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新作品《马中欣行走的脚底是我的》
发起人:老大  回复数:29   浏览数:4565   最后更新:2007/01/07 05:32:46 by
[楼主] 老大 2007-01-04 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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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合作协议书




甲方:金锋

乙方:马中欣



一、一些说明:

1、关于马中欣

美籍华人马中欣,1942年生于兰州,祖籍浙江东阳,长在台湾,移居美国。25年前开始自助徒步环球探险旅行,凭着超人的毅力和智慧,用双脚游历了180多个国家和地区,足迹遍及七大洲四大洋和人类罕至的北极、南极、撒哈拉沙漠、亚马逊河,撰写了大量游记,拍摄了数万张照片,其中部分作品为《国家地理杂志》采用,被誉为世界十大探险家之一。徒步沿北纬40度绕地球一周是目前正在努力的计划。



2、合约原由

艺术家金锋想通过马中欣完成一件观念作品。作品通过合约与网络发布的方式,宣布马中欣的脚底在观念上是属于金锋的,为了体现这个观念,金锋将用刺青的方式,在马中欣的两个脚底上分别刺上“金锋过手”的印章。



二、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履行职责及权利

1、甲方必须向乙方清楚地阐释作品的意图以及实施方式;

2、甲方只是在观念上拥有乙方的脚底,这个观念只是体现在甲方的艺术作品之中;

3、甲方的作品命名为:《马中欣行走的脚底是我的》;

4、甲方赠送一件作品给乙方(本作品除外);

5、甲方象征性支付给乙方一定的资金,以表达对乙方继续探险旅行的支持;

6、作品《马中欣行走的脚底是我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7、本作品不进入任何形式的商业运作。



(二)乙方履行职责及权利

1、乙方同意自己的脚底在观念上为甲方拥有;

2、乙方同意甲方在自己的脚底下用刺青的方式刻上“金锋过手”字样;

3、乙方的脚底将携带“金锋过手”字样开始以后的环球徒步旅行行动;

4、乙方的游记著作权仍为乙方所有。



三、其他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取消或违反协议;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金锋                           乙方签名:马中欣

时间:2007年元月2日                     时间:2007年元月4日

[沙发:1楼] guest 2007-01-04 10:02:20
老金,你干吗要马的脚啊
[板凳:2楼] guest 2007-01-04 13:30:30
老金兄:
        做差作品可以的
    但是总不能一直做那么差的东西吧
    艺术界还指望你发挥最后余热
   

                                    ---------半狄留
[地板:3楼] guest 2007-01-04 17:23:28
[quote]引用第2楼guest2007-01-04 21:30发表的“”:
老金兄:
        做差作品可以的
    但是总不能一直做那么差的东西吧
    艺术界还指望你发挥最后余热
   
.......[/quote]
很搞笑的 [s:76]
[4楼] guest 2007-01-04 20:01:47
《马中欣行走的脚底是我的》




作品实施过程
















作品实施过程

之前我已经在网上搜寻到一家纹身的地方,叫“泰酷纹身”,在延安西路靠近江苏路地段。老板是个很年轻的上海人,我跟他见了面,询问了一些与我作品有关的刺青方面的细节。老板姓陈,我叫他小陈。小陈说,我的要求基本都能达到,而且安全方面也绝对是能保障的。我们说好了价钱,我预付了一些钱。

元月四日,是我与马中欣约好实施作品的时间。老马到后,我们先按计划把协议书签定了,我把说好的费用给了他。今天到场的有小董(摄影)、海山(摄像)、吴野(文字)、长安(打印图片)。大概下午4点左右的时候开始做刺青的。老马趴的手术台上,我们都围在小陈的周围看他转印及走针。我问老马疼不疼,老马说,有些烫,还行。小陈说,他用针都是在皮层的,脚底是比较敏感的,刀在割边线的时候会有些疼的,但不会很难受。我计划印章是全红的,就是红印泥的颜色,但最终效果太轻,临时决定用深蓝勾勒文字的边线。这样第一方印刺的时间多花了许多,大概用一个多小时。稍作休息,小陈接着做另一方印。这是左脚。这次是先用蓝色勾勒边线,之后再上色,时间很快,半小时就完成了。小董接着让老马平躺着,拍摄双脚。之后是事情是按部就班的。

我关心的是老马的感觉。老马说,很好,一点都没事。小陈说,走路不要紧,不要跑动。小陈说,最好这一、两天脚不要太浸水,之后就完全正常了。

  老马说,这两方章很有意思,是永久性的,我将带着它们行走世界。
[5楼] guest 2007-01-04 20:05:39

金锋与马中欣在一起


与马中欣合约签定原件


合约签字与印章




作品合作协议书





甲方:金锋

乙方:马中欣



一、一些说明:

1、关于马中欣

美籍华人马中欣,1942年生于兰州,祖籍浙江东阳,长在台湾,移居美国。25年前开始自助徒步环球探险旅行,凭着超人的毅力和智慧,用双脚游历了180多个国家和地区,足迹遍及七大洲四大洋和人类罕至的北极、南极、撒哈拉沙漠、亚马逊河,撰写了大量游记,拍摄了数万张照片,其中部分作品为《国家地理杂志》采用,被誉为世界十大探险家之一。徒步沿北纬40度绕地球一周是目前正在努力的计划。



2、合约原由

艺术家金锋想通过马中欣完成一件观念作品。作品通过合约与网络发布的方式,宣布马中欣的脚底在观念上是属于金锋的,为了体现这个观念,金锋将用刺青的方式,在马中欣的两个脚底上分别刺上“金锋过手”的印章。



二、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履行职责及权利

1、甲方必须向乙方清楚地阐释作品的意图以及实施方式;

2、甲方只是在观念上拥有乙方的脚底,这个观念只是体现在甲方的艺术作品之中;

3、甲方的作品命名为:《马中欣行走的脚底是我的》;

4、甲方赠送一件作品给乙方(非本作品);

5、甲方象征性支付给乙方一定的资金,以表达对乙方继续探险旅行的支持;

6、作品《马中欣行走的脚底是我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7、本作品不进入任何形式的商业运作。



(二)乙方履行职责及权利

1、乙方同意自己的脚底在观念上为甲方拥有;

2、乙方同意甲方在自己的脚底下用刺青的方式刻上“金锋过手”字样;

3、乙方的脚底将携带“金锋过手”字样开始以后的环球徒步旅行行动;

4、乙方的游记著作权仍为乙方所有。



三、其他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取消或违反协议;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金锋                           乙方签名:马中欣

时间:2007年元月2日                     时间:2007年元月4日

[6楼] guest 2007-01-04 20:05:40
看了金博,东西可以的,这里表示支持 [s:70]
[7楼] guest 2007-01-04 20:13:11
老金风格,热闹,壮烈 煞有介事。缺少智慧是老金作品中的顽症,不能放轻松点儿嘛
[8楼] guest 2007-01-04 20:29:31
[quote]引用第7楼guest2007-01-05 04:13发表的“Re:老金与马中欣作品合作协议书”:
老金风格,热闹,壮烈 煞有介事。缺少智慧是老金作品中的顽症,不能放轻松点儿嘛[/quote]
好象挺智慧的啊 [s:65]
[9楼] guest 2007-01-04 20:32:54
劳金属于更年期,更年期的特征是:多产,无缘无故地什么都想说
[10楼] guest 2007-01-04 20:37:08
这个马是个大骗子,,,,,,到处吹嘘他跟三毛有一腿,
[11楼] guest 2007-01-04 23:47:04
老金的工作方式
1,网上找新闻,力图大,奇。因为缺少想象力,只好利用现成
  素材。
2,这一步是问题的节点,要绞尽脑汁想出素材转换的妙计
  口头语叫 做方案。作品中可看出吃力的程度,实施中很爱
  分成诸多层次和阶段,图文并茂造势很壮观,让作品显得很不干净,
  而其结果和意义
  大不过是原素材的变相插图。老金因爱理论,让业余看客在他很
  学术的拐弯抹角中迷路,将放大的插图当成大作。
3,网上公布,将自我膨胀的表现欲望当成艺术的媒介方式。

老金不缺少做事的热情,和知识,缺少的是消化它们的能力
和耐心。老金应该学会沉隐一些,为智慧的降临留下些空间。
你说哪?老金。
[12楼] guest 2007-01-04 23:52:28
老金的工作方式
1,网上找新闻,力图大,奇。因为缺少想象力,只好利用现成
  素材。
2,这一步是问题的节点,要绞尽脑汁想出素材转换的妙计
  口头语叫 做方案。作品中可看出吃力的程度,实施中很爱
  分成诸多层次和阶段,图文并茂造势很壮观,让作品显得很不干净,
  而其结果和意义
  大不过是原素材的变相插图。老金因爱理论,让业余看客在他很
  学术的拐弯抹角中迷路,将放大的插图当成大作。
3,网上公布,将自我膨胀的表现欲望当成艺术的媒介方式。

老金不缺少做事的热情,和知识,缺少的是消化它们的能力
和耐心。老金应该学会沉隐一些,为智慧的降临留下些空间。
你说哪?老金。这不算人身攻击吧

                        西客
[13楼] guest 2007-01-05 07:09:03
看了老金的作品,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老金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龙凤雏得一而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华,沧海桑田5000年,艺术界平地一声雷,飞沙走石,大舞迷天,朦胧中,只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这艺术家手持双斧,二目如电,一斧下去,混沌初开,二斧下去,女娲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倾倒.得见大艺术家,实耐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极而泣.......少年老金说为证,少年之老金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小生对老金之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永不变心.
[14楼] guest 2007-01-05 07:10:48

看完老金的作品,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静。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老金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老金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老金的作品,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老金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地点开老金作品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感受。老金,你做得实在是太好了。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作品顶上去这件事了。
[15楼] guest 2007-01-05 07:12:10

老金的作品实在是做得太好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老金的这个作品。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老金的这个作品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作品,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老金的这个作品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作品,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老金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作品奉献给人赏阅,我要把这个作品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两汉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老金,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老金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老金的作品,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
[16楼] guest 2007-01-05 07:17:57

认认真真地看完这个作品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作品!我纵横艺术界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作品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的作品!老金,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作品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少有的作品。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作品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作品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老金,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老金您作品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作品太好了!我愿意一辈子看下去!这作品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思路清晰,方式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艺术功底,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老金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艺术界失望了,觉得这个圈子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作品,又让我对艺术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在艺术界做任何作品了,但是看了你的作品,我告诉自己作品是一定要做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作品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作品!
[17楼] guest 2007-01-05 08:07:40
[quote]引用第16楼guest2007-01-05 15:17发表的“”:

认认真真地看完这个作品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作品!我纵横艺术界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作品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的作品!老金,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作品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少有的作品。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作品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作品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老金,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老金您作品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作品太好了!我愿意一辈子看下去!这作品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思路清晰,方式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艺术功底,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老金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艺术界失望了,觉得这个圈子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作品,又让我对艺术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在艺术界做任何作品了,但是看了你的作品,我告诉自己作品是一定要做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作品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作品!
[/quote]
你这丫肯定是喝了老金的酒了,或收了老金的银子,是不?
[18楼] guest 2007-01-05 08:09:34
[s:78] [s:78] [s:78] [s:78] [s:78]
[19楼] guest 2007-01-05 08:12:40
顶起来 [s:74]
[20楼] guest 2007-01-05 09:13:07
老金这个作品是应该顶一顶的!
比过去那个牛多了
支持!
[21楼] guest 2007-01-05 10:27:46
顺手在这马姓男子脚底签个名也比“jingfeng过手”要好很多阿。气质上牛比了。

小刘伟找石头签名要比老金这个签名更有意思。老金这个还是局限在某个意识形态里没走出来。小刘伟那个气质就很佳,做得很宽。

拍砖拍死我吧
[22楼] guest 2007-01-05 10:48:16
[quote]引用第21楼guest2007-01-05 18:27发表的“”:
顺手在这马姓男子脚底签个名也比“jingfeng过手”要好很多阿。气质上牛比了。

小刘伟找石头签名要比老金这个签名更有意思。老金这个还是局限在某个意识形态里没走出来。小刘伟那个气质就很佳,做得很宽。

拍砖拍死我吧[/quote]
按你这个思路,找石头签字与宋冬的水里盖水印相比,那么宋冬的气质更佳,做得更宽。但这个思路现在看起来太过时了,观念也空.我觉得老金的作品在慢慢形成他自己的气质
[23楼] guest 2007-01-05 11:06:56
[quote]引用第22楼guest2007-01-05 18:48发表的“”:

按你这个思路,找石头签字与宋冬的水里盖水印相比,那么宋冬的气质更佳,做得更宽。但这个思路现在看起来太过时了,观念也空.我觉得老金的作品在慢慢形成他自己的气质[/quote]


兄弟,牛头不对马嘴阿。

老金形成自己的思路那也是在过程中。没人否认地。
[24楼] guest 2007-01-05 13:48:26
恶心
[25楼] guest 2007-01-06 17:05:26
作品《马》完成后想说的话



这件作品纯属偶然,可以说是我与马中欣彼此之间的没有预设的“遭遇”。当我对老马说,我要与他合做作品的时候,其实只是“感觉”在说,是信口游言。我对老马这个“材料”感兴趣可能是第一位的。老耿曾经对我说过:一个太有名的材料是不大好处理的。老耿的话是有针对性的,是说给我听的。是不是我一直在钻有名材料的空子呢?这有时是很感觉的,仅是这样的感觉是否经得起理性层面的撕剥,我觉得不同的艺术家在这一点上的理解是很不一样的。至少,我现在的思路已经很少对单一的材料去进行哪怕是非常专业的处理。我或许更希望的是,不同的材料理应带出它不同的问题,它不一定让人愉悦,也许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它让人觉得更多的是尴尬、别扭、很不舒服。

如何在观念是拥有马中欣的脚底,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问题。以前朱青生在展厅中竖过一块牌子,叫做:这里的作品都是我的!(大意)意思是展览中其他艺术家的作品都是他的。这是很观念的,但很意淫,这个思路的直接结果是,它无法着落,导致观念为空而空。当然,那个年代,中国需要纯观念的东西来进行过渡,实际上,许多艺术家的路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包括我。这次重新使用“金锋过手”这方章,也有着我过去的情结。我觉得用合约的方式跟老马商榷,是一个选择。商榷的目的,是需要一个彼此认可的前提或条件,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而合约的公开,意味着彼此都存在的责任。好在与老马在想法上的碰撞没有太多的回合。因为,他对我这个观念本身有着好感。

“金锋过手”这方章用了许多年,1998 年其实就已经在作品中用了。但我自己觉得这方章一直没有用好,没有恰如其分地用准地方。以前我曾做了一方钢制的“金锋过手”,我把这印烤红之后想烙在我的右手的手掌上,结果没有烙成,手掌敷药倒敷了好几天。其实,这方章,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用到了现在。我觉得这次在《马》这件作品中,这方章算是用对了地方的。用刺青的方式留下痕迹,也是不坏的选择,因为我希望在它脚底的痕迹是永久性的。

这件作品我自己更感兴趣的地方是:

1、这件作品的原作轻易是看不到的。

2、只要老马这个人还活着,这件作品就一直是个“半成品”,只有老马死了,这件作品才算完成。还有

3、这个“半成品”会不断帮我带回其他信息,但我无法对信息提前预测。
  在刺青过程完成之后,甚至老马对我说,你是否以后还要在观念上拥有我身体的其他部位?我说,我现在没有这个想法,以后是否会有,我也实在不知道。
[26楼] guest 2007-01-06 17:18:38
[quote]引用第25楼guest2007-01-07 01:05发表的“”:
作品《马》完成后想说的话



这件作品纯属偶然,可以说是我与马中欣彼此之间的没有预设的“遭遇”。当我对老马说,我要与他合做作品的时候,其实只是“感觉”在说,是信口游言。我对老马这个“材料”感兴趣可能是第一位的。老耿曾经对我说过:一个太有名的材料是不大好处理的。老耿的话是有针对性的,是说给我听的。是不是我一直在钻有名材料的空子呢?这有时是很感觉的,仅是这样的感觉是否经得起理性层面的撕剥,我觉得不同的艺术家在这一点上的理解是很不一样的。至少,我现在的思路已经很少对单一的材料去进行哪怕是非常专业的处理。我或许更希望的是,不同的材料理应带出它不同的问题,它不一定让人愉悦,也许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它让人觉得更多的是尴尬、别扭、很不舒服。
.......[/quote]
老金很自信啊,这个自信有用吗?
[27楼] guest 2007-01-06 22:54:21
这枚章用的最好的作品是划在身体上的那个系列。有种很平静的狠劲,还有划痕肿胀到消失的时间感。这个作品相比之下显得绕了。
[28楼] guest 2007-01-07 04:32:19
[quote]引用第27楼guest2007-01-07 06:54发表的“”:
这枚章用的最好的作品是划在身体上的那个系列。有种很平静的狠劲,还有划痕肿胀到消失的时间感。这个作品相比之下显得绕了。[/quote]
以前的总还是有情绪的东西,现在的比较成熟,关系上比较清晰,想去探讨的东西也是有意思的
[29楼] guest 2007-01-07 05:32:46
谢谢大家的批评指正_____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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