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拒绝操控——关于当代艺术的公众性
发起人:批评家  回复数:4   浏览数:2797   最后更新:2009/05/18 03:46:02 by guest
[楼主] 批评家 2008-10-15 14:57:30
拒绝操控

——关于当代艺术的公众性

王 林

在传统艺术中不存在公众性问题,因为古典时代的思想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中国历史上尽管有“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民本论,但“民”相对于“君”而言,乃是其统治的基础。在民间艺术中,我们看不到和统治阶级根本对立的另一种文化。古典艺术是统一形态的艺术。

公众性作为一个问题,源于现代个体意识的产生,个人自由优先权成为社会组织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前提。个人自由、个性解放是一个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就不可能再关闭回去。公众之所以成为公众,首先是臣民变成了公民,所谓公众即是由公民组成的大众。因此公民权利能否实现无疑是我们讨论公众性问题的基础。指出这一点并非不重要,其实践意义在于,我们不能把关于公众性问题的讨论变成集体对个人的“群众专政”,以至于在批判自由主义的时候去抬举专制主义。

现代艺术的发展不仅基于个人自由的普遍性原则,而且沿着形态分离的二元论思路。第一个层面是反传统,从塞尚到凡·高、从“印象派之后”到抽象表现主义,都是如此。第二个层面是“形式——结构”艺术倾向与“主观——表现”艺术倾向并存,各执一端,构成互反的发展线索。第三个层面是以杜桑为代表的“行为——功能”艺术倾向,旨在颠覆上述两种倾向的样式主义,以其异质性在现代艺术中引发后现代主义。

除了形态学意义的二元对立之外,现代艺术还带来了社会学意义的二元分化,也就是精英艺术和通俗艺术的矛盾。匈牙利艺术理论家豪泽尔在《艺术社会学》一书提出并讨论精英艺术、通俗艺术和民间艺术的分野。这是根据社会文化层次对艺术所作的分类。古典时期的文化精英作为社会群体主要是为集权者服务的,精英艺术即是占统治地位的宗教艺术、宫廷艺术、陵墓艺术、文人艺术等等。民间艺术和民间的通俗艺术臣服于斯,是不能作为独立力量与之抗衡的。由于资本主义兴起,城市市民的不断壮大和市场经济的强力推动,导致了不同文化阶层的权利分享,使得在数量上日益增加的通俗艺术不再能够为精英艺术所统合,从而成为独立的艺术社会学范畴。而民间艺术源于农业社会和手工劳动,在机器生产的工业时代,处于边缘地位和衰落状态。作为因袭的、实用的集体创造,民间艺术能否被认为是所谓“艺术”,常常取决于精英文化圈的判定和它作为商品的销路,并以此为据影响其发展。或效仿精英艺术,或投靠通俗艺术,在现代社会中民间艺术,仍不足以作为完整的艺术形态和精英艺术、通俗艺术并列。这样说,并非贬低民间艺术,作为艺术资源,民间艺术以其原发性和稚拙性,对现当代艺术的发展是有力的推动。

在现代社会中,精英艺术在文化层次上属于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的艺术,其创作和接受,往往需要较高的知识水准和艺术史基础。精英艺术有两个特点:一是对艺术内在规律相当自觉,无论是利用传统、汲收民间,还是不断创新,总是力图保持自己的专业品质;二是对社会和人生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对作品的充分理解需要经历心智考验与道德挑战,其艺术功能强调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在现代主义时期,精英艺术以其表达的主体性和创造的独特性,拉开了艺术与经验——传统经验和日常经验——的距离,以至于经常处在和公众审美惯性的对抗性状态之中。而通俗艺术则是城市一般市民的艺术,其艺术功能主要是娱乐性的。它不要求接受者经历思想深度和精神难度,往往以感官刺激和心理愉悦,给人以消遣与享乐、安抚与放松。并且,由于艺术的商品化,那些对艺术质量缺乏感受但有钱消费艺术的人跻身艺术界,使通俗艺术自有其广大的接受对象和发展动力。

精英艺术和通俗艺术(或称大众艺术)的关系,在现代主义时期是紧张对立又是彼此消涨的。康定斯基所论的 “精神三角形”,谈的就是精英对大众的引导。文化精英和艺术先锋总是处在三角形顶部,而大众则处于在三角形底部。先锋艺术在历史中向前运动,也就带动了大众的审美水平和精神进步。因此精英艺术以其不断创新,乃是超前性的和将来时的,与之相反,通俗艺术则是流行性的和现在时的。现代主义时期精英艺术对主体性和本体论的强调,从艺术社会学角度看,其实是一种权利意识,是知识分子在垄断性的教权和皇权作为文化权利消退之后,力图以精英意识即启蒙意识主导社会文化和精神倾向的努力。所以格林伯格在强调艺术自律性的同时,要对庸俗文化、庸俗艺术(基本上相当于豪泽尔所言的通俗文化、通俗艺术)展开猛烈批判。他认为艺术只有回归媒介自身特征,以媒介物质性去克服非物质性联想,才能使艺术保持纯粹性,以摆脱意识形态影响,去和作为意识形态载体的庸俗文化、庸俗艺术形成对抗,以开拓人类精神的发展。格林伯格对美国抽象表现主义的推重,不仅体现了精英文化尤其是战后美国精英文化的权利要求,而且标志着现代艺术的终结。当精神创造只能凭借物质属性作为唯一和最后的理由时,艺术作为精神运动必然也必须另寻出路。事实上,抽象表现主义以其主体性(表现)与本体论(媒介)的合流,成就了现代主义艺术最后的辉煌。

波普艺术、照相写实主义和激浪派观念艺术运动的出现,标志着新的艺术形态正在产生之中。波普艺术的生活化、照相写实主义的纪录性和激浪派艺术对新媒体娱乐性的利用,说明精英艺术在通俗艺术、大众艺术的巨大影响面前不得不发生的历史变化。由此,精英文化、精英艺术和大众文化、大众艺术的关系,成为当代艺术批评中最值得重视的问题之一。

我们可以从福柯等人对启蒙主义普遍性原则的批判中,感觉到当代知识文化所发生的深刻变化。福柯认为,普遍性不能超越历史,因为它本身是历史性的。所以应该得到保存的不是启蒙运动开创的普遍性,而是对启蒙运动本身的思考,以从中揭示出理性兴起的历史条件。因此普遍性是历史变量,是不断变化的批判性思考,是对现时处境的审视和对文化合理性的检讨,是对被认为是普遍必要的东西——制度、规则、权利关系的提问与质疑。当代文化从确定性的、普遍性的、永久性的认识转向非确定性的、差异性的、当下性的认识,这种知识态度的转变让我们在讨论当代艺术时,必须重新思考精英和大众的关系,重新去面对当代艺术中的公众性问题。

在中国美术界,福柯的思想被严重庸俗化,在许多人的说法中,启蒙主义、精英文化似乎已完全失去意义,当代艺术如果不重返威权主义或集体主义,就只能向通俗文化、流行文化和大众文化缴械投降,而威权、集体的毛时代艺术正好提倡大众文化,而且还是有中国特色的大众文化。此论谬之大矣。因为后现代思想家们——比如利奥塔——不相信启蒙主义关于解放的神话和历史主义关于意义的神话,我们就应该放弃关于解放、关于意义的思考吗?而利奥塔之所以反对普遍理性的叙事霸权,恰恰是因为假定理性的同一性和绝对性,有可能使某种理性比如工具理性成为唯一合法的东西,恰恰是因为理性不是一元的,而是多种多样多元的。批判启蒙主义和历史主义宏大叙事的神话,不等于完全彻底反对启蒙主义和历史主义本身,这样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在中国美术界常常混淆不清,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前一段时间,关于公共艺术及公共性问题的讨论和关于图像转向的言说,就不乏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以批判宏大叙事的名义重返专制主义叙事霸权,以批判精英文化的名义臣服大众主义叙事霸权,以批判现代艺术的名义屈从消费主义叙事霸权,种种言论的背后不过是现行体制的策略,是市场经济的力量,是操控者的既得利益和对于言说者的功利诱惑。在当今中国的社会历史现实中,乃是权力与资本的共谋,乃是中国知识分子及其思想界自90年代以来整体坍塌的结果。其间所言的大众性、公众性和公共性早已被利益掏空,成为现行体制及其理性根据唯一化、合法化、永久化的遮羞布。

请注意后现代思想家们从来没有否定过启蒙主义对个人的历史的解放作用,请注意他们对于现代主义的批判性反省本身也是历史性的,即是立足在当代社会体制和文化状态之中,力图去揭示隐蔽的社会结构所造成的不公正、不平等和不自由,从而对后工业时代的政治实践和人的真正解放产生积极的作用。在中国这样一个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并置的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之中,强调个体解放、个人自由的意义,强调现实而非神话、多元而非一元、差异而非普遍的启蒙主义和历史主义,仍属必要。只不过我们在研究公众性问题时,必须改变先锋与大众、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二元对立的现代主义思路,改变艺术迷恋于本体价值、封闭于自我表现的贵族化倾向,在先锋与大众、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互动关系之中,去重塑当代艺术的文化价值、历史意义和解放作用。

首先是公众的个体化。这不仅意味着公众并非整体性概念,而且意味着公众个体意识的培育,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在当代文化知识基础之上的公民教育。在这里,文化精英出自公众并且是公众的一部分,因为作为公民,其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而出自不同阶层的文化选择尽管必然存在差别,但选择的差异性在历时性的互动过程之中,其社会能量是可以互相交换的。在当代艺术中我们可以举出许许多多大众文化影响精英艺术的案例,反过来,我们为什么不能讨论精英艺术对大众文化的揭示作用和改变作用?当代艺术的公众性不是去听从大众作为臣民群氓的声音,而是去认可大众作为自由公民和独立个体的权利。在中国,文化精英和艺术先锋仍然承担着开创公民精神自由的使命。

进一步是问题的共犯性。在今天,文化精英之所以不再是大众文化的当然引导者,其重要原因在于知识分子不再自我假定为唯一的思想来源和正确的文化代表。福柯在1977年3月12日回答法国《新闻观察》记者问时这样说道:“古希腊圣哲、犹太先知和多马立法官至今仍然作为楷模,萦绕在我们教授和作家的脑海里。而我却梦想着,会有那么一位摆脱了自明和全能的知识分子,他努力在时代的惯性和约束网中探查并指明弱点、出路与逻辑关系,他不断变更位置,既不知明天的立场也不去限定今后的想法,因为他对现状的关怀超过一切”。——现状是充满问题的,生<
[沙发:1楼] guest 2008-10-17 00:38:18
支持!!!!
[板凳:2楼] guest 2008-10-17 12:29:27
253万拍下署名吴冠中假画藏家状告拍卖行
作者:jwtucb 时间: 2008-10-16 09:31:01 来源: 京华网 0 位TOM网友发表了评论1 位TOM网友顶过1 位TOM网友踩过


▲原告方的两名代理人在法庭上举证。



吴冠中在画外玻璃上书写▲下“这画非我所 作,系伪作”的字样。 本报记者王俭摄


2005年12月,在翰海拍卖公司举办的油画雕塑拍卖会上,苏女士以253万元的总价,从书画收藏家萧富元手中,买下了一幅署名为吴冠中的《池塘》油画。今年7月,吴冠中看到此画后,写下“伪作”结论。

昨天,在市一中院,面对这幅价值253万元的赝画,收藏者、拍卖机构、卖画人三方各执己见。

《池塘》穿两套“外衣”

昨天上午9点,还未开庭前,苏女士的代理人小心翼翼地将一幅半人高的“大家伙”抬进法庭。

打开这个“大家伙”的包装,记者看到,画作用塑料薄膜、包装纸严严实实地包裹了两层。最里面,就是这幅价值两百多万已经装裱好的《池塘》。它的外面,则额外罩了一层玻璃,以作“特殊保护”。

玻璃罩的左上方,写着“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落款为“吴冠中2008年7月1日”。为了保护这一能够证明真伪的珍贵字迹,苏女士一方在脱下和套上保护膜时小心翼翼,生怕蹭掉一点字迹。

庭审开始后,苏女士代理人称,2005年12月11日,苏女士在翰海公司举办的“2005秋季油画雕塑拍卖会”上看到此画。介绍材料称,“吴冠中油画作品《池塘》画于1972年,时年53岁,10年后,他又将此画修改一下,并在画上题写‘抽暇改老画,好似故地重游。1982年’。”

苏女士相信该介绍,经过多轮竞价,以230万元的价格拍得《池塘》,并支付给翰海公司佣金23万元。家中收藏了一段时间后,苏女士与一些拍卖行接触时,被怀疑是假画。最终,经吴冠中先生本人鉴定,这幅画确实是伪作。

该画的拍卖方是翰海公司,委托方是收藏爱好者萧富元。苏女士随后将两者一同告上法院称,对方以欺诈手段让她相信此画是真品,造成其重大损失,她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退还253万元拍卖款及佣金。

面对这一指控,翰海公司、萧富元的代理人均表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苏女士的主张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名画流传顺序成“谜”

价值百万的名画,应该流传有序。但在昨天的法庭上,大家最关心的这一点,却成了一个难以查证的谜。

苏女士表示,她从翰海拍卖公司拍下该画时,《池塘》当时的主人是北京索卡艺术中心的艺术总监萧富元。

昨天,萧富元代理人说,萧是在苏州九达画廊一个叫张帆的人手里买的,花了120万元,但他仅拿出一份媒体的报道证明这宗交易,此外没有任何书面合同或证明,其提交的汇款证明数额也不是120万。

苏女士一方则表示,他们也联系到了张帆。张帆告诉他们,《池塘》是一名新加坡人卖给萧富元的,他仅是介绍人,而这个“新加坡人”既没有任何联系方式,也没有任何证明其身份的信息,现在已无从寻找。

昨天,针对苏女士要求退还拍卖款的诉讼请求,翰海公司表示,画作的真伪,应当由竞买人苏女士自己确定,拍卖公司不承担责任。因为拍卖行的《业务规则》中声明,“对拍卖品所作的介绍、描述及评价属参考意见,不表示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该公司在拍卖前也没有对委托人交来的画进行鉴定,或者询问画作的来源,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相应义务”。

萧富元的代理人则认为,与苏女士签合同的是拍卖公司,苏女士认为被侵权,应起诉拍卖公司,再由拍卖公司向自己追偿。

拍卖不保真是惯例

昨天,翰海拍卖一方还认为,拍卖不保真,是一个行业惯例。

其代理人称,艺术收藏品的真伪鉴定方式,在实践中分为目鉴(眼力)和史鉴(考证)两种,但并没有特别有效的技术手段。油画等现代作品的鉴定,则更加困难。拍卖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性质的买卖平台,不可能对每件拍品的真伪做出鉴定,因此对拍卖品所做的介绍、描述及评价都属参考意见,不能代表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

此外,是否退款还有时间限制。依据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从拍卖日起21天内,买家向公司提出书面鉴定报告,确认该拍品为伪品且依据充分,拍卖公司可收回该拍卖品,但苏女士显然已经超过了这一时限。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观点摘要.画作真伪

苏女士:多方鉴定仍为假作

今年5月,我委托《南方周末》记者张英联系到了吴冠中老先生,并将《池塘》的照片等资料交给吴老先生鉴定。没想到,吴老先生一看就说:“假的,这肯定是假的。”

253万元买了一幅假画,我不死心。今年7月1日,我抬着画作原件和张英再一次来到吴冠中家。吴冠中现场看了画作后,当场作出了“伪作”的答复,并提笔在画作的玻璃罩上签字为证。

翰海公司:画家本人鉴定有弊

我们不认可吴冠中的鉴定。我们认为,让画家本人来鉴定其作品的真伪,存在很多弊端,也不符合司法规定。

吴冠中在本案中,不能既充当证人,又充当鉴定人,如果吴冠中是证人,他需要出庭作证;如果作为鉴定人,则吴冠中需要有相应的鉴定资质。书画的鉴定,主观性很强,弹性很强,画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萧富元:我也是受害者

我这幅画也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如果这幅画是假的话,我也是受害者。

2005年,我从苏州九达画廊的张帆处花120万买来《池塘》。一个月后,北京翰海拍卖公司向我征集此画,参加拍卖,苏罗敏以230万拍得该作品。不料,翰海找到我,说苏罗敏称《池塘》是假画,要求退画还钱。在没有权威证明的情况下,我拒绝了这个要求。
[地板:3楼] hmd2000 2009-05-10 15: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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