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离主义绘画2 —— 图像的构成与绘画逻辑
接上文(论坛搜索文章“偏离主义绘画”)
假设4:“颜色”是构成图像的基本单位
论证:
我们首先基于“‘点、‘线’、 ‘面’、 ‘颜色’ 四个要素构成图像”这一观念开始讨论。
当我们认为“‘点’、‘线’、 ‘面’ 、‘颜色’ 四个要素构成图像”时,这四个要素对于图像构成来说一定是必须的吗?根据经验可知:在画面中完全可以不存在“点”,或者不存在“线”,或者不存在“面”。但是不能不存在“颜色”,所以得出结论:“颜色”是构成图像的必要条件,“点”、“线”、“面”是非必要条件。但有一种情况又驳斥了这一结论,那就是:当画面中的“点”、“线”、“面”三个要素同时消失时,“颜色”也无法存在。所以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颜色”是必要条件,“点”、“线”、“面”是非必要条件,但是“点”、“线”、“面”三者在一起又构成了必要条件。此时如果依然要将颜色作为构建图像的基本条件,那么就需要一个补充条件,那就是:颜色的存在必须由“点”、“线”、“面”其中任意一种作为载体。
于是可以得到“假设4”:颜色是构建图像的基本单位,但其存在必须由“点”、“线”、“面”其中任意一种作为载体。
当我们把“颜色”视为图像的基本构成单位时,有一个问题就显现了,那就是:“当我们用黑色的笔在纸上画出一根线时,我们究竟在纸上画了什么?”根据“假设4”,答案因该是:“在纸上画了黑色的颜色,且用线体现。”
假设5:“形”是构成图像的基本单位
论证:
在“假设4”的论证中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也就是:“颜色”和“点”、“线”、“面”三个载体之间不能独立存在的问题。而“点”、“线”、“面”其实是一个事物,那就是“形”。按照“假设4”的观点:“颜色”和“形”构成图像,“颜色”是构成图像的基本单位,“形”作为颜色的载体。然而当“点”、“线”、“面”三个载体被理解为“形”的时侯,同样变成了图像构成的必要条件。所以“颜色”和“形”是同一性质的必要条件。如此,也就有了另一种可能性:形是构成图像的基本单位,而颜色是形的载体。
当“形作为构成图像的基本单位,颜色作为载体”,前文所说的“画线问题”,此时的解释就变为:“在纸上画了‘线’/‘形’,用黑颜色体现。”
假设6:“痕迹”是构成图像的基本单位
“假设4”和“假设5”的不完整迫使我们需要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是什么构成了图像?”。
如果是“颜色”和“形”,那么“颜色”和“形”又是什么呢?能否找到一个真正的基本单位,而这个单位又包含了“颜色”和“形”?这个基本单位就是:“痕迹”。
痕迹的定义:同时具有“颜色”和“形”,且二者不可分割,不可独立存在。
绘画逻辑与观察逻辑
在“假设4”和“假设5”的论述中“痕迹”展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它可以被语言描述,同时也可以被画出来。这一特点使得“语言”和“绘画”之间的相互转化成为可能。由此可建立一套逻辑,称之为“绘画逻辑”,这种思维逻辑有别与三维世界思维逻辑(称之为“观察逻辑”),它是平面化的,是由“痕迹”作为解释的逻辑。
观察逻辑的定义:是一种三维空间的逻辑,也就是日常的思维逻辑。
绘画逻辑的定义:是一种二维的平面的逻辑,由“痕迹”作为解释的思维逻辑。
举个例子:
我们看见一个苹果,根据观察逻辑,用语言说出来就是:“我看见一个苹果。”
然而我们能理解这句话,但是无法直接画出苹果。因为“苹果”是一个概念,无法被画出来,因为在纸上画的只能画出痕迹(颜色、形)。
根据绘画逻辑,用语言说出来就是:“我看见了各种形的红色。”或者“我看见了各种红色的形。”这两句画都可以直接画出来。
“绘画逻辑”使得绘画和语言有了一种直译的可能。而“观察逻辑”使得绘画和语言之间形成了一种障碍,需要绕一个弯,进行一个转化。这一转换因人的不同就会产生差异,从而会导致人与画之间的不理解,以及人与人讨论绘画时的词语不统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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