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大撞车:公众的愤怒和政府的公开
发起人:Skins  回复数:0   浏览数:2559   最后更新:2009/07/07 11:09:57 by Skins
[楼主] Skins 2009-07-07 11:09:57
南京“6·30” 事故,被撞孕妇生前最后一篇日记

在郑琳同学追悼会上的悼词》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悼念我们的同学郑琳和她的爱人还有腹中可怜的孩子!首先,我谨代表华兴中学全体师生,向郑琳的父母,亲戚朋友表示最深切的慰问:郑琳走了,我们的心情和你们一样悲痛!我相信,郑琳在天国也希望你们能节哀顺变,好好地为她而活!我们最亲爱的郑琳,你真的就这样无情地离开了我们吗? 不!我知道,你是多么地热爱这个美好的世界!年轻的你们,一路辛苦走来,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有了美满温馨的小家,孕育着美丽的新生命,29岁的你 ,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是什么让这一切顷刻间化为乌有,是那可恶的肇事者,残忍地夺走了一切!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亲爱的郑琳,回来吧,朋友们等着你带着幸福的微笑回来,同事们等着你回来一起快乐的工作,你的爸爸妈妈等着你回来,等着给你带小宝宝呢! 郑琳,你听见了吗?亲爱的郑琳,安息吧,相信伤害你的人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亲爱的郑琳,你安息吧,我们将永远怀念你,相信在来世,我们还会相聚的!相信你们在天国一样幸福快乐,安息吧!
  为我们亲爱的郑琳及爱人孩子祈祷,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下面的一篇日记是她生前最后的一篇日记,记于2009年05月28日 22:52
  “21周了,前天去做了B超,本来很期待看看小家伙到底长成什么样子了,结果检查后发现B超单显示:胎儿先见臀部,小家伙竟然屁股朝外,不给我们看啊,呵呵。LG本来还很期待,结果竟然出乎意料,他调侃到,像他爸爸,喜欢趴着睡觉,我爆笑,哪有这样的结论,呵呵。不过总体都很好,听到小家伙“砰砰砰砰”的心跳,总觉得是世上最神奇的声音,很悦耳。再过一段时间,宝贝就开始长牙胚了,这段时间的钙需求量很高,要注意加强补钙,LG早早就给我买好了,特意让朋友从香港带回来了,现在每天都会提醒我不要忘记吃钙片,呵呵,为了宝贝,肯定不会忘记

执法不严等于纵容南京醉酒撞人惨祸

以下内容摘取自魏英杰博客:
6月30日晚,南京市区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冰冷的数字所无法描述的惨烈事实是:这名严重醉酒驾车的司机张明宝在约1400米路段上,沿途至少连续撞了七次人,其中包括三对晚间出来散步的年青夫妻,而这三对夫妻中有两名女性为孕妇,其中一名孕妇当场死亡,腹中胎儿滑出,现场照片惨不忍睹。夫妻俩一起出来散步,本来颇能体现家庭人伦之乐,不料祸从天降,这又是何等的人间惨剧。自杭州“70码”事件发生以来,交通安全话题一直倍受社会关注,南京这桩醉酒驾车案再度在人们心里投下一道沉重阴影。这也让整个社会无从回避一个问题:如何进一步健全法制、构建汽车文明社会,极力避免发生类似交通惨祸?
一个尚不健全的公民社会,当然很难成为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另一方面,这也和当前的法制状况有关。倘若现行法律相对成熟,具有强制约束力,即便一个道德败坏的“刁民”,恐怕也不得不遵从现行法规的制约。现在的问题是,完全依赖驾驶人的道德自觉是靠不住的,而现行法规的处罚力度却有偏轻之嫌。“70码”发生的时候,人们集中讨论的一点就是肇事者当以何罪接受惩处。
南京刚发生的这桩惨祸,把同样的问题再度摆到了人们面前。许多国家对酒后驾车都是处以重罚,甚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比如美国对酒后驾驶除当场吊销执照和入狱一年,对造成生命伤害的肇事者可以以谋杀罪起诉。资料显示,美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8年减少,2008年每万辆车死亡率已降到1.7,远低于我国高于9的数字。这应当归功于严厉的交通执法特别是严对酒后驾驶——这甚至让美国人聚会时很少喝烈酒。而在我国,交法对酒后驾驶分不同情节进行罚款、扣(吊)证和拘留,违反刑法的还将处以相应刑罚,总体而言惩处力度却还是不够大。何况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普遍的情形是对酒后开车罚款了事。这必然导致(甚至纵容)驾驶人主观漠视法规,或者存在侥幸心理。
由此可见,刚刚步入汽车社会的中国,也当借助“重典”来规范驾驶人行为,从而培养和提高社会的行车文明风尚。在这上面,目前有必要对现行交通法规进行检讨与完善,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不修订法规前提下,则应当对相关违法行为给予“顶格”处罚:一旦发现酒后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根据情节处以拘留;对酒后驾车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罚论处。此外,还要加大事前处理(违法)的力度,并在保险办理等方面对违法违章驾驶人进行全方位约束。
对于南京这起惨祸而言,悲剧已经发生,但我们不能眼看着悲剧屡屡发生,至少不该让悲剧在法律乏力的状态下发生。肇事者张明宝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严重超过醉酒驾驶标准,可他竟然还敢开车回家,这种情形不能不让人对现有法规及其执法力度有所反思。

南京撞车:公众的愤怒和政府的公开


以下内容来自宫靖博客:
  作为《财经》驻江苏站记者,我主要生活在南京,而我的家就在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口。6月30日晚8时20分左右,就在那段我经常去散步的路上发生了震动全国的恶性车祸——六死四伤,一位孕妇当场死亡,腹中男婴也因撞击滑出体外。


  从7月1日上午起,我就不再只是一个普通的岔路口居民,不能只是悲伤和愤怒,我迅速投入此次事件的采访和报道。


  首先,从一个全国性媒体的新闻视角来说,一个地方的一起酒后驾车事件,事实上并未达到通常的选题标准。只有肇事者是故意撞人,或者其身份是一定级别的官员或者知名公司的高管,事件才会被视为大新闻。但从另一个角度,这起酒后驾车伤人事件已经引起全国网民高度关注,如果政府处置不当,很有可能演变成一场像湖北石首厨师自杀事件一样的群体性事件。


  放在数年前,很难想象一起普通的车祸能惊动江苏省政府,甚至引起举国关注。车祸刚刚发生,在岔路口居住的网民便将现场照片以极快地速度发到了互联网上。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现场太像故意撞人,太像一个绝望的人通过报复社会来发泄。现场之惨烈难以言表,特别是那位在车祸中死亡的孕妇腹中竟然滑出了成型的男婴,更是触目惊心。互联网很快就沸腾了,愤怒之情和各种猜测充斥各大论坛。


  在经过了贵州瓮安和湖北石首等群体性事件的中国各地当政者们,迅速意识到民众愤怒情绪发酵后可能意味着什么。我在采访中获知,在事故发生后数小时,南京、江苏两级政府的最高管理者已知悉。随后,江苏省和南京市两级公安部门高层连夜碰头,决定彻底公开此事的调查结果,且一定要及时。

  江苏省和南京市的这种作法赢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信息公开及时彻底,事件各方基本能理性面对,南京民众也比较配合。


  6月30日晚,驻在南京市的多数省市媒体来到现场采访。无论在车祸现场,还是伤者所在的江宁区医院,记者们都未遇到通常的宣传部门的人的劝阻甚至拦挡;各家报社、电视和广播,也都没收到宣传部门的报道禁令。甚至,在报社发稿截止前,南京市的公安部门及时传来了新的“曝料”——肇事者的初步信息是,张姓男子,43岁,家居住于东山街道,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技术副总,事发时系醉酒后驾车。同时,江苏省、南京市和江宁区领导对事件的处置态度,也一并附上。对于没能及时赶到现场的媒体来说,官方的信息也总算让他们避免了遗漏新闻的尴尬。


  7月1日晨,各家报纸同时刊登长篇的车祸报道。7月1日上午,我在岔路口地区向目击者询问事发情形时,目击者竟然说:“你看看今天的报纸,上面全都有,当时就是那个样子的。”当天,无论在街头,还是各个小区中,总能看到三五成群的居民,在热烈讨论此事。记者听了几次这样的讨论,便发现他们的信息来源多是报纸和电视,并且讨论的结果多数与警方结论相同,即肇事者为醉酒驾车,并非故意撞人。居民还不忘相互提醒:开车千万别喝酒。


  但对我说,已有信息仍不足够。比如,肇事者全名为何不公布?其公司名称和职务为何不公开?驾车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警方处置的程序是怎样的?等等。

  网上流言继续散播,对肇事者身份的种种猜测成为新的热点,有人曝料其为高尔夫(南京)房产地公司的“老总”,更多则传其为南京一高尔夫球场的副总。


  此外,警方之前公布的“肇事车辆系他人所有”更是引起网民猜测。网民本能地猜测,会不会发生新的“顶包案”,车主才是真正的肇事者?车主是谁,到底是什么身份?网上一度出现“车主为江苏省检察系统一位领导”的说法。


  7月1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召开大会,下令全市严查酒后驾车,且要利用一百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本地新闻媒体在会后再次得到通稿。这一次会后,更详细的肇事者信息向媒体公布——肇事者张明宝,43岁,是淮安五建南京分公司高尔夫国际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项目部经理,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肇事司机已被确认为醉酒驾车。


  对于张明宝拗口的单位名称,我不禁产生怀疑。淮安五建听来非常陌生,而高尔夫公司在南京则有许多人知道,由一家台资企业全资兴办。那么,张明宝可不可能是台资企业的一位高管,而政府为保护地方的招商环境,不愿将台资企业说出,而将张明宝说成是建筑方的人员呢?再查相关资料,高尔夫项目的建筑方根本不是什么淮安五建,我疑惑更深。


  但很快,警方对对部分媒体给出解释,张明宝只是一个个体建筑承包商,是挂靠在淮安五建的。我到张明宝居住的小区进行了核实。门卫保守地告诉我,他认识张明宝,但“只是作点小生意,没外界传得那么邪乎”。至此,我终于确信了张明宝的身份。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就在这天下午,江苏省检察院竟也为此专门召集本地媒体开了一场新闻通报会,公开承认肇事车辆为其培训中心一位副处级干部王云刚所有,王云刚目前仍在正常上班,同时也在配合警方调查。而王云刚本人,在稍后也与本地一家媒体见面,坦言该车卖给朋友张明宝过程,只是尚未完成过户。


  7月2日,媒体报道,警方事实在7月1日凌晨四点就曾安排部分媒体记者采访了肇事者张明宝。当时张明宝酒醒了,“低着头,双手在不停地颤”。采访记者和张明宝进行了如下对话:


  记者:6月30日晚发生了什么?


  张明宝:我和几个朋友在岔路口金盛路上的一饭店吃饭,喝了约八两白酒,然后开车……


  记者:喝了这么多酒,还能开车吗?


  张明宝(沉默):我知道……我违法了。


  记者:你也算成功人士,现在这个样子,撞死撞伤那么多无辜路人,现场如此惨烈,你想说点什么?


  张明宝:事发前一家人过得很幸福也很富足。现在我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那些因我破碎的家庭,我就是刽子手!现在哪怕卖房子卖地,我也会尽全力赔偿受害者。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啊!




  然后,张明宝“用手掩面,泪流不止”。


  7月2日,不少南京媒体登出了张明宝的照片,同时还有他的忏悔。


  两日来,我在现场、死伤者附近的小区和伤者所住的医院进行的采访,都比较顺利,气氛也都比较平静。当事者和相关亲属在悲痛之外,虽仍对最终结果的不确定性感到焦虑,但基本选择了与政府及警方配合。在事发现场,没有出现民众聚集。甚至,由于警察在抬走被撞死孕妇时落了泪,许多人表示了感动。


  在互联网上,网友们拼命转载南京媒体的各篇报道。过去的种种猜测、怀疑以及愤怒渐渐平息。

转载自:大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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