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术批评家吴味《圄于艺术的内部》一文的几点看法--金锋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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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7/08/15 06:37:09 by
对艺术批评家吴味《圄于艺术的内部》一文的几点看法
文/吴幼明
看了艺术批评家吴味《圄于艺术的内部》一文,文中的观点我不太赞同,所以我写下此文与吴味先生探讨“艺术的内部和外部”以及“作品的形式及其观念的力度”这些问题。
首先,我认为吴味的观点“在今天这样一个已经没有了边界的当代艺术世界里,艺术还哪来的内部和外部?”是有问题的,艺术还是有内部和外部之分的。就象有艺术家博依斯的观念“人人都是艺术家”,但还是有展览、画廊、美术馆、艺术杂志、收藏家等等一系列学术机制和商业机制对艺术家的身份进行判断。这同时也涉及的是一个标准问题。一个人可以自己进行艺术创作,自己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这都是没有问题的。但艺术家是一个社会价值判断,一个人对自我的价值判断无法成为自己的社会角色定位。
具体到金锋的艺术创作来说,他的观点是“一个作品要在艺术内部和外部(社会)都站得住,这样才有可能是件好作品。”我比较赞同他的观点。艺术发展到今天,已经越来越学术化,再也不能简单的以作品观念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吴味文中的词句)来作为作品好坏的标准。打个比方,重庆钉子户上了国内外几千个电视、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的报道,引起了亿万人的关注。如果这对捍卫自己合法房产的夫妇懂点艺术知识,宣称自己在做一个行为艺术作品,以此来探讨中国公民的物权是否会被房地产商人任意侵犯;那么这件作品观念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是不容质疑的,但这件作品是否会因为其巨大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而成为一件好作品呢?它在艺术内部能否站得住呢?我表示怀疑。
吴味文中写道:“仅从《实话实说》的方案看,可以说现在的《仿真po.lice》所呈现出来的作品的形式及其观念的力度完全没法和《实话实说》相提并论。”
“在我看来,虽然《仿真po.lice》中的吴幼明是问题语境中的人,人们可以通过他的背景一定程度地联想到中国的人权状况,但作品的形式(包括作品描述)的过于“艺术”(架上雕塑的美的形式、文字描述的“含蓄”等)反而不利于符号能指的有意义的转换(我们见不到指向问题的符号关系)和观念的生成,从而模糊了作者的观念主体的“在场”,以致于那种“联想”显得“不确定”,而且也很难让人必然地去思考人权及法律制度问题等(如果有人那样思考,那与作品也没有太大的必然联系),而使作品削弱了观念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
我认为金锋未完成的作品《实话实说》并不一定会是个好作品。一件观念作品,特别是涉及到参加者有孙志刚的父亲等亲人和其他普通人的现场谈话交流,并通过电视台播放,它已不在作者的掌握之中了,作品具备更多的现场可能性。另外,孙志刚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已经引起了大量的读者和网友们的关注和评论,我国政府部门也高度重视此事,并在最快时间废除了从1982年开始实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还将全国各地的“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如果金锋完成作品《实话实说》,现场的讨论不一定能超越大量专家学者和网友们的评论水平,重复一次公众早已发表过的见解,那没什么意义。如果现场的讨论超越了以往的评论,那将直接指向中国深层的政治体制问题,那样凤凰卫视也不会公开播发,金锋本人和参与现场谈话者也都会遇到麻烦。即使完成了作品,作品也未必就会以它的尖锐指向性成为一个好作品。所以我们争论这个未完成的作品好或是不好,没有任何意义。
就我个人看来,恰恰就是“模糊了作者的观念主体的‘在场’,以致于那种‘联想’显得‘不确定’”这些因素才使《仿真po.lice》有成为好作品的可能。因为好作品必须含有一些“含糊暧昧”及“多义的指向性”,如果金锋可以用直白的语言说明他的观念,他为什么还要劳民伤财做《仿真po.lice》呢?当代观念艺术作品更多的不是述说,而是呈现,让观众去看现场,去感悟。艺术家杜婕听我讲述《仿真po.lice》的实施过程后,说这个作品非常好,让我本人在玻璃柜中重温了在体制内不能自由行动、说话、难受和难以呼吸的记忆。我喜欢她的解读方式。
以上文字请吴味先生多多指正!
吴幼明
2007/8/15
文/吴幼明
看了艺术批评家吴味《圄于艺术的内部》一文,文中的观点我不太赞同,所以我写下此文与吴味先生探讨“艺术的内部和外部”以及“作品的形式及其观念的力度”这些问题。
首先,我认为吴味的观点“在今天这样一个已经没有了边界的当代艺术世界里,艺术还哪来的内部和外部?”是有问题的,艺术还是有内部和外部之分的。就象有艺术家博依斯的观念“人人都是艺术家”,但还是有展览、画廊、美术馆、艺术杂志、收藏家等等一系列学术机制和商业机制对艺术家的身份进行判断。这同时也涉及的是一个标准问题。一个人可以自己进行艺术创作,自己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这都是没有问题的。但艺术家是一个社会价值判断,一个人对自我的价值判断无法成为自己的社会角色定位。
具体到金锋的艺术创作来说,他的观点是“一个作品要在艺术内部和外部(社会)都站得住,这样才有可能是件好作品。”我比较赞同他的观点。艺术发展到今天,已经越来越学术化,再也不能简单的以作品观念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吴味文中的词句)来作为作品好坏的标准。打个比方,重庆钉子户上了国内外几千个电视、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的报道,引起了亿万人的关注。如果这对捍卫自己合法房产的夫妇懂点艺术知识,宣称自己在做一个行为艺术作品,以此来探讨中国公民的物权是否会被房地产商人任意侵犯;那么这件作品观念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是不容质疑的,但这件作品是否会因为其巨大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而成为一件好作品呢?它在艺术内部能否站得住呢?我表示怀疑。
吴味文中写道:“仅从《实话实说》的方案看,可以说现在的《仿真po.lice》所呈现出来的作品的形式及其观念的力度完全没法和《实话实说》相提并论。”
“在我看来,虽然《仿真po.lice》中的吴幼明是问题语境中的人,人们可以通过他的背景一定程度地联想到中国的人权状况,但作品的形式(包括作品描述)的过于“艺术”(架上雕塑的美的形式、文字描述的“含蓄”等)反而不利于符号能指的有意义的转换(我们见不到指向问题的符号关系)和观念的生成,从而模糊了作者的观念主体的“在场”,以致于那种“联想”显得“不确定”,而且也很难让人必然地去思考人权及法律制度问题等(如果有人那样思考,那与作品也没有太大的必然联系),而使作品削弱了观念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
我认为金锋未完成的作品《实话实说》并不一定会是个好作品。一件观念作品,特别是涉及到参加者有孙志刚的父亲等亲人和其他普通人的现场谈话交流,并通过电视台播放,它已不在作者的掌握之中了,作品具备更多的现场可能性。另外,孙志刚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已经引起了大量的读者和网友们的关注和评论,我国政府部门也高度重视此事,并在最快时间废除了从1982年开始实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还将全国各地的“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如果金锋完成作品《实话实说》,现场的讨论不一定能超越大量专家学者和网友们的评论水平,重复一次公众早已发表过的见解,那没什么意义。如果现场的讨论超越了以往的评论,那将直接指向中国深层的政治体制问题,那样凤凰卫视也不会公开播发,金锋本人和参与现场谈话者也都会遇到麻烦。即使完成了作品,作品也未必就会以它的尖锐指向性成为一个好作品。所以我们争论这个未完成的作品好或是不好,没有任何意义。
就我个人看来,恰恰就是“模糊了作者的观念主体的‘在场’,以致于那种‘联想’显得‘不确定’”这些因素才使《仿真po.lice》有成为好作品的可能。因为好作品必须含有一些“含糊暧昧”及“多义的指向性”,如果金锋可以用直白的语言说明他的观念,他为什么还要劳民伤财做《仿真po.lice》呢?当代观念艺术作品更多的不是述说,而是呈现,让观众去看现场,去感悟。艺术家杜婕听我讲述《仿真po.lice》的实施过程后,说这个作品非常好,让我本人在玻璃柜中重温了在体制内不能自由行动、说话、难受和难以呼吸的记忆。我喜欢她的解读方式。
以上文字请吴味先生多多指正!
吴幼明
200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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