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界》微信连载了蔡国强工作室的通信之后,反响强烈。随后昨天一封微信热心网友的来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按照网友要求匿去姓名,特此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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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微信网友给蔡国强的回信
老蔡的这些想法应该是基于对个人在艺术圈的成功而得来的体验。他的成功当然有自身努力的部分,不可否认,但绝不能不提他那一代中国艺术家所遇到的“时代的幸运”,从90年代中期一直持续到金融危机前的西方“中国热”。我的意思是说,作为艺术家个人,可以不看这个时代背景,只聚焦在艺术界,没问题,但如果要谈作品,就真的可以去除社会脉络和政治来谈艺术本身么?
老蔡把毕加索搬出来举例,毕加索真的只“陶醉在自己艺术创作的乐趣里”吗?
而且“似乎只有中国人才会因为毕加索创作了《格尔尼卡》就夸大他在艺术上的政治热情。”
这不是连艺术史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吗?毕加索不但是G。C。D员、反法西斯主义者,更不只创作了《格尔尼卡》,还为越战受难者画了另一张大画,更是上了美国在视觉艺术领域的头号黑名单,毕加索也因此一辈子没到过美国,没机会把纽约当作“家”。
巴勃罗·鲁伊斯·毕加索,《格尔尼卡》,1937 年,油彩画布,349 ×776 厘米
另外,这种把中国人的“政治热情”,说成是“有‘政治热情’就不懂艺术”,这个逻辑不是颠倒了么?西班牙人、法国人没有政治热情?他们就不懂艺术了?
老蔡回信里浓墨重彩地说他在9/11之后仍被允许放焰火作品的事,OK,就说说这个:
首先,他自己也提到9/11之后美国“知识分子似乎显得一边倒,一时缺乏对事件前因后果的反思和检讨。”要知道,可不是知识分子没有异议啊,更不是他们对事件的前因后果缺乏反思,而是因为这些言论被全面封杀!不但是像乔姆斯基这类典型异议者无法上主流媒体,连没那么激进的苏珊·桑塔格的文章,也被纽约时报拒登,那么,老蔡的“彩虹”为什么可以被艺术机构同意?不就是因为“彩虹”这类的作品根本无法让美国人民对9/11为何会发生提供深度的反思(这种反思显然是权力机构不愿意看到的),符合美国权力机制需要的形式上的“治疗”吗?
在艺术家与权力的紧密关系中,艺术家大多数不是主动,更非是主导,而是权力阶层有意去促成这些事。
当然,艺术家不一定非要去谈“政治”或扮演某种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但如果一个艺术家在只关心艺术形式上的创新,甚至关心自己成功与否时,与权力者达成了某种默契的“共谋”,是不是可以说有道德问题呢?
艺术家很难,因为艺术家自古以来就是个夹缝中的角色。但作为个人,就该知道自己的“局限”,当越过某些“界线”时,他就不只是艺术家,更是以一个人的身份在发言,而不是一方面要打“政治”议题的擦边球,还想回避伦理责任,以为躲到“纯艺术”或“艺术史”中,就可以自我合理化?还要用“一件游走在政治与艺术之间,不合时宜的‘作品’”这样的语言修饰来突出创作动机的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