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廖:抄袭之后,一个新时代摸爬滚打地开始了
发起人:点蚊香  回复数:0   浏览数:3197   最后更新:2019/03/05 15:39:35 by 点蚊香
[楼主] 点蚊香 2019-03-05 15:39:35

来源:一甸艺术



文/廖廖


为什么支持抄袭与山寨:


在对“抄袭与山寨”的批评声不耳的时刻,如果要说一说支持抄袭与山寨的观点,无疑是非常挑衅的“政治不正确”,但是既然当代艺术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挑衅“政治正确”,关于抄袭与山寨艺术的立场与观点,我们不妨挑衅一下公认的原则。

抄袭与山寨建立在“原创作品”的概念上,有原创才有抄袭与山寨。所谓原创作品其实是某种话语权在某个时刻对它的认同。换句话说,换一种时刻,换一种权力话语,原创和山寨的概念并不确定。

此刻认为的坏事,换个时间与空间其实不算事。中国传统艺术就没有抄袭与山寨的概念,所有画家的创作都是始于对前人的临摹,而后升级成为挪用某些图式或者符号元素,优秀的创作成为经典,经典又在后人的抄袭与临摹中转化为典故的游戏。

西方在文艺复兴之前,也并不认为抄袭与山寨是坏事,一个工匠如果能够高精度地“复制”一件与经典作品相差无几的宗教画放在教堂里,那是值得鼓励与赞美的事情。文艺复兴之后,无名的工匠有了艺术家的身份,艺术的原创性才受到鼓励与保护。

到了机械化生产的时代,大规模的复制在生产线上变得轻而易举,拷贝数量巨大使得版权保护成为有必要的事情。但是也有人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不能激励创新,保护版权反而会抹杀创新精神,因为收取了巨额版权费的创作者就不再有创新的动力。同时,知识产权也容易成为垄断商业资本打压新生力量的工具。

所谓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从来就有,而是资本主义发展到某个阶段的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提出迎合了现阶段的创意产业的发展。可能到了某个阶段,资本主义会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会带来创新的停滞,因为创造者靠吃版权就能源源不断获利,因此就丧失了继续创新的动力。到了这时候,知识产权的保护可能就会被放开。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的问题——以前没有,以后也可能消失。

当代的版权意识无疑是越来越强,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与此同时,互联网时代也衍生出“分享精神”,版权意识与互联网时代的分享精神产生了纠结——如果说无视知识产权是“前现代”观念,重视与维护知识产权就是“现代”观念,而分享知识产权则是“后现代”观念。

支持“分享精神”的人认为,19世纪以前的知识是免费的,也没有版权这回事,穷人或者贫穷地区国家都因为知识共享而受益,今天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则让不发达地区处于不利位置。他们认为复制和共享信息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事物。复制与共享能够带来更加广泛的民主,能够消除差距。今天的西方有不少在网络上散播免费音乐与艺术下载版权的人,尽管他们的行为涉嫌违法,但同时也成为很多人眼中打破商业垄断的文化英雄。

还有的观点认为,抄袭与山寨尽管违背知识产权保护,但是有时也会带来更重要的——意识形态的传播。比如我们每一个反抄袭反山寨的人,没人不看过盗版的西方影视剧,说不定刚转发了反抄袭反山寨的朋友圈,马上就打开盗版影视剧追一季。盗版影视剧自然违法,也会给原创者带来经济损失,但是盗版的西方的影视剧、小说(甚至复印画册)等文化产品铺天盖地地涌入不发达国家,其对于非西方国家的文化启蒙与现代价值的建立,已经远远超越了经济的范畴,盗版与山寨在这里担任了新的文化与意识形态传播的功能。


为什么要反对抄袭与山寨:


文艺复兴之后,艺术品的价值不再是“物件本身”,而在于作者的学识、技术、智慧、才能,他的精神全部灌注在这个物件上,所以作品的价值其实是一种象征性的价值。相对而言,一件拷贝的作品哪怕再逼真,基本上就值一些材料费和手工钱。这是文艺复兴以来的对于艺术价值的认定。

但是对于一个对艺术价值缺乏认知的落后国家来说,人们往往把物品本身的价值看得更重,就是说不在乎这个是不是著名艺术家真迹,反正看起来挺好看就行。缺乏艺术教育的人会把实用价值看得重于象征价值,也就是说使用者对于可以用比较低的价钱来取得“艺术品”这件事情,他的兴趣是大过于对于真实的艺术的研究与鉴赏。这是我们在国内到处可以看到抄袭与山寨的公共雕塑与“名画”的缘故。

中国传统文化对无形物品认知比较晚,我们不太认为模仿无形的知识产权是侵权行为,对此道德负疚感比较弱。传统文化不在意山寨,现代艺术教育又发生断层,因此许多创作者与消费者都不在意抄袭与山寨,甚至认为抄袭与山寨是后进者的终南捷径。

“山寨艺术”的另一个推手在于,现当代艺术并不诞生于中国,在从西方传播到国内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也使得“山寨”某些图式成为有利可图的行为。

我们当然可以说,抄袭与山寨是文化后进国家的必经之路,也可以说创新需要相应的社会背景,而后进国家没有高福利、高质量的教育,也没有公民意识与权利意识,更没有审美意识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因此并不具备“创新的条件”——换句话说,只要容忍抄袭与盗版,就意味着此时此地的我们还是“前现代国家”。我们也要尴尬地承认,因为我们对知识产权与契约精神的认知不足,意味着我们还没有进入现代化的游戏当中。

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是:作为一个落后经济体与后进文化体要加入全球化体系,就必须遵循现代化的规则,这个规则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知识产权的保护。


抄袭与山寨走向何方:


如果我们用超越艺术的高度来看抄袭与山寨的问题,事实上,不仅是我们的现代主义思想与现当代艺术理论全部都是山寨货,十九世纪以来的各种政治、哲学、文化思潮,包括现代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保守主义、国家主义、法西斯主义、资本主义、消费主义······没有一种是诞生于中国。我们的一切现当代的文化、政治、经济、哲学、艺术的理论与形式,无一例外都是抄袭与山寨西方的复制品。

更重要的是,我们抄的并不好看。正如批评家郝青松所说:“文明秩序的输入和复制并未把最本质的西方文明价值观拷贝到中国,来到中国的只是一个西方的变体。中国改开以来的四十年,对西方的复制就只能在经济和文化方面展开。我们复制了一个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和更为庸俗化的消费文化。所以我们就成了一个山寨大国,匮乏原创产品的低成本复制大国。”——在这种前提之下,从商品设计到文化艺术,出现任何抄袭与山寨都不是意外,甚至可以说是历史的必然。

关于抄袭与山寨文化的剖析与纠结,最终都要指向这些问题:我们今天如何定位自己?我们还自认是后进国家,让别人继续容忍与体谅我们的“山寨文化”?还是在现代规则中创新,以建立自己的文化身份?

我们打算如何处理与世界的关系?我们是继续用山寨的捷径切入全球化进程,还是到了该转弯的时刻?我们要继续山寨其他文明的经济体制,还是在“后发劣势”凸显的今天对体制改革另有打算?我们是继续向世界输出山寨文化与无底线的欲望,还是到了重塑文化生产与创新的时刻?

作为一个现代文明低洼地的国家,如果要重塑与世界的关系,如果认为自己需要摆脱“后现代国家”的标签,希望能够输出文化,那就取决于我们什么时候能够有文化的主动生产,才有可能用自身的文化去冲击他者的文明。

作为中国的当代艺术从业者,如何在现代主义思想与当代艺术理论都是“复制品”的前提下,输出独立的文化生产?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论?这是我们要直面的问题。

如果说先进文明与发达经济体曾经容忍我们的抄袭与山寨,大家都心照不宣地默认那是后进者的必经之路(甚至当时的抄袭与山寨都算是一条革命之路),那么到了今天,此种默认与容忍已经到了临界点。无论是商业上的山寨还是艺术上的抄袭,都到了被打破的时刻。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主动适应现代文明规则,要么以惨烈的方式被动地适应。一个艺术家前辈说得好:无论如何,一个新时代就这么连滚带爬地开始了。


注1:文中配图是“第三种复制:史金淞个展”上,策展人廖廖杜撰的“山寨名人名言”。我们在市场上收集了数十件山寨版的史金淞作品构建了“第三种复制”的展览,并邀请山寨厂商到场,与原创艺术家,以及多位法律界、学术界人士一起探讨了抄袭与山寨文化。)


注2:除了批评家郝青松之外,文章中还引用了评论家姜俊、香港撞艺术策展人黄韵奇、台湾国立艺术大学教授陈贶怡、策展人蓝庆伟、文学博士姚斯青等人的文章观点,他们在廖廖策展的“第三种复制:史金淞个展”上发表了对于山寨文化的评论。但是在这个敏感时刻,我就不一一注明文中哪个观点引用自谁,以免读者断章取义把他们对于山寨文化的观点误认为是他们对于今天的聚焦事件的立场。以下的链接中可以看到各位学者对于抄袭与山寨的完整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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