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故事!鬼故事!鬼故事!鬼故事!鬼故事!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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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人头塚


这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一侧是平原,另外两边是断续的丘岭,背面则是高山。
  方书打开军用地图,他指着小村庄对钟成保和张平易说:“这里就是围坳村了,过了这个村庄,再往里走就是山区。我们只要再经过三十多公里的无人区和大约五公里的旅游区就到达目的地了。”说着,方书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我们不如就在这个小村庄里过夜吧,明天一天我们一定可以走过无人区的。”
  经过三人的讨论,他们决定在小村庄里找一户人家借宿。
  方书他们三人是某大学的学生。
  暑假开始时,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次探险旅游的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很多人的响应,而他们三人也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加者每三人一组,以某旅游区(山区)的某个景点为目的地,每一组队员必须从指定的地点出发,徒步从出发地走到目的地。这中间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其中有几十公里(二十几到四十几公里不等)的山区。
  在这之前,发起人和参加者利用现代化的条件对所要探险的地区做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幸运的是给他们找到一份很详细的军用地图,但是,即使这样,对于要穿越的山区还是有很多的不了解,而这份军用地图只是在山区内标明了很多的无人区,至于无人区内的情况,一样是很不明朗。
  方书他们三个在学校是死党,号称“三剑客”的,他们一起参加这个活动,并要求分在了一组里。他们从某个小县城出发,前一半的路程在他们看起来,并不觉得太因难。只是在往围坳村走的这二十几公里是勉强可以走人的土路,稍微难走一点。
  三个人在围坳村的一户人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地留下他们。
  这一户人家有祖孙三代,奇怪的是都是女人。最老的是一个六十多岁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最小的那个是个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祖孙三代,三个女人。
  那个小女孩很好奇地看着方书他们,她小心地用手摸摸钟成保的衣服:“你们有枪吗?”
  三个小伙子不禁笑起来,他们身上穿着一样的迷彩服,小女孩把他们当成当兵的了,这套迷彩服是他们探险旅游的统一服装。
  张平易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伸着一个手指向裤袋外顶出来一点,使它看起来真好象一把枪的枪口那样:“有啊,你要不要看看?”
  小女孩跑出门去,把那个老婆婆拉了进来:“奶奶,他们有枪!”
  那个老婆婆和方书他们一起笑起来。
  刚吃过晚饭,小村庄里的人似乎都集中到这户人家来了。三个大学生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来借宿,在这个小村庄就象是来了一个小戏班子似的。乖乖,三个城里来的大学生,可是不简单的事情。
  奇怪的是,这个小村庄里好象大都是女人,有几个男人,也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这个小村庄里的壮年男人呢?
  村里的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围着三个年轻大学生,七嘴八舌地问着一些可笑的问题,年纪大一些的,就笑着在边上听着年轻人叽叽喳喳地说着笑话。
  “你们是出来干嘛的?咋走来咱这个庄上的?”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问方书。
  “我们是出来旅游的,但是我们不能坐车,我们要靠两条腿走到旅游区去!”方书简单地解释着。
  “那要走到啥时候!”另一个小姑娘接过去问,“你们明天往哪里去?”
  “明天,我们从这里上山,穿过这片山区,就到我们的目的地了。”
  “什么?你们要从这里上后面的这座山?还要爬过山去?”一个小姑娘尖叫着。
  忽然,整个屋里本来正热闹的气氛没有了,所有的人都停下话来,目光一起集中在方书他们三个人身上,那目光中透着怪异。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张平易问那些村里人,可是没人回答他。
  过了很久,那户主人家的老婆婆对他们说:“哎,你们还是回去吧,别上后面那座山。”
  “为什么?”方书追问着。
  “后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听大娘的话,别去。”
  “大娘,我们是不迷信的。”钟成保笑起来,可是,所有人都看着他,用怪异的目光。
  “不是迷信,那是真的。”老婆婆叹了一口气,“那是真的事,有三十多年了,那年我才嫁来这里不久。”老婆婆的眼光迷离起来。
  方书看见,村里的那群小姑娘正一个接着一个地溜了出去。
  三十多年前,正是文革初期,小村庄虽然偏僻,但是也受到了这股运动的影响。围坳村的年轻人自行组织了一个队伍,专门和对派的人进行武斗。其实所谓的对派,不过是邻村的年轻人组织的而已。围坳村和邻村历来有怨恨,为了土地的问题,已经是从古打到今的了。文革让这两个对头村,更加名正言顺地为了“革命”斗争起来。
  那一年的秋天本该是个高兴的季节。
  在连年的天灾人祸下,小村庄生存下来的人都饱尝了饥饿的滋味,而这一年史无前例的大丰收,让农民更加明白土地对他们的重要。丰收的粮食都放在小村庄前的那个打谷场上,连着多天的劳累,村民们都快支持不住了。村长决定让村民们回家去好好睡一夜觉,于是,从村里选出来十三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在夜晚来打谷场看守粮食。
  可是,第二天对于围坳村所有的人来说,却是一个恶梦,一个永远醒不了的恶梦!
  天刚麻麻亮,勤劳的村民们就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打谷场,他们看见那十几个年轻人横躺在打谷场的一头,可能是睡着了,村长让人去叫醒他们。走过去想叫醒他们的人却发出了恐惧而凄厉的尖叫!那个场面,凡是看到的人,在以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夜夜都做恶梦。
  昨晚还生龙活虎的十三个小伙子一夜间都横死了!而且,这十三个小伙子都是被人用利刀切断了颈项,头滚落在一边,打谷场一边的泥土地都被血染红了!最可悲的是,其中一个小伙子只剩下了一颗头,而他的身体,却莫名不见了。
  最先在恐怖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是老村长,他很快安排了一下,一边叫人去找那个只有头的狗剩的尸体,一边招集村里的干部和老人们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开会决定,一、这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不能入村中的老坟地,因为他们是横死鬼;二、请个先生(那种神汉)来做法事,并给死的人下符咒,以防横死鬼出来作祟;三、这件事决不可以外传,以防以后没有女人肯嫁来本村。
  以上的决定是多么的愚昧啊,可是,在那个时候,这么愚昧的决定就被全村的人都接受了。
  就在这些决定被执行的时候,出现了一点问题。
  那个只有头而没了身体的死人狗剩,经寻找,村里的人发现他的身体不知被什么野物拖去山里吃掉了。
  狗剩的娘,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巫婆,她的巫术是方圆几十里都有名的,可是解放后,她被批判为迷信,政府强行制止了她的活动。后来她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老稣夫,生了个儿子就是狗剩。她的老头子不久前才死了,现在她唯一的儿子也死了。
  狗剩娘,这个昔日有名的巫婆,她不肯让他儿子的头同其他人一起埋葬,她说要救活她的儿子,她偷偷地带走了狗剩的头,从此失踪了。
  其他十二个人的尸体,在被做完法事下了符咒后,老村长带了几个后生将他们埋在了后山上的密林深处,除了当时去埋尸体的人以外,没人知道尸体埋葬在什么地方。
  可是,这一切仅仅是围坳村人的恶梦的开始。
  没有多久,先是老村长突然发病死亡,接着,其他参与埋葬尸体的人在两个月内都离奇暴死,而这些人除了老村长以外,其他人都是壮年男子,平时都是身强力壮的好劳力,却无病无灾地突然都死了。村里的壮年男子迅速减少着。
  接着,村庄里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壮年男子离奇失踪,失踪的人大都是在去后山时不见的。
  村子里慢慢开始传说后山埋葬的十二个横死鬼因为是横死而投不了胎,所以他们拉那些壮年男人去做替身。村里的男人在成年后,不是失踪了就是不愿再呆在村里去了外面,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再回来的。
  那件事发生后,第一个失踪的人就是方书他们借宿的这一家老婆婆的丈夫,那时老婆婆还是个小媳妇,而她的肚里正怀着个孩子。
  在她丈夫失踪后两天,邻村传来消息,邻村的两个年轻人突然疯了。这两个疯了的人口口声声说看见了狗剩的鬼魂,说狗剩的鬼魂去找他们两个索命。直到那时,围坳村的人才明白,那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是被邻村另一派的武斗分子派去的两个人杀死的,就是那两个疯了的人。可是,围坳村的人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人去向邻村人讨回公道了。后来,周围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说在外面看见过围坳村失踪的人,可是,到底有没有,谁也不知道,因为,失踪了的,没有一个有个音讯传回来。
  说到这里,老婆婆流下了眼泪:“我的命真苦,第一个不见了的是我那死鬼老头,可是不久前……”老婆婆的声音梗噎了,“我那老鬼留下的腹遗子,也在后山不见了,留下他媳妇儿和才十岁的女儿。”
  中年妇女和小女孩儿看见老婆婆哭,也跟着哭了。
  “牛不见了就算了,铁蛋非要上后山去找,叫他别去后山找,他就是不听,果然,一上了后山,就再也没下来。”老婆婆哭着说,“孩子,大娘好心劝你们,别上那后山!”
  听完老婆婆说的事,大家谁也不说话了。干坐了一会儿,村里的人都回去了,方书他们三个也去睡了。
  在房间里,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张平易问:“我们明天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要去了,你被吓着了?”钟成保拉了被子睡下了。
  “睡吧,明天还要起早上山呢!”方书拍了拍张平易的肩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书他们三个吃完早饭,不顾老婆婆的劝阻,向后山上进发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们都跑去村尾,看着方书他们走上后山去,每一个看着他们的眼光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仿佛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仿佛在看着三个死人。这种目光让方书他们的心里觉得一阵阵发寒。
  三个人的脚步有点沉重,不过他们走的还是很快。
  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边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三个年轻人渐渐被这山中清晨的景色吸引了,钟成保随着鸟鸣声打着口哨,方书也折了片树叶,“吱呀”“吱呀”地吹着,张平易也不由地兴奋起来,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三个年轻人已经将昨晚围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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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夜的粥


成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在一个边远小镇找了一份报社的工作,对于天生爱静他来说,这里的工作生活还都比较满意。唯一不足是报社的这份工作需要加夜班。他常常需要夜里十二点经过一段很僻静的公路回家。
这一天夜里,他又走在那条静悄悄的公路上,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成心里发毛,拼命的蹬车子,希望能早点到家。可是车子却偏偏在这时候坏了。他沿着公路找了很长时间,也没看到一份修车的。就在这时他发现路边有一条小巷,他以前从没注意过这条小巷,就好象它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他决定进去碰碰运气。

夜晚的小巷里尤其的静,静的让人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以往听过的关于小巷的鬼故事一股脑儿的涌进了 成的脑海,他直感到一阵阵脊背发凉。正当他准备离开这小巷时,忽然空气里飘出一种奇异的香气。他寻着这香气左拐右拐,来到了一个小棚子前。原来是个粥铺。棚子里,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婆婆正在背对着他,在一口大锅前忙活。“婆婆,向您打听一下,这附近有没有修车的啊?”“有啊,你坐下喝碗粥,我就告诉你。” 成笑了笑,心说这老婆婆还很有经济头脑啊,不过自己又怎么好和一位老人家计较呢。“好啊,给我来一碗粥吧。对了,这么深更半夜的,有人来喝粥么?”“我的粥就是专门卖给上夜班的人喝的。”婆婆说着端上了一碗粥。

真想不到,这个小粥铺那么不起眼,粥却熬的这么香。那香气仿佛从鼻腔一直飘进大脑里,成直感到整个大脑都被那奇异的香气充满了,迷迷糊糊的。他尝了一口,简直是难得的美味。他一口气连喝了七八碗,直到肚子再也装不下才罢休。“婆婆,算一下多少钱。”“这顿算婆婆请你吃的,不收钱。”“那怎么行呢。”“没关系,你是我的第四位客人,应该庆祝一下。”婆婆诡异的笑着。成按婆婆的指点,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一家修车铺,修好了车。临走时,成感到奇怪,就问“为什么这车铺要开在这么蹩脚的地方,太难找了。”“你说什么啊,我们车铺的前门就冲着公路,我还奇怪你怎么偏偏从后门进来呢。”修车工说。

成出门一看,果然是自己平时上下班走的那条路,真奇怪,刚开始路上怎么没看到呢。

自从那晚,成就迷上了那粥,每次下班都要去喝碗粥,渐渐成了习惯。要是哪天不喝,就会一整天无精打采的。

一天中午,成和一位同事闲聊,无意间知道自己的这个位子,不久前已经换过三个人了。前两个人都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第三个人本来干的好好的,不知为什么也辞职了。 他当时觉得一股寒意袭来,难道说这份工作注定做不常,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三个人了, 自己已经是第四个了。忽然,一句话凭空闯进了他的脑海,“你是我的第四位客人。”怎么这么凑巧,难道这一切都和那个粥铺有关,成忽然想起虽然老婆婆说粥是供应上夜班的顾客,但自己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看到其他客人。

无论如何,这粥不能再喝了。当天下午,成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早早的回了家。这晚,他没去吃粥。第二天,只觉的浑身无力,原来这粥象毒品一样会让人上瘾。好容易熬到了晚上,成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一阵刺耳的喇叭声把他吵醒了,成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在一条安静的公路上,一辆车刚刚从自己身边急驰而过。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在梦游。他睡眼朦胧的打量着路上的景物,好象很熟悉。天哪,成忽然发现这就是他平时下班走的那条路,而且,而且前面不远就是那卖粥婆婆的胡同了,甚至可以隐隐的闻到空气里那熟悉的香气。如果不是被刚才那辆车惊醒,他现在恐怕已经到了。成顿时全身冷汗淋漓,逃命一般飞跑回家里。

成明白自己把事情想的简单了,他原以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去喝粥就没事了。这么说,那两个人的失踪一定与这件事有关,说不定他们已经...成马上不寒而栗。那第三个人是主动辞职的,他既然能逃过失踪的厄运,就一定知道事情的真相,现在只有他可以帮助自己。

第二天上午,成就找到第三个人的家,那个人叫张文。大出他所料的是,张文在辞职不久就失踪了,张文的母亲已经一个多月没他的消息了。张母拿出一本工作笔记,是张文留下的。张文曾向她交代,如果单位有人来的话,就把这个交给他。

一页页的翻看,那本笔记和普通的工作笔记没什么不同,看的出张文是个对待工作极认真的人,而且写了一手好字。忽然,一张发黄的纸片从笔记里掉了出来。那是从一本旧书上撕下的一页。看着上面的内容,成不禁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紧接胃里一阵剧烈的翻腾。“煮尸鬼:有一种鬼专门煮尸体给人吃,她在煮的东西里下药,慢慢的控制吃的人,最后吞吃那人的灵魂,再把他的尸体煮给更多的人吃,迷惑更多的人。一个人一旦吃过煮尸鬼的东西就永远没法摆脱它,唯一的办法是消灭这个煮尸鬼。制服煮尸鬼最好的办法是狗血临头,而且一定要黑狗血,别的狗血没有效果。”在张文那本笔记的最后一页上,写着“黑狗血”三个字,那字是暗红色的,仿佛是,干了的血迹。

小镇的集市很热闹,但是卖狗的很少,好容易找到一家专门卖狗的小店,店主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面目和蔼,目光有神,不象一般生意人。店里有黄狗,花狗,就是不见黑狗。“老伯,我想买一只黑狗,能不能帮个忙?”“黑狗?”那店主皱起了眉头, “小伙子,你相不相信我这一把年纪?”“老伯,您这是哪的话啊?”“那么我劝你,如果需要黑狗的话,就赶紧到镇外去买,咱们这儿没有黑狗,就算有也是...”老伯没把话说完就转身回里屋了。

这么大的镇子竟没有一条黑狗,成不死心,又继续在集市里转,终于在集市的一角买到了一只黑狗,那狗格外精神,毛黑的发亮。

他牵着那只狗慢慢的往家里走,心里总觉的奇怪,为什么那老伯说镇上买不到黑狗呢。还有一件事这些天来一直想不通:张文既然知道制服煮尸鬼的办法,为什么还会失踪呢。天下起了小雨,正好,让夹着雨丝的微风梳理一下自己几天来凌乱的心绪。那狗好象也特别的兴奋,不停的在雨中抖着全身的毛。忽然, 成发现从那只狗身上流下的雨水都是黑的。一股寒意顿时传遍了全身,多亏了这场雨,否则,今晚自己的结果简直不堪设想。他想起那位老伯先前的一番话,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感激之情。

回到家,成把那只几乎掉光了色的“黑狗”养在家里。紧接着给自己住在镇外的好朋友打了个电话。

深夜,成和好友小心的走进那条胡同,他们每人身上都带着一大瓶黑狗血,是朋友特地从镇外带来的。胡同里静悄悄的,两人的脚步声格外清晰,仿佛某种神秘的旋律。在这诡异的旋律中,那香气越来越重,成不断提醒自己要保持清醒。转个一个弯角,那粥铺就出现了。老婆婆的两只发亮的眼睛正盯着他。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婆婆,给我们来两碗粥吧。”成强装出笑脸和她打招呼。那婆婆仍然一言不发,盛了两碗粥放在他们面前,两眼仍然死死的盯着成。成只得低下头去,去望那碗粥,那粥也不一样了,虽然还是香气扑鼻,但已经不是米粥,而是颜色怪怪的肉,成用筷子搅了搅,居然捞出一根手指。他强忍着才没吐出来。“怎么了,年轻人,好久没来吃粥了,婆婆的粥不和你的口味?”“不不,不是的。”“那怎么不吃?”“这...”成看了一眼身边的朋友,那家伙居然吃的正香。成小声的咳嗽了一声,这是他们约好的行动信号,可是朋友却一点反映都没有,他眼神呆滞,仍然大口大口的吃粥。一定是那粥,那粥的香气把他迷惑了。这时侯,那婆婆又转身去熬粥了,机不可失,成迅速的掏出那瓶狗血,把它泼了过去。所知,那婆婆什么反映也没有,狗血径直穿过她,都倒进了那口大锅里。顿时,一股恶臭扑鼻。同时,成的身后响起一个阴冷的声音:“奇怪吧,那是我的幻影,现在狗血没了,你也到时侯进去陪他们了。”成一回头,婆婆那只瘦骨嶙峋的手刚好卡住了他的脖子。成想挣扎,但是动不了,那婆婆一下下把他推向那口锅。成的脸紧贴着水面,他清楚的看到,那一具具支离破碎的尸体在锅里冒着水泡。

忽然,那只手松开了,成向后看去,婆婆不见了,她站过的地上留下一滩污秽。朋友站在自己身后,他面色惨白,手里还紧紧的攥着那只装狗血的空瓶子。“你把狗血倒进锅里,粥的力量就没了。”朋友艰难的说完这句话,马上俯身呕吐起来。

几天后,成去拜访那位老伯,感谢他的好心提醒。“唉,老伯叹了口气道,“人年纪大了,知道的事也就多一些。我看你一进来就急急的找黑狗,就知道是做那种用途的。上个月,有一个小伙子也来买黑狗,我怎么劝他也不相信。可惜了,多好的一个年轻人呀,斯斯文文的,还是在报社工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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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女夜行录

1、艳女

请问,您认识去百芳冢的路吗?”

  王朋被这软绵绵怯生生的声音冷不丁地唬了一下,不由回过身去——角落里缩着个一身都是红的女子,红棉衣,红棉裙,红绣花鞋,红唇。天气冷,她绻成一团,拢着双手不住地呵气,原来连手指甲,也是红的。艳丽如斯,却不媚俗。

  “哪里?”王朋作出一个大点声的手势,向前一步。

  “百芳冢!”红艳女子比划着,“门口有这么高的拱门,好气派的。你知道怎么走吗?我迷路了,不知道怎么回去……”大汪汪的眼睛,好象就要掉下泪来。

  王朋搭斜着眼角不住地打量着她,使劲搓了搓冻红的双手,咽下一口唾液,越趋越近,突然把她狠狠地逼入了墙角,不由分说,飞快地捂住嘴巴,另外一只手便肆无忌惮地伸入她的棉衣之内,作安禄山之爪。

  红艳女子“唔唔唔”地挣扎了几下,更加激起了王朋的虐意,他喘着粗气道:“别……动,不然,掐死你!”那女子果然不动,王朋稍微把手松开一些,只听见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仿佛自言自语地道:“我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呢……?”

  王朋不管,只顾粗暴地发泄着欲望,这雪地里问路的弱女子,变成了街头混混魔爪下的羔羊。

  第二天清晨,清扫街道的工人在一条巷子里面发现一条赤裸的尸体,男性,身上无明显伤痕,脸上却带着灭顶的满足。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在大雪天里脱光了衣服自杀。

  又是一个昏沉沉的黑夜。一对甜蜜蜜的情侣搂抱着走来,男人送女人回家,十分依依不舍,两人在街头当众激吻,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

  “回去之后要立刻给我电话哦~”女人站在公寓门口紧紧地搂着男人道。

  “知道啦,乖乖。”男人道。

  “哼,我要你每时每刻都想着我,不许想别的女人。”

  “好好好,回去吧。”男人敷衍着。两人分别,男人开始想念起上次在路边酒吧里偶遇的那个火辣辣的女郎,要不是女朋友用电话追问着,一定有一段不错的故事。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走着,忽然觉得头上的路灯的光线暗淡了些,眼前的景况有点模糊了起来。

  “请问,你认识去百芳冢的路吗?”

  男人回头一看,原来是个红艳女子,失措无助地站在路灯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着泪,带点微红,好象一头迷路的小羊。

  “我不知道有这个地方,你问别人吧。”男人道。

  “他们……都不肯告诉我,又不肯带我去,这么多年了,谁都没有帮过我!”女子颇为悲戚地道。

  “那……你是迷路了吧?那里有公共汽车到吗?不然打的吧?你不会没钱吧?”

  “嗯。”红艳女子老老实实地点头,“我没钱。”

  “没钱么……”男人瞟了她一眼,这有意无意的一眼,却觉得心里一紧,好象被什么东西撺住了心脏,再也挣不开了。

  “那……你要钱么?”男人忽然觉得口干舌燥,他舔了舔上唇,目光如狼。

  红艳女子天真无邪地问道:“有了钱是不是就能回去?”

  “当然……啊。”男人心不在焉地应道,迫不及待就拉着她的手朝巷子深处走去。红艳女子羞涩不安,有些扭扭捏捏,可是男人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票子,硬塞到她的手上,她就闭上了眼睛。

  美妙的手机铃声恰在此时响起,男人懊恼地接:“喂!”

  “亲爱的,我的心不知为什么扑通扑通地跳得慌,你到家了吗?”

  “到了,没事快睡吧。”男人急促地道。雪地里的女子委屈地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一动一动的,更是迷人。

  “可是亲爱的……”

  “烦人!”男人把手机关了,迫不及待。

  最近在这个大雪封天的城市里,不知为何,清晨在某些偏僻的巷头巷尾,多了许多奇怪的男尸,一律裸体,脸上兀自带着邪狎的笑意。这就是所谓的死人的面具,即是冻僵而死的人脸上为何总会挂着古怪的笑容。

--- 开心。将来  

【楼主】 (15):2、发女)

仪萱在寻找一顶上好的假发。颜色要夺目,发质要柔软,最好能象缎子一般,有“哗拉哗拉”的感觉。

  市面上的劣势假发,都是人造的。枯燥,干涩,好象顶着一团猪鬃。

  每年的G大圣诞晚会,都会选出一个女王,“圣诞女王”又怎么可以没有一顶令人眼前一亮的头发?仪萱很为自己那小束短短的碎发担忧。都是上个月和男友分手时,一时冲动“一刀两断”了,不然自己那把长长的如缎子般的头发,无论是点染还是漂染,一样出色出彩。

  成为“女王”之后,才不愁没有人追呢,到时,就可以令那个抛弃自己的臭男生目瞪口呆。

  所以她找遍了整个G城,“就是要找一顶像缎子一般的假发!”卖假发都摇摇头,“除非是真发,而且还要是保养很好的,才能那种效果。”她不甘心,又在网上贴出寻购的帖子。终于有了回应:“我店专售上好假发,包你满意,地址是天涯路百芳冢二号。每日营业时间为晚上六点到凌晨四点。”

  G市里居然有这种地方?她急急打开电邮的附件,里面画着简易的地图。她暗暗记了一下,决定前往碰碰运气。

  在大街上穿过一条小巷子,里面晕晕暗暗,要不是黑暗外出现一抹亮光,她还不敢继续前进。

  那是一家灯火通明的店铺。上面写着“百芳冢二号之发屋”

  “请问……有人吗?”她轻轻地推门进去,不禁一惊,原来墙壁上挂着上百顶颜色形状各异的头发,一律的光滑如缎,绚目之极。但一眼望去,却好象有几百个脑袋一起挂在上面,让人毛骨悚然。

  “没有!”从柜台上传出瓮声瓮气的一把老女人的声音,随即一张白骨般苍老的脸顶着一头银丝从台下缓缓冒起,仪萱吓了一跳,看清楚原来是个老态龙钟的婆婆。

  “老……婆婆,我听说这里有上好的假发,所以过来看看。”

  “我很老么?哼,不就是因为最近少了顾客上门的关系,唉……你过来,让我瞧瞧。”她伸出一只象鸟爪一般枯干的手,朝她招了招。

  仪萱迟疑了一下,走前一步。

  老婆婆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喃喃道:“短是短了些,发质还是不错的!”

  仪萱忍不住道:“婆婆,我是来买假发的,不是来卖头发的!”

  老婆婆白了她一眼,低低道:“那不是都一样么……”接着转身拿起一根竹竿,把最上面的一顶假发挑了下来,点点头道,“你试试。”

  那是一顶紫色的蓬发,发梢用同色的绸缎系住,妩媚造作又不失纯情。

  仪萱感觉极其满意。“多少钱?”

  老婆婆伸出一根指头。仪萱立刻把一百块递了过去。

  老婆婆把钱一推,冷哼道:“我可不缺钱用。我是要一根你的头发!”

  仪萱觉得不可思议,老婆婆念叨道:“我这儿,可不是卖发的地方,是换发的地方!”

  “一根换一顶?”仪萱想了想,终于拔下一根头发,交到老婆婆的手里。

  在圣诞晚会上,仪萱果然力压群芳,吐气扬眉,成为舞会女王,自此追求者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但是一到傍晚,她就会反反复复地做起同一个恶梦。

  自己又回到了百芳冢二号之发屋,然而墙上挂的,不再是一顶顶光滑如缎的头发,而是一个个白骨骷髅,那个老婆婆背对着自己,在柜台上得意洋洋地照着镜子,一边发出“嘿嘿”的阴笑。

  “喂,你在笑什么?”她喊道。

  “我在笑你啊……”老婆婆把镜子对着她,“你瞧你现在是什么样子……”

  镜子里面只剩下一张白骨般苍老的脸,还有,一顶紫色的蓬发。

  老婆婆缓缓移开脸前的镜子,啊,这不是仪萱那一小束健康的黑色短发么?还有,青春活力的脸!

  “原来你……你偷我的……”仪萱只觉得天地旋转,不支倒地。

  她很快就被送到了G市的精神医院了。因为每到傍晚时分,她的室友都会发现她一个人痴痴地坐在镜子面前,喃喃自语——“一根换一顶……一根换一顶……”

  后来去探望她的朋友都说,她的脸已经憔悴地只剩下一个白骨骷髅。

  她们都说:“真奇怪,都变成那个样子了,居然还舍不得丢掉那顶假发!”
[地板:3楼] 嘿妹牙床 2006-03-20 17:28:23
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啊~~~~
[s:66] 还没看,顶下先~
[4楼] 本站概不负责 2006-03-20 17:37:18
“什么——不换?!”短发老太婆冷森森的盯着百合,干瘪的嘴里仿佛吐出一团浑浊之气。

  百合一窒,喏喏退后一步,“不换了,你凭什么要我的头发,太古怪了……”她觉得整间发屋的灯光忽然暗淡了下来,屋里有种咝咝索索的莫可名状的声音。好象有人在拉动什么东西一般。一股寒意从脚底冒上额头,她匆忙道:“我不换,我走了!”

  “进来这里的人,没有不换头发就能走得出这门的!”老太婆把头发一甩,啊,一股股黑丝从她的头上疯狂涌出,好象一条条蔓藤,正张开攫手朝百合脚髁缠去。

  百合吓得随手就把提包向老太婆砸去,脚髁一松,她立刻夺门而逃。

  “救命啊!”她不敢回头望,但是面前这条小巷子却象永远永远都走不完一般,到场都是晕黑一片,那么刚才她是如何进来的呢?

  正当她跌跌撞撞地冲到一个光亮之地,却发现面前出现了一间幽暗的酒吧。

  酒吧里飘出柔情万缕的萨克斯风,因为是圣诞节前夕,墙上贴满了圣诞树和圣诞老人的彩纸,门口立着一个雪雕,仿佛是个女子模样。

  她还没来得及细看,脚上突然传来一阵阴柔柔的挪动,不禁竦然往下一望——原来她整双脚已经被一股股的黑丝死死缠住,再也无法松脱。

  老太婆从黑暗中缓缓走来,头顶上黑丝蠢蠢欲动,仿佛美杜莎再生。她如狼一般贪婪地打量着百合的头顶——那一头健康的发。

  “生扯下来的话,虽然有点疼,不过……很快就好了!”

  “不要!”百合嘶声大叫,忽然,脚上的黑丝纷纷掉落,一只冰冷而柔软的手扶住了她的肩膀。她回身一看,原来是个脸色苍白的女子,却拥有一瞳深黑如渊的眼睛。她身上的衣服是白的,皮肤也是纯白。黑白之间,再无半点其他颜色。

  “歌天使?”老太婆好整以暇地用鸟爪梳理着蠢动的头发,脸上带着与苍老之气极不符称的媚夷之色。“别忘了,我是二,你是三!”

  苍白女子挡在惊弓之色的百合面前,淡淡道:“你也莫忘了,大冢主有令,愿者上钓,不可强求……”

  “你用大冢主来压我?”发屋老太婆眼中掠过一抹怒火,随即又熄灭了,似乎颇有顾忌地冷笑一声,转身缓缓而去。

  “你们……是什么人?”百合惊惶未定地问。

  苍白女子叹了一口气,道:“百芳冢的老邻居,彼此都知根之底,如此而已。”她转身道,“夜深了,很快就下雪了,你早点回去吧。”她说话的声音温柔悦耳,宛如春水初融,又如月浸长空,听她说话,简直如听一支歌。百合不禁有些愣了。

  “你还不走?”苍白女子莞然问道。忽然,从黑暗中蹿来一条长长的黑鞭子,凶狠地缠在她的腰间,苍白女子一惊,一把推开百合,“她还没死心……你快走!”

  百合慌不择路地奔进了那间幽暗的小酒吧。里面燃着红蜡烛,一个男子正在垂首吹着孤独的萨克斯风。看来生意很清淡。

  “救命,有……追……”她激动地不知该怎么比划才好,张嘴就愣了。

  那男人笑笑道:“外面有人吗?”

  她惶急地回头一看,玻璃窗外,一片静寞之色。空荡荡,只有漫天的雪花随着寒风飞舞而下。

  “我的天使!”男子突然猛叫一声,放下萨克斯风匆匆而出,跪到雪地上,十指捧起一堆雪,神情哀痛万分。

  百合出去一看,原来是一个被撞碎的雪雕。只剩下头部依旧完整,样貌就是那个苍白女子。

  “她是我过世的女朋友,她的歌声,比夜莺还美,大家都叫她歌天使……她死的时候,嘱咐我每年平安夜,都要为她做一个跟她的样子一模一样的雪雕,那样她就会在那个夜晚为我再次歌唱,可是我足足等了八年,她、她还是没能再次歌唱……”

  “是吗……这……太悲哀了!”百合不禁泪落。“她真可怜!”

  男子缓缓站起,手里霍然多了一柄尖刀,刀光在黑暗中闪出凄冷的光,“你只要把你的嗓子献出来就行了!”

  雪花漫天随风而下,雪地里蜿蜒着一抹粘红的液体,从幽暗的小酒吧里悠悠地转出美妙的萨克斯风,还有,一把比夜莺更甜美的声音,在缓缓伴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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