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届洛杉矶艺博会:“现代+当代”为核心,呈现多元文化
发起人:蜡笔头  回复数:0   浏览数:1320   最后更新:2020/02/12 11:28:51 by 蜡笔头
[楼主] chusixian 2020-02-12 11:28:51

偏离主义绘画

假设1图像的再现不需要理解图像的意义”。

定义:

图像的再现指再现明确视觉经验的绘画,明确的视觉经验就是我们通过眼睛看见的或者大脑能清晰想象的视觉经验。比如看见一个苹果。在取得明确的视觉经验以后,然后将其绘制出来,在这个再现的过程中并不需要理解视觉经验的意义。比如通过绘画再现苹果的过程并不需要理解苹果本身的含义。

论证:

人们通过眼睛获取视觉经验。因为眼睛有感知光线的能力。在辨认出所看到的物体之前,其实还有一步,那就是眼睛看见,但视觉信号还未传入大脑被分析,在这极短的瞬间只有视觉信号而已也就是色彩。当大脑分析了视觉信号以后,我们明白了看见之物。整个过程中眼睛看到的只是色彩,并非事物本身。正如贝克莱在《视觉新论》中提到的一样,大脑通过眼睛只是看见“颜色”而已,然后通过大脑的理解,从颜色中理解出图像。

也就时说我们看见一个苹果,实际上是先看见许多颜色,然后经过思考,辨认出了苹果。

那么在图像的再现过程中我们是否需要“思考理解”所看见的颜色呢?还是以画苹果为例,当眼睛看到苹果,接受到苹果反射光线,转换为视觉信号传输给大脑,眼前是无数的颜色,大脑对颜色进行思考辨认出苹果。然后画家在纸上用颜料画出苹果,完成苹果的绘制。这时候在纸上我们究竟画了什么呢。答案是一堆颜色。所以其实并没有在纸上画苹果,只是这些色彩和看见到的苹果一摸一样,所以我们认为我们画出了苹果。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把看见苹果的颜色称为A大脑根据A开始思考产生苹果的概念,我们把这一思考过程称为BB只在大脑产生,假设在画面上画出了和所看见苹果的光线一样的颜色a,于是a也可以产生使大脑辨认出苹果的“思考过程B,因为a和A的视觉信号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两者的本质不一样。假设看见真苹果这一结果为c

A:苹果的的视觉信号

a:画的视觉信号

B: 处理视觉信号并产生苹果概念的过程

C:苹果的概念

于是当我们看真苹果的时候,过程可以被描述为A+B=c,当在看画上的苹果时候,过程可以被描述为a+B=c。根据简单的等式原则,可得:A+B=a+B,从这个等式中能发现,两个B是可以消除掉的,因为可以使大脑辨认出苹果的因素B是一样的。所以消除等式两边的B,可得:A=a。这个等式的说明了,当在再现图像的绘画过程中,大脑经过思考得出的B 是没必要的。也就是说没必要去理解事物,只需要将观察颜色,并且在纸上将相应的颜色画出来就可以了。

通过上面的论述,能得出画一个苹果,并不需要理解苹果本身,只需要再现颜色。也就是说通过再现颜色,就能画出任何的图像。那么在图像再现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不再是理解图像,而是构建起一套颜色转换的机制也就是如何将真实的颜色A,转化为画面的颜色a。

颜色转化机制

如何去再现颜色呢,对于再现颜色,只有两个要素,一个是颜色的位置,另一个是颜色的颜色。事实上需要再现对象和绘画结果上建立起一种相互转换的机制,因为颜色的位置是一种相对应关系,而并不需要两者完全具有同样性质的位置,很可能目标对象处于现实世界的三维环境,而绘画结果却在二维的纸上。同样颜色的颜色也是相对,颜色的明度,色相,饱和度,都需要建立起一种互相转换的机制,本质其实是一种象征。这种机制并不难,每个绘画者都有自己的方式,也就导致了对同一对象的描绘,出现不同的风格。



假设2概念的再现不需要理解概念的意义

定义:

概念的再现指的图像的再现之外的一切再现,也就是再现对象不是明确的,或者可见的,甚至是不自知的对象。比如“开心”“伟大”“神圣”这些抽象的概念,当我们去再现这些概念的时候并不需要去理解概念本身,只需要去再现产生概念的感觉。也就是视觉经验。论证:

概念,是抽象的,是存在心灵里的,并不是外界事物的,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通过眼睛观察到,只被是心灵的眼睛所观察,也就我们的感知和认知能力。如论述对象时说到,眼睛观察到的是颜色,所以可以以颜色作为基本点讨论。那么我们的心灵观察概念时获得是什么呢?心灵观察概念时获得是感觉。基于霍布斯的对哲学的概念:当我们通过感官经验事物,获得是感觉,然后对感觉进行命名,从而形成了概念,概念就是感觉的集合。所以当我们获得一个概念的时候,得到应该是感觉。也就是说我们要再现的是感觉,而并非概念。

改:假设一张苹果的绘画,看见的颜色为A,我们看见后脑中产生了苹果这个概念C的过程,我们称为B,得到模型A➡️B➡️C。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过程中颜色A和C并没有直接得联系,而B是产生C的直接原因,而显然B产生并不一定是因为A,可以是一段文字描述,或者是“苹果”二字,也可以诱发B,从而产生C

2:

根据假设1,a/A是两种不同的视觉经验,他们都能产生概念C,也就是说当我们需要还原概C的时侯我们只需要再现出a或者A就可以,我们也不需要去理解c本身

(假设两个观察者同时看见一张画有苹果的画A,第一个观察者看见后,产生感觉B,得到苹果的概念C, ,整个C的产生过程可以被描述为C=B+A。第二个人看见后产生了类似感觉B的感觉b,得到苹果概念C,这个过程可以被描述为 C=b +A。根据等式原则B+A=b+A 。从这个等式中能发现,两个A可以被消除掉,因为产生感觉的因素A是一样的,所以消除等式两边的A,可得B=b。这个等式说明了,当在再现概念的绘画过程中,刺激感觉产生的A是没必要的。)

通过上面的论述,得到一个苹果的概念,并不需要基于单一刺激方式诱发概念,只需要再现感觉产生的原因本身。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绘制不同的刺激源来得到感觉经验。

感觉的转化机制

改:对于概念的再现,作为绘画来讲,实际上是还原其概念产生的视觉经验即可。

对于感觉的再现,经验论认为感觉有两个要素,一个是物质的感觉,一个是精神的感觉。对于绘画来说,物质的感觉只要基于物质的经验(刺激)。精神的感觉基于精神经验(刺激)。在绘画过程中同样需要建立一个感觉转化机制,将经验转化为感觉。


偏离主义

假设3

当概念能被再现时,绘画得本质就可以被理解为对概念得再现(包括对某一特定的视觉经验得再现,也可以理解为概念再现的一种),此时绘画的意义就显现出来。绘画的意义就在在于偏离这我们的再现。

论证:

再现也就意味着,通过某种形式已存在,艺术家通过自己的方式将其再现为另一种形式的存在,比如画苹果这一过程,将苹果这一概念从概念存在变为视

觉存在。假设这过程中艺术家明确知道“概念”,并精确的再现“概念”为“画”。那么这个过程是没有意义的此时这一结果可以看作“绘画”本身的一种可能性,只是通过艺术家手得以显现,而并没有艺术家的介入。作品无法体现艺术家的存在。沦为自然之物。

反之,艺术家一旦介入,再现的偏离就开始产生,无论我们再怎么去避免这种偏离的产生,都不可能做到消除这种误差,而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也是艺术家介入的可能。艺术家参与再现这个过程,就会产生偏离,而偏离和再现对象之间的差别,会产生某种场域,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艺术能量场”,我们可以假设:艺术场给艺术提供了存在的场所,但并非一定能产生艺术。

所以偏离本身使得艺术家的绘画有了意义,使其具备了产生艺术的条件之一艺术场”。

所以可以得到:绘画的本质是一种再现的过程,而使其有意义是因为艺术家介入过程中产生的偏离。我们不能将再现看作是绘画的意义,因为再现没有意义或者再现并不能赋予意义,或者说意义指的就是艺术价值本身,只有使其作品产生艺术的过程才是有意义的,不然和机器并没有区别,那绘画举例:也就沦为了绘画的可能性。



ps:内容属于原创,后续会继续完善,欢迎驳斥批评

欢迎大家以文中观念进行艺术实验并交流


[沙发:1楼] guest 2020-02-13 17:46:32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