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还是权大 转
发起人:转贴逗你玩  回复数:1   浏览数:1782   最后更新:2006/06/12 09:05:28 by
[楼主] 转贴逗你玩 2006-06-12 09:00:15
事情发生在黑龙江省牡丹江.一位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开枪打伤无辜,可反过来又说受害人是在抢他的枪他是处于自卫下开的枪.事情发生后被害人一直上访可是无论是检察院 还是公安机关和政法委都以种种借口不接案不受理这样一拖就是十二年到现在也没人敢接此事这叫我们看到了什么?难道真的就象那为警察所说的那样告到那都是白告吗?以下是案件的简单过程请网友们看到后请相互转发谢谢. 1994年11月17日晚,叫严东的人逼着我骑摩托车送他回家,尽管我再三说不会骑,但还被拖到楼下和他一起坐在摩托车上,就在车子刚发动着火时,警察用枪顶住了我的头叫我们从车上下来后,用绳子把我俩分别捆了起来,然后问我谁在楼上,我说有兰从义和梁晨。警察就绑着我上楼叫门,门被梁晨刚一打开警察就冲了进去,捆住他们俩人后,让我们全部躺在地上。随后警察又把我托到海棉褥子上让我面向下趴着,由于感到憋闷我将头侧了一下,此时,看见一名警察用枪点着我,随即我失去了知觉。(据牡丹市爱民区检察院《击伤何军案件综合材料》中得知该警察名叫朱准德)。
再次醒来时,是在牡丹江市第一医院门口警察揪着头发把我拽下车。当时我双手被绑,踉踉跄跄地站起来被警察用枪顶着头进了医院大楼,当外科医生问我是什么伤时,警察回答是五四式手枪所致时,我才知道自己挨了枪。此时的我口、鼻不住冒血,导致我再次昏迷,由于枪伤外科不能医治,警察就再次拽着我的头发往楼上脑科拖,同时拼命用脚将我踢醒。在脑科医生要求详细处理内部伤口时,警察却只允许对表面缝合一下,(由于没有任何必要的处理导致我头部发炎,留下很多后遗症),随后,又拖着我到附近一个发廊问是不是我抢的摩托车,在确定不是我抢的车以后,就将我带到爱民公安局,松绑后将我拷在暖气上,失血过多的我几次昏迷,几次被警察用各种手段弄醒,在爱民分局当我从昏迷中醒来时,只觉得脸上、身上到处是茶叶,一个警察拿着我的手按了几下,我就不再记得什么了。
就这样,在我头部受伤的情况下,警察将我送到了第一看守所,尽管看守所的警察说头部有伤不能收,而且72小时内定罪后才能进看守所。于是,这名送我进看守所的姓金的爱民分局干警一概答应,并再三请求将我先行收押。从以上所陈述的事实中不难看出,警察为了掩饰其所犯的错误,一再犯下更大的错误。首先将人无故无辜击伤后不给予必要治疗,24小时内没有定罪非法将人送入看守所,这一切的一切都直接导致了冤案的发生。
但在《爱民公安分局干警朱准德击伤何军案件综合材料》中却有干警证实由于怕被兰从义发现而将我松绑,实属无稽之谈:1)当时天已完全黑了,我家楼道里又没有灯且隔着门,屋里的人根本看不清外面。2)进屋后对所有人捆绑,既然在屋外将我松绑,理应此时将我再绑上,但是却无人绑我,岂不已经证明我在楼下被绑后一直未被松绑。3)在牡市第一医院一位看大门的同志看到我从车上被拽下来时双手就是绑在身后的,试问一个松绑的人怎么会在挨枪后在没有任何抵抗能力下,再次被绑上呢?可见从始至终我一直是被绑着的。(该同志已到检察院作证,证明当时双手被绑)。
材料中,干警金、穆二人证实,枪响后看见我手拽枪管,朱准德又说我突然起身拽住枪管,于是踹了我右肩一脚时枪就响了,但同在一屋的兰、梁二个却均证实枪响后我是趴在垫子上嘴里出血,其他什么也没看到。
在这起枪击案中,干警和我的证词都涉及到各自的利害关系,而兰、梁二人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次通过常识的对比就可以知道真假是非:1)在子弹射出后的一段运行距离中,速度是大于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所以,无论谁在听到枪响后看到我都应该是躺在垫子上。2)说我突然起身拽住枪管,被朱踹了一脚我也应该是倒在地上,何来干警金、穆二人所说枪响后还看见我手拽枪管。3)为什么手拽枪管,根本就没有抢枪的动机。4)如果是抢枪的话,枪击点根本就不对,子弹从右脸射入左侧打出后,射入地上的垫子里是1800平行角。5)在检察院恢复现场时,明确显示我是头西脚东的趴在地上,双手被绑,朱站在门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查意见书(2003)公物证鉴字6818号检验意见为当送检的泡沫床垫水平置于地面时形成其枪击弹孔的枪支射击角度约为50度-60度.我们有咨询了专家专家说以上角度跪、立两种体位均无法够成上述角度,只有卧姿的体位下才能形成上述射击角度.牡丹江市爱民分局干警朱准德说我突然起身抢枪是毫无科学根据的,这正是为了掩盖公安干警违法使用武器所造成恶果的真象.一起民告官的案件就这样一告就是十年至尽还在以种种借口拖延.,为什么检察机关也在互相推委难道就没有为百姓说话的人吗?甚至检察机关现在的说法是这十年多时间它们根本就没有立案。试问以上种种迹象,是不是干警们在为已犯下的过失寻找掩盖的可能呢?剥开了谎言的本质,我们看到了什么??为什么检察机关也在互相推委难道就没有为百姓伸冤的地方了吗???
[color=crimson][size=3][font=楷体_GB2312]逗你玩? 逗你玩 容易吗? 5~~[/font] [/size] [/color]
[沙发:1楼] guest 2006-06-12 09:05:28
自从我有了看贴回贴的好习惯以后
人精神了许多
个子也长高了 皮肤变的细腻了
眼镜也从600换成了200的 看贴回贴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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