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球哪些新开美术馆值得期待
发起人:babyqueen  回复数:0   浏览数:1466   最后更新:2020/01/03 11:23:49 by babyqueen
[楼主] 蜜蜂窝 2020-01-03 11:23:49

来源:UnitedMotion


空缺的艺术家费用

文:姚清妹


本届“华宇奖”入围者之一姚清妹在以下这篇文章中从创作者角度分享了参展经历以及她关于艺术家劳动和经济收入的经验和思考。


作为华宇奖入围艺术家,其实我一开始并不在意评委会的评价和空缺大奖的决定。很幸运,在奖项这个机制下,我得过奖也落选过。比起一个奖的评选结果,我更关注各个机构在生产展览的时候做的关于定义艺术家费用、改善艺术家工作条件等实质性能够支持艺术家继续创作的努力。但我隐隐意识到,这个空缺背后暴露的某种结构性的逻辑和一整个习惯性漠视艺术家劳动的展览生产机制或许是有关联的。


在整个前期漫长的准备过程中,组织者协同艺术家、观察员,策展人,艺术媒体等参与的为期10天的“布展者之夜”都以一种对话的形式展开(尽管这个发生过程有点像额外的无偿劳作),但这里激荡的话题、意见、争辩都让我看到一种对话交流和改变的可能。所以在看似生机勃勃的充满激辩的“布展者之夜”忽然变成集体失语的令人沮丧的“评奖者之夜”的时候,之前的那些激辩和灼见变得尤其虚幻。当“空缺”以一种全盘否定的姿态凌驾—这几乎是所有参与者包括布展团队的集体感受—我们的交流和认知就更容易卡在所谓权威的东西上。


这个高度一致的结果和结果公布以后全体表面高度一致的平静和我们生存的现实环境十分相像。这恰恰是需要被警惕的。在一个奖项的空缺前面,我们对评委和组织方的措辞总是显得这么谨小慎微并充满感激, 以至于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在这里只有让这些艺术家不断去反思去被“鞭策”才能岁月静好,正如在这个生产展览的逻辑里面,似乎只有持续性的无视艺术家的劳动才能维持系统能量平衡。


在“布展者之夜”的时候,我就提过艺术家费用这一话题,这其实并不单单是华宇一个奖项的问题,而是业内一个普遍的艺术展览预算分配和如何对待艺术家劳动的态度问题。


借这个发声的大好机会,我想再次重申艺术家费用这一议题。如果说,现在的一个展览的预算能明确划出一个投影机在展期内的租借费用,那么展览期内艺术家创作的版权费用和布展费用无法被划出来是让人匪夷所思的。试问,从展览的总体预算里划出一项艺术家费用,真的会比划出美术馆的保洁费,艺术品的运输费,布展工人的费用,媒体接待费,展览广告牌制作费等等更难吗?同样,一些涉世未深的策展人也会遭遇类似无酬劳的困境。而我们总有这些或者那些的理由,宽慰艺术家去共情其他人的各种难处。包括我自己也总会陷入一种矛盾的心理,因为迫切需要被展示寻找各种继续创作的机会, 我也总是欣然接受这样和那样有意思的展览,并总在庆幸自己已经足够幸运才能得到展览的机会或角逐一个奖项。在我参加的所有的国内的展览中,我仅在广东时代美术馆群展收到过1500块明确定义的“艺术家费用”和在香港Para Site收到的3500港元。且不谈数目的多少,它的存在已经与机构以及策展人的努力密不可分了。甚至一些艺术家也根本不清楚具体艺术家费用是什么,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听过也没有这样的奢求。当然制作费并不在此列。如果运气好的话会有一些制作费,那么也就可以继续创作一些新的作品,这是很理想的情况,我是真的心存感激,有的时候制作费可能还需要艺术家垫付,如果没有钱垫付那就借钱,机构在邀请这个艺术家在参加展览的时候应该想着他或她能有足够的经费一直活到开幕致感谢词。但这一切都也没关系,我还是真的心存感激。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艺术环境让我们都如此无时不刻心存感激却又万分疲惫?


另外我需要再讲述一个细节,布展的时候,我的多屏同步器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在开幕当天的凌晨才能开始安装,凌晨四点的时候在没有同步器专业安装人员的情况下我们终于安装好了,凌晨八点投影机设备陈旧灯泡坏了,接着熬夜的布展者们又继续抢修更换忙到下午四点,最终只能一起祈祷灯泡熬过开幕。从开幕盛会直到现在过去了大半个月有观众进来看,还是只能看到几个雪花的屏幕。当所有人筹备了几个月的劳动指向这样的结果的时候,我们不禁质疑这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而这不是一个个案。如果说,一个机构在零计量艺术家费用,布展物资、人手、条件均不足的情况下坚持生产一个人数庞杂的大型展览,这不仅是对邀请艺术家以及相关艺术从业者包括志愿者的体能、情感、时间的巨大消耗,从本质上说,也是对创作者和创作的漠视。这里我不禁要问,我们生产展览和奖项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参加展览和奖项的意义是什么?而展览预算的分布和比重与这个意义是否足够匹配?当我又听到举着鸡尾酒杯的人们语重心长地转述说,这样那样对艺术家来说或许是好事的时候,我似乎无力用感激去回应暴击了。


肯定有人会说,“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但这句话这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切实地具体地改变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恰恰在“我们都是这样过来了”这个时候,我们更不能忽略我们思考、行动、改变甚至创造框架的想象力—尽管我没有答案但我不会放弃寻找。最后,我由衷感谢所有相信我支持我帮助过我并给予过我机会的艺术从业者们,并郑重殷切地希望各个生产展览的机构和业内人员能认真思考艺术家费用这一项,它的象征性意义及其实际标准,正视创作者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工作,同时正视所有为展览付出辛勤劳动的艺术从业者的薪资和工作条件问题。如果说从艺术家和艺术创作是整个艺术体系的核心,那么只有先从这个“有”出发,我们才能冲破那些“空缺”,迎接未来更多的对话和可能性。


2019年12月31日

[沙发:1楼] guest 2020-01-03 11:00:23

来源:UnitedMotion


关于但不止于空缺


2019年的华宇青年奖评委会大奖被宣布空缺,奖项评委们就大奖空缺进行了委婉的发言,解释对十位艺术家创作的“不确定”。华宇奖作为在中国内地具有一定行业意义的奖项,仅以“不要太快理解艺术家创作”为由,是否足以作为大奖空缺的依据?评委们评审作品的具体框架和细则是什么?评委们期待看到的呈现水准与事实上简陋仓促的布展安排之间的断裂是否得到正视?这两重现实之间的断裂在艺术行业内部是否被默认应由艺术家的自我牺牲和超额劳动去填补?“空缺”的结果是源自十个“尚不成气候”的艺术家、五位对艺术家创作缺乏理解的评委,还是评委权力的绝对自信?基于以上一系列问题,我们决定拒绝这一结果。

在任何行业内,具有公信力的奖项无疑都有鼓励与指向的作用。而在华宇现场,我们看到暧昧的否定与“温柔的鞭策”、权力的自满与“专业的判断”被混淆并滥用着。诚然,艺术家们都参与并接受了奖项的评选和它的游戏规则。和一切规则一样,我们希望在奖项中看到的不单是评委的“主观性”,更是综合了奖项评定标准和评委各方面专业考量的合理基准。如“空缺”这样的非常规的结果,尤其需要非常清晰并有说服力的主张和说明。

在评委的阐释下,我们不禁怀疑,在评委和艺术家现实断裂的背景下,是否能产生有效的判断?这种判断又能否符合所谓的“游戏规则”,更遑论贴近艺术家的创作、现实和思考?

我们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展开更多对于行业问题的讨论,从奖项评审的权力模式延伸到对日常权力结构的观察,并反思我们自身以何种形式参与其中。我们希望更大面积地共同讨论艺术工作者的公平薪资、工作环境的健康隐患、性别以及特权问题。我们希望讨论不单触及这些问题的表面,而是具体思索如何展开共同行动,如何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

虽然华宇青年奖在两日之间汇集了超过70位同行的到场,对“空缺”事件的讨论与反思却是小规模、私密,甚至禁忌的。社交平台上,大家或热烈或无意识地转发“空缺”的报道,对艺术家创作的讨论与声援则几近鸦雀无声。即便在倡导着独立、批判精神的艺术行业,权力与人际依旧压抑着太多个体的声音。

我们希望召唤出更多从业者的自主判断、诚恳观点,希望能更大程度地彼此打开、启发和挑战。

联署人(姓氏首字母排序):
陳泳因、陈逸云、冯骏原、康康、赖非、李筱天、彭可、覃小诗、瞿畅、桑田、史镇豪、曾明俊(Billy Tang)、吴建儒、辛未、姚清妹、朱建林

同时,我们开设了一个讨论群,希望以三亚的“空缺”事件为起点,展开更多行业内的自省:https://www.douban.com/group/680706/ (将此链接复制到浏览器或者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欢迎微信留言分享展览参与经历,或者回复你的名字加入联署。


“我们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展开更多对于行业问题的讨论,从奖项评审的权力模式延伸到对日常权力结构的观察,并反思我们自身以何种形式参与其中。我们希望更大面积地共同讨论艺术工作者的公平薪资、工作环境的健康隐患、性别以及特权问题。我们希望讨论不单触及这些问题的表面,而是具体思索如何展开共同行动,如何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

选自联署信《关于但不止于空缺》(点击查看原文)


联署人更新(姓氏首字母排序):

陳泳因、陈逸云、冯骏原、郭锦泓、康康、赖非、李泊岩、李筱天、彭可、覃小诗、瞿畅、桑田、史镇豪、曾明俊(Billy Tang)、吴建儒、辛未、姚清妹、朱建林


我们也开设了一个讨论群,希望以三亚的“空缺”事件为起点,展开更多行业内的自省:https://www.douban.com/group/680706(将此链接复制到浏览器)欢迎微信留言分享展览参与经历,或者回复你的名字加入联署。

[板凳:2楼] guest 2020-01-07 14:39:51

来源:手机玩我  文:康学儒


康学儒:艺术与评奖

编者按:近日来,华宇奖“空缺”事件在当代艺术领域引发热烈反应,以此事件为背景,我们选择策展人康学儒于2014年作为三亚艺术季华宇奖初选评委时写下的这篇文字,来参与到关于“艺术奖项”这种机制的反思与讨论中。“为什么我们业界喜欢将正在发生的事马上就要给它一个权威性的说法呢?”当别人在关注参奖年轻艺术家的不同,亮点,新的可能性时,而康学儒却谈的是评奖这一机制本身。这篇写于5年前的文章所探讨的问题,依然能对应今天的语境。


当我们说我们喜欢某件作品时很大程度上我们喜欢的是一件别人喜欢的作品,也就是说这件作品吻合了他人的某种判断标准,经过他人之手才出现在我们面前而被我们看到。这是基于他人的趣味、癖好、知识、生活经验、历史意识或者是现实的买卖利益。这种人当然是指那些说话算话且能影响到别人的人,历史上他们是教皇、皇帝、权贵、文人,特别是那些拥有巨大财富而又对艺术充满热情的人,西方叫赞助人,中国叫供养人。现在这种对作品具有言说和操控权利的达官贵人正被分工更为精细的艺术职业者所代替,比如美术馆馆长、批评家、策展人、机构总监、成功艺术家、博览会操盘手、画廊主、藏家、乃至艺术品经纪人。这些人主持或者操纵着美术馆、画廊、博览会和媒体,而我们看到的作品极大多数都是经过他们之手进入这些地方被人观看,也就是说是他们的喜好、品味和最后的选择使我们有幸或者是不幸看到了这些作品,我们自以为自己发现自己喜欢的作品,其实我们是喜欢上了别人给我们选择好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艺术评奖首先是从别人喜欢的作品中选出自己喜欢的作品,这是基于共同的判断,在一个审美共同体内。但另一方面,评奖则是完全出于相反的判断和态度,即对别人选择的不信任和反对而选出符合自己判断的作品或者是优秀的艺术家。

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对作品做出判断,评选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作品。特别是一种新的美学思潮在今天宣称众生在审美中都是平等的,并将艺术和展示空间视为政治演练的空间,而这个场域的实践被寄予或者是被赋予了独立、民主的理想模式。这也就意味着从现代主义以来艺术家高傲的要求自治和自主的终结,艺术家允许观众走进艺术以往封闭的空间被解释成艺术品的空间向民主的开放,被动的大众被鼓动成为获得解放的观众。在此意义上,每个观众都可以不拘小节对任何作品评头论足,说三道四,就像在艺术博览会上有钱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买一件作品而无需听从其他人意见。


艺术向公众的开放,或者说艺术主动的祛魅不仅表现在作品空间积极民主化的一面;另一方面,艺术家通过对自我主体的隐藏或者是象征性牺牲,即宣告作者之死来调动观众的主动性和主体性。这样的艺术创作意在追求或者突出观众的参与性、合作性和民主性。随着越来越多的调查性艺术项目,还有一些突发的艺术事件,更多的人被卷入到当代艺术中来,这样的艺术创作趋势成为当代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当然,这拜托智能手机的革命和全球化的网络使得当下正在发生的事情能在同一时间同一个平台上展开激烈争论。尽管这样的争论最后往往沦落为一种简单的表态,最终不了了之。但在事件当中,每一个都积极的划清自己的立场,每一个人都表达着自己的判断,每个人都获得了一种独立的、强烈的自主性,当然这种独立的判断是出于怎样的厉害关系在这里并不是我要讨论的。


在这里,我们一方面看到的是成长的观众,观众不再是沉默的羔羊,而且不再被强调是应该接受教育的没品味的人,就像我们经常听到艺术家面对观众的提问时被告知保持自己的理解一样,艺术家希望通过宣布智性的平等共同冒险,今天没有一个艺术家愿意公开蔑视观众,在互联网上引起众怒无疑是自绝于人民。如果在一个展览开幕上没有其它观众,这个展览被视为是非常失败,在一个用人气和人数来计算美术馆是否有影响力的时代。但另一方面,艺术家始终抱怨别人看不懂或者是不理解他的作品,认为大众在艺术上是媚俗的。他们不是将当代艺术视为奇观,就是将艺术视为投机产品,看成是谋利工具,当成商品。他们是没有经过当代艺术学习和训练的人,所以必须要引导他们,美术馆和非盈利空间有专门的公共教育部,包括画廊和博览会也改变着观众的审美,毕竟参观画廊和博览会的人大多数是不购买或者无力购买艺术的观众。


当代艺术与观众这种既想成为同路人又企图做引路人关系,恰好也说明了评奖的矛盾性,一方面是主张观众审美判断的平等,另一方面又坚信某种判断才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所以要选出一个榜样。但问题是前者作为一种新的美学态度而缺乏群众基础,而后者根深蒂固且具有可操作性,所以我们便有了当下形形**层出不穷的各种评奖,体制内的、民间的、市场的、媒体的、大众的、专业的等等。每一种评奖都宣称自己是最权威的、最专业的,也是最有说服力的。好像评奖最后重要的不是作品或者是艺术家的优秀,而最重要的则是显示它们拥有的权利这么决定。这就有了各种权威人物的登场,最后就有了权利榜。尽管有如此众多五花八门的评奖,也尽管每个评奖倍受争议饱受质疑,但每一个评奖都抱有某种幻觉,认为自己在众奖之上,超越其它奖项,自己的评奖更公证,更有说服力,代表了业界良心。每一个奖项都想为复杂混乱的当代艺术给出一个铿锵有力的判断或者是独树一帜艺术理念。

艺术评奖最低的诉求是选出自己喜欢的作品,而其最高的理想则是通过对作品的专业判断,选出经典作品,树立行业标准,使人信奉某种法则以便做到有法可依。然而无不令人遗憾的是某种艺术法则的建立往往带来的不是大家的信任而是质疑和反对。这如同雅克·德里达的所谓的“药”一样,它既是药又是毒,评奖试图在建立判断标准的同时也产生和加强了标准的病。艺术判断标准在它建立的同时,就开始自身孕育另外的标准,一旦时机成熟,新生的标准就会大张旗鼓,四处渲染,对于过往它会像围剿敌人一样,弑父绝不手软,比如未来主义宣言“烧掉博物馆”,或如文革烧掉“黑画”一样。艺术标准正是从它建立标准的理想内部生产出了它的反对派:不同标准,它们像兄弟一样先后到来,却互不认帐。


以往,这种判断标准的替代是有时间周期的,一旦某人被尊为大师则他的创作方法或者风格会在长时间内被大家奉为真理,供人膜拜。但今天某个艺术家被评为某个奖,人们第一反应是这肯定是一个阴谋,是内部安排好的或者是出于其它关系。所以,今天评奖的最大问题是,人们不再相信评奖代表着某种真理,从一开始它就怀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仿佛今天的评奖都是被操纵的结果,是为了阴谋而存在,不管是学术还是商业的评奖。就像“好声音”这样的大众娱乐评奖结果往往差强人意,选出的恰恰是大众意想不到的。

另一个问题是,评奖也成了今天最重要的艺术生产体制,因为所有的评奖都是依靠商业和品牌的赞助,为了在商业竞争中获得更好的口碑,举办艺术评奖当然是不错的选择。所以在各种品牌的竞争和赞助之下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评奖。商业赞助今天彻底性的改造了今天的评选机制,一方面,评奖活动会越来越多,评奖的周期越来越短;但另一方面,艺术家的成长是需要周期的,一年之类肯定是长不出许多好艺术家的。所以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社会日益增长的评奖活动和日积月累缓慢成长的艺术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的评奖最终导致的不是评选出所谓的好作品和好艺术家,而只能是选有差异的作品和艺术家。所以从评选机制出发,今天的评选很难选出最好的,大家公认的作品。而只能选出有差异的作品,而消费差异则正是今天资本主义的本质。


从历史上来看一个时代(几十年,上百年)好的艺术家屈指可数,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但今天的艺术机制,艺术评选需要时时发现和推出不一样的艺术家。时代没产生好艺术家,但这不妨碍机制可以制造出一个好艺术家来。这就有了一拔一拔的艺术家根据出生年月的差异被划分推出,年轻艺术家成为画廊、展览,评奖竞争的最好资源。但在历史上,这样的现象是不可能的。不管是批评家还是艺术家对新出现的艺术总是抱有恶意和否定态度,库尔贝、马奈、塞尚、马蒂斯、杜尚,这些创造性的艺术家无一幸免。徐悲鸿对现代主义也是大加鞭笞。但现在却完全逆反了,批评家都愿意对差异性的东西伸出大拇指,谁都不愿意被戴上保守的帽子,万一被你过手的艺术家今后成功了呢?


今天,艺术评奖已经变的不可能了。因为评奖恰恰是艺术之外的机制所需要的,评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这样的活动。

2014年12月(北京)
原载于2014年三亚艺术季画册
[地板:3楼] guest 2020-01-09 11:50:33

来源:UnitedMotion 联合公告


作为劳动者的艺术家——我们的劳动需要报酬


值艺术家的经济报酬这一话题被广泛讨论之际,联合公告邀请创作者程新皓谈谈他对艺术劳动的看法。他在文中呼吁:我们需要更大范围的协作,艺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艺术家都是生态发展的推动者。很多人持一种传统的观点,认为艺术家的付出已有名声、曝光度等象征价值作为报酬,但是,在已具有市场地位的成名艺术家可以通过销售继续职业发展的同时,很多年轻创作者仍然无法在维持生计和专心创作之间找到平衡。作者也提醒我们,这个行业的规则往往是前者而非后者制定的,因此我们需要正视机构支付艺术家费用这件事在行业中的意义。毕竟,艺术不是真空的,它本就被与外部社会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所塑造,在如此背景下,艺术家对劳动报酬的诉求绝非要求太高,而甚至可能在系统之外产生意义(程)。


作为劳动者的艺术家

——我们的劳动需要报酬

文 / 程新皓


这是一篇关于艺术家的劳动和劳动报酬的讨论。在提笔写它之前,我犹豫了很久,该从什么角度来讲这个问题,该有多少“我”的个人立场和对艺术的判断在其中。但我决定,我们只谈最基本的、最普遍的问题:在一个当代艺术展览的生产链条中,艺术家产生了哪些劳动和付出,这些劳动是否获得了相应的回报,以及作为艺术家或者作为局外人,我们可以做些什么来改变这样的现状。


艺术家在展览中产生的劳动和应得的报酬


我想从这张表格谈起。这是我的一位艺术家朋友在加拿大参加非盈利机构展览(双个展)时,对方计算艺术家报酬的明细项。其中包括了艺术家参展费(Artist Exhibition Fees)、艺术家布展费(Artist Installation Fees)、艺术家按日计算的津贴(Artist Per diem)、艺术家住宿费用(Artist Accommodation)、艺术家旅费(Artist Tr**el)、艺术家作品版权费(Artist Copyright Fees)、艺术家作品制作费(Artist Production),以及在展览期间发生的艺术家表演或者演讲的费用(Artist Performance Fee)。


通过对这个明细的逆向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这个艺术机构而言)在一次展览中包含了哪些艺术家的劳动。首先,我们刨除属于成本的部分(住宿和旅费,作品制作费,每日津贴),在剩下的几项中,艺术家的参展费默认了艺术家本人所具有的“品牌价值”,而作品版权费则是默认了艺术作品具有知识产权,对它们的使用需要付出相应费用。不论艺术家是否出席展览或参与布展,这两项费用都会被计算,它们是当艺术家的作品被纳入一个展览时自然产生的,其背后是艺术家创作生涯中的劳动和凝结在参展作品中的劳动。剩下的几项则显示了艺术家在一个具体的展览中所产生的劳动:布展的劳动(布展费)、出席展览活动而产生的劳动(表演/演讲费)。


通过这段略显枯燥的分析,我们能够进行如下判断:在一次展览中必然包含着艺术家的劳动。其中有在展览之前、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也有因为展览的布展、出席和相关活动而发生的新的劳动。这些劳动及其产品是一个当代艺术展览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是展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然而,这些构成展览核心的劳动却常常在计算成本时被排除在外:在国内的大部分展览中,主办展览的机构几乎都不会付给艺术家劳动报酬。换言之,艺术家进行着实质上的义务劳动,这些劳动价值被隐性地剥削了。在我过去两年间在国内所参加的20个左右的展览中,只有两个展览支付了劳动报酬(以艺术家费为名目,或者是被计算在材料费中)。就我的有限了解,这在国内是普遍的现象。作为对比,在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支付艺术家费则是默认的行业规范。在对艺术家支持力度较大的加拿大,政府对艺术家在展览中应获得的收入进行了详细规定(参见https://carfac-ra**.ca/)。而即使是在机构相对缺少经费的法国,也在2019年通过了法规,要求展览必须支付艺术家费,按照一档展览至少1000欧元、超过十人的群展中每人不少于100欧元的标准。我在欧美参加的几个展览,也都收到了以艺术家费为名的酬劳,每笔折算成人民币大致在2-3000元左右。


劳动者进行的劳动需要获得相应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在国内的艺术实践中,这却似乎并不那么天经地义。特别地,在很多有着资本背景的机构进行的展览中,常常会支付高额的策展人费用、开幕晚宴费用和邀请嘉宾(或者评委)的费用,却在本应作为展览核心的作品制作以及艺术家的劳动报酬上进行克扣。而且,这样的做法几乎就是默认的行规:人们默认,在大部分展览中,艺术家的劳动是可以忽略的,是不需要报酬的。


对我来说,这不可接受,也不该接受。


艺术家与其他劳动者的比较


在历史上,劳动获得相应报酬并不是资本家的恩赐,而是靠那么一百多年来的工人运动——这些运动仍然在持续着——才争取到的。工人们面对的是垄断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而如今的大部分青年艺术家所面对的是占有着资本、资源与话语,并对其进行分配的艺术系统,是已经被默认和固化的“行规”。


在这样的条件下,何去何从?认为艺术家们“如果不认同可以不参与”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如此说法类似于指责工人们“不认同资本家给的报酬可以辞工”——“胡不食肉糜?”我曾在深圳的某人才市场打过一段时间的工,算是见识过缺乏制度保障的底层劳动者的处境:每天早上五点前,打工者们就聚集在人才市场前的广场上,等着工头的到来。五点半之后,招工的工头们陆续到来,人们迅速围上去询问工作细节。通常是超过十二小时的重体力活,每个小时的工钱不到10块钱人民币。但工人们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你不做自然有人愿意去做,那些比你更饿的人,比你更需要钱的人。几分钟,招工结束,工头带着招到的人离开,剩下的人继续聚集等待。这时,谁来提法律规定的用工合同?谁来提最低工资标准?谁来提八小时工作制?


以我个人的经验来看,现在大部分青年艺术家所面对的处境,和这些等待打工的工人们具有结构性的相似虽然大部分艺术家的出身背景、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比工人要优越不少,但是这两个人群同样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他们的劳动也都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与恰当的支付,同时,他们也都面对着使自己话语消声的庞大系统。在刚从业不久的青年艺术家们面前的是已经由前人制造出来的游戏规则,以及一套已经存在的游戏场域:画廊、机构、奖项……不论如何,这都是每个声称自己在从事艺术活动的人所不得不面对和与之对话的现实。认同它还是反对它?以顺从的姿态参与游戏,获得利益?或者置身其中,却试图说出不同的话,成为不合时宜的人?或者是另辟蹊径,开拓战场?不同的艺术家会有着不同的选择。但这对于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并不重要,这不是问题的核心。问题的核心是,不管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或者不参与这套游戏,我们在其中所付出的劳动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尊重,是否得到了相应的酬劳?


面对着的现实和我的一些呼吁


对于那些有资本背景介入的大型展览或者奖项而言,这种艺术家与组织方不同诉求之间的冲突尤其明显。我们很熟悉这样的展览:资本的逻辑渗透进艺术的筛选与评价中,渗透进整个活动的组织和分配形式里。资方品牌的宣传与整个活动的形象推广被置为核心,而对于艺术家而言应处于核心的展览呈现却被相对边缘化。在展览的开销分配中也可以看出端倪。最典型的配置,如一位艺术家朋友所言,就是六位数的策展人费,五位数的晚宴费用,五位数的嘉宾或者评委费用,四位数的材料费,零艺术家费。作为展览主体的作品和艺术家(当然,这很可能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臆想)在其中被放在了分配链条的末端,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种对艺术与艺术家尊重的态度。而艺术家的劳动获得的是什么?知名度(对于很多风评不佳的展览,这未必是正值),可能的获奖收入(这对于未获奖的艺术家,或者奖项空缺的展览为0),因为参展而带来的作品价值提升和因此可能获得的收藏(同样,这项未必就是正值,而且对做录像、装置、行为或者大地艺术的艺术家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相对于艺术家所进行的工作,这些展览方所画的大饼并不是对等的酬劳。这样的情况事实上我们早已熟悉:在二十年前,很多杂志会摆谱对写作者说,你在这里发表文章是对你的宣传,凭什么支付你稿费?这在今天看来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事,但却的确是曾经的常态。而今,艺术家在很多展览中面对着类似的说辞。在此,艺术家费应该被提出,而且,应该在展览预算的分配中,以足够的比例被提出。


以上的叙述是现实中的一种极端情况,而现实往往没有那么非黑即白,哪怕是我在叙事中放在对立面的资本方,也当然是有血有肉,甚至是对艺术怀抱热情的人。是的,如果艺术家的对立面真的是单一的资本逻辑对艺术的介入,那选择会简单很多。但往往我们在面对的只是这整个艺术系统中的一个环节,一个没有可指责之敌人的环节。这里当然存在资本的逻辑,但在具体与艺术家发生关系的,却是那些远非“敌人”,而更多是作为展览合作者和作为艺术生产者的机构,它们同样在大环境中艰难求生。在这里,包括了从政府支持的大型美术馆、民间资本支持的美术馆、小型非盈利机构,甚至是艺术家进行运作的小机构或者艺术家的自我组织等等形式组成的连续光谱。在谈论艺术家费时,这个光谱中的所有选项都是需要被作为某种假想的对立面来进行考虑吗?显然并非如此。在很多情形下,这些或大或小不同背景的机构也与艺术家一样,在另一个层面上进行着艺术生产、进行着近乎理想主义式的行动。就我所知,在这次对艺术家费的讨论中,南方一个美术馆的从业者一直在进行着立场鲜明的积极发声,而早在多年前,他们就已经将艺术家酬劳纳入了展览预算。同样地,一位独立策展人朋友在过去近十年里,游走在各方之间,几乎以一己之力支撑起了一个持续的地方电影节。在其中并没有铺张排场,所有能够拉到的支持几乎是仅仅能够维持活动的进行,而这些活动,在我看来比很多作品的创造更加重要——至少是需要等量齐观的。这些作为生产者的机构绝非艺术家的对立面,而是与艺术家一样,进行着创造,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此时,强硬提出艺术家酬劳的诉求是否会过于粗暴,而反而使得很多具有生产性的组织方式变得不再可能?这是在某种政治正确式的口号与态度背后,必须正视的事情。它们需要被持续讨论。我们需要更大范围的协作,而非简单的口号式的诉求与对抗。在这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更加多样的,让不同诉求者都能在其中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健康的艺术生态。


也许,我们期待的更多是劳动得到正视,是在这个生产链条中实现一种更加合理的、让劳动者更加有尊严的分配方式。在此情况下,我们也许可以在现实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可行的诉求。比如,是否可以要求将艺术家的酬劳设置为弹性的,因情况而定的?在这里,我不代表任何其他艺术家。对我而言,哪怕是100块钱的艺术家费也是对我劳动的尊重——如果它被单独列出并且被计算进展览的整体预算中。单独列出了艺术家费,意味着我们承认这里存在着艺术家的劳动,它需要获得报酬——哪怕因为实际情况没法获得对等的报酬,但它在那里,没有缺席。没有缺席,这对于我来说是最重要的,也许对于很多艺术家而言,这也会是最基本的东西。在被邀请参加的展览中,我曾主动提出过希望获得1元人民币的艺术家费,而我所知的另一位艺术家朋友,也曾在他给展览方的收据中标明了0元的艺术家费——当然,这个例子有一些讽刺。


同样地,我们需要为同为劳动者的其他人发声。在这个链条中,劳动没有得到正视的显然不只是艺术家这个群体。随便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比如实习生——这不只是中国的问题——他们是否获得了足够多的回报,还是因为入行必须要实习经历,而被当做免费劳动力来进行使用?(多像为创作者画的大饼:你参加我的展览你才有知名度,各取所需,我凭什么给你报酬?)其中的艺术行政人员、布展工人、写作者、翻译者,是否都得到了相应的报酬?这都是我们需要争取的东西。劳动者是一体的,在这里不应该被分开。


无论如何,我在这里的呼吁是,艺术家们希望劳动获得回报的诉求应该被正视,艺术家费应该被作为一种常规被纳入展览的预算。数额如何,何种比例,这些问题应该被讨论,但艺术家费这个名目——作为对艺术家在展览中所付出劳动的正视和承认——应该被保留下来。同样,我再次强调我无法代表除我之外的任何人,但我期待着艺术家在面对着展览邀约时,能够主动地提出艺术家费的要求:这不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整个行业规范的改变,为了其他也许更年轻或者更没有话语权的艺术创作者在发声。而对于和艺术家合作的展览方,也许也值得重新考虑艺术家的劳动,劳动所应该获得的报酬,进而一起进行更加有建设性的创造。


需要补充的一些话


在以上叙述中,我尽量地排除了我对艺术的判断,而试图从大多数艺术劳动者的角度来提出这样的诉求,而在最后这里,我想说一些自己的话,一些可能带着很多偏执的,不能放诸四海的话。


在我看来,我不愿意这样的讨论最后简单变成一种新的行业规范被固定下来。我不希望有这样的一套固化的系统,而希望一切都是在悬而不决,进而可以被持续讨论持续审视的状态。艺术家酬劳的问题如此,艺术价值的判断和背后的权力关系也如此。当然,这已经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


另外,在我看来同样重要的一点是,在我们反对现有系统时,是否真的需要投身其中,哪怕是说着其他的话语投身其中(自证不清白:我自己也在不断地参与这些展览,也有过在该开口要艺术家费时羞于启齿,也有过因为人情难却而参加的无聊展览,或者单纯为了奖金或者简历而参加的比赛)?如何让系统变为复数,或者说如何在系统之外生产意义?如何通过不断地自我边缘化而重置出星丛式的生态?也许这些对于我来说是更重要的问题。这远非艺术家个人、或者艺术家的小群体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更多战友,需要更多的艺术家之外的从业者或者非从业者参与其中——以及形成更多的有创造性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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