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美信说宋庄315位艺术家联名信是行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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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7/08/13 06:22:08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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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315位艺术家联名信是行为作品
程美信
联名信开头突出艺术家盘踞宋庄所带来的经济成就,随后又出现“大多数艺术家仍旧徘徊在贫困线上下”的哀鸣,难道宋庄存在“黑砖窑”奴役现象吗?画家们处于被绑架状态中从事艺术品生产。这个矛盾说明了宋庄画家群体出现严重两极分化,即有人饿死有人胀死。不知宋庄是姓社还是姓资?但愿少数极富画家对生活仍在贫困线下的宋庄同行们进行援助接济,避免宋庄在艺术昌盛和经济繁荣的情况下,饿死一大批(大部分)艺术家,这不仅影响到宋庄领导的政绩,对中国当代艺术“教父”与宋庄精神领袖老栗的形象也是一大损害。
联名信最突出的两点:维护农民利益,主张土地私有化。这给人一种行东击西的感觉,似乎艺术家切身变得无关重要,而是要将农民问题、私有化问题、土地和体制等中国最棘手问题,在315位画家的紧急呼吁下,一骨碌给解决掉。本来明明一起有关农民与画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因为在农民和画家签署买卖宅基地协议,都很清楚这是私下交易,既无公证也不交税,所以在法庭上,画家和农民双方在倾诉中装“法盲”。
最不可思议的是,联名信把艺术家打扮成宋庄农民的“救世主”,他们不仅使得农民脱贫致富了,还使“不少农民开始理解艺术家,不少农家子弟考上了艺术院校,艺术常识在农村得到了相当大的普及”。难道宋庄农民开始理解艺术家便变得忘恩负义和见钱眼开,照联名信说法:艺术家千真万确是宋庄的大恩人;原本闲置倒塌而一文不值的空房子,从最初3000元三四间房子的一年租金,呼啦攀升到了15000元以上。这一切都归功艺术家所带来的经济奇迹。因此,宋庄农民应该用实际行动来答谢艺术家们,不仅永久免费提供工作室,甚至给艺术家建个文庙什么的,这样才能体现我们中华民族知恩图报的美德――“民族灵魂”。
事实上,如果不是地理优势,艺术家们不会云集宋庄,这说明宋庄农民还是需要成本代价的,何况良性商业行为均以互利共赢为基础。联名信却把艺术家打扮成高尚的救世主,不免有些肉麻,甚至将农家子弟考上了艺术院校都归于宋庄画家的功劳。本来就是一起关于画家与农民之间的买卖宅基地的纠纷,却上升到三农问题、国家体制和民族灵魂的高度问题。联名信最后还满是威胁的暗示:“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及时消除有可能引发大面积矛盾爆发的不安定因素”。这口吻很好,象我一向主张的那样:作为一名合格艺术家,其前提该是一位具有大无畏精神的革命家。
话归正题。宋庄在艺术家驻入之后,出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商贾云集、百业兴旺”的空前繁荣景象,联名信这种说法可能有破绽,因为大多数艺术家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照次逻辑推论,在宋庄空前繁荣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民仍生活在贫困线下,实际受惠只是极少数,譬如基层领导干部以及他们三亲四戚之类。那些把画家告上法庭的农民,他们肯定很不满意他们当初出售宅基地的价格,譬如一年房租三千元,一百年才三十万元。在宋庄文化产业如此繁荣的情况下,他们能心平吗?好在本来就不合法的私下黑交易,现在干脆把它端出来,请法律帮助收回宅基地。再说,按照目前既有法规,农民一旦出售或出租自家宅基地,他们要再申请新盖房就遭到限制,不然便因小失大。因此,出现农民要撵艺术家就不奇怪了,反正那张房契是缺乏法律效力。
众所周知,农民的土地与宅基地在目前国家法律框架内,仍属集体所有,改变这种性质需要宪法与体制的全面变动,绝不是几百位艺术向市政官员呼吁便得以解决。对此,联名信起草者也很清楚,所以他们大声疾呼“法外开恩”,要求看在文化产业和农民利益的情分上,并搬出了“创意产业”和“社会和谐”旗帜。画家们实际目标就是农民的宅基地,简单的说是如何将手中与农民私下达成的协议合法化。
按照中国农村传统习惯,宅基地一般传男不传女,除非无子才传女或过继后人。那么,买卖宅基地一般都限于本村,因为农民光有住处还不行,得有田地才能生计。从建国到现在,宅基地始终与农民户籍连带一起,买卖转让宅基地在习惯上限于有效户籍范围。一个不具有本地(村)所在地户籍的人,用金钱购买到农民宅基地从习惯法上无法通过的,它严重威胁村民集体共同享受土地的权益。因此,农村在嫁娶生死的户籍变动极为重视,其根本原因就是围绕土地集体共有权;包括政府或集体征用农民手中的土地,补偿金均按人口分配,而不是征用谁的土地赔偿谁。通常,村里接受外来人口落户需要全体村民或基层组织的同意,除了婚娶和过继则例外。照我看,在宋庄的男画家干脆倒插门,有老婆的离掉;女艺术家更不用说了,这样才体现社会平等和天地大和谐,所有一切全得以解决。
有趣的是,联名信上艺术家们要求与农民享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这个平等权直接目标该是“宅基地”,这有点象“狐哭鸡亡”行为艺术,甚至说“农民几代人惨淡经营,最大的财产就是房屋;农民和其他公民一样,自主处置自己的财产,天经地义”。联名信无非要求将私下买到农民宅基地彻底合法化,但拐弯抹角却不惜篇幅,还紧急呼吁政府“维护农民私房处分权出台相关政策”。其实谁都清楚,心疼不再是宅基地,而是大豪宅,丢了的确很可惜。不过,我打赌,那些要求收回宅基地的农民,他们肯定会说“我们不要这个处分权,我们不要你们艺术家替我们维权,我们只要更多的钱”。
联名信还痛斥专家、学者、律师、名人,指责他们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混为一谈。可见法盲说法更加高明。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以侥幸的心理与农民私下签署毫无法理效力的协议,接着便大兴土木和东改西建。当法院判决要求收回宅基地农户胜诉,于是又要求修宪该法。这很不可思议。要知道,如果土地私有化,成为交易商品,其价格也不至于几顿饭钱那么贱,政府也不可能不征税收。怎能让画家与农民一张私下协议就搞定了交易,恐怕所有现代文明社会不存在这一可能性。
联名信用了大量篇幅在土地私有化以及自由买卖,殊不知它意味着对现有国家体制的彻底改写,其难度不亚于一次二万五千里长征,靠几百位宋庄画家的呼吁便得以解决,那才是一起创意奇迹。依我看,宋庄画家们放弃幻想,多掏点钱,在房价、房租普遍上扬情况下,给予农民适当合理的差价补偿,不然就别怪农民们忘恩负义。要不卷铺盖走人,到别处再建立根据地,或者干脆上井冈山,开荒掘上几百亩自留地,宅基地和工作室全有了。
最后要说的是,这封联名信是出自行为艺术的策划专家的手笔,其可商榷与辩驳的价值不在法律范围,应该只限于我们艺术专业圈子里扯一扯。至于联合签名的真假,暂且不说,诸如栗宪庭、方力钧、岳敏君等人肯定没功夫认真细读信中内容,这才是封联名信具有创意价值,将来可列入中国当代行为艺术的文献档案。
宋庄315位艺术家联名信是行为作品
程美信
联名信开头突出艺术家盘踞宋庄所带来的经济成就,随后又出现“大多数艺术家仍旧徘徊在贫困线上下”的哀鸣,难道宋庄存在“黑砖窑”奴役现象吗?画家们处于被绑架状态中从事艺术品生产。这个矛盾说明了宋庄画家群体出现严重两极分化,即有人饿死有人胀死。不知宋庄是姓社还是姓资?但愿少数极富画家对生活仍在贫困线下的宋庄同行们进行援助接济,避免宋庄在艺术昌盛和经济繁荣的情况下,饿死一大批(大部分)艺术家,这不仅影响到宋庄领导的政绩,对中国当代艺术“教父”与宋庄精神领袖老栗的形象也是一大损害。
联名信最突出的两点:维护农民利益,主张土地私有化。这给人一种行东击西的感觉,似乎艺术家切身变得无关重要,而是要将农民问题、私有化问题、土地和体制等中国最棘手问题,在315位画家的紧急呼吁下,一骨碌给解决掉。本来明明一起有关农民与画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因为在农民和画家签署买卖宅基地协议,都很清楚这是私下交易,既无公证也不交税,所以在法庭上,画家和农民双方在倾诉中装“法盲”。
最不可思议的是,联名信把艺术家打扮成宋庄农民的“救世主”,他们不仅使得农民脱贫致富了,还使“不少农民开始理解艺术家,不少农家子弟考上了艺术院校,艺术常识在农村得到了相当大的普及”。难道宋庄农民开始理解艺术家便变得忘恩负义和见钱眼开,照联名信说法:艺术家千真万确是宋庄的大恩人;原本闲置倒塌而一文不值的空房子,从最初3000元三四间房子的一年租金,呼啦攀升到了15000元以上。这一切都归功艺术家所带来的经济奇迹。因此,宋庄农民应该用实际行动来答谢艺术家们,不仅永久免费提供工作室,甚至给艺术家建个文庙什么的,这样才能体现我们中华民族知恩图报的美德――“民族灵魂”。
事实上,如果不是地理优势,艺术家们不会云集宋庄,这说明宋庄农民还是需要成本代价的,何况良性商业行为均以互利共赢为基础。联名信却把艺术家打扮成高尚的救世主,不免有些肉麻,甚至将农家子弟考上了艺术院校都归于宋庄画家的功劳。本来就是一起关于画家与农民之间的买卖宅基地的纠纷,却上升到三农问题、国家体制和民族灵魂的高度问题。联名信最后还满是威胁的暗示:“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及时消除有可能引发大面积矛盾爆发的不安定因素”。这口吻很好,象我一向主张的那样:作为一名合格艺术家,其前提该是一位具有大无畏精神的革命家。
话归正题。宋庄在艺术家驻入之后,出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商贾云集、百业兴旺”的空前繁荣景象,联名信这种说法可能有破绽,因为大多数艺术家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照次逻辑推论,在宋庄空前繁荣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民仍生活在贫困线下,实际受惠只是极少数,譬如基层领导干部以及他们三亲四戚之类。那些把画家告上法庭的农民,他们肯定很不满意他们当初出售宅基地的价格,譬如一年房租三千元,一百年才三十万元。在宋庄文化产业如此繁荣的情况下,他们能心平吗?好在本来就不合法的私下黑交易,现在干脆把它端出来,请法律帮助收回宅基地。再说,按照目前既有法规,农民一旦出售或出租自家宅基地,他们要再申请新盖房就遭到限制,不然便因小失大。因此,出现农民要撵艺术家就不奇怪了,反正那张房契是缺乏法律效力。
众所周知,农民的土地与宅基地在目前国家法律框架内,仍属集体所有,改变这种性质需要宪法与体制的全面变动,绝不是几百位艺术向市政官员呼吁便得以解决。对此,联名信起草者也很清楚,所以他们大声疾呼“法外开恩”,要求看在文化产业和农民利益的情分上,并搬出了“创意产业”和“社会和谐”旗帜。画家们实际目标就是农民的宅基地,简单的说是如何将手中与农民私下达成的协议合法化。
按照中国农村传统习惯,宅基地一般传男不传女,除非无子才传女或过继后人。那么,买卖宅基地一般都限于本村,因为农民光有住处还不行,得有田地才能生计。从建国到现在,宅基地始终与农民户籍连带一起,买卖转让宅基地在习惯上限于有效户籍范围。一个不具有本地(村)所在地户籍的人,用金钱购买到农民宅基地从习惯法上无法通过的,它严重威胁村民集体共同享受土地的权益。因此,农村在嫁娶生死的户籍变动极为重视,其根本原因就是围绕土地集体共有权;包括政府或集体征用农民手中的土地,补偿金均按人口分配,而不是征用谁的土地赔偿谁。通常,村里接受外来人口落户需要全体村民或基层组织的同意,除了婚娶和过继则例外。照我看,在宋庄的男画家干脆倒插门,有老婆的离掉;女艺术家更不用说了,这样才体现社会平等和天地大和谐,所有一切全得以解决。
有趣的是,联名信上艺术家们要求与农民享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这个平等权直接目标该是“宅基地”,这有点象“狐哭鸡亡”行为艺术,甚至说“农民几代人惨淡经营,最大的财产就是房屋;农民和其他公民一样,自主处置自己的财产,天经地义”。联名信无非要求将私下买到农民宅基地彻底合法化,但拐弯抹角却不惜篇幅,还紧急呼吁政府“维护农民私房处分权出台相关政策”。其实谁都清楚,心疼不再是宅基地,而是大豪宅,丢了的确很可惜。不过,我打赌,那些要求收回宅基地的农民,他们肯定会说“我们不要这个处分权,我们不要你们艺术家替我们维权,我们只要更多的钱”。
联名信还痛斥专家、学者、律师、名人,指责他们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混为一谈。可见法盲说法更加高明。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以侥幸的心理与农民私下签署毫无法理效力的协议,接着便大兴土木和东改西建。当法院判决要求收回宅基地农户胜诉,于是又要求修宪该法。这很不可思议。要知道,如果土地私有化,成为交易商品,其价格也不至于几顿饭钱那么贱,政府也不可能不征税收。怎能让画家与农民一张私下协议就搞定了交易,恐怕所有现代文明社会不存在这一可能性。
联名信用了大量篇幅在土地私有化以及自由买卖,殊不知它意味着对现有国家体制的彻底改写,其难度不亚于一次二万五千里长征,靠几百位宋庄画家的呼吁便得以解决,那才是一起创意奇迹。依我看,宋庄画家们放弃幻想,多掏点钱,在房价、房租普遍上扬情况下,给予农民适当合理的差价补偿,不然就别怪农民们忘恩负义。要不卷铺盖走人,到别处再建立根据地,或者干脆上井冈山,开荒掘上几百亩自留地,宅基地和工作室全有了。
最后要说的是,这封联名信是出自行为艺术的策划专家的手笔,其可商榷与辩驳的价值不在法律范围,应该只限于我们艺术专业圈子里扯一扯。至于联合签名的真假,暂且不说,诸如栗宪庭、方力钧、岳敏君等人肯定没功夫认真细读信中内容,这才是封联名信具有创意价值,将来可列入中国当代行为艺术的文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