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警察谈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
加拿大警察谈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
加拿大警察谈警察打死人案:他早就该开枪否则即是失职
点击: 657 评论 1 2008-10-20 10:47 发布者: 绝地战士
加拿大警察谈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他们早就该开枪!否则即是失职
一网友将视频给同事的儿子(加拿大3年警察)看,加国警察说的话大意如下: 中国警察不是真正的警察,
因为,第一次被打可以被认为意外;但对方没有离去,这就有再次暴力的危险,作为警察应该立即拘捕这二个人,因为他们打人,无论是否有涉及警察,他们犯法了,作为警察更因该立即拘捕他们,是非由法官定。第二次打人属于有意而为,性质恶劣,作为警察可以采用包括开枪在内的行动去中止暴力,因为警察的安全第一是北美警察第一守则,明知会被攻击而不采取行动,这不是警察。攻击方手有武器时,北美警察可以不经请示击毙他,如有不对由司法人员判定,但警察不会受到法律处罚。我给他解释中国情况,他不可理解。他说警察是高危岗位,北美警察手则规定,每个警察都不可把自己放在危险境地,可以自己决定采取行动。这就是说,最慢在第二次,攻击者就会被击毙。简单讲,他的意见是,警察错在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拘捕和用警用武器致死对方(他的观点警察没有立刻拘捕攻击者是不作为,不用警用武器攻击是违章,警察要再培训),而且事后应该立即拘捕另一个打人者。对于警察没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警察受伤,警局上层要检讨,定下规定,防止再发生。至于其他的,则由法官,律师和陪审员定。
一句话:老外看中国,越看越不明白。
加拿大警察谈警察打死人案:他早就该开枪否则即是失职
点击: 657 评论 1 2008-10-20 10:47 发布者: 绝地战士
加拿大警察谈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他们早就该开枪!否则即是失职
一网友将视频给同事的儿子(加拿大3年警察)看,加国警察说的话大意如下: 中国警察不是真正的警察,
因为,第一次被打可以被认为意外;但对方没有离去,这就有再次暴力的危险,作为警察应该立即拘捕这二个人,因为他们打人,无论是否有涉及警察,他们犯法了,作为警察更因该立即拘捕他们,是非由法官定。第二次打人属于有意而为,性质恶劣,作为警察可以采用包括开枪在内的行动去中止暴力,因为警察的安全第一是北美警察第一守则,明知会被攻击而不采取行动,这不是警察。攻击方手有武器时,北美警察可以不经请示击毙他,如有不对由司法人员判定,但警察不会受到法律处罚。我给他解释中国情况,他不可理解。他说警察是高危岗位,北美警察手则规定,每个警察都不可把自己放在危险境地,可以自己决定采取行动。这就是说,最慢在第二次,攻击者就会被击毙。简单讲,他的意见是,警察错在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拘捕和用警用武器致死对方(他的观点警察没有立刻拘捕攻击者是不作为,不用警用武器攻击是违章,警察要再培训),而且事后应该立即拘捕另一个打人者。对于警察没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警察受伤,警局上层要检讨,定下规定,防止再发生。至于其他的,则由法官,律师和陪审员定。
一句话:老外看中国,越看越不明白。
有点理解了他的意思。不过我们国家警察一般不配枪的。袭警罪一直到杨 佳事件后才颁布还是真晚了一点。
要是给中国警察这样权利,不知多少人要被素质低下,托人当的警察,有钱当的警察,有人当的警察,打死在大街上
我们国家警察一般不配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