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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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k-art 2006-03-01 16:23:23

《“嘿!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暂行)

2006年1月20日第一届全嘿!社会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制定<嘿!

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暂行)的决定》


“嘿!社会”

(一号令)

《“嘿!社会”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

定<“嘿!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暂行)

的决定》已由“嘿!社会”第一届全“嘿!社

会”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6年2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嘿!社会”老大 ionly

2006年2月21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
第四章 裁决与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嘿!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嘿!社会”当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嘿!社会”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嘿!社会”潜水或者服务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捕快和15110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对于因网民私下纠纷引起的打架帖斗殴帖或者损毁他人马甲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捕快和15110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删贴)。
(二)交保护费(扣嘿币):扣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关小黑屋(封id):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 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上网;如果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人是无正常智商人或者无性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视器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八条 已满五十岁不满八十岁的“嘿人”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已满八十岁的“嘿人”人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视器严加管教。
第九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打字或者乱打字,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视器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第十一条 醉酒的人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第十二条 一个马甲有两种以上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三条 二个马甲以上共同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

第十四条 提倡原创。

第十五条
(1) 发表内容含歧视、谩骂、诽谤、人身攻击的主贴和回复,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不要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更不要蓄意、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政府,可以对其它社会公众人物、网友进行非人身攻击的帖子

(2)欢迎大家粘帖美女照片以满足大多数嘿民们的审美需要,但是请不要发“漏点”的照片,如果非要发请打好马赛克,如果不打马赛克的,或打了等于没有打的,图片将被枪毙,并且对发帖人罚款100嘿币
        
第十六条 控制无实质性内容的灌水贴子。含主贴只有几句话的调查、留言、对话、问讯、求助、庆贺、志禧、祝福、吊唁、初次见面、寻人启示等等没有实际意义的内容。
      
第十七条 任何内容重复(含换标题不换内容或换ID不换内容)的帖子,斑竹以首发帖子时间为准,对重复帖子可能会删除。
      
第四章 裁决与执行


第十八条 对违反“嘿!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嘿!社会”衙门或者相当于斑竹级的衙门机关裁决。警告、扣五十元以下嘿币,可以由斑竹管理员裁决;在农村,没有“嘿!社会”衙门的地方,可以由“嘿!社会”衙门委托网吧老板裁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所说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在内。(屁话)
第二十条 对违反转贴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嘿!社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6-3-1起施行。

[沙发:1楼] guest 2006-03-01 16:27:23


可算抢到沙发了
[板凳:2楼] hk-art 2006-03-01 16:27:28
这里是暂行的,大家看看还要补充什么?修改什么?
[地板:3楼] guest 2006-03-01 16:32:58
[quote]下面是引用hk-art于2006-03-02 00:27发表的:
这里是暂行的,大家看看还要补充什么?修改什么?[/quote]

家族之间的械斗怎么判阿
[4楼] hk-art 2006-03-01 16:35:13
[quote]下面是引用guest于2006-03-02 00:32发表的:


家族之间的械斗怎么判阿[/quote]
嘿社会当然鼓励咯,还可能有钱奖励的!
[5楼] 鸟人黄奎 2006-03-02 03:27:04
那么不怕怎办啊?
[6楼] ionly 2006-03-02 03:35:59
鼓励家族间的械斗
[7楼] 毛爷爷 2006-03-02 05:19:13
姓氏改回来了!大家继续忽悠!孙女啊!你也该回来把!你性毛!
[8楼] guest 2006-03-02 05:36:46
拿这么烂的大图来刷屏,sb最爱毁好贴子,捕快上啊!
[9楼] 荷尔蒙下凡 2006-03-02 05:48:11
械斗时,黑社会要及时录像作为资料备份
[10楼] guest 2006-03-02 13:52:34
[11楼] guest 2006-03-04 15:10:57
煞笔铁
[12楼] 顶贴帅哥老婆 2006-03-05 00:24:59
顶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老公你放心,我不会跟顶贴超人跑的.*>_<*
[13楼] 小明的妈妈 2006-03-05 11: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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