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淑贤:录像何以成“局”
发起人:另存为  回复数:0   浏览数:1063   最后更新:2021/02/10 22:17:30 by 另存为
[楼主] 另存为 2021-02-10 22:17:30

来源:画刊杂志  许淑贤


录像局北京空间的资料架


录像何以成“局”?本文将从“局”字的意义展开谈论“录像局”现在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局”听上去像一个政府机关,但我们其实是一个民营的非营利机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我们取名为“局”是因为“局”字含有多种意思,《新华词典》里面说,“局”是权力机关行使其职能的机构,像教育局、工商局之类的;另外还有一个意思是“聚会”。注意,“局”的英文“bureau”体现不了这些意思。当我跟别人介绍时常说录像局像一个公共图书馆,只不过人们来看的不是书而是录像。我们有常规的开放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观众可以随时过来,自助观看。因为我们的基本工作是档案搜集与管理,所以我们可以叫作“录像档案库”或“录像档案中心”,我们也可以叫作“录像之家”。“家”回应了“局”字聚会的意思——我们希望能够更多地发挥联络艺术家、研究者、收藏家以及社会各界录像艺术爱好者的作用,让录像局成为一个信息枢纽。这是“局”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应该肩负的另外一个使命。如果不是录像艺术的特殊处境决定了这样做是必要的,至少它也是基于当代艺术的生产和流动性质,而使我们应该承担这样一个义务。


这里我要谈到“补缺”这个概念,它既是录像局建立的初衷之一,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很多人问我们:你们为什么做档案?为什么是做录像档案?三位录像局的创办人之间有一些故事,在这里不细说,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出于对“补缺”的考虑。在北京和其他各大城市里,美术馆是不缺的,画廊是不缺的,缺少的是非营利艺术机构。在非营利艺术机构中,做展览的机构也很常见,缺少的是做档案的。当然也有不同类型的机构在做档案,像在座的也有多位老师在从事档案的建设,我们觉得最缺少的就是录像艺术作品的档案。因为录像作品在展览结束之后就可能没有办法再重看,或者说很难看到,要联系画廊或者艺术家本人去索取作品,但不一定能获得他们的同意。我们提供这样一个空间,可以让观众在展览之外慢慢地坐下来看完整个作品。


接下来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的工作方法,即如何有效地去运作录像局。


它有几个法则,用陈侗老师的话说:“效益要靠乘法,水平要靠加法。”首先是乘法法则,这是我们档案工作的基础,它关系到我们怎么样把档案积累到现在的规模并不断增加。有人问我们:你们的工作是怎么样的?你们有什么计划?我们的计划是一年做至少12位艺术家的档案,10年就是120位,100年就是1200位艺术家。我们是为了长期服务而建立的机构。

从2012年3月录像局建立到现在,已经有7年多了。在建立的当月,我们的架子上只有蒋志老师的20多件作品,而现在已经有89位艺术家的2000多件作品了。

其次是模式化的生产。我们在建立之初就设立好了一整套工作模式。一个档案要搜集什么类型的材料,以什么方式整理,以及整理后如何展示出来,这些都是预先设定好的。我们一直都以同一种模式生产,不断积累。

还有,我们一定要把建档的时间定死,每两个月,即每个单数月份,1、3、5、7、9、11月必须做出两位艺术家的档案。就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则约束,才能稳定地增加档案的数量。


刚才说的是我们的基础工作,档案如何累积成规模,这是“乘法原则”。接下来要强调的是“加法原则”。在档案建设好后,怎样把档案很好地利用起来、加强它的内部流通,是我们一直在思考和尝试的,这需要我们以档案为基础开发项目。


我简单地举几个例子。除了举办讲座之外,我们还有出版项目“录像艺术译丛”,前两本已经在2017年出版了,第三本应该今年年底会出版,是《布鲁斯•瑙曼的话语:写作与访谈》(Please Pay Attention Please: Bruce Nauman’s Words: Writings and Interviews)。我们还有与教育相关的项目,比如我们会接受院校师生的预约到录像局上课,我们希望这样的项目能够有长期的合作。很多时候项目的效果靠积累,一两次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我们目前做得还远远不够。

策展人卢迎华、罗清奇教授与17位墨尔本大学的策展研究生拜访广州录像局,并与联合创办人陈侗交流

华师美术学院的实验艺术专业师生在录像局上影像课,指导老师:黄小鹏,2018年4月26日


最后我还想强调一下录像局的“个案研究”。我们的“个案研究”指的不一定是艺术家个案,也指项目的个案,就像前面所列的不同类型的项目,都是可以以个案的方式去做的。


总体来说,陈侗老师提出“加法原则”,主要是指:针对中国录像艺术所做的个案研究,将真正检验档案的使用价值,同时又将丰富原有的档案,促使档案管理工作由搜集向建设转型。


也只有从这个角度去看录像局的工作,才会清楚它对人才、技术和观念的要求,才会明白它的所谓“创新点”不是某项计划而是持续的填空和突破。

“录像谈”活动现场,KADIST和录像局共同策划,北京UCCA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


如果说录像局已经给中国的录像艺术填了一个空,但这还只是占据了一个空间,目前空间内部的流动还不够。作为服务机构它还有很多事情可做,但从“加法原则”来说,最要紧的是这些事情不应仅仅属于形式,它必须能够真正改变点什么。


从“突破”来说,目前唯一值得去做的是鼓励和帮助研究者从事真正的个案研究,这既要求我们富有责任心,同时更要求我们的视野必须无比开阔。我们未必要自己去从事这类研究,但视野必须开阔。


除了我们自身,研究者的缺少也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因此,录像局的工作成就本身应该起到带动和鼓励研究者的作用,让它们发现录像艺术的天地和新大陆,找到联结当代问题的种种插口——这显然不只是档案搜集的数量能够解决的。


我个人的理解是:个案研究就像我们在跟艺术家工作的时候,由于每一位艺术家的工作节奏、研究方向、性格特征都是不一样的,我们要调整我们的方式去配合他们。我们在做讲座项目的过程当中,不会像制作档案那样按照固有模式来套,而是去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从“补缺”概念出发去制定方案。


2015年开始,陆续有基金会或个人对录像局进行资助,去年我们开始了资助人计划后,更是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通过资助录像局与我们建立更密切的联系。我们北京空间的墙上就有展示资助人的名字。这也回应了刚才对“局”字的阐释,我们希望能够起到联结资源的作用,联结艺术家、研究者、艺术机构,还有慷慨给予我们支持的社会各界人士,让录像局成为一个录像艺术资源的聚合处。

2019年“大湾区艺术行”,香港巴塞尔艺术展的观众来了解录像局


注:本文根据许淑贤于2019年8月14日在“中国当代艺术年鉴展2018”研讨会上的同名发言整理而成,已经作者本人审定。

许淑贤

录像局总监、光之剧院艺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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