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谈盗墓产业~~
发起人:yahoo  回复数:1   浏览数:2478   最后更新:2009/06/16 02:28:01 by guest
[楼主] yahoo 2009-06-16 02:06:06
盗墓之国何谈“文化遗产日”

经济观察网 裴钰/文

我们在文化遗产日,纪念什么?思考什么?我想,现在部分舆论和朋友,对我们纪念“文化遗产日”理解得不全面,我想我们应该从学术小圈子里出来,耐心和细致地给大家详细介绍“文化遗产日”的方方面面。

一.要致富,去挖墓,一夜就成万元户

我们今天全力推进“文化遗产”制度,客观因素是80-90年代席卷全国的盗墓狂潮,不讲清楚这个客观大背景,就不能讲明白我们今天为什么要大力推进“文化遗产”制度。

从80年代起,中国出现了盗墓走私文物的狂潮,从局部到全国,从少数不法分子犯罪,到群众性的大规模群盗群抢;从偷偷摸摸的盗窃犯罪,到明目张胆的暴力抗法;从个别的盗墓贼,到成规模的黑恶势力武装集团;从锄头铁铲盗掘,到炸药爆破和推土机作业;从国内销赃,到跨国走私贩卖;20年间,这场盗墓狂潮,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参与者之多,涉及范围之大,来势之猛,文物惨遭荼毒之烈,都是史无前例的;这20年里,中国文物走私数量之多,质量之精,速度之快,都是建国以来罕见的,一提到文物浩劫,我们都会想到文革十年,可是,这20年间,不能不说是又一次惨烈的文物浩劫。

据统计,20年里,至少有30万-40万座古墓被盗掘、破坏、清洗,300万-400万珍贵文物被盗、被毁或者流失,平均每天就有1.7座古墓被洗劫,每小时就有17件珍贵文物被破坏。
80年代初期,有一句顺口溜,流行在陕西、甘肃、河南、山西等文化大省,那就是“要致富,去挖墓,一夜就成万元户”,无本万利,丧心病狂,从陕甘豫晋兴起的这股文物犯罪风气,很快就席卷全国。

二.触目惊心的盗墓典型个案

即使在今天看来,这场文物浩劫依旧是骇人听闻。举几个典型的例子:

1、盗墓用上了推土机

1982年春天,数百名农民云集福建建阳宋代窑址,短短1个月,就破坏窑址2000平方米。到了,1983年3月,400多人依然蜂集不去,丧心病狂地动用了推土机,8天之内,用推土机疯狂盗掘窑址23000平方米,文物损失已经无法统计。

2、罢工罢农罢教,盗墓齐上阵

1983年6月-8月,河南淮阳县突然掀起盗墓潮,农民不种地,工人不上班,教师不上课,每天数百人疯狂盗墓,被盗古墓750座,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墓80座,汉墓666座,被盗文物无法统计。

3、盗墓,也搞分片包干

1985年4月-1986年,浙江龙泉县18个乡掀起盗墓狂潮,不到一年,县内3600多座宋元明期间的古墓被洗劫一空,其中,被卷入的村干部有10人。

最让人震惊的是,陕西周至县的豆村,村干部将村民组织10人一个小组,对古墓分片包干,销赃后,根据“贡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4、出了盗墓专业村

陕西咸阳渭滨区,1994年出了9个盗墓专业村,青年男子挖掘,青年女子做饭送饭,老太太看守家门,老头孩子站岗放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5、盗墓大军4000人

数百人盗墓,还不是最大规模的犯罪潮,1985年1-10月,青海民和、乐都、化隆等县,出现的盗墓狂潮,近4000人参加。仅民和县一地,就有13个村,52个农业合作社,900户农民,捣毁古墓1000座,古文化遗址23处,损坏文物5000件。

6、毁墓、毁田、毁生计

1997年冬天,到1998年春天,内蒙古全区有1200座古墓被盗,1000多亩农田被毁,2000多亩草原被毁,这就是为了盗墓,不惜毁掉生计,真真是过了今天,不想明天。

7、暴力抗法,公开破坏

1993年,陕西咸阳窑店,陈某纠集一个盗墓团伙盗掘古墓,4月21日这一天,公安干警和执法人员对其展开拘捕,陈某聚众公开暴力抗法,刀砍一名警察致残,伤4名执法人员,还煽动当地群众阻挡执法人员,哄抢文物。

8、现代化的矿区作业

用定向爆破炸开供出入的洞口,然后安装照明设备,用鼓风机、塑胶管向洞内送风换气,这种小型现代化矿区作业的模式,就是当前盗墓者的挖掘方式,1997年12月下旬,西安市南郊,一群盗墓贼就用了这样先进的盗墓作业方式。

9、画册展示,网上订货

到了今天,文物贩子不再采用先盗后卖的方式,而是,先订后盗,有的放矢。比如,他们会以旅游者的身份,到各地文物地拍照,然后制成文物图册,或者挂到网上,网上订货,供买家观看,看后订货,他们再去下手盗墓偷窃。

总计80年代后半期,江西省被盗古墓10000座;四川被盗古墓23952座;浙江被盗古墓20000座。如此剧烈的盗墓狂潮,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罕见的。

三.文化遗产的核心是国际援助

一个盗墓的国度,纪念“文化遗产日”,既是可耻的,又是可笑的。我们不会做盗墓国的子民,中国也不会成为一个盗墓的国度。我们要积极的向前看,这场文物浩劫鲜为人知,如今,我们介绍给朋友们,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全面理解“文化遗产”制度。

有的朋友以为“文化遗产”是面子工程,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实质上是实惠工程。世界遗产保护制度,有一个核心的功能,那就是国际援助。《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这么规定,“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通过提供集体性援助来参与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这种援助尽管不能代替有关国家采取的行动,但将成为它的有效补充。”

世界上有很多贫穷的国家,这些国家对于文化保护常常力不从心,经费有限,这个时候,就需要国际组织协调成员国来帮助这些穷国,做好自己的文化保护工作。

在文化保护领域,国际援助共同保护,有先例,比如,1959年,埃及政府计划修建阿斯旺大坝,这时尼罗河谷里的珍贵古迹就会遭到灭顶之灾。而埃及政府的财力有限,没有能力完全保护尼罗河古迹,怎么办?在1960年,联合国教科文在全球组织发起了“努比亚行动计划”,将受到威胁的古迹,比如阿布辛贝神殿和菲莱神殿等,运用科学的方法,一一分解,运到高地,再一块块地重组装起来。这个保护行动共耗资八千万美元,其中有四千万美元是由50多个国家集资的。

今天的世界遗产保护制度,就是把类似于“努比亚行动计划”的文化保护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利用世界各国的力量,帮助一个国家来进行保护工作,分担成本。同时,让受援国放心的是,这些国际援助并没有政治目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不允许援助国(捐献国)掺杂自身的政治目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明确规定:“捐款不得带有政治条件”。

我们再看看,国际援助的具体形式有提供专家、技术支援、培训支持、先进设备支持、 低息和无息贷款、无偿补助金等。只要我们按照世界遗产的标准,做好工作,可以获得的帮助是非常实惠的。

我们所说的国际援助,实质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一个“世界遗产基金”,方式是不带政治条件的“捐款、赠款或遗赠”。其次,公约缔约国每两年定期,按照统一百分比,向基金纳款。教科文组织就是通过这个基金,来援助遗产申报国的遗产保护。

三.别忘了“世界数字遗产”

一提“文化遗产日”,很多人都会狭隘地理解为两个文化遗产的纪念日,即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第三个文化遗产概念——世界数字文化遗产,她在中国鲜为人知。

数字文化遗产,是指在互联网上的数字文化遗产,即以互联网为承载形态的文字作品、资料、图片和影音,形成了一种文化传承的遗产。也就是今天互联网上的读书频道、文化频道、博客、论坛、BBS、空间等里面涉及创作、记录等等内容。

联合国对数字遗产的估价非常高,这样规定到“鼓励教科文组织的会员国最终调整有关国家收藏品的国家立法和规定,以确保数字化资料的保存和长期利用”,也就是说,发明了一个“数字收藏品”概念,我们都知道宋瓷瓶是收藏品,很多国家的法律对收藏品也有明确的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希望有关国家参照收藏品的立法规定,为数字遗产加以立法保护,形成“数字收藏品”的概念。

四.网络文化是世界的数字化记忆

网络文化,在国际上已经不是低价值的代名词,相反,“网络文化”被认为是一种审美共享,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叫“世界的数字化记忆”,在读书、文化类别,以及所有具备文化旨趣和价值的博客、论坛、BBS、空间和聊天室,她们为今天的世界文化保留了一个数字化的面孔,为后人留下今日世界的“数字化记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么理解:“提高各国政府和其他的信息生产者与拥有者的认识,即必须尽一切可能按原始的形式保护世界的数字化记忆”

我们注意其中的“原始的形式”,保留“世界的数字化记忆”,不是用纸质媒体的方式,也不是用DVD光盘的形式,而是要保留“原始的形式”。我理解的“原始的形式”,就是保持“在线共享”,互联网的价值绝不仅仅是数字形式,而是审美共享和在线学习功能,保证数字遗产,就是要保证数字文化遗产的“在线共享”这一关键点。

五.文化遗产,是一场思想革命

我们看三大文化遗产制度,物质文化遗产对应世界有形文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应世界口头流传的无形文化的保护,数字遗产则对应信息时代的虚拟文化的保护,三大制度设计完全涵盖了当今世界文化的不同侧面。我们中国既然设立了“文化遗产日”,就应该完整的接受三大遗产概念。

我们的文化由传统文化转型为现代人文,必须要迈过“文化遗产”这个门槛。因此,当代文化重建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从人文思想的角度,全面思考三大文化遗产制度,对有形文化,无形文化和虚拟网络文化,重建她们各自承载的思想价值观,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化遗产,不是历史学和考古学的概念,而是信息社会里一场真正的思想革命。

[沙发:1楼] guest 2009-06-16 0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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