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狂魔终身监禁,仍然可能12年后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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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6/12/12 23:54:44 by
德国吃人狂魔被判终身监禁,但仍然可能在关押12年后获释。
一个邻居眼里文质彬彬、温尔文雅、热心助人的男子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开透露自己有杀人然后吃人的隐秘欲望和实现这一梦想的计划,征求自愿被自己杀死然后吃掉的人。另一个更绝,西门子公司的芯片工程师啊,回复说他应征,然后主动坐火车上门,到吃人的这位家里,估计两个人见面还聊天什么的来的。然后,杀人的就拿出酒来,两人喝上了,顺便当面拿出刀来,在被杀的这个身上割了一刀,被杀的就这样让他割。
等到血流得差不多了,被杀的进入昏迷状态了,杀人的就在脖子上割了一刀,让他彻底实现愿望。然后,按照他们商量好的,杀人的就把被杀的尸体肢解了,放在冰箱里冻着,每次拿一块出来吃,整整吃了差不多一年.........到被警方搜查的时候,还没有吃完。
整个过程,全部有录像,完全是两人商量好的,一个整体计划的周密实施。
吃人的这位,继续在网上征求新的志愿者,又有5个人应征...
这一对德国牛人啊,我不得不说,你们的创新意识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你们面前,那些所谓玩的出位的,什么一夜情啊、群交派对啊、交换游戏啊,甚至那些喜欢动物的哥们,都成了可笑的、过时的、最最老土的游戏。
邪教在你们面前也失去了诡秘的色彩,你们以清醒的思维,良好的教育,终极的创新意识,良好的执行力,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地完成了这个活动。
如果说,这位从8岁起就开始有想吃人的欲望的家伙,还是前有古人,创新主要表现在公开在网上招募被杀和被吃者的话,那么这位被吃的西门子工程师,你实在是惊天地、泣鬼神。
你主动应征,主动上门,主动录像,主动被杀,主动被吃的这一系列过程,绝对是前无古人。即使后面那5个家伙也想,也只是毫无创意的模仿了。
你以自己的行动,让所有的幽默、搞笑、无厘头、装酷、玩新潮、找感觉、玩另类、玩前卫都失去了色彩.........
你以自己的行动,让整个事件的发展显得如此符合逻辑,让吃人的这位觉得自己在网上再招募志愿者的行动,是多么的自然和有道理。
世界上就是有愿意被人杀掉然后吃掉的人,我一切都说的清清楚楚,他们都是自愿的。
我相信杀人吃人的这位,在法庭上是真的觉得委屈,这只是两个人商量好的一个事啊,我有什么错吗?
在杀人的这位,非常冷静和客观的叙述,并完全承认的前提下,他的律师(估计是法庭指派的)还在以——我们在电影中经常看到的理由——他应该进疯人院,而不是监狱,为他做辩护。这也算是事件的又一个稍显无厘头的部分。
最后不得不借用一句老土的话,来表达对这种天才的创新精神的佩服:对二位的景仰之情,真是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啊..............
一个邻居眼里文质彬彬、温尔文雅、热心助人的男子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开透露自己有杀人然后吃人的隐秘欲望和实现这一梦想的计划,征求自愿被自己杀死然后吃掉的人。另一个更绝,西门子公司的芯片工程师啊,回复说他应征,然后主动坐火车上门,到吃人的这位家里,估计两个人见面还聊天什么的来的。然后,杀人的就拿出酒来,两人喝上了,顺便当面拿出刀来,在被杀的这个身上割了一刀,被杀的就这样让他割。
等到血流得差不多了,被杀的进入昏迷状态了,杀人的就在脖子上割了一刀,让他彻底实现愿望。然后,按照他们商量好的,杀人的就把被杀的尸体肢解了,放在冰箱里冻着,每次拿一块出来吃,整整吃了差不多一年.........到被警方搜查的时候,还没有吃完。
整个过程,全部有录像,完全是两人商量好的,一个整体计划的周密实施。
吃人的这位,继续在网上征求新的志愿者,又有5个人应征...
这一对德国牛人啊,我不得不说,你们的创新意识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你们面前,那些所谓玩的出位的,什么一夜情啊、群交派对啊、交换游戏啊,甚至那些喜欢动物的哥们,都成了可笑的、过时的、最最老土的游戏。
邪教在你们面前也失去了诡秘的色彩,你们以清醒的思维,良好的教育,终极的创新意识,良好的执行力,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地完成了这个活动。
如果说,这位从8岁起就开始有想吃人的欲望的家伙,还是前有古人,创新主要表现在公开在网上招募被杀和被吃者的话,那么这位被吃的西门子工程师,你实在是惊天地、泣鬼神。
你主动应征,主动上门,主动录像,主动被杀,主动被吃的这一系列过程,绝对是前无古人。即使后面那5个家伙也想,也只是毫无创意的模仿了。
你以自己的行动,让所有的幽默、搞笑、无厘头、装酷、玩新潮、找感觉、玩另类、玩前卫都失去了色彩.........
你以自己的行动,让整个事件的发展显得如此符合逻辑,让吃人的这位觉得自己在网上再招募志愿者的行动,是多么的自然和有道理。
世界上就是有愿意被人杀掉然后吃掉的人,我一切都说的清清楚楚,他们都是自愿的。
我相信杀人吃人的这位,在法庭上是真的觉得委屈,这只是两个人商量好的一个事啊,我有什么错吗?
在杀人的这位,非常冷静和客观的叙述,并完全承认的前提下,他的律师(估计是法庭指派的)还在以——我们在电影中经常看到的理由——他应该进疯人院,而不是监狱,为他做辩护。这也算是事件的又一个稍显无厘头的部分。
最后不得不借用一句老土的话,来表达对这种天才的创新精神的佩服:对二位的景仰之情,真是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啊..............
唉~~~~~人家常说,“大到死人不吃,小到苍蝇不吃”
真
人家愿意被杀被吃,干吗不尊重他的遗愿?---吃人狂魔?应该监禁/毙掉真正的凶手/恶棍。 [s:72] [s:56] [s:62] [s:55]
自己gaoding
一个字 绝!!!!!!!!!!!!!!!!!!!!!!!!!!!!!!
你连载的那个文章哪去了?
看来外国也没有人权啊! [s: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