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补助艺术家吗?
发起人:点蚊香  回复数:0   浏览数:1359   最后更新:2016/10/11 17:29:19 by 点蚊香
[楼主] 点蚊香 2016-10-11 17:29:19

来源:今艺术 文:耿一伟


在我们理所当然说yes之前,不妨先来看看反对的意见。美国在1965年成立国家艺术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希望透过政府的补助来扶植艺术创作,可是这马上受到各州的反对。地方政府认为,联邦补助会成为一种政策引导,透过补助来影响各州艺术发展,让艺术家为了补助而失去独立性。相反的,真正的艺文补助,应该由民间来落实,让地方有钱的仕绅自己掏腰包,赞助艺术活动。这样不但可以扩大民间的艺文参与,也让艺术家与社区有更多的连结。


美国民间赞助非常发达,不论美术馆或剧院,赞助工作都是很重要的一块。美国人喜欢捐钱给艺文单位,而这些非营利组织也是大小通吃,平日还要透过固定邮件与电话,来跟赞助人维繫关系(即使一年只捐十块美金也一样)。如果被提名为舞团或交响乐团的董事,等于是社会地位的肯定,不但要固定捐钱,年底的募款餐会也要出钱包桌,平日票劵还要自己去购票,这全然是基于荣誉的行为。


相反的,欧洲则倾向由政府补助艺术家,主要是希望透过政府大力支持,让艺术家的创作,可以免于商业主导的压力,能够保有自由表达的空间。这种想法的兴起,一方面是二战纳粹的关系,让欧洲意识到多元社会的重要性,一种类似犹太裔哲学家鄂兰(Hannah Arendt)所提倡的複数性(plurality)。另一种思考的角度,是艺术的功能,在于引发争论。艺术事件引发在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辩论过程,让社会不同意见的对立能够深化,最终产生教化(Bildung)的功能,也就是民众变得更成熟,有利于民主社会的发展。


这两种观点看似对立,但基本立场都是希望维护艺术家的独立性,至少是一种共识。差别在于,美国民间有艺术赞助的文化,加上免税的政策搭配,创造了一种全民参与的现象。欧洲虽然主张政府赞助,也不是没有意识到政治干涉创作的可能,所以解决方案,是提出所谓一臂之遥(arm’s length)的观念,让负责赞助的官方基金会保有一定独立性,不要因为政党轮替而任意变换补助方向,而是由艺文人士所组成的委员会,透过专业讨论来决定补助名单。


不过,国家艺术基金会在1990年初代开始趋于没落,组织与预算都被大幅缩减,主要是几个关于同志与宗教的争议作品,造成各界反弹,认为政府不应该拿纳税人的钱来支持让民众反感的作品,强调这些艺术家的创作自由,大可透过支持他们的民间企业来赞助即可。近年来,欧洲经济的衰退,也造成各国艺术补助不断被砍,引发诸多抗议。


不论如何,如果当初没有佛罗伦斯的梅迪奇这个银行家族的长期洒大钱赞助,文艺复兴就不会开花结果。艺文赞助总是基于远见与善意,而非投资计算。不论民间或政府,总是得有人跳出来支持艺术家。看看台湾民间对艺术赞助的状况,我们连艺文消费的习惯都还没有,就知道在这时候,谁该出来支援艺术家。毕竟我们不是美国,不是吗?


延伸阅读


马特尔(Frédéric Martel)著,《论美国的文化:在本土与全球之间双向运行的文化体制》,北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鄂兰(Hannah Arendt)著,林宏涛译,《人的条件》,台北:商周出版社,2016。


艾宾(Hans Abbing)著,严玲娟译,《为什么艺术家那么穷?打破经济规则的艺术产业》,台北:典藏艺术家庭,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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