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川:艺术创作有没有道德底线
发起人:ZZ  回复数:6   浏览数:3435   最后更新:2008/10/17 12:30:16 by guest
[楼主] ZZ 2008-10-07 10:42:24


 
     当代艺术家创作过很多作品,这其中有的生动描绘了性行为,有的表现对财产的破坏,还有的作品通过损伤他们自己的身体或者花钱请别人来改变自己的身体来完成。但是,艺术什么时候从革新者的地位跨越到了不被接受的地步了呢?
 

    去年夏天的时候,捷克的激进艺术团体Ztohoven偷偷地把一张蘑菇云的电子影像嵌入到捷克电视台CT2频道本来很平常的早间天气预报的画面中,对此,公众的反应并没有像奥逊·威尔斯(OrsonWelles)在1938年播出的广播剧《世界大战》(The War of the Worlds)所激起的反应那么强烈。
 
     Ztohoven的电视恶作剧并没有引起恐慌,也并没有立即成为经典之作。事实上,去年12月,位于布拉格的国家美术馆甚至因为这段名为《媒体真相》(Media Reality)的视频颁给了Ztohoven 18000美元的奖金。尽管如此,他们在今年的3月还是惹上的官司。由政府运作的捷克电视台控告他们“造谣并传播虚假信息”。最终该团体被判无罪。
 
    不管Ztohoven的气象处理被认同为一件艺术作品还是一场不负责任的恶作剧,它确实引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什么时候一件作品的震惊效果会超出原先设定的警醒效果?而在人们为逼真的电影、摇滚音乐、以及故意做成令人觉得恶心的现实电视节目。比如《恐怖因素》,该节目因其“粗俗表演”而闻名,节目中性感的参赛者被蛆爬满全身或者是被迫跳到污水,变得疲惫不堪的这样一种全球的文化氛围中,这样的问题就更加显现出来了。
 
    艺术作品并不会使你脱离道德的准绳
     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当克里斯·伯顿(Chris Burden)当众开枪射击自己的手臂,或者是维托·阿肯锡(Vito Acconci)在一家画廊的地板下手淫而他的观众在他上面走过的时候,表演艺术、装置作品以及视频艺术把艺术的包装持续地推向了新的并常常是违法的领域。并且,一点都不让人奇怪的是,人类的身体常常是被选择的工具,不管是赤身裸体的卡伦·芬利(Karen Finley)在自己身上涂满巧克力、安德里亚·弗雷泽(Andrea Fraser)和一个花两万美元购买版权的收藏家做爱时候的录音、或者是圣地亚哥·西耶拉(Santiago Sierra)给卖淫者纹身。

      但是,什么时候艺术家们会为他们的艺术作品原来想要表现的东西感到愧疚呢?而且不管是从《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还是从艺术家传统的挑战现状的角色来讲,是否有一个度来衡量艺术怎么样才算太过呢?是否有应该遵循或者是强制执行的准则?或者说,旁观者的眼中是否有像是“美”这样的道德准绳?


  
     “一件物品成为艺术作品并不会使你脱离道德的准绳,”批评家亚瑟·丹托(Arthur Danto)说道。一个人把墨水涂到达明安·赫斯特(Damien Hirst)的一只羊身上把它弄成黑色——这属于损坏财产,即使这属于表演艺术。你可以杀死一个人,并把这种行为称之为艺术作品,但是你仍然是一个杀人犯。道德高于美学。这是我的观点。”
  
       原公共艺术基金会(Public Art Fund)主管、现任巴德学院(Bard College)馆长研究中心执行主管的汤姆·艾克斯(Tom Eccles)观察到,“我们知道道德的界限,但是艺术世界中有些人喜欢在这些地方拉响警报,然后用艺术的概念对其进行逾越。对我来说,安德里斯·塞拉诺(Andres Serrano)使用尸体(用于拍照)就是我所认为的不道德行为的一个例子。他在没有得到死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们身体的部位。”

       公共机构的“道德契约”
        收藏家梅拉·卢贝尔(Mera Rubell)和她的丈夫多恩(Don)每天都在考虑这样的问题。他们结婚好几年了,来到他们在迈阿密的私人博物馆卢贝尔家族珍藏馆(Rubell Family Collection)的访客都会被他们不寻常的家族价值观作为迎接对象:保罗·麦卡锡(Paul McCarthy)的《文化哥特式》(Cultural Gothic),这是一组电子雕塑,描述了一个男孩似乎被他的爸爸鼓励去鸡奸一只山羊。
  
      惠特尼博物馆的负责人亚当·韦恩伯格(Adam Weinberg)解释道:“从历史上来讲,我们的角色是追随艺术家的领袖,而这样可能会意味着一些让人感到不是很舒服的领域,即使是对一些机构的馆长或者负责人来说可能也会是这样。但是如果你选择支持一个艺术家的工作,除非是进入到这个建筑会使人们身体上受到伤害,否则一旦我们承诺了要展出一些东西,我们就会一直做下去。”
 
      但是,P.S.1当代艺术中心(P.S.1 Contemporary Art Center)的负责人阿兰娜·海斯(AlannaHeiss)依然指出,一个由公共基金成立的博物馆有一个“道德契约”。她说:“我们是一个公共机构。我们对公众是否有一些义务呢?是的,我们有。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但是我们觉得我们有责任让人们知道一些明确或者是带挑战意味的视觉信息。在P.S.1,我们把作品放在入口处有文字说明的房间里面,这样人们就有机会作出自己的选择。”
    
      P.S.1最近的展览“怪人!”(WACK!)包括了很大部分的女性作品,在这个充满了各种各样张开阴道的照片的房间外面有一个标志警示道:“请注意,该展览包含图像内容”(指可能涉及暴力、色情、犯罪等内容——译者注)。同样的标志也用在了该博物馆2006年的《我之内/我之外》(Into Me/Out of Me)展览上,这个展览集中展现了“进入、通过和走出人类身体的想象的、描述的以及表现的行为”,并展现了诸如罗伯特·梅普尔索普(RobertMapplethorpe)、彼得·胡茄尔(PeterHujar)、辛蒂·雪曼(Cindy Sherman)和阿布拉莫维克(Abramovic)的作品。其中一些最极端的作品被放到地下室隔离起来,同时还有一个标签,禁止17岁以下的儿童在没有成年人陪同下进入。
     
      海斯并没有否认自己内脏的反应。在准备2002年的展览“墨西哥城:关于肉体与价值间汇率的展览”(Mexico City: An Exhibition About the Exchange Rates of Bodies and Values)的时候,她建议馆长克劳斯·贝森巴赫(Klaus Biesenbach)不要展出包含人类抽脂材料的作品。“每个人都用人类身体里出来的材料制作作品。”她说。她没有展出泰瑞莎·马格勒斯(TeresaMargolles)的《蒸发》(Vaporization)(2002),这件作品用之前用来洗尸体的水蒸发的雾来充满画廊。“我并不是那么容易呕吐的,我只是有时候会说‘请不要展出这件作品’。在个人水平上说,我觉得很令人心烦。”这次展出同样包括了圣地亚哥·西耶拉的作品。“我发现他很烦人,”海斯承认。“我看着那些纹身觉得不舒服,但是作为一个主管,我没有理由限制其展出。我的两个馆长对他的作品非常的狂热。”
     
      这其中有一个人就是贝森巴赫,P.S.1的馆长还有现代艺术馆的媒体总监,他把这一类型称之为剥削性现实。他解释道:“总体来说,我下定决心不做新作品的激活器,而是展出已经存在的作品。”


 
   艺术家拥有不受干涉地做任何事情的自由吗?
    西耶拉给钱给卖淫者、年轻的古 巴人还有年轻的墨西哥人,让他们同意他在他们背上纹身,这种行为自从1999年开始他就已经重复了好几次。5年前,这个艺术家告诉《艺术新闻》的马克·斯皮格勒(Marc Spiegler)说:“纹身并不是问题,问题是可以让我从事这项工作的社会条件的存在。”他因此原谅自己去开发一种可悲的情况来作出表现。

  西耶拉在从事一项引发争论的工作。在2005年,他把有毒的泡沫喷向10个伊拉克移民工人(他们穿着防护服),而在2006年,他通过把6辆汽车停在一个德国的犹太教堂外,把排气管贴着教堂,朝里面喷气,把这个教堂变成了一个毒气室。虽然西耶拉说这件作品是抗议“对大屠杀的普通化”,但是当地的犹太领袖们被激怒了,把它称之为“对艺术自由的滥用”,并且这家教堂最终被关闭了。最近,伦敦的里森画廊(Lisson Gallery)展出了西耶拉的雕塑,那是从新德里和斋浦尔(印度城市——译者注)的穷人那里收集的人类粪便堆积在一起。
  
      杰弗里·戴奇(Jeffrey Deitch)的画廊常常展出新的表演艺术,其在2002年最初欢迎了这位西班牙艺术家。“圣地亚哥·西耶拉拥有在艺术世界中被像我这样的人广泛遵循的道德,这些人是在上世纪60年代或者70年代初出现的,”他说道。“这就是艺术的法则——艺术家拥有不受干涉地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的自由。”
  这种观念在西耶拉的一件作品中得到了试验,西耶拉在这件作品中让工人像人肉悬臂梁一样一整天举着柱子。很难找到人来参加(“你不能就走到大街上问别人‘嘿,想找工作么?’” 戴奇说。“在这里,这种方式不管用。”),所以戴奇只好去找职业介绍所。

  “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18个人来做这件事,” 戴奇说。“开幕的时候每个人都来了,然后他们开始顶着墙举着这些柱子。然后突然间有几个人扔下柱子,然后在这个房间的中间就开始了一场讨论。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很明显是美国黑人,带头开展了这个‘为什么我们会被花钱雇来做这种有失身份的事情?’的讨论。他们认为在那里被用来做艺术品里面的小道具是有失身份的事情,然后他们就扔掉这份工作走了。”
      
   艺术家有时也反思比较极端的作品
   有趣的是,有时候是艺术家本身反思他们比较极端的作品。阿布拉莫维克在
[沙发:1楼] guest 2008-10-08 00:30:04
[板凳:2楼] guest 2008-10-10 13:01:38
艺术家并非刻意寻找某种触犯道德的方式,而是这种触犯道德的方式普遍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当中,艺术家敏于发现,用牺牲自我、不惜毁誉的代价来激起观者的愤怒,从而达到正视和反思。
[地板:3楼] guest 2008-10-10 13:02:06
称为艺术家的人也有两种人,一种是讲道德的人;另一种是不讲道德的人.所以他们所做的艺术也不同!对不讲道德的艺术家我们鄙视他!
[4楼] guest 2008-10-16 23:49:07
请问什么 是 道德?
[5楼] guest 2008-10-17 12:30:16
253万拍下署名吴冠中假画藏家状告拍卖行
作者:jwtucb 时间: 2008-10-16 09:31:01 来源: 京华网 0 位TOM网友发表了评论1 位TOM网友顶过1 位TOM网友踩过


▲原告方的两名代理人在法庭上举证。



吴冠中在画外玻璃上书写▲下“这画非我所 作,系伪作”的字样。 本报记者王俭摄


2005年12月,在翰海拍卖公司举办的油画雕塑拍卖会上,苏女士以253万元的总价,从书画收藏家萧富元手中,买下了一幅署名为吴冠中的《池塘》油画。今年7月,吴冠中看到此画后,写下“伪作”结论。

昨天,在市一中院,面对这幅价值253万元的赝画,收藏者、拍卖机构、卖画人三方各执己见。

《池塘》穿两套“外衣”

昨天上午9点,还未开庭前,苏女士的代理人小心翼翼地将一幅半人高的“大家伙”抬进法庭。

打开这个“大家伙”的包装,记者看到,画作用塑料薄膜、包装纸严严实实地包裹了两层。最里面,就是这幅价值两百多万已经装裱好的《池塘》。它的外面,则额外罩了一层玻璃,以作“特殊保护”。

玻璃罩的左上方,写着“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落款为“吴冠中2008年7月1日”。为了保护这一能够证明真伪的珍贵字迹,苏女士一方在脱下和套上保护膜时小心翼翼,生怕蹭掉一点字迹。

庭审开始后,苏女士代理人称,2005年12月11日,苏女士在翰海公司举办的“2005秋季油画雕塑拍卖会”上看到此画。介绍材料称,“吴冠中油画作品《池塘》画于1972年,时年53岁,10年后,他又将此画修改一下,并在画上题写‘抽暇改老画,好似故地重游。1982年’。”

苏女士相信该介绍,经过多轮竞价,以230万元的价格拍得《池塘》,并支付给翰海公司佣金23万元。家中收藏了一段时间后,苏女士与一些拍卖行接触时,被怀疑是假画。最终,经吴冠中先生本人鉴定,这幅画确实是伪作。

该画的拍卖方是翰海公司,委托方是收藏爱好者萧富元。苏女士随后将两者一同告上法院称,对方以欺诈手段让她相信此画是真品,造成其重大损失,她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退还253万元拍卖款及佣金。

面对这一指控,翰海公司、萧富元的代理人均表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苏女士的主张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名画流传顺序成“谜”

价值百万的名画,应该流传有序。但在昨天的法庭上,大家最关心的这一点,却成了一个难以查证的谜。

苏女士表示,她从翰海拍卖公司拍下该画时,《池塘》当时的主人是北京索卡艺术中心的艺术总监萧富元。

昨天,萧富元代理人说,萧是在苏州九达画廊一个叫张帆的人手里买的,花了120万元,但他仅拿出一份媒体的报道证明这宗交易,此外没有任何书面合同或证明,其提交的汇款证明数额也不是120万。

苏女士一方则表示,他们也联系到了张帆。张帆告诉他们,《池塘》是一名新加坡人卖给萧富元的,他仅是介绍人,而这个“新加坡人”既没有任何联系方式,也没有任何证明其身份的信息,现在已无从寻找。

昨天,针对苏女士要求退还拍卖款的诉讼请求,翰海公司表示,画作的真伪,应当由竞买人苏女士自己确定,拍卖公司不承担责任。因为拍卖行的《业务规则》中声明,“对拍卖品所作的介绍、描述及评价属参考意见,不表示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该公司在拍卖前也没有对委托人交来的画进行鉴定,或者询问画作的来源,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相应义务”。

萧富元的代理人则认为,与苏女士签合同的是拍卖公司,苏女士认为被侵权,应起诉拍卖公司,再由拍卖公司向自己追偿。

拍卖不保真是惯例

昨天,翰海拍卖一方还认为,拍卖不保真,是一个行业惯例。

其代理人称,艺术收藏品的真伪鉴定方式,在实践中分为目鉴(眼力)和史鉴(考证)两种,但并没有特别有效的技术手段。油画等现代作品的鉴定,则更加困难。拍卖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性质的买卖平台,不可能对每件拍品的真伪做出鉴定,因此对拍卖品所做的介绍、描述及评价都属参考意见,不能代表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

此外,是否退款还有时间限制。依据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从拍卖日起21天内,买家向公司提出书面鉴定报告,确认该拍品为伪品且依据充分,拍卖公司可收回该拍卖品,但苏女士显然已经超过了这一时限。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观点摘要.画作真伪

苏女士:多方鉴定仍为假作

今年5月,我委托《南方周末》记者张英联系到了吴冠中老先生,并将《池塘》的照片等资料交给吴老先生鉴定。没想到,吴老先生一看就说:“假的,这肯定是假的。”

253万元买了一幅假画,我不死心。今年7月1日,我抬着画作原件和张英再一次来到吴冠中家。吴冠中现场看了画作后,当场作出了“伪作”的答复,并提笔在画作的玻璃罩上签字为证。

翰海公司:画家本人鉴定有弊

我们不认可吴冠中的鉴定。我们认为,让画家本人来鉴定其作品的真伪,存在很多弊端,也不符合司法规定。

吴冠中在本案中,不能既充当证人,又充当鉴定人,如果吴冠中是证人,他需要出庭作证;如果作为鉴定人,则吴冠中需要有相应的鉴定资质。书画的鉴定,主观性很强,弹性很强,画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萧富元:我也是受害者

我这幅画也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如果这幅画是假的话,我也是受害者。

2005年,我从苏州九达画廊的张帆处花120万买来《池塘》。一个月后,北京翰海拍卖公司向我征集此画,参加拍卖,苏罗敏以230万拍得该作品。不料,翰海找到我,说苏罗敏称《池塘》是假画,要求退画还钱。在没有权威证明的情况下,我拒绝了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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