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紫阳:范迪安馆长捧着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过年
张紫阳:范迪安馆长捧着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过年
新年送礼,是中国人的传统礼节,也是人们表情达意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虎年春节临近,民间学人黄以明却送给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一份特殊的新年贺礼---“起诉书和受理案件通知书”,看来,这个范馆长是要坐着针毡过年了!
2010年1 月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知识侵权案主角、自由撰稿人、民间思想家黄以明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11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查。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范迪安成为被告。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当代艺术家、木石雕刻创作者萧长正以及“中华特产网”的归属机构浙江金华奥托康特种生物开发中心。
黄以明表示,他独立创作的评论萧长正雕塑艺术的文章《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经他人删减发表在面向全球华人公开发行的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2006年3月15日,萧长正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个人雕塑展,其间,在黄以明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以“作者:范迪安”等侵犯署名权的方式在多家媒体传播。2008年6月,黄以明发现后做了证据保全公证。在公证材料中,“中华特产网”和“全球特产网”分别于2006年8月15日和2006年9月7日,登载了《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署名皆为“范迪安”。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其中1518字完全剽窃自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北京方圆公证处出示的公证书显示,截至目前还有“世艺网”、“中国雕塑网”、“中国收藏交易网”等几十家网站转载此文。
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作者的著作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我只是希望他能够向我道歉,而他总是放不下架子,给我的也只是‘张冠李戴’的说法,所以我只能诉诸法律。”黄以明说。此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黄以明介绍说,此次立案对他意义重大,“而且这次也只是一个开始,其他网站的侵权行为以后会继续起诉。”黄以明的维权行为合情合理合法,没有丝毫胡搅蛮缠和炒作嫌疑。
范迪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他还没有正式得到法院的通知。“我并没有抄袭,在整个过程中我也是受害者。”今年1月,当他得知黄以明要将此事诉诸法律时,曾致电对方,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意见:第一,自己从来没有写过此文,该网站擅自发表此文并没有得到自己的同意,文章也不是他交给该网站的;第二,如果黄以明起诉网站,他愿意出来作证,共同维权,提供证据,整个事件都是由于网站不负责任造成的。范迪安说,在网络时代维权,应该看清楚维权的对象。“我写了一辈子评论文章,需要抄袭吗?千万不要把所谓的维权变成一种炒作!”他说。
以上范迪安回应的潜台词可概括为三句话:“我没有抄袭黄以明的文章,同是受害者;整个事件都是由于网站不负责任造成的;我是大馆长、我是大评论家,不需要抄袭,黄以明维权其实就是炒作。”这种说法,乍看好像范迪安的确是冤枉的,但细究一下不难发现他在推脱责任、自圆其说、自欺欺人。范把责任推向网站或萧长正显然是不明智的。因为他丝毫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完全把自己置身事外,俨然忘记自己是美术馆馆长、是此次雕塑展的策展人和直接受理人。笔者有几个问题质问范迪安:
1、身为馆长兼策展人,你在发雕塑展新闻时为什么不看《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的出处?
2、“中华特产网”和“全球特产网”分别于2006年8月15日和2006年9月7日,登载了《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署名皆为“范迪安”。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为什么其中1518字完全出自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
3、你是中国美术馆馆长、是此次雕塑展的策展人和直接受理人,理应对整个事件负全责。为什么对造成不署作者本名的黄以明文在“世艺网”、“中国雕塑网”、“中国收藏交易网”等几十家网站长期传播不闻不问?
4、你既不承认自己剽窃,又不承认自己对该事件渎职,黄只要你道歉和赔偿,而你说他伺机炒作,请问你这是不是无赖行为?
5、你说你是“受害者”,那你为什么不告萧长正和网站?
6、此次侵权事件的起因和过程完全出自你中国美术馆和策展人范迪安及萧长正雕塑展,黄以明不直接起诉中国美术馆和身为馆长的你,那他又该起诉谁?黄怎么知道你和萧及侵权网站与你们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
7、从以上你对媒体的回答得知,如果黄以明不告网站而直接起诉你,你是否就不应诉不合作而反诬黄以明“诽谤罪”?
8、你组织、指使你的“马甲集团”对黄以明和黄方支持者进行大肆的辱骂、污蔑、围攻,你是否承担第一责任?
9、你身为中国美术馆最高行政首长,不遵守《知识产权法》、不率先垂范主动承担责任,反而对媒体大放厥词、混淆视听、仗势压人,是否追究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网友进行评价,更期待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我们期待着范迪安馆长对以上质问作出正面回答,出于礼节,也算是范大馆长送给黄以明的回敬礼吧!
2010年2月2日“龙抬头日” 于北京
原文作者所属博客:张紫阳:南山书画创始人
新年送礼,是中国人的传统礼节,也是人们表情达意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虎年春节临近,民间学人黄以明却送给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一份特殊的新年贺礼---“起诉书和受理案件通知书”,看来,这个范馆长是要坐着针毡过年了!
2010年1 月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知识侵权案主角、自由撰稿人、民间思想家黄以明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11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查。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范迪安成为被告。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当代艺术家、木石雕刻创作者萧长正以及“中华特产网”的归属机构浙江金华奥托康特种生物开发中心。
黄以明表示,他独立创作的评论萧长正雕塑艺术的文章《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经他人删减发表在面向全球华人公开发行的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2006年3月15日,萧长正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个人雕塑展,其间,在黄以明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以“作者:范迪安”等侵犯署名权的方式在多家媒体传播。2008年6月,黄以明发现后做了证据保全公证。在公证材料中,“中华特产网”和“全球特产网”分别于2006年8月15日和2006年9月7日,登载了《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署名皆为“范迪安”。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其中1518字完全剽窃自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北京方圆公证处出示的公证书显示,截至目前还有“世艺网”、“中国雕塑网”、“中国收藏交易网”等几十家网站转载此文。
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作者的著作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我只是希望他能够向我道歉,而他总是放不下架子,给我的也只是‘张冠李戴’的说法,所以我只能诉诸法律。”黄以明说。此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黄以明介绍说,此次立案对他意义重大,“而且这次也只是一个开始,其他网站的侵权行为以后会继续起诉。”黄以明的维权行为合情合理合法,没有丝毫胡搅蛮缠和炒作嫌疑。
范迪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他还没有正式得到法院的通知。“我并没有抄袭,在整个过程中我也是受害者。”今年1月,当他得知黄以明要将此事诉诸法律时,曾致电对方,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意见:第一,自己从来没有写过此文,该网站擅自发表此文并没有得到自己的同意,文章也不是他交给该网站的;第二,如果黄以明起诉网站,他愿意出来作证,共同维权,提供证据,整个事件都是由于网站不负责任造成的。范迪安说,在网络时代维权,应该看清楚维权的对象。“我写了一辈子评论文章,需要抄袭吗?千万不要把所谓的维权变成一种炒作!”他说。
以上范迪安回应的潜台词可概括为三句话:“我没有抄袭黄以明的文章,同是受害者;整个事件都是由于网站不负责任造成的;我是大馆长、我是大评论家,不需要抄袭,黄以明维权其实就是炒作。”这种说法,乍看好像范迪安的确是冤枉的,但细究一下不难发现他在推脱责任、自圆其说、自欺欺人。范把责任推向网站或萧长正显然是不明智的。因为他丝毫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完全把自己置身事外,俨然忘记自己是美术馆馆长、是此次雕塑展的策展人和直接受理人。笔者有几个问题质问范迪安:
1、身为馆长兼策展人,你在发雕塑展新闻时为什么不看《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的出处?
2、“中华特产网”和“全球特产网”分别于2006年8月15日和2006年9月7日,登载了《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署名皆为“范迪安”。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为什么其中1518字完全出自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
3、你是中国美术馆馆长、是此次雕塑展的策展人和直接受理人,理应对整个事件负全责。为什么对造成不署作者本名的黄以明文在“世艺网”、“中国雕塑网”、“中国收藏交易网”等几十家网站长期传播不闻不问?
4、你既不承认自己剽窃,又不承认自己对该事件渎职,黄只要你道歉和赔偿,而你说他伺机炒作,请问你这是不是无赖行为?
5、你说你是“受害者”,那你为什么不告萧长正和网站?
6、此次侵权事件的起因和过程完全出自你中国美术馆和策展人范迪安及萧长正雕塑展,黄以明不直接起诉中国美术馆和身为馆长的你,那他又该起诉谁?黄怎么知道你和萧及侵权网站与你们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
7、从以上你对媒体的回答得知,如果黄以明不告网站而直接起诉你,你是否就不应诉不合作而反诬黄以明“诽谤罪”?
8、你组织、指使你的“马甲集团”对黄以明和黄方支持者进行大肆的辱骂、污蔑、围攻,你是否承担第一责任?
9、你身为中国美术馆最高行政首长,不遵守《知识产权法》、不率先垂范主动承担责任,反而对媒体大放厥词、混淆视听、仗势压人,是否追究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网友进行评价,更期待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我们期待着范迪安馆长对以上质问作出正面回答,出于礼节,也算是范大馆长送给黄以明的回敬礼吧!
2010年2月2日“龙抬头日” 于北京
原文作者所属博客:张紫阳:南山书画创始人
拽的不对吖~龙抬头是指农历的二月初二~~
http://www.artz2010.com/news/?action-viewnews-itemid-1都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