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福斯特获得2010年克拉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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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理论是灰色的 2010-10-21 09:55:41
余华印象

                ·老 牟·

   早就读过余华的作品,听说作者本人要到耶鲁大学来演讲,觉得机会颇为难得,于是很早就在日历上记号,特意标出2003年11月17日这一天,以免错过。

   讲演的日子到了,我兴冲冲地来到东亚学会所在地露西楼(Luce Hall)。我知道演讲的教室不大,为了能有一个座位,我提前五分钟就来到了会场。

   这是一个毛毛细雨天,下午四点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而演讲室里,灯光较往日却显得明亮,已经有十几个人先我到达,稀稀拉拉地坐在这个可以容纳三十多人的会议室里,使房间飘荡着一股融融的气氛。当我看见会议主持人——东亚系的孙康宜教授的时候,我知道余华也一定已经到了。我的眼睛开始迅速扫视着房间,想从为数不多的人群中迅速找到余华。我虽然从未见过余华,但我总觉得他是我熟悉的作家,鹤立鸡群,应该是一眼便可以认出的那种。可是我的目光 游移了许久,却始终找不到定位,最后不得不把注意力转到一个略显土气的小伙子身上,当然不是因为他像个作家,而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前排,而且身体侧着,面部略对着观众席。我猜只有讲演的人,才可能会有这种坐态。

    这就是余华?我还在不死心地犹豫,此时小伙子已经站起来,坐到了演讲席位上,那儿只有两把椅子,为主持人和演讲人专设的,不容许我继续怀疑了,心想, 这一定就是他了。我开始 从上到下打量着这位大名鼎鼎的作家,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他穿着极其随便,莫说西服领带,就连有品位的休闲装束都够不上,他上身穿了一个套头T恤,深蓝色的,袖管上端有两道一寸见宽且对称的装饰白条。脖颈露出贴身的另一件花条T恤,应该是短袖的。裤子跟T恤档次匹配,具体细节已经没有了印象,只有他脚上的鞋留在记忆里的信息较多一些。那是一双翻毛黄皮鞋,有一个硬重的前大头。他一定非常钟爱这双皮鞋,因为鞋已经被他穿得磨出了亮光。这种鞋本来是无须鞋油润饰的,但仍然由于来自不同渠道的油渍使得这双鞋发出一种暗光,一下使我联想到在中国城饭店门口那些推着小车装卸货物的打工仔们。

    最不像作家的,是余华的那张脸。我记得张贤亮的样子,坚毅而深刻,我也记得王蒙,瘦削而聪慧。余华的脸,黝黑而圆滑,浮着薄薄的一层脑油,在白炽灯下反射出健康和活泼。1960年出生的余华今年有40多岁了,而埋刻在他面目上的岁月却远远低于这个数字,黑黑的头发,中间双分着,晶亮的小眼睛,除了微笑时略微闪现的眼角纹,让人觉得他不过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他身材不高,顶多1.7米,不胖不瘦,言谈举止透出干练和狡黠。后来从他的谈话中才知道,他是自学成才的,没有上过大学,是从县市文化馆走出来的作家,为了说明他的作家之路在中国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他还列举了莫言,王朔,和马原,作为同路人。

    余华事先准备了演讲稿,一份中文的,一份英文的,还有一份用中英文打印的作品书单。我拿了一份中文演讲稿和一份书单,那长长的三页书目一下子让人有了 “多产作家”的感觉,但仔细一看,才觉得书目用纸有点浪费了,一页纸的内容却用了三页纸,因为每一本书都至少重复了打印了好几次。比如《活着》,就有大陆版的,台湾版的,香港版的,英文版的,其他语种版的等等,一本书就占去了近十行,但说老实话,即使不如此铺张,余华的书单仍然是值得骄傲的,代表了一个年轻作家20多年来辛勤耕作的杰出成就。

    余华是用中文演讲的,题目是“我为什么写作?”他并没有去念事先打印的稿子,而是用诙谐的话语讲述了他当作家的经历,这比起一年前另一位中国作家北岛在耶鲁的讲演精彩了许多,因为北岛用的是念英文讲稿的形式,呆板而枯燥,曾让热情的听众大为扫兴。我曾困惑,用中文写作的作家,面对说中文的观众念英文的讲稿,灵气减杀大半,何苦来着?余华不然,他的演讲自始至终洋溢着即兴的冲动和幽默,充满趣闻,不失为一种特有的风格。当他讲演到兴奋的时刻,还不时流露出“他妈的”这样一些不蹬大雅之堂的污秽口头语。显然他平时说话是不太拘小节的的,这也许正是用中文演讲的危险之处,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会偷偷地溜出来。好在具有捕捉这种话语能力的洋人毕竟不多,否则真要丢人现眼了。另外,汉语母语的听众都跟着演讲者的兴奋走,并没有特别地在意余华语言上的不检点。余华的可贵之处是他把演讲的大部分时间留给了听众,让观众有充分的时间问他们想知道的问题。这样做本身就是作家成熟和自信的标志,只有那些害怕面对观众的人,才会尽力占用演讲的时间,不给听众留有提问的余地。

    在余华演讲开始后,我亦被他的讲话所紧紧吸引,先前的疑虑和遗憾都迅速退去了。

   过去每逢读到介绍余华的简历时,都会有余华当过牙医的文字,主持人孙教授在对余华的介绍中,还强调了余华与鲁迅的相似经历:两个人都是弃医从文的。但一切很快就被余华澄清了:他并没有当过牙医,他只是一个拔牙的,十八岁就开始了拔牙行当。显然那个年代,当一个拔牙的就像当一个钉鞋掌的或者修理自行车的,并不是我们概念中的美国职业牙医,需要漫长的学习和训练,从大学四年本科到三年牙科专业一步步地走下来。余华时代的所谓牙医,基本训练就是学会如何使用钳子,找准位置,巧妙凶狠地拔,而且是在干中学,所以在短短的一两年里,他竟然打开过“数以万计”的嘴巴,拔过相同数目的牙齿。但每天与长满烂牙的嘴巴打交道显然太龌龊,太枯燥,太残忍,太缺乏人情味,太不自由了。每天8小时,技术虽然不难炉火纯青,但照这样的节奏下去,就意味着拔牙的机械动作将在生命的长河中日复一日准确无误地重演下去,意味着被禁锢在牙齿上的生命将永远地失去自由。

    “不行!我不能这样下去!”十八岁的余华焦虑地思考着自己的未来。人一旦有了不安分的想法,契机便开始出现了。余华每天拔牙的工作间有一个面对街道的窗户,马路的对面是当地的一个文化馆。他看到,马路对面进进出出的一些人,游手好闲,轻松自若,与拔牙的行当有天渊之别。余华好奇,上前打听,才知道这些在文化馆工作的人都会这样,不必坐班,自由支配时间。余华了解了在文化馆工作的条件,要当文化人,你就得会作曲,会乐器,或者会写作。从此余华便把目标锁定在文化馆。他不会作曲,也不会乐器,倒喜欢文字,从此他就开始尝试写作,日后证明这是一条不归路。

    “我最初写作的动力和目的就是离开拔牙的医院,到文化馆工作。”写作不需要太大的投资,往外边寄稿子也不需要花钱,只要写上邮资总付的字样,邮费就由出版社或杂志社统一支付了。这对于一个每个月工资只有16块钱的拔牙工来说,风险和负担几乎是零。初期的作品,他首先投寄到最大的文学刊物,如《人民文学》、《收获》等,被退稿后,他便把退稿的信封废物利用,翻过来重新粘糊好,再寄往低一级的刊物,别人从低往高爬,他不同,他从高往低走,不屈不挠。终于有一天他接到北京一家出版社的来信,同意出版他的小说,但需要他来北京改稿,把灰暗的故事结局修改得明亮一点,每天补助两块五,来回路费报销。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有补助,何乐而不为!他的作家梦终于有了最初的收获,这也是他走出医院的第一步。从此以后,一步一步,他离开了医院,进了文化馆。当能够靠写作谋生的时候,他又离开了文化馆,来到了北京,当上了专业作家。中国很多作家都是这样,最初写作的目的都是非常功利的。据余华说,当时莫言写第一篇稿子时,就是为了想赚点稿费买一双皮鞋。

    二十多年走下来,从被人拒绝到知名作家,从被人要求改稿到没有一个人敢让他改一个字,余华今天已经是国际知名的作家了,他的作品被改编成电影,被翻译成其他文字,被外国名校邀请演讲进修,被文联任命代表中国文化团体出国访问,交流。

   今天,经过二十多年的写作,余华感到写作已经变成了轻车熟路的事情。写作与拔牙不同,拔牙是机械的,是枯燥的重复,而写作的空间是辽阔的,变幻的,随着人的阅历和想象力丰富而永无止境地变化下去。写作还有塑造人生的奇效,很多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和要求,都可以在小说里实现:让小说去说现实中不能说的话,去做现实生活中始终无法做到的事情。但余华在讲演中始终没有透露到底哪些欲望在小说中实现了,到底那些现实中的事情在小说中做成了。

   就作家和读者的关系,写作和阅读的关系,余华有自己独到的体会。在二十年的写作中,他觉得脑子里也生出了一个读者,在监督他,在指导他如何写作。小说家没有为自己写作的,他是为自己脑子里那个读者去写作,为买他小说的读者去写作。要想使读者满意,作者自己首先要使作家头脑中这个自身的读者满意。作家头脑中的作家和读者的分立还有另一层的含义:即作家自身阅读和创作的关系。作家通过阅读来丰富自己,来拔高自己,从而使自己不断汲取营养,写出更好的作品。阅读的水平高了,写作便会亦步亦趋。余华用自己对于鲁迅的再认识说明了写作和阅读的互动关系。他在中学课本上学过鲁迅,也背诵过鲁迅的作品,却从来没有读懂鲁迅。当若干年后有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再读鲁迅的时候,他突然为鲁迅的小说家天资而震撼。他说《呐喊》最让他触动的句子,不是文学史中所乐道的所谓对封建礼教的批判,所谓“吃人”的经典词句,而是“赵家的狗多看了我两眼”这样细致而独特的意象,因为这是只有最优秀的小说家才有可能观察和描写出的。

   我曾经读到一篇批评余华的文章,叫《余华的文章为什么在中国畅通无阻?》,署名为高氏兄弟。文章主要批评了余华的话不够反动,有“盛赞中国当局与媒体”或为其涂脂抹粉之嫌。我觉得高氏兄弟的批评有点偏颇。当然余华不是刘晓波和余杰们,也不是不锈钢老鼠们。比如,当余杰沉思“肩住黑暗闸门使命”的时候,余华所热衷的却是“赵家的狗多看了我两眼”这样的文学绝句。余华做的是文学的事情,热爱的是小说创作,他自己在中国的写作经验已经足以说明二十年来中国政治和文坛所发生的变化,根本用不着特别撰文论述。他的很多作品,在文革期间很容易被算作反动作品,而今天竟然没有一个出版社敢提出更改一字。小说家的任务是当然写小说,我们的确没有必要让他成为让他成为政治家或民运领袖。作为一个作家,有什么比拥有亿万读者更重要的呢?

   余华认为一个作家就应该不间断地写作,而不断的写作又能日益丰富自己,超越自己,一个小说家正是在这样的自我完善的循环中苦心经营,不停地用作品铺垫着自己的路,走向博大的未知。

    演讲会很快过去了,当我走出露斯楼的时候,小雨已经停了,天更黑,路灯闪着孤独的光。我踏着漉湿的小路赶往停车场,心中不时回放着刚才演讲会的片片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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