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动》中的低俗处理标准:
发起人:nirvara  回复数:3   浏览数:2625   最后更新:2009/02/12 10:57:22 by
[楼主] nirvara 2009-02-11 13:27:13
《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低俗处理标准:



 集中清理整治网上低俗内容。根据有悖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标准,集中对以下十三个方面的低俗内容进行核查清理:
(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内容;
(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逼的语言;
(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9)一夜情、换妻、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情色动漫;
(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请所有用户按以上标准自查自身所有网站是否有上述内容,如有请尽快自行清理掉。)




2009年1月7日
[沙发:1楼] guest 2009-02-11 22:05:33
那基本上全部要删掉了
[板凳:2楼] guest 2009-02-12 00:16:14
这是官方文件,今天有人跟我说我们多伦美术馆的网站没法访问,据说是没通过备案,吓我一跳,还以为真的低俗了呢
后来去我们买虚拟服务器的网络公司网站,看到了楼顶的那个公文,然后,很义正词严地跟对方交涉,结果,一分钟不到,我们网站被恢复了
看来,也不是谁都能被低俗的呀

想到一个最低俗的帖子:据说,台湾最近有个护士八人组,拍了自己的写真,然后,被台北警察查了好半天,那个,比较符合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貌似,我们的艾滋病红丝带也经常这么低俗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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