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不能提供弹药,至少应该先提供镜子
发起人:理论车间  回复数:0   浏览数:2190   最后更新:2011/09/27 17:18:59 by 理论车间
[楼主] 理论车间 2011-09-27 17:18:59
来源:理论车间博客

1-策展人的权力,是从艺术家那里拆一点,又从观众那里夺一点,而凑成。她自己是一个“之间”式存在。甚至可以说,她的位置是虚拟的。策划展人已经是一个机构了:所以,她用不着到任何机构去任职了。

2-所以,在有策展人的情况下,艺术家的个人主权意志下的决策,就受到了制肘:策展人倾向于以公众的名义来行动,否则,她就成了艺术家的意志的奴隶了。这就像一个政权里,艺术家是国王,而策展人是政府总理;一种权力是基于张扬的自由,另一种权力是基于负责的自由。总的说,在现代民主风气之下,策展人的到来,才成全了艺术家的主权意志。策展人才使艺术家像个艺术家。

3-与策展人联手的艺术家将公共领域的其中一块私有化,用作他和策展人的艺术装置的空间。装置是暴力的。它在建立前,先要占据和荡平。

格罗伊斯在论述挟持了策展人的艺术家在他自己的艺术装置空间里的权力位置时说,艺术家这时就成了立法者,他给了前来参观的观众形成议会的空间,定义了进入他这个空间之内的群众必须认服的一些规则。而他自己却是游离于这个空间之外的(《走向公共》,60)。这就是说,艺术家通过艺术装置自己建立了一个共同体,定下了里面的宪法草案,但自己是不进去的。然后,这个心不在焉的主权者或立法者,就将这个空间交给了美术馆的保安和馆长办公室的秘书,法治变成了警治。建立的法,败坏成了维持的法(德里达《法之重力》对于本雅明的暴力来源学说的解构)。

艺术家创立一个艺术装置,然后就抽身不管了,里面本来应该是诸众集结的地方,但很快败坏为这个不能干,那个也不能干的警察世界。所以,策展人的任务,是不要让一个艺术装置这么快就堕落为一个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她必须从展示一个艺术装置始,而以展示一场真正的政治运动终。

什么标准来衡量一个艺术装置展示得成功或不成功?就是要看它之前是否凝聚出一个新的“人民”。艺术装置的观众不是一个,而是全体:它是汇集参观者的一个政治空间。

4-艺术装置是怎么来凝聚人民的呢?

通过在艺术装置的空间里人民自己展示自己给自己看,重新给观众自己头上加aura,好像是给他们一种集体呼吸一样。这样的空间,就是今年的威尼斯双年展所想要演示的那种展览空间:通过一种边走边采集,flanerie,而实现一种profane illumination。

汇聚人民,就是展示他们的“此刻-此地”,玩弄失落和重拾、去地域化和重新地域化、失韵和复得神韵之间的辩证。人民需要看到自己正威武地形成,艺术家不能提供弹药,至少应该先提供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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