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下一叔
六月的一篇文章《艺术家的展览记录和市场表现有关联吗?》里曾提过:以收藏的难易程度来说,就目前的认知而言,作品的媒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As promised,二叔今天和大家探讨下当代艺术新媒介对于收藏的挑战。在这个话题上,很多策展人可是专家。为了避免关公门前耍大刀,今天叔就不进行深入的学术讨论,主要给大家讲一些好玩的八卦和栗子。
目前,很多美术馆涉及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维护新媒介作品。2013 年 Nasher 雕塑中心的倒霉故事是这样的:已经去世的大藏家 Nasher 生前重金请光学和空间大师 James Turrell 在雕塑中心建了一件他非常有名的观天系列作品,结果 2013 年雕塑园边建起了一栋四十层的高档住宅,就这样「观天」就成了「观楼」……
观楼其实也有观楼的意境,就是这楼丑了点
James Turrell 立马决定把作品关闭了。可是这样做不仅会产生巨大的重新制作开销,而且至今为止新设计好像还没兑现。这种事情,叔估计走保险肯定没戏,只能靠官司索赔。Nasher 如果知道,估计在长眠中也无法安宁……哦另外,James Turrell 今年圣诞期间在上海龙美术馆有个展啊,你们真是不能走过路过不能错过(此处应有广告收入)……
- 如果原作如此轻易地、因为外界影响就不成立了,那么再设计的话,是一件新作品还是仅为原作的移动?那么作品的日期还重要吗?
- 此类情况若是发生在艺术家离世后该如何解决?是维护原作、用展厅注解说明它的原意,还是由艺术家基金会或代言画廊出面要求重装并提供新设计?
- 在维护艺术作品本质的问题上,谁有终极话语权,基金会或画廊又能胜任这项工作多久?
上面这些问题最早在六七十年代就由美国观念大师 Sol Lewitt 提出了。
这个艺术家叔也数次介绍过,今年九月底在佩斯北京会有他和张晓刚老师的双人展——这个组合也是有点脑洞大,大家应该去围观一下(此处又应有广告收入)。Sol Lewitt 知名的壁画作品首次把安装说明也认定为藏品的一部分,他提供一个数学模式,输入墙体面积即可准确得出具体图案的位置。
虽然是同一件作品,可在不同空间都有一些区别。但是艺术家却能靠着公式准确地传递作品的精髓和定义,让制图技师能基本做到毫无困难地实现原作。
那么,更多的问题来了:
- 我们还能养护这种旧科技几十年?维护这个机器本身有多大意义?
- 观众还能通过这个大机器感受这件作品的影响吗?
- 是否应该把艺术家的作品格式翻新、用更当代的设备来播放?那么到那一天,这还是不是同一件作品呢?
英国泰特美术馆对于影像艺术的策略是,保留最原始的、未压缩的文件,之后每过五年就考虑是否转成更新的格式,因为原格式有可能已经被淘汰。但是无论怎么转变,其原则和宗旨仍然是保留作品最初的样子与感觉。
从藏家的角度看,收藏新媒介艺术家的挑战还在于何时买入。
例如,艺术家 Bill Viola 这么多年一直用屏幕创作,他的作品时隔一段时间影像就演变地屏幕更清晰、机体更轻薄,那么什么时间点买入他的作品合适呢?
当然,并不是说新的作品一定更好,但在图像艺术价值相近的情况下,谁不想有更新兴的科技,谁不知道技术的时间性?!不信 iPhone 7 出来,看你换不换!
Bill Viola《苦难》,2000
今年,泰特新馆「开关室」开幕,展示了古巴艺术家 Tania Bruguera 行为作品《塔特林的窃窃私语 5 号》。作品实现的要求必须有两名伦敦的在职骑警,以在公共聚集场所常用来维持人群秩序的手段在展厅与观众互动,在模糊的现实与表演间,突显群众与执权者的关系。
其实就像一开始说的,二叔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解也有限,这篇文章的目的也以普及为主。古根海姆、泰特、哈佛、现代艺术博物馆等大机构都有特别研究新媒介艺术修复保存的专家,也时常组织对外座谈会。有兴趣深入研究的盆友们,可以去搜他们的 paper 来看。
关于收藏的温馨提示——说到这,叔想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收藏装置作品还是走画廊更划算,不仅能利用画廊资源和艺术家工作室建立联系,往往还能谈个保修期。跟买带保修的一手家电和一手车有相似之处。
比如,制作费:
上面菲利普拍卖行网站的图片没明说作品估价中具体包括什么。但据叔对装置艺术的了解, 25 - 35 万英磅买到的只是作品的所有权,你别忘了还有制作费!这费用可能更是超过藏家的想象,除了设备开销,工作室可能需要自己团队出行安装,他们对食宿条件又有什么要求,都容易成为买到作品之后「一问虾一跳」的问题。
还比如,关税和运输费:
艺术家 Dan Flavin 是新媒介艺术的鼻祖,主攻灯管的大师。结婚都是在古根海姆美术馆结的……
婚礼过后的爬梯跟它更配哦
伦敦的鹿腿画廊(叔一度觉得名字很萌但已倒闭)在 2006 年最先跟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就进口 Dan Flavin 作品问题打了起来:英国海关认为灯管属于一般电子商品应按 20% 左右税率进口,但鹿腿画廊和艺术界的人都知道这些灯管明明就是雕塑作品啊!应按优惠的艺术品税率 5% 进口。黑心的海关更是双重标准想双重谋利:要求画廊按雕塑价值而非灯管产值报关。虽然英法庭在听证后认同于艺术界,但此判决于 2010 被欧盟委员会废止。
于是从此, Dan Flavin 的灯管装置进口欧洲的时候再也不能写自己是 LED Lights (虽然它明明就是吧!),而要写成 mixed media sculpture……说到这,你是不是也觉得腐国脱欧也不完全没道理…… 叔再来一句对藏家和美术馆的掏心话:在新媒介艺术品运输方面也要提前多向专业人士咨询,谨防被海关再割一刀!
其实叔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被怎么翻译 New Media Art 给弄晕了。
理智告诉我这里的 Media 是媒介的意思,可为什么感觉大家都是叫新媒体?!央美和国美的学科翻译都是新媒体艺术,所以到底是媒体还是媒介……叔不止百脸懵逼,已经傅里叶懵逼了,还请各位机智的读者们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