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介绍一个“微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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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叮叮 2007-07-30 15:05:23
给大家介绍一个“微型国家”



西兰公国



西兰公国(Principality of Sealand)是一个由个人宣称建立而未被承认的国家(实体)。它声称怒涛塔(Roughs Tower)是该国的领土。这是一个位于北纬51°53'40",东经1°28'57"的废弃人造建筑,座落于英吉利海峡之上,大约距英国的萨福克郡海岸10公里(6英里远)。该国自建立以来一直由其元首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和他的家人以及合作人占据。西兰公国的常住人口很少超过五人,其可供居住的领土面积大约有550平方米。
西兰无疑是世界上最知名的私人国家。虽然没有什么人把它的主权和合法性当作严肃的事情看待,不过在国际法的应用领域,有时候人们仍然把它当作一个有趣的个案来加以研究。

历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2年,作为默恩塞尔海洋堡垒(Maunsell Sea Forts)计划中众多堡垒的一个,皇家海军怒涛堡垒(HMS Fort Rough)在英格兰开工建造。怒涛堡垒的底部是一艘驳船,驳船上的两座高塔将驳船与顶部的甲板相连,建筑物都座落在甲板上。建造完毕后,驳船在被拖拽到怒涛沙洲(Rough Sands sandbar)的指定区域之后被故意凿沉,以使之陷入沙洲的预定位置。因此,现在看到的怒涛塔在水面上的可见部分,其实只是整个建筑的上半部分而已。
二战期间,驻守在堡垒上的英国皇家海军官兵大约维持在150到300人的范围内。不过当战争结束后,所有的官兵都撤离了堡垒,怒涛堡垒被彻底废弃了。
1967年9月2日,前英国皇家海军上校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占领了这个无人堡垒,并且根据他自己对于国际法的解释,声称对怒涛塔行使主权。
1968年,一艘英国海军的巡逻船只进入了西兰公国,罗伊和儿子迈克尔·贝茨(Michael Bates)向他们鸣枪示警,并向巡逻船只投掷燃烧瓶,结果被英国法庭传令受审。关于当时船只上人员前来的目的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他们是来试图驱逐居住在堡垒上的贝茨等人的,另外一种说法是他们只是为了修理附近的导航浮标。最后,于1968年11月25日,法庭宣布由于事件发生地处在英国领海之外,他们对此事件无权干预。
1978年,贝茨任命的西兰公国“首相”亚历山大·G·阿亨巴赫教授(Professor Alexander G. Achenbach)乘贝茨不在西兰之机,与其他几名荷兰公民策动了一起“武装政变”,“强制接管”了怒涛塔,并俘虏了罗伊的儿子迈克尔。
罗伊·贝茨闻讯后招募了一批雇佣兵,在一次成功的直升机机降突击之后,他重新夺回了堡垒的控制权。他俘虏了入侵者,并声称他们是“战犯”。参与政变的荷兰公民在“战争”结束之后被遣送回国。不过前公国“首相”,德国公民阿亨巴赫教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他持有西兰公国护照,他被指控叛国罪,并被拘押了起来。之后,荷兰和德国政府都曾向英国政府提出要求,要求英国政府设法推动释放阿亨巴赫。但是英国政府援引1968年的判例,宣称西兰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他们无权干预此事。
于是,德国政府决定派遣一名外交官前往怒涛塔,直接与贝茨磋商阿亨巴赫的释放问题。在几周的谈判之后,贝茨的态度明显温和了许多。后来,他还宣称德国外交官对西兰的访问,标志着德国政府对西兰公国的“事实上的”(de facto)承认。(尽管德国政府始终没有承认他的这一说法。)
在被遣送回国之后,阿亨巴赫教授在德国组织了一个流亡政府,为了与罗伊·贝茨针锋相对,他自封“枢密院院长”(Chairman of the Privy Council)。当1989年,阿亨巴赫教授因健康原因辞职之后,原流亡政府“经济合作大臣”(Minister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约翰内斯·塞格尔(Johannes Seiger)接管了叛乱政府的控制权,并自封“首相兼枢密院院长”(Prime Minister and Chairman of the Privy Council)。之后,塞格尔继续宣称,他才是西兰的正统统治者。
西兰还宣称怒涛塔周围半径12海里的水域都是该国的领海[1],该国还至少一次在这一领海范围内抵抗过外国的侵犯。在1990年的事件中,英国皇家海军辅助船“黄金眼号”(Golden Eye)就遇到过西兰方面的火力反击。
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家注册在西班牙的公司一直在大量制造和出售西兰公国的护照(买家大多是东欧人)。这家公司据信与塞格尔的流亡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在进行着合作。虽然贝茨家族并不承认这些护照的“合法性”,但是买家的趋之若骛还是让这些护照中的不少都牵涉进了一些国际上的著名犯罪案件当中,例如詹尼·范思哲(Gianni Versace)谋杀案。由于这些护照的流通量相当庞大(估计在150,000张左右),在1997年,贝茨家族宣布所有西兰公国护照均为无效,包括他们自己在之前30年所发行的西兰公国护照。

对外交流

英国政府对架设在西兰的服务器的通信和命令记录都加以了严格的监控。由于西兰公国的“国家”地位未得到ICANN的承认,并且它也不具备英国政府认可的通讯许可证,因此西兰只能通过卫星传输将信息传送至认可这些信息的国家进行中转,当然这种方法速度相对较慢。当通过建设私人电台使用未经英国政府认可的波段发送消息的尝试失败后,西兰现在已经架设了一条连接英国本岛的微波传送线路,尽管这也未经英国政府的批准。西兰公国在海上建设未经英国批准的船舶航标的计划最终未能实现,同时飞往怒涛塔的不定期航班(直升机)也宣告暂停。西兰公国的所有信件和包裹都通过英国邮政部门被寄往英国本岛的一个指定地址。怒涛塔所在的海域属于英国属地,因此“西兰公国公民”在这片海区的活动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法律地位

西兰宣称西兰公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之所以得以合法建立,基于如下的两个基础:
当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在1967年占领怒涛塔时,怒涛塔位于国际公海水域范围内,并不属于英国或任何其他第三国的管辖范围内。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法理上的”(de jure)合法性。
英国政府与另一第三国政府——即德国政府——的交涉过程中,双方已经“在事实上”(de facto)承认了西兰。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事实上的”(de facto)合法性。
《蒙得维的亚关于国家权利与责任公约》(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详细规定了在国际法中,一个“国家”是否合法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有确定的领土、有常住的人口、有一个政府以及与其它的主权国家有外交关系。以上四条标准是建立一个主权国家的必要条件。虽然以上的四个条件都没有固定的解释标准,但是,这些标准自身的一般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作为西兰之所以合法的理由之一。
关于西兰公国是否是一个合法国家的法律争论,还集中在国家的构成学说上。其中的一个观点认为,以上标准中,是否为其他国家所承认都比其他几点重要得多。这一点在国际法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却始终没有被完全承认。由于现在尚未有任何国家承认西兰公国的存在,因此基于以上标准,西兰公国还不能成为一个国家。
在国家的构成学说中,“对存在的承认”(recognition of existence)与“外交承认”(diplomatic recognition)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举例来说,尽管英国政府在外交上不承认利比亚,但是国际社会对利比亚的承认确是公认没有疑义的。而英国政府也会在必要的时候要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在该国的侨民,同时它也不承认任何其他国家对利比亚的领土拥有主权。
根据前述的在英国法庭在1968年的判例,英国已经将她的领海范围延伸到了12海里(约合22公里)。这样一来,根据1958年之后的国际法,英国便可以在以上区域行使其合法权利。这一判例以及此后的判例,也已经明确地对此进行了说明,并且解释了人工岛的法律地位。不过,事实上怒涛塔只是一艘沉船,并不适用于以上的裁决。
根据1982年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由于没有任何过渡法承认由某个邻近国家建造的建筑物,其国际法意义上的存在地位并不被承认。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工岛屿既不能在建造完后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存在,也不能成为一个国家的领土,或者是作为计算某国的专属经济区或领海的延伸基点。不过,由于怒涛塔不是一个人工岛,而是一艘沉船,所以作为物主的英国政府(因为英国政府拥有怒涛塔下大陆架的主权)有必要将它拆除。
虽然英国政府曾多次重申对怒涛塔的主权[2],不过看起来,这似乎只是英国政府为了在不被迫的情况下,克制有关的评论和武力行动。根据在30年的保密期过后公开的英国政府文件,英国政府曾制订计划,试图动用武力夺回堡垒的控制权。不过最后首相出于避免人员伤亡以及法律和国际关系上可能的麻烦,并没有批准这一计划。

贝茨家族

西兰的宪法在1995年制定并开始实行,其内容相当简单,由一段导言和其它七个章节组成。导言宣称西兰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其它七章规定了西兰公国政治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西兰公国采用君主立宪政体;行政权力授予政府办公署(government bureaux)以及其职能;公民的权利以及义务;参议院的顾问职能及其作用;顾问法庭的职能;禁止在国境内携带武器(除指定的“西兰卫队”(Sealand Guard)的成员外);君主拥有解释并阐明国家外交政策和修改宪法的特别权利;君权父系世袭等等。
现在西兰公国政府办公署的下属部门有:外务局(the Bureau of External Affairs)、内务局(the Bureau of Internal Affairs)以及邮政电信和科学技术局。显而易见,西兰政府的大多数机关要不是没有任何活动,处于停止办公状态,就是在西兰本国的领土外进行办公。自西兰公国建国之日起,罗伊·贝茨就把“国家的发展”全权委托给了西兰国家公司(Sealand State Corporation),至于其现在的状态和经济活动(如果有的话),已经是不得而知了。
在2000年,全世界又把目光聚焦西兰——因为他们建立了一个名为避风港公司(HavenCo)的数据汇集来管<
[沙发:1楼] 叮叮 2007-07-30 15:12:22
[板凳:2楼] 叮叮 2007-07-30 15:13:51
这是他们的国家网站;

[url]http://www.sealandgov.org/
[地板:3楼] guest 2007-07-30 15:14:37
怎么去呢?

签证怎么做啊
[4楼] 叮叮 2007-07-30 15:17:32
这个国家的国王姿态高傲,除了台湾,不承认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谢旺发表于:2007-7-29 9:32:47







LP出版了《微型国家》(MICRO NATIONS),可见驴友们的心有多野,有多趣。书的作者是三位微型国家发烧友,他们旅游不再跑城市高山憾海和南北极了,而是专门去了世界上最微型的国家。这些国家,小到国土面积只有550平方米,全国人口有10名,像西兰公国(Sealand Principality)。既然是国家,就有管理者,有国民,有主权、法律,当然还有一国的独特文化,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2007年1月8日,英国《泰晤士报》刊登了一条非常特别的广告:“这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护照、货币、邮政和国家足球队一应俱全;同时拥有一览无余的海景和绝对保密的隐私;不过,这里的风的确大得超出一般人的想象;8位数以下的买家不予考虑。”这是西兰公国的“迈克尔王子殿下”最近开出的“售国启事”。
西兰公国位处英国东岸哈维奇港外11公里,名义上是国家,实际上只是两座预备做防空炮塔的舰艇,二战时英国废弃的海上军事基地,上面再放一块钢铁平台,非常简陋,直升飞机或船只是抵达这个国家的交通方式,因此居民的隐私权是绝对可以得到保证的。
英国一个名叫贝茨的DJ跑到这个地方,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地下电台,能够脱离国家治裁的自由电台。1967年,与家人移居该处后,将其命名为西兰公国并宣布独立。7年后,贝茨制定国家宪法,设计了国旗、创作了国歌及制订货币,甚至签发护照推广旅游。英国当年本打算收回该国,但法庭裁判指该国离大英国土5公里,超出英国管辖范围。
据说贝茨的助手是德国人,这家伙不厚道,德国人某日发动政变,不幸反落入主人之手。为了救出这个德国人,德国要求英方援助,然而,由于这个西兰公国并非英国管辖的范围,无奈,德国只好派出了外交官与西兰公国进行了独立谈判,最后奏效。这一下,这个西兰公国就更牛B了,加倍提高了独立国家的认同度,尽管是微型国家,但至少是一个和德国有过独立外交的国家!
澳洲的蛇山(SNAKE HILL),也是一个独立国家的名称。据说蛇山的主人在申请房贷时受逼迁,不满私人产权受侵犯,宣布成立了自己的国家;同是澳洲的另一个小国,建国的人是拥有大面积土地的农场主,由于被限制小麦的出口,一怒之下“独立”起来了,后来陆续发行了自己国家的邮票和钞票。虽然常住人口只有几十人,但却有一万多人买了这一国的护照。国王李奥那多的建国理念很有意思,他认为一国的根本应是学术研究,投入了人力物力研究圣经中的数学密码;另外,英国有个微型国家名叫可爱(LOVELY),国王叫丹尼,曾经是一名喜剧演员,据说在成立国家之时还召开了记者招待会。人们一览这个名叫“可爱”的国家的版图,可谓麻雀虽小,什么都全啊。听说国王还想法办混进了联合国,且姿态高傲,除了台湾,不承认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呵呵,这么看来,只要阿扁一声愿意就有戏了。
其实,目前为止,我尚未读过这本书,既没找到电子书,也没买到手抓本,所有的素材都只是听说和据说,真是惭愧。不过,这是一本我要看的书,只要一有机会。
我很好奇,为什么人们要宣布建立一个国家?是他们说的那样,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有为王的欲望吗?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曾说:“我宁愿在几何学上发现一项证明,而不要波斯的宝座。”或者是理解为对自由的向往、清明的独立理性精神?还有,这些国王的思维,跟叛逆的青少年离家出走的行为与方式,有共性吗?可是,生活中却是有不少人,只敢于与亲情绝裂而畏于与组织脱离关系?或者说,这些疯子鬼子已经想好了,反正一辈子这几十年,玩玩也是结束,玩完也是结束,为什么不?……
[5楼] guest 2007-07-30 15: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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