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怎么错”王俊个展
发起人:付玲芳  回复数:7   浏览数:2958   最后更新:2013/10/10 11:19:21 by guest
[楼主] 欧卖疙瘩 2013-10-10 11:19:21

来源:观察者网

夏俊峰妻子张晶(左)和台湾艺人伊能静

近日有说法称夏俊峰之子画作涉嫌抄袭几米,几米品牌官方微博出回应:关于近期出现两位“天才小画家”事件,我们(墨色国际)已在了解相关讯息并拟定应对办法当中。在这里先表示一句:非常感动看到还是有很多人支持维权的,谢谢大家!

对此张晶在微博作出以下回应:

请告诉我几米老师的微博或者联系方式好吗,我想向几米老师道歉,和解释一些事情,拜托,请转告几米老师,有一个刚刚失去爸爸的13岁男孩喜欢他的画很久了,临摹了他的画,也出版了一本画册,在爸爸夏俊峰9月25日被执行死刑之后,大批的网络水军开始谩骂我们,说我儿子的画是代笔,抄袭,我很伤心,我书读的少,只初中文化,不知道画还有抄袭之说,如果此事伤害了几米老师,我在这里先表示歉意,我真的不懂,请谅解好吗?谢谢。

今天在这里和几米老师公开道歉,儿子7岁到现在300多张画,也许几米老师也会喜欢,同时解开心结,下午见了一位佛家师傅,我以释怀,感恩你们为我消除了业障,不希望大家为我造下口业,可是我没有办法,为此我很遗憾……也请关注支持我们的人放心,我会努力的。谢谢。

尽管张晶声称自己只有初中文化,不知道艺术有侵权抄袭之说,但夏俊峰之子画作出版方却是由几名艺术家成立的出版机构。据悉,该机构名为“二楼出版机构”,由艺术家葛非、葛磊、满宇和高峰组成,2012年4月正式成立。地点位于北京798艺术区。

作家韩寒的出版商路金波和这本画作也有合作。路金波在微博上称,这本书的全部印刷成本由二楼出版机构承担。路金波担任董事长的果麦文化传媒承担了部分税费。

台湾著名艺人伊能静曾资助夏俊峰之子印刷月历,还曾出席画作发布会。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伊能静宣布认夏俊峰之子为义子。

该画作今年5月出版时,当时报道称出版方将把销售所得捐给夏俊峰妻子和两个城管家庭。

夏俊峰之子画作在当当售价128元,号称唯一不打折的书

当当网截图

以下为张晶2012年为画作题写的序言:

强强从小就喜欢画画。

我记得他两岁时就拿着笔在我家的墙上乱画,小鸟、小人、小猫、小狗,只要他能够到的地方,都是画,我们也看不住,干脆就不管了。在幼儿园,强强的画拿了一等奖。有老师说,他画得不错,快报个班学习吧,我们想了想,咬咬牙省下钱来送他去了少年宫的美术班。那时强强7岁。

我还记得强强给我们看他的第一张自画像,我和他爸都看傻了,我儿子怎么画得这么好啊,第一张水彩画苹果图,第一张水粉画我的妈妈……每个周六我们都抢着去接儿子,就是想先看看今天儿子又画了什么,爷爷奶奶拿着强强的画在邻居的夸奖下,笑得合不拢嘴,强强8岁时还给家里画了张年画叫年年有余,邻居们看了都说好,还要来年预定让强强也给他们画一张,儿子当时可美了。

儿子是我们的希望,以前每个周六都是我和儿子快乐的时光,走在路上,想着未来。少年宫里强强得了很多奖项,我和他爸为强强骄傲。为此我和他爸很努力地工作,希望给儿子好一点的生活。

去年开始,我试着把孩子的画发到微博上,很多人说喜欢。有人告诉我:“我们都是从小画画的,在这个年龄,能懂得如何用画笔表达自己的情感,真是挺不简单。”之后,在2011年8月的武汉扬子江论坛上,龚剑等几位朋友帮强强办了画展,同时也在上海办了画展。在大家的帮助下,强强慢慢恢复了乐观和开朗,也越来越自信了。2012年1月6—8号在北京,文武老师为强强办了画展。强强很开心,我也希望他能开心。我想让孩子过得好一些,每个只记住仇恨的人,过得都不快乐。

现在,强强终于出了画册。这对他来说算是很大的鼓励,同时我希望这本画册能成为孩子的避风港,保护他正常成长,多看到生活中积极、美好的一面。

[沙发:1楼] guest 2013-10-10 11:31:14

来源:新浪微博

 

 

@新京报新浪机构认证【夏俊峰儿子画作遭质疑 涉事双方发微博回应】今日16点30分,台湾漫画家几米的团队@幾米JimmySPA 发微博,称正拟办法应对“天才小画家”事件。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 发微博向几米道歉,称儿子喜欢他的画很久,临摹画作并出版画册,“(自己)初中文化,不知道画有抄袭之说”,请几米谅解。

[板凳:2楼] guest 2013-10-10 11:38:01

目前来自文化艺术圈的一些回应:

 

@许纪霖我看仿作比原作更好、有新的发挥嘛,这就是再创造了,几米应该为此高兴

 

@沈语冰:我也觉得仿作已有自己的意思。连毕加索也模仿、改编他人画作,更何况一个初学的孩子。

 

@焦應奇jiaoyingqi@几米 ,听说你要维权?夏子喜欢你的画,是件好事啊,为什么要维权?大家买小夏的画,是为支持夏父,是在支持羊群里的一位抗暴者,是好事.对此,我想你应该不难明白.如果你有良知,心存正义,你也应该买几张那孩子的画,支持下.在大陆社会里的一些事情上,有时,共识会高于也应该高于某些规则,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地板:3楼] guest 2013-10-10 13:28:04

@葛小孩张晶不止一次向我提到过强强喜欢、临摹几米这件事,我实在想不出,一个12岁、在学画阶段的小孩模仿自己喜欢的画家有什么不对?况且,强强不光临摹几米,强强还临摹过塞尚、临摹过梵高、临摹过毕加索,强强的线描甚至还有弗洛伊德的痕迹。我觉得强强做得非常好,几米也应该宽容甚至感到骄傲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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