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博物馆”开幕了,女策展人却在一周前为情自杀
发起人:clclcl  回复数:0   浏览数:1333   最后更新:2016/12/08 22:13:42 by clclcl
[楼主] 之乎者也 2016-12-08 22:13:42

来源:新浪博客 译:九月虺


1.1943年,在一个小型的犹太期刊《烛台杂志》(TheMenorahJournal),汉娜·阿伦特发表了一篇名为《我们难民》的论文。在这篇简练而十分重要的论文中,描绘了柯恩先生的一幅富有争议的形象,这个已经归化了的犹太人是150%的德国人,150%的维也纳人,150%的法国人,但最后他苦涩地意识到“人不能两次登上巅峰”,阿伦特给出了难民或无国家的人的生活状况——她自己就生活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为了指出这种状况,是一种全新的历史意识。难民失去了所有的权利,但始终不渝地不惜一切代价获取一个新国家的归化身份,为了更清楚地思考他的状况,避免自己不受待见,从而从中获得了难以估量的益处:“对于他来说,历史不再是一本合上的书,政治也不再是非犹太人的特权。他知道,犹太人在欧洲的放逐,直接意味着欧洲大多数人的放逐。被自己国家驱逐到另一国家的难民代表着那一个国家人民的先锋队。”

值得思考的是这种反思的意义,在五十年后的今天,这种反思仍然没有失去其时效性。不仅在欧洲和其他地方产生了同样迫切的问题,而且在民族国家无法逆转的衰落,以及传统法律-政治范畴日渐萎缩的背景下,难民或许是我们今天人们唯一可以想象的形象。至少直到民族国家及其权威日益衰落的过程结束之前,难民是我们今天唯一有可能用来思考即将来临的政治共同体的形式及其局限的范畴。说真的,这或许有可能是我们面对的全新的任务,我们必须毫不留情地摒弃那些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在表达政治主体中使用的政治概念(有权利的人和公民,还有人民主权,工人等等),并从难民这一独一无二的形象开始,重构我们的政治哲学。

2.难民的第一次出现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那时俄罗斯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的崩溃,和平条约树立了新的秩序,这些都极其深刻地打破了中东欧的人口结构和地缘结构。在短时间内,150万白俄罗斯人,70万亚美尼亚人,50万保加利亚人,100万希腊人,以及数十万的德国人、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离开他们的故土,远走他乡。而在和平条约下创立了以民族国家模式为基础的新国家的出现(如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等)进一步加剧了人口的流动,30%的各少数民族的人不得不借助一系列国际条约来保护自己(即所谓的少数民族条约),而这些条约往往会成为一纸空文。仅仅几年之后,德国的种族法和西班牙内战在整个欧洲掀起了新一轮的难民潮。

我们喜欢区别无国家的人和难民,但是,今天和当时一样,这个区别并不像第一眼看起来那么简单。从一开始,许多在专业条文规定上并不是无国家的难民,更喜欢当一个无国家的人,而不愿意回到他们自己的祖国(战争结束以后在法国和德国波兰和罗马尼亚犹太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对于他们来说,回到他们的祖国意味着他们没法活下去)。另一方面,俄罗斯人、亚美尼亚人、匈牙利人的难民由于新生的苏联政府和土耳其政府迅速丧失了国家身份。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欧洲国家可以立法,允许那些丧失国家身份的人归化。首先是在法国,1915年,允许从“敌对”国家过来的人归化;接着是比利时,1922年,在战争期间,那些“反-国家”行为的人,可以获得归化,1926年,在法西斯主义当道的意大利也通过了一条类似的法律,允许那些“配不上意大利公民身份”的人归化,1933年是奥地利,如此等等。直到1935年,德国的纽伦堡法案将德国公民分成了完全公民和无政治权利的公民。这些法律——即因此而导致的无国家的民众——标志着现代民族国家生活中的一个转折点,它明确地从朴素的“人民”和“公民”观念中解放出来。

这里并不太适合去评价各个国家、国际联盟以及后来的联合国来处置难民问题的各种国际组织的历史——从1921年收容俄罗斯和亚美尼亚难民的南森国际难民办公室,到1936年收容德国难民的高等委员会,到1938年难民政府间合作委员会,1946年的联合国的国际难民组织,直到今天的成立于1951年的难民委员会——按照它们的地位,它们的行为是“人道主义的和社会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其根本在于,每一次难民都不是表达它们自己的个人境况,而是一种群体现象(如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如今天发生的事情),这些组织和某些国家已经证明,尽管人具有神圣庄严的不能让渡的权利,但是这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甚至我们不能充分地去面对这些问题。这样,整个问题变成了人道主义组织的管制问题。

欧洲难民问题

3.无能为力处理难民问题的理由不仅仅在于官僚机构的自私自利和目中无人,而是在于他们自己的基本观念,即从民族国家的法律秩序来对国民(即生命)进行登记管理。汉娜·阿伦特在她论帝国主义的著作的第五章“民族国家的衰落和人权终结”中讨论了难民问题。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个说法——这个说法不可避免地会联系到人权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命运,也就是说,民族国家的终结必然意味着人权逐渐日暮西山。在这里,矛盾恰好在于,人权是最优秀的人的权利的实现,而难民恰好相反,它导致了人权概念的危机。阿伦特写道:“人权概念基于某种假定的人类生存状况,只要当某些人认为他们第一次面对着那些失去了所有他们特有的质性和关系,只剩下作为人的单纯事实之时,这种假定的生存状况就会土崩瓦解。”在民族国家体系中,所谓的神圣不可让渡的人的权利,一旦其不能继续作为某个国家的公民的权利,那么它就完全失去了任何保护。如果我们思考一下,在1789年的《人权宣言》的标题中的模棱两可意思,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Declarationdes droits deI'homme et du citoyen),这一点就不言而喻了。在这个标题中,两个词是命名了两种现实情况,还是反过来它们构成了一个名称,这一点并没有交代清楚,实际上,在这个标题中,第二个词已经包含了第一个词。

1789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在民族国家的政治秩序下,完全没有为纯粹自在的人留下任何空间,这一点至少在如下事实上一清二楚,即便在最好的情况下,难民的地位也被视为一种临时性的状况,他们要么归化,要么重归故土。对于民族国家的法律来说,自在的人的恒久状态是不可想象的。

4.是时候不要这样来看待从1789年到今天的人权宣言了,仿佛人权是一种永恒的司法基础的价值,注定要让那些立法者尊重人权,反而需要从现代国家中的人权的真实作用来思考人权。事实上,人权首先代表的是在民族国家法律-政治秩序中对自然的赤裸生命的登记。在古代体制下,赤裸生命(人类生物)属于上帝,而在古代世界中,赤裸生命(zoe)明显区别于政治生活(bios),现在,赤裸生命成为了国家关注和生产的中心场域,也就是说,成为了现代国家的领土基础。民族国家意味着将人口的出生(即赤裸的人的生命的诞生)作为其统治的基础。这就是1789年人权宣言的最先的三个条款的基础(甚至不是太隐晦):这仅仅是因为它将国民因素写进了所有政治联合体(第一条和第二条)的核心当中,将主权原则与民族(对于其词根,natio起初意味着“出生”)紧密地联系起来(第三条)。在这里,这个框架意味着“出生”变成了民族,在两个要素之间没有任何区别。亦即唯有在人成为一个逐渐消失的公民假设(说实话,他不仅仅表象为人)前提下,人才能拥有权利。

5.如果在民族国家的体系下,难民代表着一种令人不安的因素,这首先是因为他打破了人与公民之间同一性,国民与民族之间的同一性,难民让原初的主权构架陷入危机。当然,我们已经有了相对于这一原则的例外情况,这是我们时代的新事物,它威胁着民族国家的根基,即在民族国家之中已经不能再代表一些比重逐渐增加的人口。正因为如此——即由于难民拆解了古老的国家-民族-领土的三位一体——这些明显处于边缘的人,反而成为我们政治史上的核心人物。我们不要忘记,欧洲的第一个集中营是为了控制难民而建立的,而其进一步的发展——羁留营、集中营、灭绝营——代表着其真正的源流。我们可以看到,纳粹的规则之一就是在“最终解决”的过程中,唯有当犹太人和吉普赛人被彻底剥夺国民身份(在纽伦堡法案之后,他们甚至成为了二等公民)之后,他们才能被送往灭绝营。人的权利不再是公民权利,他们真的被神圣化(sacred)了,这里使用了古罗马法上这个词的意思:注定去死。

6.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将难民概念同“人权”概念区分开来,不再认为庇护权(在任何情况下,庇护权都被严格限定在欧洲国家立法框架之下)是一种概念范畴,我们应该对这个概念之下的现象印象深刻(看一下赫勒的《论避难所》(Testsul dirittod'asilo),她说明了今天这个概念只会导致令人恶心的混淆)。需要考察一下难民到底是什么,它毋宁是一个让民族国家原则产生危机的临界概念,与此同时,难民概念可以帮我们清理出一个需要全新范畴的新领地。与此同时,所谓的进入到欧洲共同体的非法移民现象已经指出了(在未来几年会逐渐指明这一点,可以预计将会有来自于中欧的2000万移民)其特征和比例,这样,完全可以证明这场革命的来临。工业化国家今天所面对的是非公民的永久性地在此居住,他们既不可能也不愿意归化或返回故土。通常,这些非公民有一个母国,但因为他们不愿意被他们自己国家的保护,他们成为了难民,即“事实上的无国家的人”。对于这些非公民的居民,哈马尔(Hammar)发明了一个新词“住户”(denizens),这个词的好处是说明了公民概念已经无法描述现代国家的社会政治的现实。另一方面,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公民(欧美),由于他们逐渐不热衷于参加法律规定的政治活动,说明他们有着明显地趋势让他们自己沦为住户,这与一个著名原则相一致,即形式差异的表象中的实质性同化,而憎恨和不宽容逐步增大,对外国人恐惧的行为和防御性的人口流动会增加。

7.在欧洲重新开启灭绝营之前(这是将要发生的事情),民族国家必须找到质疑国民等级和国家-民族-领土三位一体原则的勇气。在这里,我们信心十足地认为,这是一个可能的方向。众所周知,解决耶路撒冷问题的一个选择就是让其同时成为两个不同国家的首都,没有领土的区分。这种互为领土(或者更好的说法是,非领土化)的悖谬的状况,将会泛化为新国际关系的一般模式。与由一条不确定且受到威胁的边界所分离的两个民族国家的模式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两个政治共同体可以寓居于同一个区域,出一个则进入另一个,两者是由一系列互为领土的领域所区分的,在这个区域中,主导性的概念不再是公民法,而毋宁是一个个体的庇护(refugium)。在同样的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欧洲不再看成一个不可能的“各民族的欧洲”,我们可以在很短时期能设想其灾难性的后果,而是需要将欧洲看成一个无国土,或互为国土的空间,在那里,所有欧洲国家居民(公民和非公民)都可以处在离去或庇护的位置上,欧洲人的地位也意味着公民的离去的存在(being-in-exodus)(明显也是不动的)。那么,欧洲的空间代表着出生和国家之间无法弥合的鸿沟,在其中,老的人民概念(大家知道,这个概念指的是少数人)可以通过与民族概念的对立(直到现在,民族概念还在过度地盗用人民概念),让人民重新获得一种政治意义。

2016年一处位于德国的难民营

这个空间不容于任何同质性的民族领域,也不容于民族国家的拓扑总和,这个空间在民族国家的领土上运作,在它的上面打洞,从拓扑学上像一个莱顿瓶或莫比乌斯圈一样来划分这个空间,其外部和内部是无法区分的。在这个新空间里,欧洲的城市,进入到互为领土的关系之中,会重新发现它们作为世界城市的古老使命。今天,在黎巴嫩和以色列之间的无人区中,生活着425名被以色列驱逐的巴勒斯坦人。按照汉娜·阿伦特的说法,这些人构成了“他们人民的先锋队”。但是,这并不是必然或仅仅意味着他们会成为未来民族国家的原初核心,认为他们的国家会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正如以色列国不足以解决犹太人问题。相反,他们在那里寻求庇护的无人区会反作用于以色列国的领土,在其领土上打洞,以这种方式来改变它的国土,这样,白雪覆盖的雪山的形象会比以色列国土上任何其他地方更成为以色列的内在部分。只有在这样的土地上,国家空间才会被洞穿,在拓扑学上发生变形,公民必须学会承认他们自己就是难民,而今天,我们可以设想人可以在政治上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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