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迪·诺兰(Cady Noland)“The American Dream”作品展
发起人:wangxiaoer97  回复数:0   浏览数:1683   最后更新:2011/01/25 11:15:22 by wangxiaoer97
[楼主] babyqueen 2011-01-25 11:15:22
来源:程美信的日志

词释:“骂”一词在中国被强加于正常的批评、否定、谴责、置疑之上,诸如“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就骂娘”通常指拿着国家工资而又批评政府。事实证明,中国是最缺严肃之骂的国度。



读毕郭赟的《谁养活了陈丹青》一文,发现它通篇充斥排外主义色彩,竭力强调入了美国籍的陈丹青不再享有对中国文化艺术及问题“指点江山”的批评权,并指出陈丹青是客居中国的外国人,不能指着自己的“房东”和“衣食父母”破口大骂。在郭赟的混乱思维中:房客是不能批评房东的;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是无权批评中国的;住在北京的外地人是无权批评北京的。欧洲新纳粹以及排外主义者,顶多说外来移民抢走了他们的就业机会,还不至于蛮横得要剥夺外国人的言论自由权。



郭赟在文中表示见到陈丹青本人的失望,接着借题发挥地说“忍不住重新审视陈丹青这个人物,不经意间,却赫然发现陈老师乃是美国国籍,失落间,再次忍不住写下些许文字:一个外国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在中国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粪土体制万户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国际精神?他无愧于我们国民的文化偶像身份,他就是我们敬爱的陈丹青老师。……,这样说道我们所仰望的陈老师,的确让人怀疑是否带有深深的仇富——或者说仇贵心理,不过,陈老师的身份的确很让人生疑。据说,加入美国国籍,是要宣誓的,是要效忠美国的。不过,退一万步说,陈丹青的国籍并非那么重要,在很多时候,他的很多言语,都在最大程度上触及了当代中国的最深切却又最让人羞愧的痛。……,只是在想,谁在成就陈丹青?这么多海归,这么多美籍华人,这么多在靠谱与不靠谱之间游走的艺术家,为什么单只陈丹青成为了文化偶像?仅仅只是因为他在指着自己的‘房东’破口大骂吗?一个人该当如何对待自己的‘衣食父母’?陈丹青果真是像鲁迅那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吗?”



郭赟的说法在缺乏理性常识、现代精神的人群中特别普遍,也是排外主义者当中惯用论调。首先,言论自由和学术批评是不分国界的,中国人有权评议任何国家的问题,全世界人也可评议中国问题。国籍是个行政概念,陈丹青没有中国籍,只是不具有中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等他丧失了对中国政治、文化、社会问题的评议权或“骂街权”。言论自由权是每个自然人的个体天赋权力,因不受种族、国别、文化的限制,必须承认抑制言论自由是反人类的野蛮行为。此外,郭赟有权评论陈丹青的言论思想、观点立场的对错与否,但不能以陈丹青的国别、种族、身份作为对错的判别标准,更不能以此剥夺他的自由表达权,哪怕陈丹青的言论一无是处。何况陈丹青在中国出生成长,后入籍美国的华人,他的血统、民族和文化仍是“中国人”,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天然事实,包括陈丹青本人在内,何况他的人生史始于中国,还有亲朋好友在这片土地上,这里发生的一切跟他的利益和幸福息息相关,他有权利义务来关注中国的一切,包括恨铁不成钢的批评权或“骂街权”。



郭赟对陈丹青成为中国“文化偶像”的极度不满,依据是他陈丹青“戳着人家的脊梁骨发狠话地责骂来养活自己”,所谓“人要恶一点,鬼都怕三分”。美术圈都清楚陈丹青是有点老本可吃,他对中国文化问题的说三道四,引来一定的关注率是不足为奇的,一是因为他的知名度,二是因为他的真诚直率。陈丹青虽曾自诩是“暂时还没有学会说假话的人”,可他的话未必句句是真知灼见,任何人都可以不同意陈丹青的观点立场,但不能基于他是外籍身份而否定他的言论思想或剥夺他的自由表达权,观点对错不是身份之别。此外,美国的“文化偶像”不仅有白种人、有种黑人和黄种人,还有多重国籍的人和没有美国籍的外来“房客”。“美国梦”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它是美利坚魅力与自信之所在。在一个文明而开放的社会,不仅本国人可以批评本国,外国人同样可以批评“房东”。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国家,但不可以自由批评的国家,必定属于最糟糕国家。假如陈丹青以“骂”为业,只要不触犯法律便无可非议,当年鲁迅何尝不是靠“骂”为生?



另外,假如陈丹青自愿放弃中国籍,它不光是陈丹青个人问题,说明中国对海外华人国籍一刀切政策的存在严重错误。在这个世界上,通常只有那些糟糕国家才会奉行这种冷酷政策,大部分国家为了确保民族凝聚力,不仅要保护本国海外侨民的利益,普遍还默认他们多重国籍身份,目的在于争取他们对母国的支持。各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原本是为了保护本国侨民所设的“避难所”——驻国外的地方政府。其次,像中国人这样嫌弃“中国人”的民族,世界上也是极为不多的,日本那么拥挤也不会像中国人这么彼此嫌弃、相互憎恨。试想,像印尼那样屠杀华人手段对欧美日后裔,想不爆发国家之间的战争都困难,当年日本发动对华战争就以保护本国侨民生命财产为借口的。从郭赟排斥陈丹青的立论依据,在侧面反映了“中国人”尴尬的民族症状。



历史上所谓的“流寇”,其主体是天朝国人。在明朝禁海令下,世代靠海为生的东南渔民被迫铤而走险,最终成为官逼民反的叛国“流寇”。文革中把有海外背景的家庭统统划为政治可疑的“阶级敌人”。然而,在天灾战祸、引进外资时又把海外同胞封为“爱国华侨”和“革命之母”,可天朝对“流寇”一向无需馈酬,哪怕是人道主义的,远不说清末海外劳工和西贡海上难民,1998年印尼排华运动中,有一千多名华人在骚乱中丧生,无数华人商店和住宅惨遭烧毁,据国际妇女组织统计:骚乱中约有300名华人妇女被强暴和轮奸,其中有20多名华人妇女因此受伤死亡,包括一个9岁和一个11岁女童。为此,当时中国政府以“不干涉别国主权”为由,不仅保持沉默,连媒体都不给报道,至今仍是互联网封锁内容。印尼政府和中国政府都奉行“不干涉别国主权”外交原则,因为两者在当时人权上都劣迹斑斑,为此相互狼狈为奸来抗拒国际社会的谴责。印尼暴徒和郭赟对外国人的精神原则上较为一致,要求外国人对本国这一“房东”和本国人这一“衣食父母”必须完全顺从,只能赞美而不能批评,否则就只能闭嘴。



原文链结如下:

http://blog.artron.net/space.php?uid=497305&do=blog&id=694966

http://blog.artintern.net/blogs/articleinfo/95/176199
[沙发:1楼] guest 2013-07-01 18:22:25
谁的软饭口活了郭赟?
[板凳:2楼] guest 2013-07-01 23:31:14
郭赟靠什么活着呢?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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