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说“我们就是土匪” 转载
发起人:15110  回复数:18   浏览数:3888   最后更新:2007/02/18 02:15:31 by longde89
[楼主] 15110 2006-07-25 09:27:56
近日深圳网友和媒体联合组织的为灾区捐赠的活动,赢得了很多网友和好心市民的支持。
但是,就是这样的,没有任何功利行的活动,确遭到城市管理者人员的暴力执法!!!7月22日捐助活动的第5次捐赠。此次捐赠点设在百花四路和水围村。
大约不到十分钟左右时间。七八个城市管理者人员骑车来到现场,其中一队员便凶神恶刹的要求我们马上撤离并欲没收所有物品,并大声恐吓“我让你们马上收拾,听到没有?否则,全部没收。谁让你们乱摆乱卖!”。于是我们解释,正在办理中。见没有马上按照他们说得办。这一队员当即将桌子踢翻,将物品砸烂!!!所有的宣传页和物品顷刻间散落一地。同时,现场围观的群众也纷纷开始指责城市管理者队员“这是爱心活动!即便不符合要求,也不该砸东西啊!”“太不象话了!这是暴力执法!”“这简直是土匪行为嘛!”群众的指责不但没使执法队员停手,反而更加口出狂言“我们就是土匪,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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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1楼] 陈云昭 2006-08-02 06:17:47
[s:53]
[板凳:2楼] 上帝的儿子 2006-07-31 13:59:11
[s:70] [s:70] [s:70]
一群煞笔
[地板:3楼] maknor 2006-07-27 02:25:11
美国人派来的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的爱作我的祖国,和人民,
[4楼] guest 2006-07-26 01:06:56
在广东,你最好离那些穿迷彩服戴红袖章的什么联防治保队远一点,全是黑社会,流氓地痞
[5楼] 旗天 2006-07-26 03:59:01
中过////////////////////快完了!
[6楼] maknor 2006-07-25 23:58:11
创建和谐社会需要牺牲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的爱作我的祖国,和人民,
[7楼] maknor 2006-07-25 23:51:03
[s:72]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的爱作我的祖国,和人民,
[8楼] 老姚 2006-07-25 14:53:54
悲哀!沉痛的悲哀啊!
悲伤的梦
[9楼] 15110 2006-07-25 09:48:37
我只想摆个小摊……(真实图片)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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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15110 2006-07-25 09:39:12
此次事件之前 我们安排网友与此处的物业管理进行了沟通 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 因我们没有占用便道进行活动 我们的活动地点在物业管理的范围内 [南山活动时 城市管理者人员告诉我们黄线以内归物业管理,占用便道要向城市管理者申请] 所以我们也没有向福田城市管理者申请 活动开始不足五分钟 他们就出现了 不到十分钟就开始了打砸行为 根本就不给你任何解释或申请的机会 我感觉这是一次有预谋的活动 是针对我们活动的某些组织者来的 他们背后一定有人指使 行动之迅速 打砸之坚决 让人不得不这样考虑 希望我们当中的某些网友不要把对八分斋的个人恩怨发泄到对整个爱心活动的行动上 无论是灾区还是老区 有很多人等待着我们的援助与支援 善良无敌 爱心无价 请为自己保留一片良心的净地 请为自己的良心保留一片灵魂的净土

对于城市管理者的暴力执法虽有思想准备 但绝没有想到广东韶关乐昌县遭遇洪灾 省go-vern-ment号召全省人民献爱心的时候 福田城市管理者竟然砸了为灾区人民募集的牌子 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们的行为不仅仅伤了广大献爱心市民的心 更严重点说 是用土匪行为对灾区人民的二次抢劫 我们严正呼吁相关部门及其福田区城市管理者大队 1 整肃纪律 肃清队伍中的不良分子 不能以素质低下为借口 屡次置party纪国法于不顾 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抢 这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更与和谐深圳的宗旨格格不入 2 当事人必须当面向受伤害的女士道歉 3 辞退一切临时雇用人员 不能给自己的不法行为找替罪羊 4 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追究他们的治安责任 他们是没有执法权的雇佣人员 就是有执法权也没有权力对个人物品随意毁坏 6 国家有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把执法权转让 福田区城市管理者大队如果袒护这些非法执法者就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 违背了行政执法法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借此机会 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之一我个人向受伤害的网友道歉 这是我们的粗心与疏忽 我们总以最善良的心态推测世人 却总是疏忽某些人已经不属于人类的范畴
[11楼] 15110 2006-07-25 09:31:27
没有想到广东韶关乐昌县遭遇洪灾 省go-vern-ment号召全省人民献爱心的时候 福田城市管理者竟然砸了为灾区人民募集的牌子 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们的行为不仅仅伤了广大献爱心市民的心 更严重点说 是用土匪行为对灾区人民的二次抢劫 我们严正呼吁相关部门及其福田区城市管理者大队 1 整肃纪律 肃清队伍中的不良分子 不能以素质低下为借口 屡次置party纪国法于不顾 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抢 这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更与和谐深圳的宗旨格格不入 2 当事人必须当面向受伤害的女士道歉 3 辞退一切临时雇用人员 不能给自己的不法行为找替罪羊 4 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追究他们的治安责任 他们是没有执法权的雇佣人员 就是有执法权也没有权力对个人物品随意毁坏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福田区城市管理者大队如果袒护这些非法执法者就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 违背了行政执法法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这些雇用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 却行使着执法者的权利 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福田区城市管理者大队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 执法犯法 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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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15110 2006-07-25 09:30:38
以流氓的姿态恐吓在场的网友! [attachment=23053]
[13楼] 15110 2006-07-25 09:30:10
我们以公民的身份发出怒吼:究竟是谁给了你们这么大的胆子?在自己的家园帮助自己的同胞为什么成了罪过? [attachment=23052]
[14楼] 15110 2006-07-25 09:29:35
被城市管理者暴行惊吓气极休克过去的工作人员,打完针出来后泣不成声。

所有亲爱的兄弟姐妹们。爱心行动是一种自愿自发的行为,真诚的帮助,简单的举手之劳就可以使灾区人民早日走出困境。难道这也成了错的???整个事件维持时间将近4个小时,最终以不了了之结束。一张桌子,几十元钱不算什么。但是这其中的恶劣影响却不是金钱可以计算的。我们不希望每个人都能理解,都能参与爱心活动。但是,这种没有任何目的性,功利性的活动又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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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15110 2006-07-25 09:28:42
在此过程中,民警说城市管理者人员称:是我们工作人员自己砸坏桌子!!简直是无稽之谈!!事件至此,民警只能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一步了解!在调节过程中,这位 “队长大人”一直强调“我们城市管理者队员文化素质低,,不像你们有文化。发生这种事情,也很正常!”既是素质低下,又为何请这些人来代表法律?难道做错事,只一句“没文化,素质低”就可以解决?执法人员执行管理,这本身并没有错!我们也能理解,也表示配合。但是,利用职权,恐吓威胁,损坏物品,难道这就是对的?真的是土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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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guest 2006-11-11 11:04:00
中国特色
[17楼] guest 2006-11-27 03:59:26
[s:54]
[18楼] longde89 2007-02-18 02:15:31
强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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