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过名家助手的艺术家拒绝聘请助手
发起人:灰常灰  回复数:1   浏览数:1850   最后更新:2012/08/31 20:10:39 by guest
[楼主] wangxiaoer97 2012-08-24 11:31:25

来源:纽约时报中文网 作者:棉棉

 

那是2009年10月的一天,当我得知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扫描了包括我在内的570位中国作家作品时,我脱口而出:“谷歌是黑社会吗?”听到的朋友很不知所措地说:“不是,他们是知识分子。”我说:“啊,知识分子?告他们!”。真实的情况就是这样,整个决定没有超过5分钟。 2009年11月4日,我的代表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正式起诉谷歌在其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未经过我的授权擅自收录了我的作品、小说《盐酸情人》,并且我认为谷歌以作品扫描及片段方式展示,破坏了我作品的完整性。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被问到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告谷歌?

如果我没有在15岁时就开始写小说,如果没有被《上海文学》的编辑们赞扬具有“惊人的才华”后遭遇审查问题;如果我没有在16岁时从高中退学,直到27岁才终于可以发表作品;如果2000年4月的某一天中国几乎所有媒体没有收到这样一份传真:棉棉的小说《糖》被禁,从此不能再谈论这个人及她的作品;如果我的作品从未被大量盗版(我父亲曾经买到过9种不同版本的我的盗版书);如果我没有碰到过那么多不专业的中国出版者⋯⋯。如果这一切都从未发生过,我真的不知道我会不会去告谷歌!

当然,我也想因此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作为一名像我这样的作家,仿佛已经习惯了被审、被抄袭,被误解 、被出国、被盗版,因为在太年轻时就开始了这一切,我已习惯了在开party的时候不断地告诉大家:我不是一个牺牲品我是一个活着的人我甚至可以因此而写出更好的作品。

在我之前,谷歌已经被告。

2005年9月,美国多家图书出版商和美国作家协会起诉谷歌,指控其图书扫描项目侵犯作家版权。2008年10月,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Authors Guild)和出版商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达成庭外协议,计划为图书版权登记者支付共计1.25亿美元的赔偿金。据此,作家和出版商在Google.com登记他们的出版物,每部作品将会收到60美元以及销售收入的63%,中国作家也被纳入了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就是当时令一些中国作家大为恼火的60美元和解协议。微妙的是,在我起诉谷歌的时机可谓“不合时宜”,正好与谷歌退出中国的时间相交错。

2010年1月12日深夜我在新浪博客里写了一篇日记,讲述像我这样的一名作家是不想放过谷歌这件事儿了,这不是一件个人跟大公司战斗想出名的事件,这也不是一件严肃的事件,因为我早就严肃不了了,我的革命早就失败了。告谷歌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次乡村生活,是为了我的健康。

然而戏剧性的地方在于,就在第二天凌晨,谷歌在其官方博客上宣布考虑关闭中国运营及网站Google.cn。谷歌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戴维·多姆德(David Drummond)在谷歌官方博客上发表文章“A new approach to China”,多姆德提到监测到来自中国的一次攻击,并宣布谷歌已经决定不愿再审查Google.cn上的搜索结果,并考虑退出中国。

第二天下午我起床后发现我的博客有几百条留言,大多都是用极其肮脏的词汇谩骂并要毁掉我、杀死我的留言。这些留言有大量的热爱谷歌的中国青年,他们中的一些认为我告谷歌是谷歌要离开中国的原因之一。

与此同时,由于“中国作家协会”公开表示支持我起诉谷歌,以至于连我的好朋友都怀疑我跟“中国作家协会”是一伙儿的,也有人愤怒地提出异议:作协为什么要支持你这样只是写性的作家?阴差阳错的,我被认为伙同中作家协会和中国政府联合操作“逼走谷歌”。

在许多方面,我想,我深刻理解谷歌在中国所遭遇的一切。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力量与政治进行着全球性较量时,我为此狂欢;我明知道Twitter和微博正在严重挑战传统文学的传播方式和审美趣味时,我依然在使用它们。说到底尤其是在中国,我们的日常生活正在成为一场战争,人们做所有的事情仿佛都不是处于自然的需要,而是处于对竞争或幸存的需求。

我希望我告谷歌是一个“自然”的事件,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与一个大公司的官司。尽管我知道这个案件不可能是一个普通的案子。从2009年开始,我在跟谷歌数次开庭后,我把被告“谷歌中国”变更为“美国谷歌”,我要求索赔26万美金,依据是我被谷歌扫描的书《盐酸情人》有26万字,1999年我为美国《时代周刊》写文章时是一个字一美金。变更被告的原因是由于谷歌中国在庭审中提供了一份美国谷歌出具的《情况说明》,称该公司根据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协议获得了《盐酸情人》的纸件版本,并根据美国法律在美国对该图书合法地进行了数字化扫描,电子版本仅保存于美国服务器中。而我和我的律师认为从技术上讲,图书数字化是把图书完整地扫描成特定的信息化格式,等同于图书的复制,因此对于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应当事先征得图书作者或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我认为谷歌未经版权所有人,我的许可,将图书复制并将图书摘要发布上网供用户阅读的做法,已构成侵权行为。

2009年12月18日,法国“巴黎大审法院”判定谷歌未经许可扫描图书并将图书摘要发布上网的行为侵权,并判决谷歌向法国第三大出版集团马蒂尼埃集团支付30万欧元的损害赔偿。2011年3月23日美国纽约南区法院的巡回法官丹尼·陈(Denny Chin)否决了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出版商协会达成的价值1.25亿美元的和解协议。认为这一和解协议不利于保护作者。丹尼·陈法官认为,这一协议使谷歌能够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作品,仅仅给予了作者要求删除的权利,这会使谷歌取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而在中国,2009年10月,“中国文字著作协会”发布谷歌侵权调查,但是之后嘎然而止,没有任何交待。也没有任何作家站出来问一下。我的律师及法庭曾经向“中国文字著作协会”询问及调资料也从无任何回音。我不知道谷歌最后给中国文著协一个什么样的答复。

从2010年到2011年期间,谷歌的律师总是出现一下又消失几个月,然后又出现一下又消失几个月,每次都说要谈和解。我不得不认为他们在拖延时间。我其实觉得他们挺逗的。直到在2011年5月15日,谷歌代理律师杨安进约我的律师在一家星巴克见面,提出将和解金捐赠到他们指定的一家台湾慈善机构的方式来结案,直到那一刻我才突然有了一些愤怒。我的律师随机宣布调解失败。

技术的创新并不一定指向人类道德、文化及文明的进步。怎么可能靠掠夺及垄断知识产权的方式来建立未来的知识呢?怎么能靠无视知识产权人劳动的方式来建立未来的文化呢?在文学日益衰退的时代,尤其是在普遍缺乏道德的中国,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做法起到了坏的榜样作用。而且,被侵权的570名中国作家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作家的道德。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情到今天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在我告谷歌的两年以后,中国的出版商和作家们开始联合起来告百度。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我们终于可以讨论一下中国作家的糟糕状况,以及在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法律将如何更好地保护作家的版权——非常浪漫地说版税是让作家能够活下去的主要来源,这在今天已经不可能了,很多有才华的作家已经停止了写作。

两年来,一直有很多人在责问我为什么不告“百度”,我再说一遍,我现在告的是谷歌。

我也始终以个人身份进行这场官司。也有人要给我找个团队来打这个官司,但我绝对不想跟任何团体和组织有关,这是我的态度。

我与谷歌的最近一次开庭是发生于2012年7月25号上午9:30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我仍在等待宣判。我非常好奇法院最后会如何判决。并且,出于一名作家的道德,我随时准备说服其他的中国作家跟我一起去美国告谷歌。

 

棉棉是作家,出版有长篇小说《糖》、《声名狼藉》、《盐酸情人》等。

以上是作家棉棉的个人观点。编辑就此案询问了谷歌中国方面,在电子邮件中,谷歌中国表示对此案不予置评。

 

[沙发:1楼] guest 2012-08-24 14:01:01

纽约时报精萃棉棉我为什么告谷歌】作家棉棉2009年起诉谷歌的数字图书馆项目侵犯其著作权,历时两年,2012年7月再次开庭。期间经历了种种微妙的巧合和波折,包括被很多热爱谷歌的人用极其肮脏的语言谩骂并威胁要杀死她。http://t.cn/zWEYx2B 

 

写给和百度作战的文艺工作者们

作者:virushuo

 

我是一个靠写代码生活的人,我觉得我们这个行业,和创造文艺产品的人--比如写书的作家--是非常一致的,盗版问题同样影响着我们,只不过我们用的是和作家不一样的语言来创造产品。比作家们幸运的是,我们可以完全脱离中国市场,去做英文的德文的日文的法文的软件,而且特别不要做中文的软件,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作品在一个正常市场内销售并获得应有的收益。我们认为中国的问题无解,于是我们放弃了。我们不再愿意创造中国人普遍可用的工具,因为赚不到钱。作家们比我们悲哀一些,因为文化和语言是有民族性的,你们不能把中文的作品卖给其他国家的人,也很难快速学会用其他文字写作。于是,你们只能死磕。

在前面的这些年,大家始终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也从来没有什么行动,虽然你们可能早就从百度mp3下载音乐,下载盗版软件,损害着其他领域的创造者们。今天你们也面临着一样困境。现在痛苦终于降临到了你们身上。

或许你们还记得,不到一年之前,google books索引你们的书,仅仅是索引(用户只能在搜索的时候展现片段内容做为提示),而不是让用户阅读,google就愿意付给你们60美元。但你们嘲讽的拒绝了,你们认为那是作恶。比如王晓峰这篇 《股沟挖了一条沟》 当时我就明白,过不了多久,你们会后悔的,但是确实没想到来的这么快。事实上google books确实没有作恶,他们做的事情和书商摘取你们作品的片段放在广告宣传页上一样,让读者搜索感兴趣的内容的时候,知道你的书中有提及,如果要阅读,需要付费。

数字化大潮势不可挡,这本来是全球搜索巨人释放的极大的善意,这大概也是数字阅读解决方案中,技术和商业结合最好的方式。可惜王晓峰这种自傲的文人认为是作恶。他那篇讽刺google的文字到现在还能搜索到很多,我承认王晓峰影响力不小,但他错了。大部分作家或许都是这样,他们活在自己理解的世界中,不愿意学习新东西,甚至连多想一些都不愿意。在他们的世界里,就是出版卖书赚钱,从来没想到世界变化如此之快。在上一次对google的攻击中,只有韩寒认真的了解了google到底干了什么,并公开发文支持。对这个事情有兴趣的可以读韩寒这篇blog: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fzmm.html

而今天你们看到了百度文库可以不花钱看你们的文字,于是你们集体愤怒了。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是,这还不算什么,对你们更有杀伤力的,是百度和爱国者一起做的叫做"百看"的电子书。新闻见此:http://tech.sina.com.cn/digi/mp4/2011-02-23/19475209593.shtml 这是爱国者出的电子书阅读器,它的特点是可以直接连接到百度文库。今天你们知道了百度文库是什么,那你们终于可以想象当人手一本这样的电子书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就是人们只要买这么一个设备,就可以想看什么就看什么,而且阅读体验和纸书差不多,可以随身带着,比纸书方便多了。这个计划如果成功,那就是你们这个行业的灭顶之灾。百看我一不小心就会打成白看,这名字起的真好啊。

呵,对于百度和爱国者,他们管这个叫做"希望能将更海量的知识、文档和消费者分享",对于你们,意思是人们再也不用花钱买你们的书了,到时候恐怕不仅作家会死,出版公司也会死,大出版社或许不会死,但他们也只能靠印教材活着了,印厂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要说什么破坏了社会稳定,这东西才是,他会瞬间摧毁几个行业,摧毁文化的基础。盗版从来都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事情是成建制的盗版,百看和百度文库都是成建制的盗版。所谓成建制的盗版,意思是说盗版者不需要付出任何东西,甚至不需要知识和技巧,直接就可以"享受"盗版,这种盗版用起来比正版还舒服(正版无论如何都要有个购买过程,总是多了一步)。这时候,谁会傻瓜的麻烦去付钱呢?在和成建制盗版对抗的过程中,我们软件作者们想出了最多的花样,各种加密,各种功能限制都被用来保护软件,软件作者以牺牲产品体验为代价进行加密,甚至曾经不惜破坏盗版者的电脑。最终的结果,是我们失败了,至少在中国失败了,到今天还有专门盗版iPhone软件的网龙活的很好,并以此做为盈利模式。幸好在美国,通过法律,大家都成功了。对于搜索引擎所谓的"避风港原则",美国也有"数字千年法案"应对。(google的数字千年法案看这里 http://www.google.com/intl/zh-CN/dmca.html )。按照这个历史看,如果不改变方法,对文字作品的斗争,在中国一样会失败。

这次所有作家写出来关于这件事的文字,看着都是那么的无力。请问你们面对抢劫者的时候,哭穷,叫惨,这些都有用吗?没用的。你们需要战斗,而且要用自己擅长的方式来战斗,把对方拖入你们擅长的战场中,并击败他。对于作家,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文化摧毁对方的品牌。做法很简单,不用正面去攻击骂对方,你们只需在自己创造的文化作品中,让作品中的角色说话。比如很酷的主人公会对别人说"用百度真丢人",漂亮的女主角拒绝追求者的时候会说"你还用百度,这么土,我才不跟你交往"。我这只当扔块砖,具体的技巧你们擅长,就像前面提到王晓峰那篇愚蠢的blog,影响了很多人,他们会拿着这个来说"你看,google也作恶嘛"。作家本身就是媒体和文化的创造者,你们有能力不依靠别人,仅靠自己在文化和品牌上摧毁对方。。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把作品中反面角色的名字起成李彦宏"的办法并不好,因为你们要对付的是百度这个品牌,并不是其创始人。换言之,李彦宏卸任百度CEO,盗版的状况大概也不会变好。

前面很多年,google被欺负你们不说话,甚至你们还参与欺负google。现在,你们知道了google的好。虽然我觉得你们活该,但现在还不算太晚,来战一场吧!这战斗不会一帆风顺,因为对方有钱,你们很有可能会被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很有可能百度在你所谓的媒体投放了巨额广告,你的领导要保护他。但这其实都不算什么,百度虽然势力庞大,但也比不上***强大,你们不也在作品中变着方的挖苦他们吗?这就是所谓"你们擅长的战场"。

你们大概会质疑这种办法的效果。这确实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过程,但确实有杀伤力,文化的威力,你们最清楚。只不过,你们得丢掉心理的幻想,不要觉得对方是可以谈价钱的。你见过拉磨的驴子和主家谈价成功过吗?对于百度,你们就是那驴子。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甚至不是你们自己的战争,是文化行业的战争。请你们不要拒绝新媒体,传统出版一定会消亡,而且消亡速度在逐渐加速,要学会正确的使用新媒体。或许当你们这么干了,百度会付出公关费来摆平你们,他们现在每年也支付着大量的公关费对付各种负面,但这些钱不会给你们这些创造内容的人。甚至将来百度变成唯一渠道的时候,你惹急了了他们,他们会干脆在搜索结果中封杀掉你。如果大家都用百度,你这个人在互联网的世界就像不存在一样了,不要以为荒唐,这就是现在网站站长们碰上的问题。所以现在动手还不算太晚。除此之外,你还能做的了什么?

至于不用百度还能用什么,我的妈妈65岁,用google几乎所有的产品。其他,你们自己看着办。

Google退出中国的时候,你们一声不吭,之后的两个月,你们对google books口诛笔伐。今天,如果你决定不做什么,不写什么,至少也应该把我这文章让更多人看到吧。

注1:王晓峰并非错字"王小峰(真名王晓峰,笔名王小峰,网名带三个表)" 来自互动百科

注2:去年我写过一篇关于百度和google的blog,如果你看完本文有兴趣知道更多,请看这里 http://blog.devep.net/virushuo/2010/01/14/blog56google_blogtinyfool_1_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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