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在中国到底有多火?
发起人:灰常灰  回复数:0   浏览数:1823   最后更新:2019/03/01 15:31:17 by guest
[楼主] 灰常灰 2019-03-01 15:31:17

来源:打边炉DBL  卢远良


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


英文世界所谈的“Public Art”与中国大陆口口相传的“公共艺术”,其实并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或者可以说,当语境变了,其概念所呈现的状态也随之产生了变化。比如说,公共艺术在中国有着各式各样的别称或组合。如“公众艺术”“城市雕塑”“城市家具”“公共艺术设计”“公共行为艺术”“环境艺术”“当代公共艺术”等等。通过排列组合,还能产生若干个意想不到的,却已经在大量使用的新奇的概念词组。大概是因为“公共艺术”在当下显得十分时髦,用了,总显得洋气一些。


公共艺术是一个好用的概念,同时是一个时常被误读或容易过度解读的概念。相较于“当代艺术”而言,这又是一个接地气且容易让公众接受的词组。在“公共”加“艺术”所形成偏正短语的修饰组合中,“公共”代表着某种程度上空间的开放性和限制,“艺术”则体现出核心的地位。由于其开放的特质,从发生的过程中来看,有很多不同领域背景的人要参与其中。于是自然而然又产生了不同角度的概念解读。


在这个无法被完全限定范围的概念语境下,艺术思维的主导下所产生的事物均有可能被列入公共艺术的范畴。单纯从这样的概念角度来看,话语之间的“转化”就变成了一种合法化的手段。而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公共艺术的泛化。这大概也是在传播领域公共艺术“火”的原因吧。


我们再换个角度,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公共艺术其实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溢价福利。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狭义的公共艺术(城市雕塑)已经繁荣了数十年。虽说,“艺术家挣钱”始终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然而,在过去的年代里,但凡有点门路,美院毕业的学生基本都能挣到钱。其中,有很多学雕塑的人,可没少做“顶个球”的城市雕塑。当然,随着个人作品意识的显露以及经济实力的增强,已成名的艺术家早已拒绝或减少这方面的业务,转为售卖个人作品为生。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跟艺术市场的繁荣盛衰有关。


从艺术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公共艺术项目所产生的经济价值是时常被忽略的。但近几年来,随着艺术市场热潮的冷却,众多艺博会也在做出相对应的调整:开设“公共艺术板块”,以期开拓除收藏以外新的市场。此外,全国各地有很多有目的性地引入网红作品或展览的美术馆或艺术机构。如佩斯画廊引入日本新媒体艺术团队teamlab的展览。虽说这比卖作品复杂多了,但票房收入却是实实在在的。此外,假冒伪劣且收费昂贵的西方大师展览更是数不胜数。对于这类事情,我很难用一个传统的公共艺术概念来去解释它。但艺术的确又在大众的话语间进行了传播。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去年底,日本的“大地艺术祭”以“大地艺术节中国项目”的形式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行了签约仪式,将引进到浙江桐庐。


其实,与公共艺术相关的政策经济概念,还有很多,如大家早已熟知的“百分比艺术”。这个概念翻译到中国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至今还有很多专家在倡导这个事情,但始终是难以实施。而在机制相对健全的国家或地区,如韩国和台湾,已显现出公共艺术过剩的状态。当然,我们不能忽视“百分比艺术”所带来正面意义的影响。然而,在国外,确实有不少实践所形成的数据显示,公共艺术能够给当地带来一定体量的经济贡献。但前提是,作品本身有趣味性和话题性。


三年前,我曾经参与过中国高校设立公共艺术专业的数据调研。从数量上来看,当时已有一百多家院校设立了与公共艺术相关的专业或课程。这其中有不少是从过去的环境艺术、雕塑专业、平面设计等专业直接改成公共艺术或公共艺术设计。在九大美院中,就有以公共艺术直接命名的二级学院。简言之,不管师资如何,先设立了再说。从近几年增长情况来看,大有超过平面设计过去在高校遍地开花的势头。有趣的是,欧美国家其实并没有公共艺术专业。当然,从好的方面想,或许中国这样大范围,有针对性地设立公共艺术专业,是为了要解决社会的公共空间美学/审美问题而做的人才培养储备。但是,“怎么教”的问题,却又很难说清楚。


此外,为了提高人流量和开源,大量的艺术机构、美术馆纷纷开设“公共艺术教育”板块,如工作坊、培训、讲座等。这对于很多观众而言,多了不少观展以外的选择。当然还有很多商业培训教育机构,也在使用公共艺术这个词语,修饰全人教育的特点。虽感意外,但似乎很合情合理。


毫无疑问,从以上这几个方面来说,公共艺术是真的火了,至少从一个冷僻的概念变成了一个引发讨论的热词。


1981年刘开渠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提出用雕塑来美化城市和园林的设想。到九十年代初,短短十年之间,中国的城市雕塑便达数千座。在当时,这样的体量是惊人的。到现在,雕塑的数量仍在不断增长。但其实有很多城市雕塑早已损坏或毫无保留价值。


公共艺术对于公共空间、艺术家、公众、政府等,有着不同层面的价值需求。对于创作者而言,公共艺术,有着很好的限定性发挥空间。这或许超出了艺术家原有的经验范围,却有了新的空间想象和话语表达,其中还将彰显出艺术家作品的社会价值。对于政府而言,公共艺术是重要且较为容易出成绩的文化建设内容。


写至此,公共艺术到底有多火?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有很多人在回答。从事件的角度来看,有媒体给出了长长的展览活动清单。但是究竟有多火?似乎又没法用某种尺度来衡量它。


的确,公共艺术若作为一种社会工具,它有着各种各样的功能。像深圳城市灯光秀、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北京故宫的元宵灯会等等事件的出现,让中国城市的灯光亮化工程达到极致地步。有人欢呼雀跃,有人议论纷纷。在耗费巨大的公共资源的情况下,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十三朝古都、国家文化中心展现出毫无美学可言的庸俗景象。过后,不管好坏,这些都一一诉诸在“公共艺术”身上。公共艺术虽责无旁贷,但奇怪的是,这些事件的背后,似乎都没有艺术家的参与。


在我看来,公共艺术是一种合作的艺术。这种社会项目必然有着多种声音的参与,但归根结底,这一团红火的幻象背后,“公共”所代表的公众的声音,却仍然是微弱甚至缺失的。有很多人相信,在新一轮城乡建设的过程中,公共艺术有着巨大的发挥空间。但从整个社会发展的层面上看,若这星火点点,想要燎原,这其中却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远良是一位青年公共艺术家,《中国公共艺术年鉴》编辑,汕头大学公共艺术专业硕士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