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遇四次偷车 狂怒失主闹市区砍翻盗车贼(图)
发起人:15110  回复数:13   浏览数:4570   最后更新:2007/05/14 05:09:16 by guest
[楼主] 15110 2006-08-10 1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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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卫东对自己砍伤小偷的行为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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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者在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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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卫东将偷车贼砍伤后,蹲在旁边守候到pol.ice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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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西安市环城南路发生骇人一幕:一男子手持砍刀,疯追一浑身是血的男子300余米直至对方倒地后,才停下脚步。在众目睽睽之下,持刀男子再次举刀砍下……“他是偷车贼!”面对民警的询问,在现场等候了15分钟的砍人者硬生生地回答。
  在一个劳务市场丢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郑卫东忍无可忍决心抓贼。昨日上午,在该劳务市场招工人时终于发现有人正在偷车,于是郑卫东持砍刀抡向偷车贼,并疯追了300余米直至偷车贼倒地后,才停下脚步。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再次举刀怒砍伤者……

■十来天遇上四次偷车

38岁的河南许昌人郑卫东在西安开了家小餐馆,7月27日上午,餐馆缺人手,他骑着电动自行车去环城南路上的文艺路临时劳务市场招工。当天,郑卫东觉得很晦气,不仅“空手而返”,就连停放在市场内西边墙角的自行车也被人偷走。

事发后,郑卫东去西安市公共安全专家局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报案,但车一直没找回来。7月29日,再次到该劳务市场的郑卫东,看到了一位坐在路边哭泣的妇女,经打听,才知刚才她的自行车在市场里也被偷。7月31日他又碰到一起丢车事件。接连遇上的偷车事件让他窝了一肚子闷气,从此偷车贼成了他的“眼中钉”。

昨日上午,在劳务市场,郑卫东遭遇了十多天来的第四次偷车事件。

■无意中发现“贼影”

昨日上午10时许,他和15岁的外甥小雷(音)再次来到市场,想给餐馆招个小工。转了几圈,郑卫东突然发现,紧挨市场大门西边的北侧墙角有五六名男子正围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动手脚。“赶紧给派出所打电话!”吩咐完外甥,他的目光一直没有放过这几名可疑人。

眼看车子被推走,郑卫东拨开人群,冲上前。“你是贼!”说话间,郑卫东抓住推车子的男子,扭打在一起。“我冲到跟前,他拳头就伸了过来。”郑卫东说,偷车贼一动手,他也没有多想,拿刀就砍。砍了多少刀,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见刀砍下来,惊惶失措的刘某举起胳膊拦挡。据刘某回忆,在劳务市场大门口,他挨了三刀。第一刀砍在左上肢,第二刀抡在左颈部,背部还有一道20厘米长的伤口。招架不住的他撇下赃车,拔腿就逃,刚跑了20多米,一刀又砍在其头上。刘某沿着环城南路南侧忍痛向西逃,郑卫东紧追不放。跑出300余米,刘某打算横穿马路,但车流挡住去路。此时,已经追来的郑卫东将车贼拉倒,并将其拖到路边。难掩怒气的郑卫东在奄奄一息的刘某胳膊上又添一刀,腿上踢了两脚。



对话

  在派出所挺直腰板站着,说话时扬起头,郑卫东丝毫没觉得自己已涉嫌犯罪———

  为抓贼,我不后悔

  昨日下午5时30分许,记者在西安市公共安全专家局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候问室内,再次见到了砍小偷的郑卫东。虽然隔着铁栅栏门,在候
问室内的郑卫东仍挺直腰板站着,说话时扬起头。那一刻,他丝毫没觉得自己已涉嫌犯罪。

接过记者递出的烟,郑卫东狠劲吸了一口,伴随着吐出的青烟,他的话匣子打开了。

只要抓住 小偷觉得值

记者:(以下简称记)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6个多小时,你也冷静下来了,后悔吗?

郑卫东:(以下简称郑)不后悔,没有一点后悔。

记:为什么不后悔?

郑:我砍的是贼,不后悔!派出所拘留我,无所谓,只要抓住了小偷,我觉得也值了。

记:你觉得自己做了件正义的事?

郑:可以这么说。他们是贼,该受到惩罚,我每次去碑林区的劳务市场,都会遇到这个偷车团伙,这伙人太可憎!

记:你想抓贼,目的是正义的,但这样的手段也正义吗?

郑:这个(他迟疑了一下),我不懂法,可能……也不对吧。但当时他们拿刀威胁我,如果我不夺过刀砍他们,受伤的就是我。而且,我砍的是贼。

只抓住一个贼 不甘心

记:见到贼,你就会很气愤?

郑:我非常非常气愤,他们曾经伤害过我,我恨他们。(1990年12月,刚结婚的郑卫东,家里就遭小偷盗窃,价值五六百元的家具被盗。郑卫东的父亲为此生气病倒,没几年就去世了。)

记:你从河南来西安五六年,以前见过贼,抓过贼吗?

郑:以前没见过,也没抓过。记:为什么这次有这么大动作?

郑:因为我价值一千多块的电动自行车,在这里被偷,而且回回来,都遇到有人被偷,我实在气不过,就上去了。当时也激动,脑子也乱了。

记:砍完为什么还追?

郑:因为我丢车报案时,pol.ice曾告诉我,抓住贼不敢放跑,要等pol.ice来。所以我就追,刚开始,那小偷比我跑得还快,我还要追。追到仁义村口,他跑不动了,我才抓住他。

记:从你抓住他到110赶到,间隔多久,你为什么不逃跑?

郑:大概15分钟。我为什么要逃跑?我让外甥报警,就是要等pol.ice来,我是在看着贼。

记:你说这些贼是个团伙,但你今天的行为只抓住了一个。

郑:这也是我不甘心的地方,我还希望和pol.ice一起,穿着便衣,把那伙人全抓了,这样再判我也行。

面对家人 后悔当时太鲁莽

据了解,郑卫东的妻子在西安帮他打理餐馆,一对儿女都在西安上学。当问起做了这样的事情,如何向家人交待时,郑卫东顿时没有了谈抓贼时的亢奋。

记:你抓了贼,但如果被判刑,家人怎么办,你可是家里的顶梁柱。

郑:我不知道,希望他们以后好好的。(迟疑了几秒钟)面对家人,我后悔,我当时太鲁莽。但抓贼,我不后悔。

郑卫东再次强调了那句话。

当记者结束采访准备离开时,郑卫东突然问:“我砍的那人,现在怎么样?”当得到“还活着,但伤得很重”的回答时,郑卫东沉默了


因自行车被偷而气愤无可厚非,可是操刀狂追小偷100米,将对方砍成重伤,这就不仅仅是气愤的问题了。是见义勇为的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要负法律责任?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如此这是否触犯法律呢?
[沙发:1楼] 快活僧 2006-08-12 14:30:29
[quote]引用第7楼nirvava2006-08-12 17:55发表的“”:
这明显是故意伤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黑社会人的素质真是低啊![/quote]
  放你老爹的屁.
[板凳:2楼] guest 2006-08-12 10:47:10
[quote]引用第7楼nirvava2006-08-12 17:55发表的“”:
这明显是故意伤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黑社会人的素质真是低啊![/quote]
你高?砍的就是你!
[地板:3楼] nirvava 2006-08-12 09:55:34
这明显是故意伤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黑社会人的素质真是低啊!
[4楼] 15110 2006-08-10 16:38:27
这是西安某市民的观点:
砍得好!现在抓小偷也只能靠自己了,长延堡603车站,有7-8个新疆籍的小偷,在这里偷了好几年了,这里的群众都认识,也多次报过警,可现在还在这里偷,难到这里的pol.ice就不知到?问题出在那里?大家心里都很明白!
郑先生出手太轻了,应该砍死。砍死一个,小偷就会少一个,如果大家都起来砍,要不了几年,西安的小偷就会少下来
。要向李铁梅那样---“祖祖孙孙砍下去,砍不尽小偷决不下战场”
[5楼] guest 2006-08-10 16:38:57
那哥们要是不拿着刀,恐怕早被贼打死了
[6楼] guest 2006-08-10 20:13:49
[quote]引用第2楼guest2006-08-11 00:38发表的“”:
那哥们要是不拿着刀,恐怕早被贼打死了[/quote]
那哥们的刀是从贼手里夺过来的!
[7楼] 陈云昭 2006-08-11 02:33:49
妈的,砍的好,现在幻想警察去帮我们抓小偷,那就是SB,不蛇鼠一窝就算好的了.只有广大市民积极武装自保,那才没有小偷生存的空间.
[8楼] 陈云昭 2006-08-11 02:36:04
还记得小偷疯狂殴打孕妇的报道吗?和小偷讲法律道德简直就是乱弹琴.
[9楼] 上帝的儿子 2006-08-11 03:51:48
狠狠砍啊
我要是在的话
和他一块打
一群煞笔
[10楼] guest 2007-03-09 12:17:35
不用看内容就知道原因,太倒霉了,估计能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可能性有几百万分之一,被他碰上也是幸事,前4次被偷是他倒霉,最后他把小偷砍伤是他找倒霉。总之他倒霉透了。
[11楼] guest 2007-03-10 15:52:46
[quote]引用第7楼nirvava2006-08-12 17:55发表的:
这明显是故意伤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黑社会人的素质真是低啊![/quote]
你鸭当傻逼奸细的时候素质真的很高的!
[12楼] guest 2007-05-11 06:56:08
想想你爷爷也许就是贼. 贼也是人.
[13楼] guest 2007-05-14 05:09:16
砍得好 妈的 支持郑卫东 把他妈的贼和警察都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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