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小学生制止小偷行窃被打 满车成年人袖手旁观
发起人:播起  回复数:1   浏览数:2471   最后更新:2008/08/26 15:01:26 by guest
[楼主] 播起 2008-08-25 23:56:12
重庆11岁的四年级小学生彭飞,在公交车上挺身而出制止小偷行窃,被小偷卡脖子、扇耳光,但是全车30多人,眼睁睁看着孩子挨打,没有一个敢出头,甚至没有一个敢出声。孩子伤心呐,说以后遇到小偷不会再管了。事后,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专程前往彭飞的家看望他,并且对他说:“我是来支持你的!”。
  东方今报评论的题目是(假如勇敢与我们擦肩而过)评论说:曾经,孩子是需要我们呵护的花朵,而如今,当犯罪行为出现时,却需要孩子挺身而出。小偷的那数记耳光,打在彭飞脸上,却更响亮地扇在满车沉默的成年人脸上。依我说,那满车成年人事后应该抽自己几个嘴巴。保护孩子的勇气没有,抽自己几下的勇气总还有吧!
  当地的重庆晨报怎么说呢?(小学生挺身而出换不来公交安全)他说公交安全绝不能仅仅依赖乘客的道德“支撑”,公交安全应该得到全方位的保护。比如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事后可凭借录像向警方报案,最终不费一枪一弹将其绳之以法。这样一来,小偷还会这样肆无忌惮吗?这话多像在场的成年人为自己开脱呀?写这篇评论的评论员不会当时也在车上吧?
  扬子晚报说的是(区委书记道歉很及时)官员自己首先要做道德上的楷模。官员还应该承担起促进社会公德建设、在全社会弘扬善良风俗的责任。在一些地方经济有所发展、民风却在倒退。这位区委书记能够坦然承认自己“有责任”,值得肯定。
  华商报说的还算真诚(小孩“觉悟了”令谁羞)仅有区委书记道歉是不够的,那些当时没有站出来的满车乘客能否站出来?能否主动承认自己的懦弱?但是,就算道歉了又能怎么样?谁能担保再一次面对同样的情形,我们就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呢?
  嘉兴日报说(就让孩子“再也不制止小偷”吧)制止小偷不是孩子的责任,从来都不是。我们不是要抓住一个典型,进行狂轰乱炸的褒奖,而是要对所有见义勇为者进行制度性保护。说的很对,但是最基本的正义感,靠保护是保护不出来的。
  
   赖宁,四川石棉人,多才多艺,成绩优异,1973年生人。但是在1988年,扑救山火牺牲了。国家教委授予他“少年英雄”的称号。2004年前后,全国中小学的教室里都摘下了赖宁像,不是不纪念他了,是我们意识到,保护孩子是成年人的责任,面对危险,挺身而出是成年人的责任。但是当满车的成年人把一个比当年的赖宁还小三岁的孩子置于小偷的毒手,大气都不敢出!这个社会的良知和勇气是不是还得靠孩子来支撑呢?赖宁像,是不是还得挂起来呢?这个问题不光是问那车上的30个人,我们每个人都要扪心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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