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洪洞化效应 朱大可
发起人:批评家  回复数:9   浏览数:2313   最后更新:2007/06/28 03:37:48 by
[楼主] 批评家 2007-06-26 16:30:44

中国社会的洪洞化效应

朱大可


[attachment=48827]

山西黑窑奴工事件,以其黑暗性、暴虐性、无耻性和严重反人类的特性,成为21世纪全球最黑暗的事件之一。那些黑砖窑,豢养打手和狼狗,不仅非法贩卖儿童喝残障人士,逼迫他们充当黑奴,而且加以严酷的虐待、拷打、残杀和摧残到呆傻的程度,其手段之暴虐残忍,完全超出了人类想象力的边界。这不仅是中国之耻,更是人类文明的耻辱。



基层政治组织,包括村社干部管理体系和po.lice治安系统,都陷入了普遍的腐败之中,地方官员不是跟黑恶资本勾结,瓜分黑钱,为黑奴制保驾护航,就是对所有这些黑恶事件和对寻子母亲们的申诉充而不闻,冷漠渎职,丧失了最基本的社会良知。早在1998年,这种黑奴制就已被有关人士发现,却未能得到必要的处置,而经过长期发育和扩散,它已经蔚然成风,蔚成奇闻,蔚为大观,为所谓的和谐盛世,做了一个最恶毒的注解。



这不仅是一场可怕的道德危机和法律危机,更是继20世纪中叶大饥荒和“文革”之后,执政党所面临的第三次宪政危机。面对严重的结构性弊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次是来自基层组织的恶性肿瘤,令高层感到了难以忍受的疼痛。就像京剧《苏三起解》的唱词所言,它把整个国家都变成了“无好人”的“洪洞县”。山西黑窑奴工事件发出了明确的警告:中国社会的洪洞化效应,已经势不可挡。



事件爆发之后,中南海震怒,国务院召开紧急会议,山西政府展开地毯式搜寻,营救地下奴工,逮捕黑恶势力,摘除地方贪渎官员的乌纱帽,省长于幼军向全国道歉。但北京没有向中国道歉。而洪洞县派出12个小组四处道歉,更像是一次公费旅游和政治联欢。所有这些行动,固然能够安慰那些受害者的家属,给中国和世界民众以行政交待,却并未触动产生黑奴制的根基。这个根基不是别的,就是现有的集权式的政治结构。黑窑奴工事件证明,没有自由公民、独立媒体和党外民主社团的宪政监督,这个结构根本无法实现自我防腐和政治保鲜,更不能维系“先进性”的政治理想,而中国将无法避免政治坏死的命运。



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中国已经先后两次错失了政改的良机,体制包袱变得日益沉重。而现在,第三次契机已经降临。这样的时机,显然已经所剩无几。如果奴隶的血汗和生命能够激发结构革新,换回中国社会的政治进步,那么,这仍然是一种值得收藏的政治财富。



一座无形的黑奴纪念碑已经被民众树立起来了,其上铭刻着成千上万黑奴的血泪故事。“洪洞县”再次成为历史的笑柄,而那些黑恶势力,则被钉上耻辱柱,受到世人的永久诅咒。在我看来,这座无形而巨大的“口碑”,同时也应当是启动民主政治的时间标志。它向所有有良知的政治精英,发出了最后的呼吁。而在纪念碑上,民众将以自己的方式镌刻以下的警世恒言——



“救救孩子,救救中国!”



(本文欢迎媒体刊载,尽管作者本人对此不报任何指望)

本文题图:江丰《码头工人》(木刻版画)

[沙发:1楼] guest 2007-06-27 04:25:23
黑砖窑是权贵资本主义的终点站!

中国笔迹学家  韩进

****

黑砖窑不是偶然现象,根据揭露出来的,已经表明山西有,河北有,山东有,云南也有。

有些人不知是真傻还是装傻,说什么黑砖窑表明中国法律制度方面落后,特别是在保护民工权益方面。

这些方面的落后固然是事实,但这与黑砖窑的存在基本无关!仅仅对照《宪法》就可以知道,这些黑窑主连《宪法》也毫不在乎,其它的法律他们还能放在眼里吗?

不管从事实还是理论出发,我们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黑砖窑是权力不受制约的必然结果,是权贵资本主义发展的终点站!

只有在垄断了地方权力的条件下,一个地方才会出现黑砖窑!

****

200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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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8]
[板凳:2楼] guest 2007-06-27 04:26:50
温总理,请您不要锯箭杆!

中国笔迹学家  韩进

****

在黑砖窑的查处上,已经显示出明显的迹象:抓捕若干犯罪分子,就可以开庆功会宣布胜利结束!

我认为,黑砖窑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思考:

一、黑砖窑是基层权力垄断后才能产生的。在那些黑砖窑存在的地方,别人能够获得准许开砖窑吗?别人开了砖窑能够与这些黑砖窑平等竞争吗?一般人如果合法办证的话,与黑砖窑竞争的条件差距有多大?

把黑砖窑现象引申开来,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不公平的权力垄断现象其实早已渗透、弥漫了全中国!当人民群众连大街上摆摊也必须每天塞给城管人员十元、二十元的时候,你还奇怪中国人就业难吗?

只因为处处都是权力垄断,所以人民群众才生活这么艰难!

其实我自己仅仅从出书难这一点就认识到,出版批准权力的垄断、书刊销售渠道的垄断,才是作者出书难的真正原因!不解决权力垄断问题,普通人就出不了书,再好的书也不能出!那数不清的潜规则一定能制人于死命!

二、谁敢保证今后中国不会在出现黑砖窑?如果今后仍然可能出现,那么如何保证奴工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难道他们只能把自己的获救希望寄托在第二个傅振中那样的记者身上?是否应该在法律补充几条?

单纯地查处几个犯罪分子,不能彻底杜绝黑砖窑现象,更不能铲除黑砖窑现象的社会根源,只能是锯箭杆儿!

温总理,希望您不要锯箭杆!

****

200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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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3楼] guest 2007-06-27 04:27:55
老百姓 的评论:
改正:90%的干部都在非法谋取私利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老百姓(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6-25 23:46:00
 
老百姓 的评论:
我同意你的看法,中国的90的干部和领导都是想谋取个人利益。那些和黑窑勾结的官员就是最好的证明。那个拒绝我父亲转院的院长就在等着我们去送钱。

但是我们没有钱可以送,因为我们是挣扎在贫困线上的老百姓。

我们的命运和黑窑里的孩子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差别
[4楼] guest 2007-06-27 04:29:50
中国的现状让人难以接受但又无能为力!!!!!!!!!!!!!!!!
[5楼] guest 2007-06-27 04:33:18
法律应该赋予奴工暴动的神圣权利!

中国笔迹学家  韩进

****

法律,是公民行为规范的底线。完善的法律,应该对任何情况下的公民都具有指导意义。

然而,黑砖窑的出现却表明,我们现在的法律,在黑砖窑里的奴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问题上,还是一片空白!

当你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强迫劳动的时候,你如何维护你的权益呢?

法律必须对此作出回答!

以山西黑砖窑为例,法律应该明确规定:那里的32名奴工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权利把窑主王兵兵以及他那身为党支部书记的父亲、包工头衡庭汉和那些打手们全部杀死后夺取交通工具逃走,因为这是他们重新获得人身自由的必要条件!

当然,从法律的角度看,奴工应该尽可能地保留一个活口作为证据。

谁能保证今后黑砖窑的事情不再发生?

我认为相关内容应该写进《宪法》、《刑法》。

我希望法律方面的专家对此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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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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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全文(117) | 回复(0) | 编辑 ]
韩进 发表于 2007-6-25 7:18:00
 

上一篇:黑砖窑里的奴工为什么不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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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guest 2007-06-27 04:38:41
从网上消息看,许多人在寻找失踪的亲人,而黑砖窑解救出来的人数显然太少了。有人说这些奴隶已经被黑窑主转移到外地遣散了,但遣散怎能毫无痕迹?

根据网上有关文章的介绍,我理清了事情的头绪,我相信事情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黑砖窑现象在90年代初期就有了,只不过初期只是打骂,看不顺眼就踢出砖厂,不给一分钱工资;如果你敢找窑主讨工资,一般会打个半死。砖厂一般都是当地人投资建造的,只有这样才能与当地政府勾结起来,使不法行为得到保护。砖窑里有工头负责带人干活,赚到的钱窑主和包工头分。当时竞争不算激烈,违法现象也仅仅是不给工人发工资而已。到了1998年以后,竞争开始加剧,砖窑主也转变了方式,纷纷直接把砖窑包给工头,自己按年收钱。工头租了砖厂,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多赚钱,每天都要求工人们干近20个小时的活。这样一来,工人就会逃跑。工头刚开始只是限制人逃跑。限制逃跑越来越严厉,就成了不讲理的“黑砖窑”,民工失去的自由越来越多,就成了奴隶。由于实行毫无人性的奴隶制,通过正常的招工方式自然也招不到民工了,于是各砖窑主后来专找黑中介买人。一开始一个人2000到5000不等。买回来,干上几年干不动了,就直接赶出厂去,也不怕人来要钱。后来黑中介卖的人越来越多,价格也越来越便宜,降到300到700元不等。砖窑主比较喜欢买傻子、小孩或老年人,因为这些人好控制,并且可以把他们一直驱使到死。死了以后怎么办?其实大多数是直接扔进砖炉里烧了。烧不干净的骨头再弄碎拌进泥土里做砖。其实那些当场打死的,扔进搅拌机的,活埋的……只占很小的比例,那是专门给活人看,仅仅为了吓唬活奴隶的,是“教材”。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失踪者找不到的原因。

至于黑中介,当然也会适应砖窑主们的需要,把重点放在骗傻子、老年人、小孩方面,何况这些人又好骗。“产供销”一条龙的黑砖窑生意,就这样兴旺发达起来了!整个演变过程很自然,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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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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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guest 2007-06-27 05:36:50
把这些做成雕塑就是新收租院阿,比什么老金的参观黑砖窑强多了
[8楼] guest 2007-06-27 06:24:14
发表于 2007-6-27 14: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UOTE:


嘿嘿!看来你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呐。山西,你爷我从03年以来一直在跟山西那边打交道。我还可以告诉你,中纪委的马大姐那次著名的摔茶杯爷我就在现场。就这个小小的黑工厂你就觉得可怕了,老实告诉你,山西那边比这个更可怕更恐怖的事情还多着呢。原始积累时期,就是要用人的血肉来筑就的。在中国,没有什么是捂不住的,能够给你拿出来,肯定就是有某种意图。中国的国情,就是一死就放,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抓,一抓就死……中国的执政者,必须在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之间保持巧妙的平衡。那边抓不住,就是一场灾难。另外还告诉你,在堆满尸骨的地方喝水吃饭pu都经历过,所以少跟我谈什么该去那里,该干什么!
[9楼] 不怕 2007-06-28 03:37:48
说实在的,我并不反对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吃喝玩乐,反正人家有钱是自己的事情。但是某些大户为富不仁已经到了另人发指的地步,实在是可恨之极!

而且,不仅仅是那些大户。在金钱的诱惑下,人性的扭曲和堕落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这里我讲的是我自己胡说八道的,就当我在说疯话。某地私营煤矿曾经出过这样一件事情。某个贫苦矿工,在当地干久了以后。就萌生了回家招人自己当劳力贩子的想法,回到家乡招了一批劳力回到煤矿当中介吃二手。

但是久了就觉得实在是赚钱太少了,这个时候他发现矿主在出故事死人后更愿意出钱摆平但求不要声张,遍伙同几个同谋,将带来的老乡在他们制造的事故中弄死,然后去找老板谈判弄钱。就这样,在连续的几年内,他们一伙人在周围的一带煤矿组成了劳力输出和杀人敲诈以及掩埋尸体的专业队伍。经他们的手送进鬼门关的不是个小数字。他们也接连从当地的矿主那里弄了不少银子。

后来一个矿主感觉不大对头,在一次事故造成死亡之后报了案。这件事情才逐渐暴光。这些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他们所杀害的都是跟他们一样的农民工,都是跟他们一样拖家带口的普通的人。但他们就是能下得去这个手!

还有前两年,某私人金矿出现哄抢事件,起因是发现了金脉。导致附近眼红的村民结伙前来抢采,然后轰隆一声,一切都安静了。之后有指称是矿主急眼后做的,但矿主称是那些抢采的人触动了工程用的炸药造成的。这个事情怎么说?如果说要追究责任,当时为保护金矿而被打死的矿工又怎么算?

现在,是将这些家伙驱逐的时候了。有些东西,不能交给私人来管理。至少不能给这些土鳖来管理。
以上wei 转载
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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