
根本不比离婚分房分孩子抚养权省心……
3
全套遣散服务
祝福下一次会更好。分手时候,真的要交接的包括:
* 文字、图像记录
* 正在合作的机构和潜在合作机构
得提一句,叔见到最慷慨的遣散服务,其实是艺术家详细的销售报告。贴心地备上每件作品的交易记录及现收藏信息,日后不管是有藏家找作品还是美术馆想借东西,信息尽在掌握。
这像不像夫妻离婚了,先生还给下一任写个memo,「她胃不好要常备吗丁宁,她手凉要经常给她煮姜水」,也真是感人至深。英语有个说法,叫你挠挠我的背,我就挠挠你的背(you scratch my back and I'll scratch yours),大家都好!叔真心提倡这舒舒服服的挠背行规。
总而言之
艺术界无论在哪个国家其实都圈子特别小,分手也必须分得有技巧。
毕竟众目睽睽下,哪家画廊要是亏待了艺术家或哪位艺术家哄骗了画廊,无异于给自己在未来幸福大道上埋地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