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死10人!就拉萨极少数人打、砸、抢、烧破坏活动答新华社记者问
发起人:art88  回复数:1   浏览数:2487   最后更新:2008/03/15 04:51:45 by
[楼主] art88 2008-03-15 04:45:41
很乱很糟糕,这次奥运不会那么容易顺利召开大同世界了,唉

就拉萨极少数人打、砸、抢、烧破坏活动答新华社记者问 
2008年03月15日 01:22: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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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拉萨3月14日电 西藏自治区负责人今天就拉萨极少数人打、砸、抢、烧破坏活动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西藏自治区负责人说,近日,拉萨极少数人进行打、砸、抢、烧破坏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足够证据证明这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的,已引起西藏各族群众的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西藏有关部门正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置。我们完全有能力维护西藏社会稳定,维护西藏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少数人破坏西藏安定和谐的图谋不得人心,是注定要失败的。


[沙发:1楼] art88 2008-03-15 04:51:45
西藏高法、检察院、公安厅第一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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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3-15   稿件来源:西藏日报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通    告
第一号

    2008年3月10日以来,拉萨地区少数不法僧尼连续滋事,竭力制造社会动乱。这是由达赖集团精心策划的企图将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破坏西藏各族人民安定、和谐、正常生产生活的政治图谋。特别是3月14日,一些不法之徒在拉萨有组织、有预谋地采取打、砸、抢、烧、杀等暴力手段,焚烧学校、医院、少儿活动中心、商铺以及居民住宅,暴力冲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砸烧车辆,抢劫财物,杀害无辜群众,围攻殴打执法人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刑事犯罪。为敦促组织、策划、参与这次打、砸、抢、烧、杀的犯罪分子停止一切犯罪活动,投案自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特通告如下:

    一、凡3月17日24时前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投案自首、并检举其他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免除处罚。犯罪分子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三、对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公民,对人身予以保护,并给予表彰、奖励。 

    200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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