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大艺术--程美信
发起人:babart  回复数:14   浏览数:2153   最后更新:2009/04/13 19:33:53 by guest
[楼主] babart 2009-01-01 00:00:00
流氓潜规则:上帝的宠儿

――评崔自默驳淇儿的《我是流氓我怕谁》



黑色为崔文

红色为我文


(一)
流氓是有的,像苍蝇蚊子一样,是上帝的“宠儿”,灭绝不了。流氓哪里都有,遍及社会各角落,尤其是艺术界;因为,他们可以打着艺术的幌子,来大耍流氓。哪里流氓最多呢?是影视界吗?不好说。至于美术界,不是我“护短”,还是很有层次的;你要确切地指出他们的“流氓性”来,还得需要知识。

按:恶之本,不分三教九流。农民种菜保产,大喷毒药;商人唯利是图,缺斤短两;教授照本宣科,误人子弟;官吏滥用公权,贪污贿赂,均不合职业道德、社会法纪和天地良心。自默不可说:“至于美术界,不是我护短,还是很有层次的”。莫非美术界之恶,合乎斯文风雅之大美?旧时文人倒有“窃书不为贼”之淫。农民、艺人、官吏和教授一旦龌龊,均没有层次可言。

上帝的本质是道德。崔自默要拿“上帝”与苍蝇来证明一种流氓存在的合理性,这只能说拿道德与上帝充当的幽默而已,无法说明上帝与苍蝇跟中国盛行的社会潜规则具有什么合理的联系。

(二)

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豪言壮语,的确很真实率性,但他批评美术界的齐白石不会画画,就没引起什么反响,因为,他这话在美术专业圈人的眼里,是“凡响”,完全是外行话、儿戏。批评,需要知识;要批评美术界,更需要专业知识。
“无论他们以艺术家或文化人、学者或教授的身份相出现,他们最终无法摆脱拉帮结派和勾心斗角的流氓习性”——淇儿如是说,我不完全反对,但她说“把美术界的‘潜规则’尽现得淋漓尽致!当艺术家丧失了独立人格以及文化人丧失了社会良知,那么,这个社会将不可避免的陷入病入膏肓的恶性深渊”,我则不赞同。
规则,就是规律,存在即合理。所谓“潜规则”,就是因为你看不到它实在的合理性,认“浅”为“潜”;假如透彻地深入琢磨,便会发现其中的奥妙,那不是什么秘诀,而是真实的存在。

按:“规则,就是规律,存在即合理”。这等诡辩不免尖尖小智。规则是指社会公共秩序,一种设定的互利契约,而非自然世界不可抗拒的“规律”,两者完全不能等同,文明社会的规则按社会自身活动需求去设定的秩序规则,而自然中的“规律”则不依赖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假使两者混为一谈,那就不需要法律与政府了,更不需要艺术和货币单位了。“潜规则”是指作弊的违反规则的行为,由于通常转换为损人不利己恶性表现,故而成为社会公害。古今中外视其为“大敌”,反对潜规则是文明社会最合理、合法、合德的存在力量,也是一种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表现。这是文明人类普遍的公共秩序。为此,博弈论也证明了作弊对经济领域和公共利益的危害性。

“存在即合理”被常人当作了一种庸俗化的万能真理,社会问题的存在有着因果规律倒是不假,但潜规则的存在将导致一种恶性因果关系,陷入人人自危的恶性深渊是不争的事实。人之所以是人,那就是他具有文明特殊性,类同相残不合自然法则,其合理结果就是自取灭亡,它从本质上违反了生命世界的规律,只有逆境的情况,有极端而无奈的反常规行为。潜规则的盛行将导致社会关系的恶性循环,而且他具有可塑性,取决人类的自觉意识和主观意志,决非自然界的客观规律。

(三)

哪一行没有“潜规则”呢?光明的背后伴随着黑暗,换言之,黑暗由光明产生,但不能就此在诅咒黑暗的同时影射光明。没有规则的游戏,不成其为游戏;既然要参加游戏,就要服从规则。“潜规则”属于整个规则的一部分,是可以讨论的部分,是需要不断修正的部分;正因为其“潜”,所以才有魅力,外行才难以进入。城市山林,与自然同一律,适者生存。要掌握知识,就得交学费。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光看见贼吃肉,看不到贼挨打,是脱离现实。

按:众所周知,人类的道德本能是厌恶的。这里同样不是自然界的黑暗与光明那种关系,语义上可以隐喻和借用。按自然规律的作为人类行为的合理性注释,这种形式逻辑的类推是非本质的,它结果同样是多样的,能说出明各种各样的规则与潜规则的合理性,即反规则与反潜规均为合理。因此,这种雄辩与现实毫无助益,即在形式上过关了,也没有实际意义。

崔自默说:“潜规则”属于整个规则的一部分,是可以讨论的部分,是需要不断修正的部分;正因为其“潜”,所以才有魅力,外行才难以进入。城市山林,与自然同一律,适者生存。”

潜规则的目的在于消弱社会的文明秩序和道德规范,尽管它常伴于人类社会,也历史进程的基本矛盾形态,意味着人类在维系文明存在,不得不与潜规则之魔的展开长期博斗,这种正义与公正的力量赋予人类文明内在精神张力,它成为现代文明的平等与民主的思想基石。人类之所以从道德规训走向法律规范,它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历史的发展受挫,其中潜规则导致权力腐败和道理失范也是主要因素之一。随着而来是庸俗而犬儒道德相对论的泛滥,它转换为一种知识堕落与制度腐败,那些糊涂浑账哲学和黑白颠倒诡辩术则大行其道。苏格拉底临终前那种对神与法的遵从,代表最崇高的道德精神。可是,在中国道德相对论的泛滥,验证了“卑鄙是卑鄙者的钥匙”基本事实。

关于掌握知识,猎人、农民、妓女那一种人生存不需要自身的知识?潜规则不会使得人的画画得更好,只能画得更差,因为大家都不玩真本事了,把精力和能耐全花在拉关系、搞人情、弄头衔上,任何行业都怕潜规则的流氓行为。道理是这么的简单,胜过任何雄辩。


(四)
淇儿以美术界的“大师”们为例,来揭示一些“奇怪的现象”,比如“活画家雇人写传记,为自己脸上贴金”。很荣幸,她举出的《大匠之路——范曾画传》,恰恰是我策划编辑的,作者则是我的好友邵盈午教授。邵兄写过《苏曼殊传》等书,文笔佳妙,由文怀沙翁引荐作我的导师范曾教授的磕头弟子,于是我们成了师兄弟。不管什么原因,我们为“大腕儿”做了“树碑立传”的事,至于我是不是“虾米级画家”,留待后来评说。
按:这里,宣传自己和评述他人是一种正常的表达权力,无可厚非,前提它必须经得起公共评判和实践检验,不是自己说什么就算什么那么简单。对于《大匠之路》一书,我没有看过,自然没有发言权。但范曾教授同为吾师,可我秉承“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原则。不过,崔自默用“磕头弟子”一说,有所欠妥,艺术与学问之事,不是江湖作派的磕头行为。人讲义气,无可厚非,切不可借师名当作结拜理由。盼谨慎!

最后要表明的是,我跳出来“同门相伐”是因淇儿在《我是流氓我怕谁》一文中,引用我的《美术江湖与流氓本色》文中部分章段,恰恰崔自默所驳的一部分。诚然,我针对的是观点,而非其他。



附文连接:

淇 儿《我是流氓我怕谁》
崔自默《可惜我不是流氓——驳淇儿《我是流氓我怕谁》

程美信《美术江湖与流氓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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