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氏兄弟城管抓小姐雕塑原图为联防救女!
发起人:居委会大妈  回复数:21   浏览数:5195   最后更新:2010/05/06 21:20:13 by guest
[楼主] 居委会大妈 2010-03-01 00:00:00


记者李鸿睿
3名身穿灰色制服的联防人员抬着一名身着红色连衣裙的女子,露出了白色的底裤,站在一旁的两名男性看客眼睛不约而同地盯着红衣女子。这张本报摄影记者黄兴能在2004年3月13日晚,采访该女子轻生跳楼时抓拍到的照片。

  虽然第二天见报时,发的是另外一张照片,但因当年这张照片被黄兴能发到西祠胡同网站“摄影记者之家”版块用于业务讨论,之后居然被网友不断传播,导致新闻图片背后的事实逐渐被淹没,至今已经变成了另一个版本:“某某地城管抓小姐”。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张照片在去年又被北京798艺术区的艺术家们进行“移植”,变为雕塑作品,作品中女子的底裤消失了,这又引来一片争议。

  昨天,网友“confu”在彩龙中国网贴出标题为《三协警抓小姐……》的组图(http://bbs.clzg.cn/viewthread.php?tid=73894&extra=&page=1
),并把本报摄影记者所拍照片和北京798艺术区的雕塑照片放到一起,图片水印上的文字说明是“四川某地某晚抓小姐”,再次引来网友的大量跟帖。

  对此,不少人发出惊呼,网络在一些特定的时间,已经变成了一个妖魔。

  网络口水:

  嘴仗里争不出事实

  网友“confu”将该帖发出之后,照例引来了网友的各种议论。网友“昔日重来”跟帖说:“戴红袖套的力客。”“YY老百姓”则对雕塑产生了疑问:“为什么雕像没有穿内裤??”跟帖到12楼后,网友“心仪”发帖说:“这个事情应该是发生在昆明,是2005年的事情了。”15楼的网友“来乱”接着跟帖,试图澄清真相:“当时还有种说法:这个女子不是小姐,是个女精神病人。”

  之后,17楼网友“维生素”的跟帖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是昆明发生的事啊,图片作者就在都市时报。”争论到最后,网友们关心的已经不是照片背后的事实了,除了因为跟帖引发的嘴仗以外,事件本身已经不被网友们重视。

  面对指责:

  照片作者无力澄清


  “太令人生气了!”得悉自己在4年前拍的照片再次被网友拿出来说事,平时说话幽默的本报摄影记者黄兴能一改往日的嘻哈形象,一脸严肃地说:

  这张照片拍摄于2004年3月13日晚。当接到采访任务赶到现场后,只听见前面有一阵嘈杂的人声,凭感觉我意识到,可能是人救下来了,于是我冲着前面的人快速闪了两张照片。等我拍完照片,联防员才意识到有摄影记者在拍照,立刻上前阻止。

  为什么会把照片拍成这个样子?是因为那天这名轻生女子被救下后,还试图返回楼上再次轻生跳楼,派出所的联防员(那时叫联防员,现在叫保安)只好把她拉出围观的人群中。在拉的过程中,这名女子一直强烈反抗。这时候,照片中左边第一个联防只好抬起女子的右脚往前走,我恰好捕捉到了这个瞬间。由于联防员不允许拍照,我当天只拍到了两张照片。

  回来以后,我把拍摄到的照片给当天的值班领导看了,之后领导觉得人物形象不雅,不同意发那张如今引起广泛争议的照片,最后只发了另外一张。见报照片画面呈现出女子往后退的姿势,表现出这名女子不愿接受救助的情形,而且我还给画面中的女子脸部加了“马赛克”。

  我认为当时的西祠胡同网站“摄影记者之家”是一个很好的业务平台,里面有很多圈内人士,讨论的都是新闻摄影方面的专业问题,我非常喜欢里面的氛围。所以,我把那张没能刊发的照片上传到“摄影记者之家”,以求和全国各媒体的老师们讨论这张照片。当时讨论的问题主要就是围绕着这张照片拍得怎么样,应该怎么拍等专业问题来讨论。

  记得这张照片在那个讨论区也就只存在了一天,当时我以为这都是圈内人士做些业务交流的讨论,不会被流传出去。没想到最后演变成了“城管抓小姐”和“女子内裤的存在与否”这些和新闻的本来事实毫无关系的话题上去了,本来是发生在昆明的一个普通的新闻事件,却被转载成是发生在深圳、广州甚至是四川的“城管抓小姐”,这让人太无奈了。

  去年,北京798艺术区那帮人按照我的照片搞出个雕塑后,网上又掀起了一股争议的热潮。我决定不再沉默,于去年5月24日在本人的博客中发了题为《本人一张图片的客观事实》的文章进行澄清,但仍有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地上来就骂,很多人连我写的图说都不看,看了照片就开始发泄情绪。

  现在,这张照片被人不断误读,实在是背离本来的新闻事实太远,希望广大网友停止这种不负责任的转载。

  保护隐私:

  业内称记者已尽责


  糜红恩,资深图片编辑。他认为本报摄影记者黄兴能的图片被随意转载,对记者本人来说是一件很无辜的事情,而且在这件事上,摄影记者不应该承担过多的指责。作为一个新闻摄影记者,到达现场以后,就是尽可能地抓拍到新闻发生时的精彩瞬间,忠实记录新闻,这样他才是一个合格的新闻摄影记者。

  糜红恩说,那张照片引起争议,并不是摄影记者的本意,而是网络无限转载、无限误读以后造成的后果,和记者本人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了。记者在发稿时已经考虑到保护弱者和未成年人,黄兴能的见报照片也给当事女子脸部打上了“马赛克”,的确做到了保护弱势者隐私的新闻操守。

  事件原貌

  2004年3月14日本报报道,昆明一女子因感情问题轻生跳楼被救下


  网友转载

  一张上网交流业务的新闻照片,几经转载后变成深圳、广州等地“抓小姐”

艺术雕塑

  2007年,被网络不停误读后,此照片居然成了艺术家们创作的素材

  链接

  本报2004年3月14日见报稿件(节选)

  痴情女子为情轻生

  消防兵绳降救下跳楼女

  昨晚,26岁的女子李某因感情问题,坐在四楼窗台上欲往下跳楼。西山公安分局领导、赵家堆派出所民警和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的官兵火速赶到现场,将女子成功救下。

  昨晚8点40分,赵家堆派出所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一名20多岁的女子坐在李家堆221号四楼窗台上,想要跳楼。接到报警后,所上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做思想工作,阻止其往下跳;同时,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据了解,女子姓李,今年26岁,从安宁来昆租房住在李家堆。听附近群众讲,她因为老公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而寻短见,去年年底就跳过一次楼,现在腿伤还没有好。昨天一整天,她70多岁的爸爸和姐姐、姐夫都在她门外劝说,但一直没法说服她打开门。

  到昨天晚上11点30分记者离开时,派出所民警仍在做她的思想工作。


本版标题
联防救女 4年转帖变“城管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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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1楼] guest 2010-03-28 23:57:57
高氏颠倒黑白的本事真高!但是我觉得他们如果还有一点点良知的话,应该向那些被他们诬陷的人道歉。亏他们还一天到晚把人权挂在嘴边。
[板凳:2楼] guest 2010-03-29 00:00:47
至少道个歉吧!
[地板:3楼] guest 2010-03-29 08:04:20
我看高氏把雕塑的名字改成“联防救女”更牛,有这么救人的吗?考!
[4楼] guest 2010-03-29 11:10:17
把"抓小姐"打个引号更好,如果是"联防救女",或是为维稳效果追认"联防救女",加引号的"抓小姐"都包含一个"误传"或社会网络化误传含义.包含内容越多就越可以使这个作品增值.高氏这下又有新闻点了,
[5楼] guest 2010-03-29 11:32:52
sb,艺术家有什么了不起,艺术家永远都是对的有理的。既然这么牛逼,字母自我陶醉!那么艺术家能不能做一个错的事情出来看看!
[6楼] guest 2010-03-29 23:25:40
你们怎么知道人家高氏就是用的“联防救女”这个题材呢 人家高氏可能就看见一伙"抓小姐"的才做的这副作品呢.
[7楼] guest 2010-03-30 01:03:59
艺术家参照联防救女的姿态,创作抓小姐雕塑,也没什么错啊。这类似于画家参照猫的姿态,画了只虎。
[8楼] guest 2010-03-30 01:10:58
楼上说的没错!
以后见着和你老爸长的像的都叫爹!
[9楼] guest 2010-04-27 23:11:50
改个名不就完了
[10楼] guest 2010-04-27 23:41:45
谁信?有这么救人的吗?
[11楼] guest 2010-04-27 23:46:49
照片和雕塑:人们宁可相信“城管抓小姐”
今天的《南都》A32全版报道一则有趣的事情:一张不断被误读的照片(城管抓小姐)。
一张人们坚信是“城管抓小姐”的照片,连同后来艺术家据此创作的同名雕塑,据说事实是“协警救人”。但是人们宁可相信“城管抓小姐”了,就算你发誓诅咒这不是事实,人们也不会相信有这等好事。
这真是一种令人震撼的普遍现实。
因为城管的性质和作为,他的恶劣形象和使命,已经在人们心中定格了,不会改变了。想要修饰也是白费心机。这张照片可能被误读,但是城管的总体形象不会被误读。所以,这张照片的“误读”有什么了不起了呢?人们坚定地死心塌地地要“误读”这张照片了。倒是应该研究为什么人们宁可“误读”也不相信“辟谣”,这倒是大事一件。
这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另类”看法。
[12楼] guest 2010-04-28 17:55:15


[13楼] guest 2010-04-30 16:19:12

[14楼] guest 2010-05-01 21:33:30
作者:冷雪峰

  一张以“城管抓小姐”为题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已有6年。尽管照片中的联防队员和红裙女子已无从查找,但照片的拍摄者以及媒体都多次澄清,照片其实是联防队员救下一位自杀女孩,但一再澄清并未让这则“流言”消失。(4月24日《环球时报》)

  从事情发生的2004年3月13日到到如今,岁月已经留下了6年的印记。一幅普通社会新闻的图片,居然仍然顽强地在网络上流传,不断引起网友关注,被人不断误读,这是怎样一种心态?虽然有声音“希望广大网友停止这种不负责任的转载”,但是,2010年4月10日,这幅流传甚广、其实是“协警救人”的这张照片再度“疯”传,只是这一次同时出现的,还有新锐艺术家高氏兄弟以此照片为原型制作的雕塑。高氏兄弟说:“作品不是新闻,而是语言的表达,无论是不是城管抓小姐,这件作品在艺术上还是成立的,只是重新地解读。”

  我最初的感觉是:救人怎么能这救法。三个男人分别拎着一个女人的二只胳膊一只脚,还让当事女子裙下春光尽显,这也太不把人当人了吧?及至后来知道是人家协警救人却被误传为“城管抓小姐”,我感叹于网民的憎爱分明,也揣测出此照片被“误读”并经久不沉的原因:网友宁愿固执地相信,在中国,除了城管,还有谁能做出如此极端有损他人尊严的事?只是城管这次与本案无关;我估计协警虽然救人,但也羞于跳出抢功邀赏,没准还在为让城管背了个黑锅偷着乐呢。

  但是,围绕照片“被”流传被“误读”的一系列声明很令人费解。无论是拍摄者黄兴能始料不及的很无奈,“这张照片被人不断误读,实在是背离本来的新闻事实太远,希望广大网友停止这种不负责任的转载。”还是SOHO小报的主编李楠则评论说:“在网络造个谣言在一些人是无成本的乐趣,往往在传播中真相抵不过假话———谣言往往暗合或有意迎合了某种情绪。这也是网络中劣币驱逐良币之一种。”网民心中强烈的“城管妖魔”情结都被忽略,淹没在照片是“协警救人”还是“城管抓小姐”的争执中。协警救人当然是事实,有图为证;那五马分尸般被拎着的女人,还有她尽泄的春光,难道不诉说着野蛮暴力、敷衍塞责的新闻事实?

  公民有尊严地活着,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因为挽救生命就可以肆意羞辱,不顾及被救人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那就是心理变态下的意淫。这种人其实比妖魔更可怕。我们可以同仇敌忾地与妖魔抗争,但是,善良的中国人还没有群体向做事的人扔臭鸡蛋的习惯。

  协警救人误传为城管抓小姐,可以是“误读”。但是,对人性、良知、正义的渴望和呐喊,不能被任何权力以任何理由“误解”得漠然置之,置若罔闻
[15楼] guest 2010-05-02 23:10:45
见过抱着救人的.背着救人的.抬着救人的.没见过拎着救人的!
[16楼] guest 2010-05-02 23:16:01
看来可靠立刻立刻机
[17楼] guest 2010-05-03 09:54:18
一张以“城管抓小姐”为题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已有6年,尽管照片中的人物已无从查找,但照片的拍摄者以及媒体都多次澄清,照片其实是联防队员救下一位自杀女孩,但一再澄清并未让这则“流言”消失。(4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在社会上造成广泛影响甚至被艺术家以雕塑形式定格的“城管抓小姐”,其真相竟然是“协警救人”!一张“驴唇不对马嘴”的照片,何以传播速度如此之快、引起的反响如此之强烈?很显然,“流言”戳中了真问题――城管的形象、百姓的情绪、社会的信任危机,都在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流言”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电视上、报纸上、广播里,关于城管野蛮执法的报道比比皆是。“协警救人”的照片之所以被误认为是“城管抓小姐”,除了协警和城管的衣服极为近似之外,更是因为几个壮汉提着女孩手脚这样“很黄很暴力”的画面,契合了人们潜意识中对城管形象的定位。而城管在当今社会为何如此不招老百姓待见,什么屎盆子都有人往他们头上扣?城管的“杯具”,除了源自其自身的素质问题和管理问题之外,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当下各地市政管理模式和执法现状。

  “协警救人”竟成了“城管抓小姐”,并且还有那么多人都相信,难道仅仅是因为个别人“别有用心”和老百姓太过轻信吗?假如现在执法领域没有那么多乱象,这样的“流言”谁会相信呢?一个指鹿为马的“流言”,也从另一个方面让我们看清了现实中的真问题到底有多严重。如果不痛定思痛,下大力气去解决这些问题,谁又能担保在不久的将来,“城管抓小姐”甚至比其更恶劣的事情不会真的出现现实版?
[18楼] guest 2010-05-03 14:19:09
高师兄弟你们还能更无耻一点吗?
[19楼] guest 2010-05-03 20:21:55
联防大队
[20楼] guest 2010-05-04 17:28:30
咋这么多无毛???????

[21楼] guest 2010-05-06 21:20:13
这个黄兴能也是高氏雇来炒作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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