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买儿救夫~买儿救夫事件~买儿救夫事件~
发起人:居委会大妈  回复数:0   浏览数:2169   最后更新:2009/07/26 18:00:05 by 居委会大妈
[楼主] 居委会大妈 2009-07-26 18:00:05



2009年7月23日,湖南株洲市中心广场一中年妇女携带两小孩和年愈七旬老母,颈挂“卖儿救夫”招牌,向社会求援。殷忠民 曾伟雄/人民图片

人民网讯 2009年7月23日,湖南株洲市中心广场一中年妇女携带两小孩和年愈七旬老母,颈挂“卖儿救夫”招牌,向社会求援。

据了解,该妇女叫彭娇娥,湖南涟源人,去年10月8日凌晨三时,其丈夫在湖南株洲县张贴小广告时被城管队员抓获。三日后,她在医院找到周拾民时,周已经是脑部重伤,深度昏迷,生命垂危。治疗至今仍无意识,已成为了植物人。周拾民家人疑城管殴打所致,遂找城管理论并上访到县委县政府。椐株洲县建设局反映,周拾民受伤是自己跳车造成的,目前,他们已经花去医疗费40多万元。对于株洲县城建局的解释,周拾民家人表示质疑,周是一个正常人,不会不知道跳车的危险,何况贴小广告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即便是跳车也应该是被迫的。

  彭娇娥说,她是一个农村妇女,没有生活来源,丈夫的治疗费用没有保证,下有三个小孩,上有年过七旬老父母要养,如今她全家已是面临绝境。为救丈夫,确保儿女的生活,她只好卖出小孩,以筹集部分资金挽救只有34岁的丈夫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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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湖南株洲县建设局就此事件发出说明,全文如下:

关于“湖南株洲街头一农妇‘卖儿救夫’”的情况说明

2008年9月以来,株洲县组织开展以治理非法“**广告”为主题的专项行动,为此,县综合执法大队决定,安排16位队员分4组自9月1日起轮流值班。

2008年10月8日凌晨1时许,周拾民(湖南省涟源市茅塘镇藕塘村二组村民)携带黑水笔在渌口镇城区主干道建筑物墙上书写非法“**广告”,被巡防队员现场抓获。为便于清除其已书写的非法“**广告”,县建设局城管执法大队许浩波、肖裕祥即驾五菱微型双排座车带周拾民现场指认所书写的非法“**广告”。凌晨3时20分,指证完毕,许浩波、肖裕祥又驾车带周拾民欲去渌口派出所深入调查,经渌口镇伏波广场处时,周拾民为逃避处罚,突然强行拉开车门跳出车外,导致受伤。两名队员立即拨打120,送其至县一医院抢救,因周头部伤势较重,3点50分转送株洲市一医院抢救治疗。

虽说周拾民是为逃避处罚自己跳车摔伤,但事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指示建设局及相关部门从人道主义出发,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全力进行救治。与此同时,县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其家属进行协商,处理周拾民受伤善后事项。在与周拾民家属协商同时,县建设局一直未停止对周拾民的治疗,在确保医疗等相关费用的前提下,还每月花费2100元的工资,请专人对周拾民进行护理至今,并对其家属的困难给予救助。目前,周拾民虽处于康复期、昏迷状态,但生命体征稳定,株洲县建设局为周拾民垫付医药费用已达40余万元,其救治至今一直没有停止过。

但是,周拾民家属先后提出1000万、500万、250万、150万元的巨额赔偿要求,在未满足其家属要求的前提下,周拾民家属多次组织人员到株洲县建设局、株洲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上访,多次雇人围攻县委、县政府,冲击市政府大楼,多次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发布虚假消息。因赔偿要求无法达到,至今未能协商好。

县建设局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积极与其协商,妥善处理此事,但无法与其家属取得一致意见。目前,县建设局继续努力与其家属积极协商,如协商不成,尽量说服其家属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株洲县建设局

200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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