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学艺术家造了一面“黑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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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开平方根 2017-06-06 19:06:49

来源:选择Choices


要建立一个美术馆,怎么在内部取得一个基于常识的工作共识?从馆长到扫地阿姨在美术馆里,怎么行为处事才算妥帖?来看看纽约MoMA给自己内部人员从馆长、董事会成员都要了解并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


I、总体陈述

作为现代和当代艺术设计的卓越的保护者和展示者,纽约现代艺术美术馆(以下简称“美术馆”)始终是公众的焦点。美术馆提供一种应该享受免税待遇的教育资源,捐款者们知道其经济支持会被用来继续支持美术馆的使命;董事会理事、官员、公司员工和志愿者认为作为美术馆的代表,他们的努力是值得的。公众信任要求董事会理事、官员、委员会成员和骨干员工(以下总称为“上述覆盖人群”)做事正直,遵循最严格的道德准则和最高客观性标准。美术馆承诺,将正直作为“上述覆盖人群”以及其他美术馆代表者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我们将以此份行为准则来重申这份承诺

这份准则中包含的指导原则意在当你作为“上述覆盖人群”遇到困难时,帮助你做出正确的选择。在这些情形下,这份准则要求你不仅“只”依赖于自己的判断力并且要与他人尽可能全面地讨论这件事,把自己当作一位骨干员工(而不是总监),和总监或在合适的情况下,和总法律顾问(除非你就是总法律顾问)一起解决问题;或者把自己当作总监、理事、官员或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主席或总法律顾问一起解决问题。在这些情形下,完整而及时地披露事实是很重要的。监管部门和咨询部门应该贯彻这一准则,并且在字面形式和精神实质上都依照其来开展其他活动。在适当的时候,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法律等方面的意见。

这份准则提出的要求比法律规定的更为严格,这体现出美术馆以最大程度来实现其正直的目标。其中最关键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自愿遵守道德和法律规定。道德行为的最终责任在于每一个人的自主判断力

美术馆还希望“上述覆盖人群”认识到并且避免可能会涉及到利益冲突的活动和人际关系以及可能会使美术馆引起尴尬或使其正直性妥协的行为。

接下来这些准则旨在指导“上述覆盖人群”认识到这些情况:

·美术馆及其“上述覆盖人群”会在字面形式和精神实质上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定,并且在美术馆受益时,完整披露任何活动的全部事实

·美术馆及其“上述覆盖人群”会在所有活动中遵守最高道德行为准则,并且会尽量提高美术馆作为积极道德贡献者在社群中的地位

·美术馆会公平诚信地对待那些受其决策影响的人,就像我们期待他们在情形反转时对待我们那样。

·美术馆只会开展那些经得起公众监督的活动,不会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或这些准则的行为。

·美术馆会在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关系,并且提供一种个人无需考虑后果就能质疑我们的举措的环境

·我们每一个人将遵守美术馆利益冲突政策(在这份准则的第二部分),出于对美术馆的责任,我们会公开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且按照要求解决争端。

我们希望不只是我们的同事,其他对美术馆可能有关联的人比如供应商和艺术顾问,也能在和我们以及代表我们的其他人的交易中遵守这份准则。

II、利益冲突政策:美术馆的承诺

利益冲突的定义

纽约现代艺术美术馆(简称“美术馆”)是一个基于纽约州教育法的非营利组织。“上述覆盖人群”有义务达到美术馆所致力于的目标,并且以这一目标而不是个人利益为标准,来处理美术馆事务。这份利益冲突政策,和其他不限于行为准则中提到的美术馆的政策一起,旨在保证“上述覆盖人群”以美术馆的最大利益为准作出决策,并且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则。这份利益冲突政策旨在促进发现、公开、评估和处理任何真实、潜在或表面的可能会使“上述覆盖人群”对美术馆的至高忠诚得到质疑的利益冲突。这份利益冲突政策的定义在 条款 II 的第6部分。

1、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况

所有“上述覆盖人群”(正如此条款的第四部分所定义的那样)都是能够注意到的、潜在的或真实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以下简称“上述覆盖情况”),并且受到这份利益冲突政策条款的限制。

2、公开、处理和存档覆盖情况的步骤

2-a、针对个人的处理步骤:当一位“上述覆盖人群”在“上述覆盖情况”中有直接或间接利益,他/她:

2-a-1、必须立即以文字方式公开“上述覆盖情况”的存在情况(包括与他相关的物证或与一个授权委员会相关的利益);

2-a-2、禁止影响审议和影响对“上述覆盖情况”的投票,以及

2-a-3、无法参与和参加审议,取消其对“上述覆盖情况”的投票权以及在授权委员会的要求下,“上述覆盖人群”需要提供其背景信息或回答关于“上述覆盖情况”的问题

2-b、针对美术馆的处理步骤:如果一个授权委员会有了“上述覆盖情况”的行为,在确认“上述覆盖情况”之前执行以下这些步骤:

2-b-1、授权委员会必须确认完成上述2-a中的步骤;

2-b-2、在确认“上述覆盖情况”之前,授权委员会必须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和依靠可被比较的市场数据,必须承认“上述覆盖情况”是公平合理,出于美术馆的最大利益而制定的。

2-b-3、授权委员会必须在最大程度上考虑到替代交易,如果“上述覆盖情况”是一个关联方交易,其中关联方在纽约法的制约下有“数额可观的经济利益”;

2-b-4、授权委员会必须决定“上述覆盖情况”对美术馆的经济、名誉或其他利益是否重要,而在此过程中必须最大程度地考虑到替代交易、协议或安排。如果一个授权委员会而不是董事会认为上述覆盖情况重要,它(a)必须立即通知董事会这项决定,并且(b)必须限制任何“上述覆盖情况”在进一步审核中的认同、担保或其他董事会的投入。

2-b-5、所有关于“上述覆盖情况”的决定和同意都需要多数以及授权委员会在授权委员会会议(有法定人数出席并且不多于相关法律或美术馆法人组织证明或次要法规的规定)中的赞成票。利益相关联时,可以被单独当做法定决定人数的人。尽管前面提到过,官员的薪水应该只由整个董事会的多数赞成票决定。

2-b-6、所有关于上述覆盖情况的公开和取消资格以及所有授权委员会决定和同意的基本材料都应该同时以文字记录(包括任何关于上述覆盖情况的讨论或投票的会议)。这些材料必须尽可能包括比较市场数据和替代交易、协议和安排的详尽记录。

2-b-7、如果“上述覆盖情况”在授权委员会而不是执行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之前,时间存在和处理(包括对这份利益冲突政策的遵守)都必须立刻向执行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公开。


3、公开声明

在最初选举、指派或聘用“上述覆盖人群”之前以及之后每一年,这些人必须撰写一份公开声明、并且签字和上交给美术馆秘书,这份声明中他/她必须尽其所能说明:

a、任何职员、总监、理事、成员、物主(包括独资经营者和合资经营者)雇员、或与美术馆相关人员的实体或信托机构;

b、任何美术馆参与和可能与“上述覆盖人群”或“相关团体”产生利益冲突的交易;以及

c、任何其他可能会引起利益冲突的利益。

每一位上述覆盖人群必须每年更新他/她的公开声明来反映其变化。

任何董事会成员都有权检查、美术馆总法律顾问有权复查完整公开声明。美术馆秘书将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完整公开声明,并且会定期向主席更新其是否与在这份政策中的公开声明要求一致。


4、采用、实施和遵循

董事会有权在合适的时候随时修改此份利益冲突政策。审计委员会将监察其实施和被遵从。

4-1、管理

此份利益冲突政策一经采纳,必须立即提供给“上述覆盖人群”。并且每位“上述覆盖人群”的新成员必须在他/她就职之前拥有一份利益冲突政策。每位上述覆盖人群必须至少每年一次承认其阅读并且遵守利益冲突政策和其附加的公开声明。

4-2、定义

4-2-a、“审计委员会”即董事会的委员会(正如下方定义的那样),董事会指派其为美术馆审查、复查和实施行为准则;

4-2-b、“授权机构”即以下任何一方:① 董事会(正如下方定义的那样),② 审计委员会 ,③ 执行委员会,④ 董事会指派处理在其职能范围内的“上述覆盖情况”的某一委员会(例如投资委员会)。

4-2-c、“董事会”即美术馆理事董事会。

4-2-d、“董事委员会”即至少拥有三位具有投票权并且属于董事会的成员的委员会。

4-2-e、“上述覆盖情况”即每次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包括其他任何补偿安排):

4-2-e-①、(i)一个或多个相关团体有经济利益, (ii)美术馆会成为其参与者(包括任何相关团体交易,正如下方的定义);或是

4-2-e-②、因其他原因存在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包括相关团体的利益与美术馆的利益发生冲突的任何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

4-2-f、“骨干员工”即任何处在对美术馆事务有重大影响,在国内税收法规的4958节(f)(l)(A)以及不限于总监、副总监、首席运营官、首席财政官、首席投资官员、投资总监、法律总顾问、所有高级副董事、所有首席策展人、零售总经理、首席技术人员、设备安保总监、人力资源和出版总监等的财政规定的53.4958节-3(c), (d) and (e)。

4-2-g、“相关团体”即

4-2-g-①、所有“上述覆盖人群”。

4-2-g-②、每位“上述覆盖人群”的亲属,包括:

   (i)他/她的祖辈

   (ii)他/她的兄弟姐妹以及其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iii)他/她的兄弟姐妹以及其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配偶

   (iv)他/她的配偶或家庭伴侣

   (v)他/她的子女、外孙子女和曾孙子女

   (vi)他/她的子女、外孙子女和曾孙子女的配偶

4-2-g-③、任何“上述覆盖人群”或其亲属的实体或信托机构担任总监、理事、官员或雇员。

4-2-g-④、任何一位或多位“上述覆盖人群”拥有35%及以上所有权或受益权、或是在合营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5%的所有者权益的任何实体或信托机构。

4-2-g-⑤、任何一位或多位“上述覆盖人群”或其亲属拥有重大经济利益的其他实体或信托机构。

4-2-h、“相关团体交易”(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即任何在纽约法律范围内与美术馆相关的相关团体交易。

  • 馆外活动(Outside Activities

虽然美术馆要求骨干员工在工作日执行其工作职责,我们也承认从员工的最大利益出发, 他们应该参加一定的馆外活动。然而,美术馆的政策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禁止骨干员工参与“劳务派遣”(outside employment),除非是以下列的学术活动。“劳务派遣”是一种包括自主创业和有偿咨询的活动,与骨干员工为美术馆所做的工作大致相同或有所关联。

我们鼓励骨干员工追求美术馆职务之外的“学术活动”(scholarly activity),只要这些活动提前得到总监的认可并且不会干扰其在美术馆的工作。“学术活动”包括教书、讲课、为某一展览或比赛担任委员会成员或评委以及写书、写文章,而不是那些来自于美术馆有偿或无偿的邀约。我们鼓励员工在一个高等教育机构教授一门课程,只要在一学期内不要教授超过一门课。如果骨干员工要从事某一涉及到其职能范围内写作的项目,文本必须提前上交给美术馆,并且美术馆拥有其出版权

在总监的认可下,骨干员工可以在其工作时间以外参与劳务派遣,并且应该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劳务派遣不能干扰到骨干员工正常的美术馆工作,也不能诋毁美术馆的名声。

-对于劳务派遣的适当性和根本性质,骨干员工应该做出理性判断。如果该劳务派遣引起利益冲突或表面利益冲突,那么员工不应该接受。冲突尤其会出现在艺术交易商、拍卖行、藏家以及其他试图寻求向美术馆、出版社、制造商等实体寻求意见的人提供的派遣活动。在接受劳务派遣之前,骨干员工必须仔细思考其与美术馆的工作和服务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冲突。他/她必须和总监讨论这些争端,并且在最后得到其同意后方可进行劳务派遣

-如果某一行为可能会使大众误以为是美术馆的宣传或行为,骨干员工不应该以美术馆的名义从事劳务派遣。美术馆不允许其名字被用于商业产品、装备或服务的广告宣传中,除非提前得到公关部总监的书面认可。

-董事会理事(Trustees)和骨干员工之间应该保持一种天生亲密、对美术馆有益的关系。然而,理事不应该用他们的职位来从美术馆骨干员工那里获取不合理或过分的服务或专业建议。理事不应该雇佣骨干员工为其进行个人服务,骨干员工也不应该通过拿钱来提供服务给理事,除非得到美术馆总监的书面认可

-在美术馆认可下的劳务派遣必须在得到总监的提前认可下保持其有限性和偶然性,并且不能在工作时间内进行。骨干员工不应该也绝不可以动用美术馆资源或设备来从事另一项生意。在任何情况下,独立合同工为其劳务派遣而动用美术馆设备和器材都是不被允许的。

-禁止因劳务派遣或个人目的动用美术馆材料(办公用品、办公服务、电话、邮箱地址、邮资等)。美术馆对其员工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馆内馆外可能会产生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美术馆鼓励骨干员工参与志愿组织和职业组织的活动。然而,骨干员工不应该在工作时间为其工作或招揽顾客,也不应该为其组织利益动用美术馆材料、设备、器材、名字或名誉,除非提前得到总监的书面认可。

-有偿/无偿的劳务派遣工作或活动的相关问题都应该向总监汇报,而他会咨询人力资源总监和/或总法律顾问来决定其合理性。

决定劳务派遣是否合理的几个因素是:

§派遣活动是否会干扰骨干员工正常的美术馆工作;

§派遣活动是否会为美术馆与其他组织、潜在捐赠人或官方机构的关系带来最大利益;

§派遣活动是否能提高骨干员工的职业地位并且使得美术馆间接受益;

§派遣活动是否会引起代表利益冲突或表面利益冲突或未经授权使用美术馆名字而对其声誉带来损害;

-任何劳务派遣工作或活动的认可在美术馆撤销前都是有效的。如果骨干员工没能获得其认可,他/她可能会被惩罚,严重的情况是会被撤职。

  • 馆外协会和活动(Outside Associations and Activities)

这份准则的目的不在劝阻骨干员工参与公民、福利、政治(参见第四节:政治参与)以及类似活动。但是骨干员工不应该在工作时间为这些组织的利益工作或动用美术馆材料、设备、器械、名字或声誉等,除非提前得到总监的书面认可。产品或服务宣传是被禁止的,除非得到美术馆总监的书面授权。

  • 个人收藏

获取、收集和购买藏品会提高专业知识和判断力。然而,对“上述覆盖人群”的个人收藏收集、维护和管理会造成道德问题。在“上述覆盖人群”收集与美术馆藏品的类似藏品时,需要作出严格的界定。美术馆禁止任何“上述覆盖人群”或相关群体直接或间接地与美术馆购买藏品时产生竞争,或者损害美术馆的利益。

同样地,美术馆禁止任何“上述覆盖人群”或相关团体直接或间接在拍卖会上购买美术馆的委托拍卖品。禁止任何“上述覆盖人群”或相关团体直接或间接向美术馆出售作品,除非其开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并且在一位独立鉴定师的监督下以及适当的购买委员会的条款准许下。在极少数情况下,存在一些先例,在“上述覆盖人群”不在场且没有投票的情况下公开事实和购买环境以及获得执行委员会和/或信托董事会的准许之后,美术馆会间接通过拍卖会,在总监的推荐下购买“上述覆盖人群”或相关团体收藏的作品。

  • 礼物

利益冲突可能会在礼物和请客方面出现。有时送礼收礼请客吃饭等可以被理解成一种影响关系的过度手段。所有送给美术馆的礼物,包括送给策展部门的任何形式的礼物,必须经过外部事务的高级副总监的审核,如果相关性较强,必须遵从美术馆收藏管理政策。不允许送出或接受任何被视为试图影响上述覆盖人群商业或职业判断力的个人礼物。

为了防止利益冲突和不得体的行为的出现:

“上述覆盖人群”在从个人或商业组织或试图与美术馆进行商业活动的组织那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物必须获得骨干员工总监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的准许。这包括而不限于理事、艺术家、艺术商、拍卖行、媒体以及为美术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骨干在一年内,不能接受总价值(同一来源的一件或多件礼物)超过100美元的礼物。骨干员工不能私自占有留给美术馆用作展览或学术研究的艺术品或其他材料,除非得到总监的特殊认可。永远禁止金钱形式的礼物

参加别的组织举办的午宴晚宴在从事美术馆商业活动时是必要的。然而骨干员工必须清楚地划分个人或商业组织或试图与美术馆进行商业活动的组织的晚宴午宴或其他宴会的邀请。你的判断应该告诉你什么时候这些会议或活动的邀请是不合适的并且需要拒绝来避免尴尬、避免不经意间违反本政策或法律

作为骨干员工,你有机会在策展、发布会或其他美术馆相关活动时和艺术家亲密合作。有时艺术家会通过赠送艺术作品给骨干员工来肯定其努力,但这些礼物又造成另一方面的潜在冲突。在这种情况下,骨干员工必须立即上报给总监,总监再决定这件作品价值甚微或在相关美术馆收藏委员会获得准许后接受。

联邦和州法律限制了给政府工作人员小费,包括政治家。这些法律尤其禁止给与商业交易有关联的政府雇员小费。给小费是严格禁止的,即使给予人并没有影响某些官方行为的企图。(待续)


© MoMA / 译 Gloria / 校 nevermind

[沙发:1楼] guest 2017-06-07 06:16:33
[板凳:2楼] guest 2017-06-13 16:33:43
来源:选择Choices


MoMA及其附属机构骨干员工的行为准则 02

III、经营美术馆生意的指导准则 


合理使用美术馆基金

美术馆活动涉及到许多日常金融交易,需要严格的规定来防止欺诈,还需要指导原则来处理那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所有骨干员工应该对其责任范围内所有事件建立起适当的内部管控,以此来保护美术馆的财产并且确保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所有记录报告等的准确性。必须遵守既有的会计手段和流程以确保完整和准确的交易记录。鼓励所有员工在其责任范围内坚守这些既有管控。


作为骨干员工,你必须清楚任何美术馆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并且立即上报。为了确保美术馆对于合理使用资源的政策的执行,我们希望你遵守以下长期存在的会计准则:

-使用美术馆汇票、支票、汇款或其他能合理记录的来源进行外部支付。在没有足够证明文件或不知情其他部分支付用于除了证明文件中所阐述的用途之外的用途的情况下,代表美术馆的支付不能被准许。

-禁止以任何理由创建任何秘密企业账户、基金或资产。

-在开户之前得到合适的授权,无论是在美术馆账簿上或是和其他类似银行的外部机构。

-禁止因不当理由使用任何账户或隐瞒任何企业资源的存在或使用。

-在美术馆账簿上通过正常财政报表渠道快速准确记录每次支付以及每次与外部团体的交易。


如果你涉及到任何这样的交易或对其负责,你需要快速准确地记下账目。

同时,你也应该从美术馆的最大利益着想,忽略其他任何与商业无关的考虑,单纯凭借其优点选择美术馆的商业合作伙伴。关于“相关团体交易”的细则包含在利益冲突政策的条款II中。


如果你发现或怀疑骨干员工美术馆代理人或其他任何与美术馆有交易的人,做出了与本准则、利益冲突政策或其他任何美术馆政策或法律相违背的行为,你应该根据“现代艺术美术馆关于违反美术馆政策或道德金融渎职的控诉政策和流程”立即上报,以便于开展合理的调查。


如果确认了违反此准则的证据,任何涉事的骨干员工必须接受包括离职的处罚。任何证据都会被法律总顾问办公室以及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总监、和其他相关美术馆团体审核。如果必要的话,美术馆会上报检察机关。


  • 募集资金(Fundraising)

作为慈善机构,美术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捐赠者来支持其活动。鼓励“上述覆盖人群”支持这种募集资金的行为,但是他们必须和外事高级副总监协调。代表美术馆接受的任何金钱或其他形式的礼物必须立即储存在美术馆的账户中。


商业机构对美术馆的慈善捐款也许会触犯到联邦法律或州法律,并且也许会有税务纠纷。一切捐款都必须由发展部审核并且由外事高级副总监代表美术馆接受。在接受捐款时要让捐赠者相信,该捐款不会直接或间接影响美术馆的对于其购买、推荐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职业判断


  • 税务(Tax)

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均免除了美术馆的税务。为了保持对美术馆的使命和接下来一系列运营的免税政策,美术馆必须为公众利益服务,避免因不正当的人员或实体补充使用资金而导致违反税法。违反税法也可能会导致刑罚。其他关于税务的问题必须向法律总顾问报告。


美术馆的消费税豁免只用于合法的美术馆活动。禁止通过美术馆购买个人物品即使美术馆运营费用由“上述覆盖人群”报销


IV、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

“上述覆盖人群”可以在个人能力范围内、在其私人时间里并且不动用任何美术馆资源的情况下参与政治宣传。然而,这些人必须保证他们的个人参与不会动用美术馆的资源,不会对美术馆有任何影响。美术馆不代表任何政治候选人,不参与任何政治宣传活动。禁止“上述覆盖人群”以美术馆的名义参与任何政治宣传或参与其他可能会导致外人觉得美术馆支持或反对某一公职人员候选人的活动,比如政治捐款、组织或带动政治募捐活动入场券购买,使用美术馆设备或资源支持宣传活动,以及出版、制作或分发支持或反对任何候选人的宣言


某些美术馆活动由纽约市、纽约州或和联邦政府部分赞助。某些当选官员是美术馆理事会的前成员。这些条款不会限制美术馆通过“上述覆盖人群”获取和接受政府支持,或禁止当选人员参与美术馆的管理和活动。任何对此有疑问的“上述覆盖人群”可以咨询法律总顾问办公室。


区分个人政治活动和组织政治活动相当重要。美术馆作为负责的公民,将不定期对重要事件发表言论。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对建立美术馆在相对立法和规章事务的地位负责。除非美术馆特殊要求你在立法其他政府组织面前代表美术馆,你都应该将任何与立法者的私人接触当成你的个人信仰。如果立法者或监管者联系你关于美术馆在公共事务上的地位,你应该向外事高级副总监报告。


任何对此有疑问的“上述覆盖人群”都应该咨询纽约现代艺术美术馆政治事务处、外事高级副总监、政府和社区关系办公室以及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 游说

美术馆可能定期联系某些“上述覆盖人群”,让他们和市、镇、州、或联邦立法机关以及其他官员联系,阐述和拥护美术馆在某些事务上的地位。美术馆希望这些人时刻遵循所有相关法律。任何试图代表美术馆影响立法、执法或其他政府行为、官员或员工的人可能会被美术馆登记为说客,并且将关于他/她活动的报告整理成文件。同时美术馆要求登记和报告任何美术馆在游说方面受到的明确限制。此外,某些法律规定了说客的行为准则。关于游说,美术馆规定禁止在得到总监办公室的授权之前赠送任何礼物、请客或报酬给政府官员。为了保证法律和政策的执行,美术馆禁止任何“上述覆盖人群”在得到美术馆总监的授权之前进行游说活动。


美术馆也会定期联络说客或游说公司帮忙扩展其利益,并且建立了内部管控来确保其所有活动遵守法律。在和任何说客、外部法律顾问联络以扩展美术馆利益或处理任何立法、监管或其他政府事务之前必须得到总监的书面授权。


V、美术馆信息(Museum  Information)

  • 资产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美术馆的收藏品及其所有文件及之后的附加文件或与其购入或维修有关的附加文件都归美术馆所有。所有由骨干员工在执行其责任时开发、撰写、设计、绘画或搭建的材料或商品都归美术馆所有。除非骨干员工和美术馆总监双发签下书面协议,美术馆是任何由骨干员工在其责任范围内撰写、设计的产品的唯一所有者,或使用美术馆器械和/或资产,包括所有产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 美术馆信息保密

美术馆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是其大量的保密信息。电脑终端和电脑系统的广泛使用使得许多员工能够得知美术馆藏品、捐赠者、项目及其类似敏感信息。如果无法充分保护信息而丢失了高度保密数据,美术馆很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法律隐患,禁止任何“上述覆盖人群”在其雇佣期内或为美术馆服务时,在没有得到美术馆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透露给他人任何在为美术馆服务期间得到的保密信息。这些原则也适用于其他美术馆上述覆盖人群保密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美术馆的方法、流程、技术、电脑软件、设备、服务、标准、产权、研究数据、市场和销售信息、人员信息、捐赠者名单、人员名单、藏品非公开信息、财务信息、计划和其他属于美术馆所有和尚未公开或透露给公众的诀窍和交易秘密。


作为“上述覆盖人群”,你应该对美术馆的专利信息负责,并且保护那些委托给你的信息。例如你不能对信息作出不合适的修改或损坏、透露信息除非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含有敏感信息的文件必须由骨干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妥善保管,并且在工作结束后妥善封存。应该格外注意存储在电脑中的数据安全。如果你观察到任何不认识的人在你的区域使用终端机器,立刻向上级汇报。


  • 他人所有的信息

美术馆一样,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拥有他们想要保护的知识产权,为某些特殊目的,他们有时愿意透露他们的保密信息。如果你收到了其他团体的保密信息,你必须小心行事,以避免任何你或美术馆对信息的不正当使用的控告。


为了避免你或美术馆被控告不正当使用某人的保密或受限信息,在收到信息之前你需要做以下几步工作。保密或受限信息的口头或书面收据必须在美术馆和其他正式同意其使用并且由总法律顾问办公签署协议之后开取。除非被指定,保密或受限信息的收据需要得到事务总监(针对骨干员工)或审计委员会主席(针对理事、官员和委员会成员)的准许。一旦你得到了其他团体的保密或受限信息,在遵守协议条款的情况下,你方可使用、复制、分发或透露该信息。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将信息地位当做理所应当。如果你拥有可能是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在其使用方面受到限制的信息,咨询法律总顾问办公室。


VI、员工手册

美术馆员工手册涉及到了许多行为准则中针对骨干员工的问题,以及其他在行为准则中没有直接说明但同样重要的政策。如果员工手册和行为准则有任何冲突或不连贯的地方,以行为准则为准。


VII、遵守行为准则(Compliance With The Code)

  • 关于行为准则的问题

在审计委员会(针对理事、官员和委员会成员)、人力资源部门(针对骨干员工)的协助下,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对实行本准则和与本准则相结合的利益冲突政策负责。任何对本准则的实施和解释有疑问的骨干员工应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总法律顾问报告。关于此准则的信函必须立刻向上述人员报告并标记为“机密文件”。对本准则有疑问的理事应该向审计委员会或总法律顾问办公室报告。

 

  • 违纪报告

为了履行其部分道德和法律责任,美术馆希望“上述覆盖人群”能及时注意到和可疑及不恰当的行为相关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和准则产生冲突的员工手册中的政策有但不限于无歧视政策、反骚扰政策、政治参与、礼物政策等。这些政策必须遵循之前制定的“现代艺术美术馆关于违反美术馆政策或道德金融渎职的控诉政策和流程”或员工手册。“上述覆盖人群”必须上报以上任何相关信息,无论嫌疑者的身份或地位。依照本准则和其他美术馆政策报告相当重要。美术馆禁止恐吓、骚扰、歧视或其他报复行为,或者骨干员工反对“上述覆盖人群”。

 

  • 违纪调查

所有关于违纪的报告都将由美术馆尽快调查,并且根据美术馆利益和其法律义务被保密。所有美术馆犯罪调查都将直接由总法律顾问办公室以及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调查。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其有罪并且要接受惩罚措施,美术馆会决定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和防止其再次发生。

 

  • 违纪处理

美术馆保留其在一定情况下对违反本准则行为的处罚权。

 

  • 界定利益冲突

 每位“上述覆盖人群”必须每年重申公开声明。这些以及所有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报告将由审计委员会和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审核(针对理事、官员和委员会成员),或是人力资源总监和总法律顾问办公室(针对骨干员工)。如果总法律顾问产生了利益冲突,则将由总监审核。

 

骨干员工:人力资源总监必须向总法律顾问上报涉及到潜在利益冲突的骨干员工的姓名,并且附着一份完整的公开声明。在必要的情况下,必须开展界定事实和冲突相关环境的调查,或者进行搜查行为。所有骨干员工必须接受调查。这些调查将在法律要求下和美术馆利益及法律依据下被保密。美术馆禁止任何恐吓、骚扰、歧视或其他报复行为,或任何反对某位出于忠诚而向其他可能违反法律、准则、利益冲突政策或其他美术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无歧视政策、反骚扰政策、政治参与、礼物及其相关政策)的骨干员工的反雇佣行为。

 

推荐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采取任何行为;相关人员不涉及关系到公司或个人的决策过程;要求相关人员解决冲突并使得美术馆满意;采取惩罚措施等等。人力资源总监必须通知骨干员工的监督者任何已发现的冲突以及采取的行为。

 

 其他上述覆盖人群:法律总顾问必须向理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名字、关于任何一个“上述覆盖人群”的冲突或潜在冲突而不是骨干员工和一份上报的推荐行为。推荐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采取任何行为;任何涉及到“上述覆盖人群”的冲突或潜在冲突必须上报给董事会;相关“上述覆盖人群”将被取消有关事务的投票权;要求该人解决冲突;要求“上述覆盖人群”辞职等等。为了进一步讨论相关团体交易和其他程序,请参照利益冲突政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该向董事会主席在其下一次常规会议中推荐其决策做法。

 

  • 承认书:公开声明

美术馆要求所有“上述覆盖人群”每年签署承认书以确保其阅读、理解准则以及完成一份公开声明。

 

VIII、个人判断

上述原则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我们所认为的美术馆的最大利益、“上述覆盖人群”以及我们从事生意的对象以及大多公众群体。

 

在决定一项正确的行为之前,你可能会运用到你自己的个人判断。在你思考某一特定情境时,考虑以下因素会帮助你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的行为是否与美术馆行为一致?

我的行为是否会招致质疑?

如果完全公开,我的行为是否会损伤任何上述覆盖人群或美术馆的名誉?

我是否能向我的监督者捍卫我的行为,或者是对其他上述覆盖人群或普通公众?

我的行为是否达到了我个人的行为准则标准?

我的行为是否与本准则的精神相符?


记住永远都要运用常识来做正确的判断。这份准则旨在反映集体正确判断以及大家的常识。任何时候,当你遇到某种没有出现在本准则中的行为时,你有责任关注在这份行为准则中描述的合理行为。(待续)


 © MoMA / 译 Gloria 校 nevermind
[地板:3楼] guest 2017-06-13 16:35:47
来源:选择Choices


MoMA及其附属机构骨干员工的行为准则 03

#最后一趴#

前一阵子,《人民的名义》让人看得大快人心,关于律法与正义的捍卫似乎让大家“燃”了一把,然而,对于律法与正义的维护与向往,似乎随着电视剧的终结,也慢慢退去。也许,现在“潜规则”比“律法”更为适用?!是这样吗?也许,我们该调转我们的注意力,去看看那些遵守法律的“笨蛋”,看看他们图的是什么。


为何说这个呢?因为其实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必须设想到人性最坏的一面,然而,这一份协议却让人很“燃”的原因,不在于他限定了人的“行为准则”,而是人的“行为准则”被以法律条文书写出来,有了公信力,权力透过法律被分配与使用。这种明晰性,让人向往,尽管我们都知道知法犯法的人大有人在。


目前很多很多非营利机构,总是在抱怨法律建构的不完全,没有奖励捐赠的法令,使得他们在募款的时候,倍感艰辛,但是,话说回来,这些非营利机构的运营就真的财务透明、立意良好,从而让人有信赖感吗?其实,当一件真正的好事出现时,人是会愿意付费支持的。


美术馆是一个非营利机构,那么它的视野、它所要服务与教育的人群就绝不止于“艺术圈”,这种认识是很多非营利机构所不了解的,也是各个私人美术馆馆长没有谨慎思考的。大众的取向,与艺术圈的取向不同或者有落差,是应该的也是正常的,不然,为何需要美术馆,这座中介机构呢?不然,为何美术馆要花大量的人力与金钱放在公共教育与活动呢?不是因为教育是目前的吸金蓝海,而是,非营利机构并不是为了赚钱而赚钱,而是因为注重大部分人的利益而得到金钱支持。


那么,经营一座非营利美术馆到底要有什么认识?这次选择没有连载长篇故事,而是选择连载一份法律文件。这份文件是MoMA公示在他的官方网站上,同时,他每个季度、年度的财报,你也可以在那里找到。就这么样的举措,不管MoMA最近的展览是否依旧引领艺术潮流,但是,相信这种行为与法律意识(当然也许要感谢纽约法律,使之不得不公示出来),确保了某一种底线,而这才是所谓的“信任”与“支持”的根基。在这里,重要的是“公开”、“透明”并且“正直”的行动与意识,换言之,哪一个非营利机构可以做到这样,不论有没有法令奖励捐助,我们都应该尽绵薄之力支持。


附录(APPENDIX)

  • 承诺书和公开声明 


请保证你已经收到、阅读并且将遵循这份行为准则,你将完善和遵循这份承诺书和公开声明并且和美术馆合作一起落实这份声明。这些文件将由骨干员工立即返还给人力资源部门,或由其他上述覆盖人群立即返还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1、你是否阅读了现代艺术美术馆行为准则(“准则”),即美术馆关于利益冲突和其他政策的法律政策的公开声明?

 

2、你是否会遵循本准则?

 

  • 公开表格

1、你或你的亲戚(如准则中定义的那样)是否与美术馆有任何可能代表利益冲突(如信函或准则精神定义的那样)的关系?


2、在过去12个月里,你和你的任何亲戚是否接受过来自和美术馆有商业往来的机构(如个人、公司或合作伙伴)的礼物、报酬或贷款?


3、你和你的任何亲戚在任何尚未发生的或不完整的交易中,是否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可能与美术馆发生关系的经济利益?

 

4、你或任何亲戚是否有和任何租赁或销售器械、供给、地产、产品或服务,或与美术馆馆进行商业往来的公司、合作伙伴或其他是相关团体的商业实体(正如利益冲突政策中定义的那样)有任何经济利益或经济关系?


5、你或你的任何亲戚在美术馆或其所属公司有商业交易的另一个实体是否有任何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经济利益?


6、你和美术馆的总监、官员或骨干员工有任何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吗?


7、你知道任何可能需要上报美术馆审计委员会或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交易吗?

 

8、你知道任何“上述覆盖人群”或美术馆员工对美术馆财产的滥用或偷窃(并且尚未进行合适处理)吗?


如果对上述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是”,请在下方做出解释。必要的话,另附纸张。


我声明,我对这份问卷的回答是真实有效的。


签名                职称            日期 

 


  • 现代艺术美术馆馆关于购买/接受捐赠安排的指导原则


现代艺术美术馆(简称“美术馆”)经常会和理事会成员以及其他个人共同购买艺术品,而其他个人同时也将在去世之前遵循法律规定,向美术馆倾注他们对作品的兴趣。这些安排,即“购买/接受捐赠安排”会帮助美术馆获得它可能无法负担的艺术品。这对在市场竞争中被推倒历史新高的画作更是适用。这些安排对美术馆十分有益,因为美术馆以此来扩展和丰富其藏品,同时保持现有资金的灵活性,将其用于其他教育项目和活动。

 

鉴于上述原因,在合适的场合,如果作品只用于美术馆的教育功能,并且遵循适用法律和理事的信托准则,美术馆会购买/接受捐赠。

 

因此,接下来的指导原则将指导董事会和美术馆员工如何评估购买/接受捐赠安排是否合适和可取:

 

1、美术馆购买/接受捐赠安排必须只用于推动其策展和收藏目标

 

2、在董事会和委员会层面,可能的购买者/捐赠者必须自请回避任何关于上述问题的决定(每个问题必须被当做美术馆部分关于可能的购买/接受捐赠安排的决定):

 

-美术馆是否应该获得某一作品?

-美术馆是否应该通过购买/赠送礼物安排获得该作品?

-美术馆是否会有一笔足够无分割零散权益来使得此安排相对于相关的支出和负担更值得?

-某一个人是否能被允许成为购买者/捐赠者?

-如果适用,某一作品是否应该作为安排的一部分被卖给美术馆?

-在指导原则下,可能的安排中的条款是否合适?

-是否要这么处理?

 

3、所有可能提出的购买/接受捐赠安排必须上报理事会或它的执行委员会,以及所有购买/接受捐赠安排将由理事会或它的执行委员会监察和最终允许。

 

4、美术馆必须考虑到某一获取物合理替代的可用性,为了董事会是否购买/接受捐赠安排是否会对美术馆的整体利益有利做出决定。

 

5、美术馆必须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来保证购买/接受捐赠并不会导致购买/接受捐赠的收据多余他/她参与购买/捐赠安排所指出的费用。

 

6、美术馆必须寻求和(在一定程度上可行的和不损害共同购买作品的安全)行使所有适当的权利,并保护共同拥有者的利益,并保证其作为在购买者/捐赠者赠送的礼物的受益者的权利。


关于以上指导原则有任何问题,请上报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 MoMA / 译 Gloria 校 never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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