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艺术家抄,大艺术家偷?达明安·赫斯特又被告了
发起人:欧卖疙瘩  回复数:0   浏览数:1239   最后更新:2016/06/16 20:46:25 by 欧卖疙瘩
[楼主] 欧卖疙瘩 2016-06-16 20:46:25

来源:artnet


最近,英国艺术家达明安·赫斯特(Damien Hirst)遇到了一件让他寝食难安的事情:加拿大艺术家和首饰设计师科林·沃斯滕霍姆(Colleen Wolstenholme)状告赫斯特涉嫌剽窃她设计的药丸饰物手链。


上周,这起官司已经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立案。沃斯滕霍姆宣称她早在1996年就开始在“手链、项链、吊坠、念珠、耳环、袖口和戒指”设计上广泛使用药丸元素。


据时尚法律网站The Fashion Law报道,这则官司控告赫斯特“在现存和持续的基础上,故意非法复制、创造、制造和/或出售(手链)”。

科林·沃斯滕霍姆从1996年开始设计的手镯。图片:Art Mur gallery, Montreal

沃斯滕霍姆的设计作品售价通常在1000美元(约合人民币6582元)至3500美元(约合人民币23038元)之间。她的设计作品在加拿大和美国的画廊广泛展示,也在报纸、杂志和网络上进行市场营销和广告推广活动。

相比起来,赫斯特从2004年才开始在他名为“另一种标准”(Other Criteria)的在线商店上售卖他的“药丸手链”,他的手链售价在15000美金(约合人民币98733元)和35000美元(约合人民币230378元)之间,超过沃斯滕霍姆的价格十倍之多。

沃斯滕霍姆在加拿大拥有药丸手链设计的版权,并在正在申请她在美国的版权。沃斯滕霍姆将赫斯特称为一个“臭名昭著”的艺术家,并且他“经常抄袭同行,饱受诟病”。

达明安·赫斯特在2004年开始售卖的药丸手链。图片:Other Criteria

这位加拿大艺术家及设计师要求法庭根据违反版权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条例,禁止赫斯特贩售此款“药丸手链”,并且要求赫斯特将此款手链此前销售的所有利润偿还给她以作赔偿。

左:John LeKay的水晶骷髅;右:达明安·赫斯特的水晶骷髅

这并不是赫斯特第一次因为抄袭遭到起诉了。据《观察家报》报道,当时还是英国青年艺术家(Young British Artists,YBA)浪潮一员的赫斯特就被他的前好友John Lekay起诉,称赫斯特有名的钻石头颅作品《献给上帝的爱》(For the Love of God)涉嫌大量抄袭他在90年代早期创造的水晶头颅艺术品。

截至发稿,科林·沃斯滕霍姆和达明安·赫斯特都没有就此事给予artnet新闻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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