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蒙特利安、考尔德到米罗----艺术家多串串门还是有好处的
发起人:鲍海波  回复数:0   浏览数:2865   最后更新:2009/07/26 14:25:26 by 鲍海波
[楼主] 李想pop 2009-07-26 14:25:26
转自大洋网






  阅读提示

  从李嘉欣的“代孕风波”到陈慧琳的“疑似代孕”,一段时期以来,关于明星“代孕”的话题在坊间传为笑谈。可你能否想见:在真实的“代孕”世界里,子宫被视作房屋,“代孕”不过是“房屋出租”而已。记者自今年6月初开始进行了一个多月的“代孕产业”调查,走近了“出租子宫”的荒诞世界。

  网上织起供需平台

  登录互联网,“代孕”信息多如牛毛,以“代孕”为名号的网站也比比皆是。记者通过一个号称“中国首家爱心代孕网站”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进入了一个发布“代孕”供求信息的QQ群。

  这里每天都有新人加入,又不断有人退出,但有一批人长期在线。记者得知:那些流动的成员就是“需求方”或“供给方”,固定的这批成员正是中介。一旦有供需双方发布信息,立刻会有中介粘上去。

  这个网络平台似乎效率很高,搭建者甚至开创了一套所谓的“企业文化”。比如有符号识别系统:“△”代表“寻找中”,“○”代表“运作中”,“□”代表“已成功”等。还有数据库,他们建了“代孕妈妈”的网络报名系统,可以对其年龄、身高、血型、学历、籍贯等个人信息实时调取,与“需求方”的要求随时“配对”。

  几乎所有的“代孕网站”都声称有强大的医疗资源,均能保证在“三甲医院”进行“代孕运作”,而且多数“代孕网站”还有“代表律师”,能提供“格式合同”,称确保全程接受“法律监督”。

  中介介绍“业务流程”

  十余天后,记者逐渐取得了一些中介的信任,获悉了所谓“运作”的流程。如是“需求方”,先与“代孕中介”取得联系,而后进行“专业咨询”,提出具体要求。

  如是“志愿者”,先在网上“免费报名”,而后与中介方见面沟通。确认接受代孕条件之后,便签署协议,进入中介方安排的医院进行“辅助生殖”,最后就是“十月怀胎”的过程了。








网上沟通“代孕”信息、费用等。




就流程而言,几乎所有的“代孕中介”都大同小异,差别最大的是价格。记者联系上了一位自称人在广州的“代孕中介”职员。按她的说法:不同的方式,价格差别大。总体而言,做“试管”比做“人工”要贵2万~3万元;而如果是做“人工”的话,“优质”的又要比“一般”的价格贵许多。她们是“正规网站”,确保医院为“公立三甲”,保证“代孕妈妈”的整体素质,所以,议价空间不大。

  “10万元能搞定吗?”记者问。

  “10万元只是给‘代孕妈妈’的话,够了。但还有别的费用,最少十七八万的样子吧。”她答。

  分试管、人工两种方式

  “代孕运作”究竟是个怎样的套路呢?记者从这位“广州中介”那里听闻了一个大概。

  所谓“试管”方式,简单说就是“需求方”既提供精子又提供卵子,“志愿者”只提供肚皮。先由中介提供若干个“代孕妈妈”备选,由“需求方”决定最后找谁来“帮忙”。确定之后签下三方合同,中介旋即安排医院。“需求方”在医院帮助下“准备”胚胎;“志愿者”在医院帮助下顺利“着床”。而后,“志愿者”就成了“代孕妈妈”;“需求方”开始“分期付款”,直至孩子安全出世。

  而“人工”方式,则是“需求方”只提供精子,“志愿者”在“出租子宫”的同时还“有偿捐卵”。其后的“运作”与“试管”方式大同小异。

  至于“试管”和“人工”的价格区别,则很难三言两语说清楚。从医院“介绍费”来看,前者比后者起码要贵近2万元。但从“代孕妈妈”的选择而言:“试管”法不讲求“妈妈”的素质,只要健康即可;而“人工”法因涉及“别人”的卵子,因此“优质妈妈”要比“一般妈妈”收取的“佣金”更高。



[沙发:1楼] 李想pop 2009-07-26 14:13:59

代孕“公司”很神秘

  记者决定亲赴广州一家“代孕中介”一探究竟。对方很谨慎,要求记者一人前往,并且提供“需求方”的大部分具体要求,通过网络视频“见面”后,记者才被允许见面。

  一番折腾后,记者终于在广州大道北的某知名医院附近和“代孕中介”的两名女职员接上了头。她们表示在未确认签合同之前,不方便带记者去公司洽谈。于是,一行三人走入了医院门口的一家餐厅。

  “交给我们做,各方面都有保证的。”两位女士侃侃而谈。那位与记者前期网上联络的女士说:“现在我负责的就有30多个‘代孕妈妈’。”按她的说法,“大肚婆”们分散住在这所医院附近的几个小区里,由“公司”安排的保姆一对一悉心照料;而那些即将与“需求方”配对的“签约志愿者”,也大都租住在医院周边,由“公司”统一管理。

  记者提出要去其中一两家“大肚婆”或“志愿者”那里看一看,她们婉言拒绝。不过,她们表示已经安排了各个阶段的“代孕妈妈”来接受“现场考察”。

  费用是这样收的

  两名女中介开始向记者详细介绍收费项目和方式。

  以“试管”法为例。洽谈之后,中介先安排“需求方”夫妻入院检查,此前要收取1万元订金,如果医院认定其不适合做“试管”,公司将退还部分款项。如果确认没问题,则安排“需求方”与“志愿者”及“中介方”签合同。此时“需求方”须向“公司”支付1.1万元的“中介费”和2.5万元的“医院介绍费”。而后便进入医疗程序,促使“志愿者”尽快怀孕。

  随即,“需求方”开始向“代孕妈妈”分期支付“佣金”。确认怀孕3个月后,支付“佣金”总额的10%;5个月后,支付总额的15%;7个月后再付15%;第8个月时支付10%;孩子出生后,由“需求方”安排“亲子鉴定”,确信结果无误后,支付剩余款。




但是,这并非全部费用,还有一部分“必要的支出”要由“需求方”支付,那就是“工资”及“生活费”。“工资”包括“代孕妈妈”和保姆的工资。按“公司”要求,代孕方体检日起至移植当天,日工资为85元;移植次日至怀孕3个月内,日工资65元。怀孕3个月后,不再向代孕方发工资。“生活费”则包括“妈妈”和保姆的房租水电柴米油盐酱醋茶费用等,很难具体估算。按“中介女”的说法:如果由她来安排的话,“工资”和“生活费”总额可以控制在每月3000元以内。

  记者质疑对方收费过高,大大超出了一般医院的收费水平。她们解释:“代孕”在正常渠道是做不了的,必须要由“公司”来安排。收费主要是要“打点医院”。而且,只有像她们这样有“实力”的“公司”才能有本事保证“公立三甲”医院。她们告诉记者,这都得益于“站长”的“深厚背景”及其与医院“非常铁”的关系。

  签订合同“权责明晰”

  为了彰显“合法性”,两位女士还拿出了“公司版”的《爱心代孕合作协议》,那位与记者网络联系的女士甚至主动出示了身份证,“我们是严格按合同办事的”。

  记者大致看了看这份《爱心代孕合作协议(客户版)》,“甲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乙方”是“××代孕网”,还印有“乙方法人”的身份证号,并印有其联系电话。

  合同条目多达近60条。第一条就写明:“甲乙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代孕协议。乙方指定的代孕方完全志愿为甲方代孕。乙方为代孕方的全权代理人。代孕方的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协议期间,任何方不得在对方未发生违约的状况下中止协议约定内容,否则私自中止方属于违约。”

  合同还有突发情况下的处置预案。譬如:“即日起半年内代孕方必须怀上甲方的亲生子(女),超期本协议失效,代孕方服务终止,甲方已经交纳的各种关于代孕的费用不退回,乙方有义务再次为甲方联系一个合格的代孕志愿者……”

  另有保密方面的协议,譬如:“甲方、代孕方双方一辈子永远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甲方与代孕方之间完全保密身份。”

  不过,合同并未提及任何关于孩子的出生证明如何办理、怎样上户口等。但“中介女”说,只要肯花钱,随后的事情都可以“搞定”。她们虽不负责这些,但可以推荐别人来“帮忙”。

[板凳:2楼] 李想pop 2009-07-26 14:15:28

中介常常“互挖墙脚”

  据记者在网上“潜伏”期间的了解,一旦网络平台上出现“需求方”或是条件突出的“志愿者”,中介们会立刻“开展攻势”,力争尽快与之“签约”,确保手里拥有最多的“资源”,因此时常会发生不同中介互相指责拆台的现象。

  在与“广州中介”面对面交谈中,她们就直指一家自称“中国第一家爱心助孕网站”的“公司”欺骗客户。“他们根本没有‘公立三甲’医院,都是在私营医院做的,骗客户说是‘公立三甲’。”不过,最终她们还是表示价钱是可以谈的,“代孕妈妈佣金”一般10万元就能搞掂,在医院介绍费上,如果记者诚心签约,可立即减免5000元。

  “你回去和朋友商量一下,尽快和我们联系。”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倾谈之后,她们表示不能再做更多沟通了,因为“等一下还有广西的一个客户要来谈合约”。




  她们为何“志愿代孕”

  调查中,记者遇到了几名“代孕妈妈”。记者在“代孕交流QQ群”里发现了24岁的“小丽”,她把自己的健康状况详细地告诉了记者,还表示不想通过“代孕中介”来“运作”,希望能直接和“需求方”签约。

  “我唯一的遗憾就是个子不高,只有1.60米,但相貌还行的,可以发生活照给你看。”她说,“不想通过中介是因为怕人家把我的信息透露出去,我是背着家里想做这件事的。”她说她急需用钱,想和对方商量——能否先支付一笔钱给她,而后再“代孕”。

  7月中旬,在广州记者见到了“代孕中介”为记者介绍的“志愿者”莉娜。

  “我26岁,贵州遵义人。”她的介绍简明扼要,“23岁时候生过一个小孩,儿子,很健康。”她并不愿谈及自己为什么要“代孕”,只是说自己刚刚离婚,刚从老家来广州不足一周。

  她告诉记者,按照“公司”的说法,她可以接那些做“试管”的客户。除了“工资”和“生活费”外,最终她将得到的“佣金”是10万元。





“代孕”交易问题很多

  荒唐的“代孕协议”果真有人“严格履行”,并形成了市场。可在已有的报道中,“代孕”往往与纠纷相伴。究竟谁才是孩子的妈妈?一纸“代孕协议”根本无法回答。

  单从医学角度而言,“代孕”真不存在多高的技术含量。抛开伦常因素不谈,它就是人类辅助生殖的一种,属于体外授精技术类别,是试管婴儿技术的延伸。尽管如此,真要实现“代孕”还是很困难的。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4号,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中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但是该办法规定对象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未对中介机构、需求方和代孕者作出明确规定。

  安徽法律援助中心的刘节兵认为,目前法律对代孕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法律的一个盲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夫妻双方与第三方也就是代孕母体均同意,且第三方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代孕行为,应该是没有触犯法律的。“但是中介以营利为目的,或是代孕母体以此赚钱,就属于违法经营。”

  “如果代孕期间出现了意外,代孕母体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一位法律人士说,由于没有法律基础,如果中介方反悔,“代孕妈妈”是拿不到补偿金的,此时的合同只是白纸一张。“中介公司行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医疗机构禁止实施代孕技术、而代孕者冒着极大的风险且难受法律保护,三方面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严重的隐患,亟待通过立法加以约束和规范。”

  另有律师表示,“代孕”所生子女最可能面对的,就是亲权、抚养、监护、继承等问题。由于这一方式是人为地给孩子“制造”了两个妈妈,从法理角度而言,谁生的孩子,谁就理所当然是孩子的母亲。但从医学角度来讲,孩子的母亲应该由遗传基因来决定,卵子的属性决定孩子的归属。所以,在孩子归属问题上,最易引发后续纠纷。

  遗憾的是,那些求子心切而又有难言之隐的人们,或许正是一念之差,才催生了“代孕”这一有点荒诞的“产业”。 文图均据《深圳晚报》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