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僵尸来啦——有关曹斐的《霾》
发起人:另存为  回复数:26   浏览数:3870   最后更新:2014/02/19 14:39:18 by guest
[楼主] 另存为 2014-01-08 16:43:46

文 : 一个僵尸 来源:艺术界LEAP

曹斐,《霾》
摄影系列,2013年,105 × 70 厘米

《霾》是由东区项目和维他命艺术空间出品,委托自索尔福德和中国艺术中心,东区项目和巴斯大学设计学院以及维他命艺术空间。

我是一名僵尸,不停地晃荡,没有人说得清我到底从哪里来,但每一个人都知道,我将永存此地。我有自己的生存法则,这一点甚至有实证可循。我投入研究,就像人们想要了解祖先时所做的那样。也许僵尸是活死人,但我们也有感觉,只是刚好不是你们人类所认为值得珍惜的那些而已。

最近我主演了艺术家曹斐的一部影片,片名叫《霾》。在故事里,我们僵尸正慢慢地占领北京城外一个新住宅群。那种小区有着童话般的命名,你懂的—大型住宅区、整洁的空间、负责让人们进出的保安人员、有意思的小咖啡馆。

有人跟我说,这些建筑群是中国走向某个方向的征兆。我始终不能明确那到底是什么,但我很高兴被邀请来到这里。这是我头一回。因为我们僵尸还没在中国参与过多少工作,尤其在中国的影片产业。我说不出一部有名的中国僵尸片。你可以吗?

但曹斐觉得,这将会改变。于是,她创作了一部关于这种改变的影片。

在《霾》里,你可以看见我们僵尸跟人类正肩并肩地生活在一起。事实上,在拍摄过程中,有时候我并不确定哪些是僵尸,哪些不是。我猜,人类演员们的感受也同样如此。下次你应该问问他们—假如到时候他们还有幸存者的话。

我说笑的!僵尸式幽默。

这就是生活在北京的感觉?北京的味道?真是诡异。曹斐似乎认为过多地观看大屏幕电视而造成的影响比成为僵尸更糟糕。或许我带有偏见,又或者我无法做到感同身受。为什么人类如此重视共同感觉?请解释。我洗耳恭听。

而后,其中一位人类演员告诉我,他家也住在这类地方。他们是在一年前搬进去的。他说他的祖父母不习惯如此大的空间。那么多的白墙。他们还能听见走廊里的声响。“灵魂。”在曹斐的影片里,你会看见一个在过道里摔西瓜的人,那是我们在2 0 世纪6 0年代制造血渍的方法。我怀念冷战,非常怀念。

我不是中国专家,当然也不是经济学家。我只是一个不断在时间中穿行的、与最出色的影片导演合作的普通僵尸(这听起来会让人觉得我傲慢吗?)。但我不得不告诉你,这种混合状态—北京那灰蒙蒙的天空,仿佛从电脑屏幕里制造出来的灰霾与厚雾—以及这些体量远远超出当地人类比例的新奇建筑,曾经……所有的一切,让我们有家的感觉。这里有着宜人的气候。曹斐告诉我,她永远不会在她的家乡广州拍摄僵尸影片。她说:“北京需要你。”曹斐从不撒谎。

在来到这里以前,我正在美国电视剧《行尸走肉》里担纲演出。你看过吗?那电视剧非常受欢迎。老实说,有一段时间,我们这些僵尸挺担心的,因为“吸血鬼”成为了潮流风向。据曹斐介绍,《暮光之城》曾是《霾》的灵感来源之一,但自从麦克斯·布鲁克斯的著作《打鬼战士II:档案Z》于20 0 6年出版后,情况再次发生变化。布鲁克斯说:“别的怪物也许会威胁某个人类个体,但活死人却威胁着全人类……僵尸是人类终结者。”

曹斐,《霾》 摄影系列,2013年, 105 × 70 厘米
《霾》是由东区项目和维他命艺术空间出品,委托自索尔福德和中国艺术中心,东区项目和巴斯大学设计学院以及维他命艺术空间。

改编成电影的工作就像是一场噩梦,你或许已经看过那些接连不断的灾难,简直就是没完没了。最后,电影失去了原著的许多独特性(来个僵尸的“口述历史”。好主意!),但影片确实促使我们的威胁真正渗透进21世纪的人类世界。我们不再只是单个城镇或城市里的个别性爆发。现在的我们已经实现国际化,具有大面积流行的潜力。我们将随资本流入其最为泛滥的地方。如此一来,我们跟当代艺术很相似。我们喜欢当代艺术。

有些人类告诉我,消费主义使人们变得“僵尸化”。不得不说:对此,我感到被冒犯。我的意思是,跟那些由于对微波炉和智能手机产生强烈欲望而导致精神被控制的感知退化、过分物质化的失去存在感的物种相比,我们强太多了。我们实际上正过着简单的生活。至于我们经常选择出没于购物商场,那是因为光就那一个地方已经有很多事情可干。而且,商场的营业时间很长。

我喜欢曹斐影片的原因是,在里面,我们没有以美国僵尸片膜拜那样的方式被膜拜。我的意思是:回顾电影《活死人之夜》,是的,就是在19 6 8年。是的,特技并不先进。但看看那时的我们是如何移动的。慢慢地,我们逐英寸地在地面上移动,然而我们依然能导致并操控混乱。我坚信:缓慢的僵尸更可怕。那些敏捷的吸血鬼就像快速食品。我绝对支持在中国这里的缓慢僵尸运动。尽管说我老套,但那就是前进的方式。任何事情都是如此。

摄影师的妻子是一名经济学家。她将吸血鬼和僵尸进行了对比研究,她说,在人类经济蓬勃发展时期,更多被拍摄的是吸血鬼片。吸血鬼被认为性感、衣着得体,对生命和死亡里的美丽的事物有着洞察力。他们由汤姆·克鲁斯和罗伯·派汀森所饰演。万人迷。当经济急转直下的时候:轰的一声!僵尸片便再次火了起来!而我想知道的是,曾有哪位帅气的或美丽的,又或是有名的人物饰演过僵尸吗?我们只是一群无脸之物,刻意地侵蚀着那些健康之躯。我们是呆坏账、剧毒的抵押贷款,我们是自杀式信用卡签账。我们看上去就是比9 9%更糟的那个1%。(继续喋喋不休,啊呼……打哈欠)

我已经习惯了这一切。被贴标签就是我的生存方式。就像我在文章开始所说的那样,我们将会笑到最后—因为我们不会去别的地方。我们已经死了。来啊,杀掉我们啊,我们只会笑得更开心。哈哈哈……在快要来临的资本破灭中见吧— 别忘了,带上你的信用卡!

[沙发:1楼] guest 2014-01-08 17:45:47
告别肉体复活,僵尸节才会破灭,不然
[板凳:2楼] guest 2014-01-08 17:46:56
这个草飞真是中国艺术的奇迹。
[地板:3楼] guest 2014-01-08 17:55:43


[4楼] guest 2014-01-08 20:54:19
自从她姐当了艺术界主编每期都是曹飞,也不避讳的,脸皮厚,利益心大,恶心。
[5楼] guest 2014-01-08 21:33:10
还不如三流的僵尸游戏
[6楼] 北 京 2014-01-09 12:43:32
来吧来吧,结局最好是女僵尸上了八戒,生了个悟空,不然没新意,哈哈!
[7楼] guest 2014-01-09 14:57:06
哈哈!
[8楼] guest 2014-01-09 16:09:06
可怕
[9楼] guest 2014-01-09 18:46:34
绝望主妇
[10楼] guest 2014-01-09 18:55:30




[11楼] guest 2014-01-09 19:15:40




[12楼] guest 2014-01-09 19:55:40
批判社会的社会行为art
[13楼] guest 2014-01-09 20:21:48
全西方的社会行为



[14楼] guest 2014-01-09 20:53:17


[15楼] guest 2014-01-09 22:38:31
[16楼] guest 2014-01-09 22:42:57
霾霾霾霾霾霾霾霾
[17楼] guest 2014-01-09 23:32:34
[18楼] guest 2014-01-22 17:07:25
来吧没灵魂妁僵尸,哈哈!
[19楼] guest 2014-01-22 18:44:57
在纽约看了点大众逗乐恐怖片一弄就成艺术了,没劲
[20楼] guest 2014-01-22 19:27:57
那个城寨和虚拟世界中的东西带到现实中来,只是做的更彻底了,这个现实被假定为更加普遍的现实。这个思路我觉得太多从自己的作品线索的角度来考虑了。
[21楼] guest 2014-02-04 22:27:15
                                                      控告上帝




7月13日中新网报道,罗马尼亚一名犯有重罪的犯人,2006年向法院提出控告,被告居然是上帝。2007年7月12日,罗马尼亚的这家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求,理由是“由于无法获知上帝的家庭住址,因此无法向其传达法院的意见。”虽然中新网的这则报道并不详细,但是,这一事件比较好玩。
 
   首先看看这名罗马尼亚犯人起诉上帝的理由。显然,他是一名教徒。他说自己在出生的时候就接受了洗礼,这一洗礼按照他对法制社会的理解,就是与上帝签订了一份契约。在这份契约中,他的承诺是终身信仰上帝,上帝的承诺是让他一辈子快乐生活。但是,他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认为,上帝对他不公,使得他的生活长期不快乐,最终不得不犯罪。2005年7月,他因为受贿罪被判处20年刑期。
 
   这一事件第一个可议论的话题是,当初的洗礼算不算与上帝签订的契约。从正常人的法制观念说,似乎应该算。教会有时候说算,有时候说不算。针对这一法律诉讼,我想,教会可能会从宗教信仰的角度说,对上帝的信仰应该是无条件的,绝对服从的,所以不能算契约。然而,从现实生活来说,如果信仰上帝没有好处,不是双向互惠的,何必还要信它?因此,按照理性的观念,这名犯人将信仰上帝作为契约,也是有道理的。根据契约社会的原则,这一行为无可厚非。如果按照非理性的信仰,他就属于捣乱。那么,对于上帝这个非理性的存在,究竟应该采取理性的态度,还是非理性的态度?这是法院的难点之一。
 
   人们还可以讨论,这名犯人生活的不如意,究竟是上帝没有履行契约,还是他违背了上帝的规定。实际上,上帝对常人的规定并不多,要做到也不难。很可能有人会说我的这个理解不对,他们会说,时时处处做到上帝的规定的要求很难,甚至没有人能做到。如果是这样,上帝对凡人的要求,岂不是故意刁难?即使一个人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行为都按照上帝的要求做,他也不一定能够如意。其实我们更应该说,遵守上帝规定的人,生活不如意的太多了,甚至最不如意的人,很可能是最虔诚的信徒。
    针对这个犯人来说,也许我们可以从他生活的细节中,找到他违背上帝的证据,例如买春,离婚等等,从而宣布是他自己首先破坏了与上帝的契约,上帝也就无需兑现对他的承诺。但是,这种说法是法律语言,站在宗教立场上,上帝说不会抛弃任何人,即使你是一个罪人。那么,不会抛弃与兑现承诺又是什么关系?而且,现实中一辈子从不违背上帝意愿的人,不快乐、不幸福的大有人在,那么,上帝对于这些虔诚的信徒算不算违约?但是,快不快乐由谁说了算?是每个人自己,还是上帝说了算?所以,如果这名罗马尼亚的犯人控告上帝能够成功,上帝的天堂里,可能很快就会堆满人间的传票。
 
   按照法律的观点,法院还可以宣布,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属于未成年人。任何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契约都是无效的。因此,这名犯人成年以后的不幸,只能怪他的监护人,例如他的父母之类,而不能怪上帝。但是,如果法院得出这样的结论,信仰上帝还有什么用?不如信仰父母来得实际。按照这种解释,婴儿与上帝签署的这个契约,对于上帝并不具有约束力,上帝许诺你的快乐,只是一句空话。上帝并不需要对你负责。这种结论具有颠覆上帝的效果,显然,法院不愿冒这样的风险。
 
   之所以说中新网的这条报道不够详细,是因为报道中没有说明这名犯人起诉上帝的具体要求。是要求上帝支付经济赔偿?还是要求上帝也蹲监狱?由于上帝是万能的,因此,这名罗马尼亚犯人应该知道,让上帝蹲监狱不太现实,谁也关不住它。所以,他很可能是要求上帝对他进行经济赔偿。但是,上帝还是万能的,即使法院判决上帝要赔钱,上帝就是不赔,法院能怎样?也许,这名犯人的起诉要求只是让万能的上帝动一下手指头,减轻他的处罚,或者把他从监狱中放出来。但是,这就变成影响法院独立办案了,所以也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即便上帝承认自己错了,大发慈悲,法院也不会把上帝当回事。
 
   中新网的报道说,这名犯人起诉上帝的时间是2006年底。拖了半年多法院才给答复,这个答复也不知道是法院拒绝受理,还是已经受理之后,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假设是法院受理之后再驳回起诉请求,那么,上帝有没有到庭?或者有没有代理人到庭?不管有没有到庭,只要法院受理此案,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上帝与原告就是平等的。那么,为什么原告要向上帝下跪,上帝不能向原告下跪?所以,我怀疑,为了保护上帝与凡人的不平等,法院应该是没有受理。
 
   其实,上帝之所以不能成为被告,最关键的在于,上帝不是一个自然法人。首先上帝不是一个自然人,它没有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上帝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模糊不清的,也都是无需真正负责的。其次,上帝也没有一个类似“上帝无限责任公司”,或“上帝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上帝与法律是无关的。法院没有受理对上帝的起诉也就很正常。但是,法院不受理的理由就很有意思。
    法院没有说上帝是一个没有权利和义务的虚幻,而是说“由于无法获知上帝的家庭住址”,等等。这番话很有问题。上帝明明就在天堂,怎么能说不知道上帝的住址?除非是说不知道天堂在哪里还差不多。而且,法院说“家庭住址”,是不是说上帝也有父母、妻儿?或者说上帝是一个单身贵族?而且,法律高于一切的社会,应该能够找到任何人的住址,除非不想找。虚幻的上帝变成社会中超越法律之上的存在,人间的法律对于上帝是无效的。那么,对于无数上帝的代理人呢?是否也有像外交豁免权一样的人间法律豁免权?
 
   这个案件比较好玩,我也就说了一大堆废话。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你接受理性,接受法制社会的理念,信仰上帝就是自相矛盾。多少欧洲的先贤早就告诉过你,上帝是不存在的。你把它当真了,只能怪你,还能怪谁?控告上帝其实就像控告死人一样没有意义。如果你对上帝的信仰还是无比坚定,那么,当你今生不快乐的时候,上帝已经说了,只要你继续无条件的信仰,你死后就会一片光明。因此,那个罗马尼亚的犯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赶紧去见上帝,而不是同上帝打官司,上帝根本不会来见你,只有你去见上帝。在去见上帝之前,说一点忏悔的话,显得真心一点,你的所有罪恶就会被上帝原谅。当然,即便上帝原谅了你,法院还是不会原谅你,只不过因为你去见上帝了,法院也就不会再关押你20年了。不知道我的最后一句话,能否传到罗马尼亚这个犯人的耳朵里:你要获得上帝给予你的快乐,只有去见上帝。

 


[22楼] guest 2014-02-07 11:39:41
[23楼] guest 2014-02-10 12:35:52
行尸走肉 中国版美剧来了
[24楼] guest 2014-02-13 17:12:14
中国行尸走肉
[25楼] guest 2014-02-17 23:57:33
[26楼] guest 2014-02-19 14:39:18
哎。。。看着这样的东西只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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