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陶最中国100”实力榜评选活动启动
发起人:chinataozui  回复数:0   浏览数:1327   最后更新:2014/10/22 14:36:20 by chinataozui
[楼主] chinataozui 2014-10-22 14:36:20

   为弘扬和传承我国传统陶瓷文化,推动中国艺术陶瓷产业创新,把最精美、最具时代特色和收藏价值的艺术作品展现给世人,打造艺术陶瓷收藏的风向标,中国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中国收藏家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陶瓷专业委员会、新华社《收藏投资导刊》、中视华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中广传播集团睛彩频道、北京陶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联合举办2014“陶最中国100”实力榜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公正、权威为出发点,将面向全国陶瓷艺术家或机构公开征选作品,经过专家评审、媒体评审、机构藏家评审、大众网络评审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后,最终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2014年度中国50位陶瓷艺术家、50件年度影响力作品,评选结果将于12月初在北京揭晓并举办隆重的颁奖盛典。



一. 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中国收藏家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陶瓷专业委员会、新华社《收藏投资导刊》、中视华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中广传播集团睛彩频道、北京陶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北京陶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唐山中国(国际)陶瓷博览会组委会、陶最·中国在线拍卖。
二、评选对象
  (一)全国各地所有从事陶瓷艺术创作的个人或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二)不限学历、年龄和从业经历。
三、参评方式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通过作品照片和报名表的方式报名初评,经初评筛选,进入终评阶段的作者在得到通知后,请在15日内将作品寄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报名者可与评选组委会联系了解活动有关情况,也可在陶最中国网站了解详细情况并下载报名表格,或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索取,初评阶段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参评。
四、评审委员会
  由国内著名艺术家、陶瓷专家、收藏鉴赏家、拍卖公司和主办方有关负责人组成,具体评委会组成人员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推荐后确定。同时,为确保活动公平、公开、公正,评审细则和规则由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
五、奖项设置
 2014“陶最中国100”实力榜评选活动最终将选定50位陶瓷艺术家和50件作品入围“陶最中国100”实力榜的年度榜单,奖项设置如下:
(一)分设金奖10名、银奖10名、铜奖10名、优秀奖20名,入围奖若干(针对全国范围内的陶瓷艺术作品,不限陶瓷窑种类,传统陶瓷艺术和现代陶瓷艺术均可);
(二)设七大类单项奖:最佳陶瓷绘画奖、最佳陶瓷造型奖、最佳陶瓷装饰奖、最佳陶瓷创意奖、最佳陶瓷工艺奖、最佳陶瓷材质奖、最佳陶瓷传承奖;
(三)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属参评者本人原创;
(二)作品工艺、题材不限,内容必须积极向上,符合时代审美观、价值观,具有陶瓷艺术各种特色;
(三)每位参评者限报1至3件作品。
(四)参评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作品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五)参评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
(六)同意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出版及宣传,并享有著作权。
七、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者需提供送评作品照片(10寸以上)和填写报名表参加初评,电子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像素要求300dpi以上,作品照片和报名表可一同E-mail或邮寄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初评未入围的参评者恕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二)初评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以收到邮件或信件邮戳日期为准。
(三)寄送来参评的陶瓷作品照片要求多角度,含正面、侧面、背面,能体现作品全貌。原作最大边尺寸原则上控制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四)初评入围者接到E-mail或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进行终评,参评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包装箱上请注明“参评作品”。运输途中如有破损,组委会不承担责任。参赛作品的来回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参评者自行承担。原作应与照片相符。
八、工作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从2014年9月-2014年12月结束,活动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10月30日)组织发动及初评报名阶段, 并在第十七届唐山中国(国际)陶瓷博览会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
第二阶段(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10日)报名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评分,并通知入围者将作品寄送至北京集中终评;
第三阶段(2014年12月8日- 14日)入围作品在北京公开展览,在这期间专家进行终审评定,并完成终评工作;获奖作品集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
第四阶段(2014年12月底)在北京举行2014“陶最中国100”实力榜评选活动颁奖典礼。
九、配套支持
(一)出版获奖作品著录集,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公开发行;
(二)获奖陶瓷艺术作品的作者,将由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深入报道;
(三)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组织,在北京文博会期间汇展;
(五)入围及获奖的作品,或捐赠国家有关博物馆收藏,或推荐在拍卖会上拍卖。
十、参评须知
(一)2014“陶最中国100”实力榜评选活动申报表,请从陶最中国网站上下载。
(二)凡初选入围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妥善包装,由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
(三)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凡参加2014“陶最中国100”实力榜评选活动的作者请遵守本规定。
(六)有未尽事项,由2014“陶最中国100”实力榜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inazui@126.com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号9幢—B
邮编:010000
传真:010-87956860
联系人:邸先生 武先生
电话:010-87956860   400-01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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